第一百0二章.怪异的幽冥灯
书名:夢魔驚魂 作者:诸葛风 本章字数:16450字 发布时间:2023-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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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0二章.怪异的幽冥灯

 

  九宫诡墓

  长生路,在长安,九宫困龙乱阴阳,地葬千夫百世伤。

  父亲的这封信,着实有些古怪。

  我家上三代都是倒斗的,到了我这辈,母亲因为难产而死,父亲又长年在外,所以我很小就离家在外闯荡。现在回想起来,上次回家看望父亲已经是三年前的事情了,没想到昨天老家来了报丧的人,说父亲突发急病而亡。

  我来不及悲痛,就接到了父亲生前寄来的信,上面写着“我有一件重要的宝贝留给你”,附带这句莫名其妙的谜语。

  心里转过许多念头,我就跟着报丧的人踏上了回家的路。他们一个叫黑子,一个叫许三,看起来都是老实巴交的农村汉子,但我却感觉到了一股隐约的违和感。

  上了他们的车,行驶了一段路程,我发现这并不是回老家的路线,而是开往了和家相反方向的雁愁山。那个地方背靠南方大山脉,草木葱茏,山石嶙峋,常年阴云垂地,就算是山下的村民进去都常常迷路。

  黑子笑呵呵地说道:“老爷子的遗愿,是把自己葬进你们唐家的祖坟里,所以才……明子,你当年离家早,想必还不知道祖坟的事儿吧?”

  父亲的确没跟我提过祖坟的事情,我不动声色地应和着他们。

  入夜时分,我们终于下了车,阴冷而腐臭风扑面而来。入眼处是一座神秘、阴森的大山,隐约可以看到几座孤坟。

  “嘿,到了。”许三掀开一块草皮,露出下面黑漆漆的洞,“就从这儿下去。”

  这是盗洞。我眯了眯眼睛,顺从地跟着他们爬了下去。盗洞内壁十分光滑,我差点儿摔下去。

  落脚处是一片空地,但是周围并不空旷,我们仿佛身处井底,被九道墓门团团围住。这九道门都是巨石材质,看起来严密无缝。不知是不是错觉,我感觉到空间在逐渐变小。

  “九宫门!”我心中“咯噔”一下,回头看去,发现许三和黑子竟然不见了!

  一声闷响,处于正位的四道墓门突然向我移动过来。我正准备躲避,却发现剩下五道墓门以顺时针的方向移动起来,想要逃出去的话,只能等到双层缝隙重叠的刹那。

  我仿佛听到骨骼被挤得“咔咔”作响,眼看时机到来,我硬生生地扳过身子,窜进了快要错开的缝隙里。只听“轰隆”一声,九道墓门完全合拢在一起,露出了原本被遮住的幽深入口。

  我迟疑了一下,抬腿朝那个入口走去。我刚探进半个身子,一股劲风从头顶猛地袭来。我立刻往旁边一闪,却发现那只是一块石头。

  就在这时,一只手揪住我的后衣领,把我摁倒在地。我下意识地偏过头,冰冷的刀刃贴着我的脸插进了地里。

  我费力地弓起身体,抬腿狠狠地一踢。趁那个人躲避的刹那,我整个人蜷缩着从外套里滑了出来,一脚踹上他的后腰。同时伸手勾住他的脖颈,他的脊椎骨立刻发出了不堪重负的声音。

  这个家伙是黑子,他疼得拼命地挣扎,偏偏喉咙被我扼住,怎么也叫不出声来。我抬起头,看向前方亮起的手电筒光芒,寒声道:“把我骗过来,到底要干什么?”

  那是一个脸色苍白的年轻女人,身上穿着大红的古式旗袍。许三瑟缩着跟在她的身后,不敢与我对视。

  “我是江晚,是唐二的媳妇,见过大哥。”

  她笑得温柔,我却冷哼了一声:“我弟弟唐二出生不久就死了,他哪来的媳妇?”

  迷雾重重

  “大哥在外打拼这么多年,难道就不知道结阴亲?”江晚冷笑起来,“我家欠你父亲二十万,实在偿还不起,父母就把我拿来结阴亲还债,这可都是拜你们唐家所赐。”

  “我父亲的死跟你有没有关系?把我骗过来,你又想干什么?”

  “老爷子的事儿可跟我没什么干系,至于大哥你……”江晚轻笑道,“老爷子死后立下遗嘱,把家业都拿去捐了,却留下了一件宝物给你。大哥,我们是不是应该好好谈谈呢?”

  “好,谈谈。”话音未落,我一把将黑子朝她扔了过去。一个大男人迎面砸过来,江晚下意识地后退。就在这时,我抢过了她的手电筒,整个空间顿时黑得伸手不见五指。

  “黑子!”许三的惊呼声响起。

  我摸了摸手中还在滴血的软钢丝,无声地笑了。

  我不可能把敌人活着放回去,所以在推开黑子的刹那用钢丝割断了他的喉咙,而现在的混乱也达到了我的目的。

  倒斗多年,我练就了非凡的直觉。确定了江晚所在的位置,我趁势一拳砸向了她的肚子,却被她一手攥住了手腕。

  头顶传来嘲讽的声音:“原来在这里啊。”

  劲风下落,我在她一巴掌扇下来之前硬生生地掰折了自己的手腕。顾不得脱臼的右手,我就地一滚,空余的左手拽下还在发呆的许三,死死地捂住了他的嘴。

  一阵石子滚动的声音响起,江晚在黑暗里摸索了一阵儿,大概是以为我逃跑了,便转身朝甬道另一方走去。我在原地趴了一会儿,确定她离开之后,狠狠地威胁了许三一番,这才坐起身子,忍痛把手腕还原。

  我把软钢丝勒在许三的脖子上,压低了声音说:“把你知道的都说出来。”

  “我、我是山下的村民,前些日子被他们雇来的。”许三结结巴巴地说道,“我也不知他们是谁,就看见他们运了一口棺材来。当天晚上他们在村里歇脚,可是没想到那口棺材中的尸体诈尸了。那具尸体破棺而出,咬伤了不少人,好不容易才被赶进了山里。后来我听到他们谈话,说什么‘老爷子不见了,现在只有唐大才能找到那东西’,第二天就被雇来找你了。好汉,饶命啊!”

  我在心里不断地打着盘算,嘴上继续问道:“那你知道这是什么地方吗?”

  “我们虽然背靠着雁愁山,但是没什么人敢上来啊。”许三说道,“几十年前开荒的时候,村民从山里挖出许多尸骨,半夜还听到鬼哭,闹得人心惶惶。我们村里人迷信,反正大家也不靠这山过活,就索性封了山,哪知道还有这么个地方?不过……”

  “不过什么?”

  “我听江小姐说,这个地方叫长安墓,他们是来找一个叫长安灯的东西的。其它的,我就不清楚了。”

  我脸色一变。

  长安墓、长安灯,我的大名就叫长安。

  长生路,在长安……

  地窖惊魂

  我如约留了许三一条命,让他跟着我探墓。

  甬道的尽头是一阶盘旋向下的楼梯,红、黄颜色,是将黄泥和石灰水按比例混合修建,算得上是古代先进的混凝土制作方式。只是这阶梯表层糊着一层已经发霉了的糯米,看起来十分怪异。

  石灰防腐,糯米防尸,想来这下面应该是有些凶狠的玩意儿。想到这里,我暗自握紧了背包带子,让许三在前面开路。

  走了一截,楼梯拐角处出现了两具脸色青白、手里提着油灯的尸体。我低声道:“这是古代陵墓里的提灯守夜人,别惊动了它们。”

  许三吓得大气也不敢出,我们小心翼翼地与尸体擦肩而过。突然,它们猛地蹿上了我们的后背,还燃着火苗的油灯立刻将我们的外衣烧着。我们用力地挣开,偏偏这两个家伙抱得死死的,像是要引火把我们活活烧死。

  我已经感觉到了灼痛感,许三的背后更是冒起了火花。我狠狠地拽下尸体手中的油灯,扔了出去,同时拖着它在地上滚了起来。许三也机灵地模仿着,总算扑灭了身上还未成大势的火。

  被烧到的地方传来剧痛,我咬着牙从地上爬起来,却看到那两具已经被烧焦的尸体动作僵硬地捡起熄灭的油灯,转身往下走去。

  许三喘着粗气问道:“它们要去哪儿?”

  “提灯守夜人的职责是不能让灯熄灭,现在灯灭了,它们应该是去添油。”我沉吟片刻,说,“跟上它们。”

  它们一路下了楼梯,一股恶臭袭来,浓郁得几乎让人窒息。楼梯末端浸泡在一个正方形的凹槽里,那两具尸体从里面舀了一盏液体,然后摇摇晃晃地往回走。

  我和许三急忙屏住呼吸,等它们走过之后,才拿出手电筒朝凹槽里照去,却顿时倒吸了一口凉气。

  泛着臭味的蜡黄色油脂充斥着三丈见方的槽子,里面密密麻麻地浸泡着数不清的婴儿尸体。因为在灯油里泡着,它们看起来除了浮肿之外还依稀可辨,约莫都是些没满周岁的孩子。

  “百日鬼婴!”我感到浑身发寒。这是一种古术,将刚满一百天的婴儿剔骨封魂后制成尸油,这种油脂不仅可以做古墓里多年不熄的灯油,还是一些巫蛊方术的原材料。

  这个时候,许三突然拉了拉我的袖子,颤抖着手指向一个地方:“那里……好像动了。”

  我顺着那个方向看去,婴儿的尸体似乎纹丝未动,但是油脂表面却泛起一圈涟漪。沉吟片刻,我猛地一把抓住许三,在他身上割了两道口子,然后一脚把他踹进了尸油槽里。

  “扑通”一声,油珠四溅,整间墓室强烈地震动起来。一条粗长的怪物从凹槽里挺起身子,凶猛地游了过来。它浑身节肢,遍体血红,头部只有一张圆形的嘴,里面层层叠叠的竟是数不清的尖利的牙齿。

  这个怪物之前一直潜伏在婴尸之下,现在被血气引了出来,可怖的血盆大口朝着许三当头落下。

 

  鬼眼新娘

  许三惨叫一声,险而又险地避开了这一击。

  我趁势将他拉了上来,丢开之前系在他身上的钢丝,冷汗都下来了:“该死的,这玩意儿是变异的蚯蚓!”

  “蚯蚓能长这么大?”许三吓得一把鼻涕一把泪。

  “这座墓的建造手法和机关布局,都像是隋唐时期的风格。因此,活了千年以上,以尸油和死人为食的蚯蚓,当然可以长成这个样子。”我边说边小心地挪动了位置,“我们俩弄不死它,想办法逃吧。”

  话音未落,蚯蚓风驰电掣般朝我扑了过来。我赶紧滚了开去,眼见许三还呆在原地,大喝道:“笨蛋,往槽子里跳!”

  许三立刻跳了进去。

  油脂黏重如沼泽,他在里面拼命地挣扎,而蚯蚓的动作似乎也被油脂带得滞缓了许多。我赶紧把准备好的生犀粉点燃,一缕白烟顿时伴随着香料味弥漫开来。我赶忙躲闪,却看到满池的婴尸不约而同地动了动。

  生犀通灵,趁着许三被蚯蚓缠住的工夫,那些婴儿的尸体死死地抓住了蚯蚓的身体。整个凹槽仿佛沸腾了起来,疯狂地翻滚着。

  我飞快地跑上石阶,在许三惊恐的目光中把点燃的打火机狠狠地扔进了油槽里。

  “轰……”火焰冲天而起。伴随着许三撕心裂肺的嘶吼声,我头也不回地往石梯上跑去。我发现之前还是盘旋的楼梯现在竟然变成了直线状,仿佛我们之前踏进的是一个错乱的时空。

  我连滚带爬地跑上最后一阶,入眼处却不再是来时的甬道,而是一间石门半掩的墓室。墓室里面隐约传来一阵女人的哭声,凄凄惨惨,还夹杂着若有若无的呻吟,听得我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我迟疑了一下,从敞开的门缝钻了进去。一袭陈旧的红衣垂在眼前,我抬头看去,发现石室里吊着十个身穿大红嫁衣的女人。最后一个女人还在挣扎,两眼翻白,脸色憋得青紫,正是之前消失的江晚。

  一个人正往下拽着江晚的双脚,似乎想要吊死她。我还有很多事不清楚,她现在还不能死。想到这里,我把手里的刀掷了过去,准确地割断了江晚身上的绳索。

  那个谋杀她的人转过了身,他穿着青布寿衣,脸色青白,双目无神。

  我顿时浑身颤抖起来。

  “爸!”我拿刀的手不停地哆嗦着。

  他冲着我咧开嘴,笑容从嘴角一直延到耳根,半凝固的血浆从里面流了出来。我这才看到,父亲的头顶钉着两枚桃木钉,而江晚的手上拿着最后一枚。

  “灭灵钉?”我愤怒地看向了江晚。三枚灭灵钉能够钉死人的魂魄,让人永不超生,她想要做什么?

  江晚捂着脖子咳嗽起来,一双眼睛却惊恐地看向了我的身后。

  我下意识地回过头,惊恐地发现那九具女尸全部抬起头,露出了布满血丝的眼睛。没等我反应过来,悬挂尸体的绳索齐齐断裂,一只冰冷、尖利的鬼爪猛地向我的脖子抓来。

  我顺势往后一仰,一双手抱住了我的头,我的脖颈处传来了痛苦的撕裂声……

  人皮油灯

  我惊魂未定地瘫坐在地,就在刚才,我以为自己就要被亲生父亲扯下脑袋。

  父亲的尸体倒在我脚边,江晚在千钧一发之际将手里的最后一枚灭灵钉插进了父亲的头顶,这才险险地救了我一命。眼看九具女尸逼近,我来不及说什么,拽过江晚就往外跑,总算在被女尸抓住之前跑出了石室。封闭的石门挡住了那些凶煞的女尸,指甲抓挠石门的刺耳声音随即响起。

  面前的楼梯又变成了吓人的盘旋状,我感觉自己似乎一直在怪圈里徘徊着。

  “为什么不走了?”江晚的声音有些沙哑,“现在我已经这个样子了,你还在顾忌什么?”

  我迟疑地问道:“父亲是怎么回事?”

  江晚的脸上露出了恐惧的神色:“一个月前,老爷子突然交给我这三枚灭灵钉,说如果有一天他死了,就让我将他带进长安墓,然后钉住他的魂魄。七天前的夜里,他的肚子竟然自动裂开,内脏都流了出来……”

  我打了个寒战,不敢想象当时的情形。

  江晚继续说道:“老爷子死后,我遵从他的遗愿带他来到这里。我本想在山下的村子里等你前来,可是没想到唐二竟然以蛇血引起老爷子尸变,在村子里造成恐慌,只好提前进了墓。”

  “唐二?”我几乎以为自己听错了,“我那个双胞胎弟弟,他明明早就死了。”

  江晚幽幽地说道:“那时候在黑暗里,我被许三用石子引入甬道,遭遇到机关的时候才明白他就是唐二,我们都被骗了。你和他是双生子,当年因为你们的母亲难产,你出生了,他和你的母亲却都不能活命。但是你父亲早年得到了一个宝物,才得以让他以死人的身份成长。半年前我和唐二结阴亲,就是在他的棺材里圆房的。”

  “那个宝物,就是父亲要留给我的那件东西?”我问道,同时心里也猜测着许三,或者说是唐二应该没有死。

  江晚点了点头:“如果我没猜错,它就在主墓室里。老爷子临死前说,让我和你共同拥有这盏灯,可我怕你独吞,又实在需要它,所以才和你作对。”

  “现在我根本不知道怎么进主墓室。”我叹了一口气,把之前发生的事情跟她说了说,“我就像走进了一个迷宫。”

  “糟了,那个尸油槽应该就是通向主墓室的。”江晚站了起来,跌跌撞撞地往楼下走,“唐二是被你父亲以邪术续命的活尸,怎么会这么容易死?他是故意借这个机会,先一步进了主墓室。”

  我犹豫了一下,紧随其后。

  当我们走下阶梯,刚刚那声势浩大的火焰竟然已经熄灭,甚至连油脂都平静了下来。我伸手一摸,油脂竟然是冰冷的。

  江晚到处摸索着机关,我却想起了那场大火和楼梯拐角处的提灯守夜人。

  “点火。”我冲着江晚说道。她愣了一下,摸出一把打火机,点着后扔进了油槽里。火焰再度腾起,这一次我不闪不避地跳了进去,大火蔓延在身上,我却完全感受不到温度。

  “我早该想到的,这是阴火。”我眯起了眼睛。阴火以阴尸为燃料、阴气为可燃物,只烧死物不伤活人,对于活人来说就像是幻觉一样。

  像唐二那样的活死人,最多也就能感到一些疼痛,不会受到致命的伤害。

  江晚跟着跳下了尸油槽,我们艰难地潜了下去。油脂糊在脸上,我感觉快要窒息了。很快,我的脚踩上了底部一块凸起的石砖,一个大洞在内壁出现,我和江晚连同一堆油脂瞬间流淌了进去。

  身体不受控制地下滑,我们的脑袋一片混沌,好不容易感到下滑的趋势止住,这才发现自己竟然还浸泡在尸油里。

  只是这不再是方形的槽子,而是在回环形状的槽子里。槽子中间隆起一层,上面还燃着青蓝色的火焰,就像是一盏巨大的油灯。

  长生路,在长安。长安墓,长安灯。

  我挣扎着爬起来,见身体大部分都被烧焦的唐二正站在不远处。蜡黄的油脂凝在他的身上,他的手中还抓着那只被我扔下的打火机。

  唐二勾起嘴唇,破碎的脸皮下露出了一张与我十分相似的面容:“你们果然来了,老婆,大哥。”

  长安怨魂

  长安墓始建于隋朝,杨广杀兄夺位成为了皇帝,他的兄长杨勇曾网罗天下奇人异士,因此事变之后,杨勇遗部率领这些方士逃到此处,修建了这座长安墓。

  杨勇的遗部都幻想着杨勇能够复活,推翻杨广成为一代明君,于是以百日鬼婴为引,将方圆百里的怨气都凝聚在墓里,耗费了极大的人力和物力打造了能借寿续命的长安灯。可是这灯有一个弊端,那就是只能向有血缘关系的亲人借寿,用他们的尸体制成尸油,才能得到这些寿数。

  可是杨勇的亲族被杨广赶尽杀绝,加上后来杨广也死无葬身之地,因此这长安灯当年并没有派上什么用场,一直被尘封至今。

  二十年前,我的父亲随着盗墓同伴无意中进入长安墓,经历九死一生才逃了出去,却沾染上了墓中怨魂的诅咒。后来我母亲怀孕,父亲带她做检查,发现她的腹中竟然多出了一个有影无形的胎儿,也就是俗称的鬼胎。

  这个鬼胎怎么也打不掉,一直吸食着母亲的血气和另一个胎儿的生命。最终导致母亲难产和那个本该顺利降生的孩子死于非命。

  “是你毁了我的人生,是你让我出生就做不成人!”唐二用阴鸷的目光看着我,“你知道父亲为什么总是不回家吗?因为他不想看到你这个鬼胎,因为他在到处寻找复活我的方法。最后,他重回长安墓,找到了长安灯。”

  我感到浑身发冷——二十年喜怒哀乐的人生,如今我却得知自己是一个不该存在的人。

  唐二看向脸色惨白的江晚,冷笑道:“这些年来父亲给我找了十宗阴亲,都是阴命的女子,想用她们来维持我体内阴阳之气的平衡。之前的九个都死了,没承想这个女人却怀上了我的孩子。”

  我浑身一颤,江晚捂着自己的小腹,脸色惨白。

  “父亲老了,变得心软了,你好歹做了他二十年的儿子,总比我这个不人不鬼的东西要好。现在这个女人又怀了唐家骨血,父亲就打算放弃我。”唐二冷笑道,“人与活尸的孩子,虽然不是鬼胎,但是也很难出生。于是,父亲打算把他自己和我都做成尸油,用我们两条命换这个孩子平安出生。可是,我怎么能情愿呢?”

  “所以你杀了父亲?”

  “我本就该活着,这有什么错?”唐二疯狂地扑了过来,右手的指甲尖锐如刀,“我把你们都做成灯油,我就能复活了!”

  他来势汹汹,我早有预料,在他扑过来的刹那推开江晚,夺过他手里的打火机扔给了她。唐二的手深深地插进了我的胸膛,我似乎感觉到心脏被他抓在了手里。

  “动手!”尸油封闭口鼻之前,我向着热泪盈眶的江晚吐出了最后两个字。在唐二绝望的吼叫声中,我使出全身的力气抱着他往油脂下滚,厚重的油脂瞬间凝结在了我们的身上。

  我不是什么好人,但我知道什么叫有恩必报。父亲给了我二十年的人生,现在我该用这条命偿还了,唐家的骨血不能断在这里。

  打火机点燃了油脂,大火如燎原般燃烧起来。这一次我死死地把唐二禁锢住,他再也不会有第二次机会逃出去。

  恍惚间,我想起了三年前最后一次和父亲的谈话,他对我说:“最难求的,是一世长安……”

 

  聚雅斋主人程光画得一手好画,慕名求画者络绎不绝。这天黄昏后,一位猥琐邋遢的男子闯了进来,他手里抱着一卷白绫。白绫看样子有些年头了,布面不少地方显露着霉斑。男子爱如珍宝地紧紧搂着白绫,急切地对程光说:“你可是大画家程光?”程光点点头,谦虚地说:“这‘大画家’三字实不敢当。”男子环视室内,赶过去将门窗关严了。程光大骇,不知这陌生男子鬼鬼祟祟有何居心。他不觉后退几步,一把按住桌上的电话机,就要报警。男子赶紧说:“程先生莫慌,我有一画想请先生鉴赏。”男子将怀中白绫展开,露出一幅女子画像,画中女子美极、艳极,穿着五彩霓裳,发髻上插着美丽的鸟羽,一看就非汉族女子。程光也想不起有哪个少数民族是如此着装。 女像工笔细描,与其说是画,倒不如说是摄影。女子笑脸盈盈,双眸含情,就连肌肤上的汗毛也隐约可辨。女像和人体等比例大小,因为形象太过逼真,远远一挂,还以为面前站着的是个真人。程光对这幅画产生了浓厚的兴趣,见男子并无歹意,就放心地走过去,手掌在女像上轻轻滑过,感觉就像抚摸着真人,那女子肤若凝脂,纤长苗条的身材也像真人一样让人觉得温暖。当程光的手掌自上而下摩过她的心脏时,她的心脏居然跳了一跳,把程光吓了一跳。

  “怎么样?”男子一直注意着程光的神色,“是不是很特别?”程光疑惑地说:“这幅画很邪门,你是在哪得到的?”男子长叹了口气:“我叫李崇明,本是一家公司的老总,就因为这幅画,我弄得倾家荡产,沿街要饭。”他小心地卷好画,就是现在他对它依然没一丝恨意。“慢着,这幅画多少钱,你开个价。”程光这么说已经犯了收藏的大忌,可李崇明却摇了摇头:“我不会卖画的,这一生我都不会让它离开我。”程光感到奇怪了,李崇明找他居然不是为了卖画。李崇明重又将画紧紧地搂在怀里,说:“程先生,我暗中观察了你三个月,知你是诚实守信之人,请你不要将关于这幅画的点滴说出去,还有如果你想能天天看到这幅画,就把我留下来,好吃好喝的招待我。”“没问题。”程光对这幅画和神秘兮兮的李崇明很是好奇。

  程光派人打听李崇明,不久就有了消息,他确实是一家公司的老总,可这是十几年前的事了。李崇明爱好旅游,当年他沿着楼兰古国的遗址探险,在沙漠深处失踪了几个月,回来后就显得有点神经质,常把自己关在房间里,公司的事情也懒得打理,不出一二年就破产了。李崇明住在程光家里也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整日只是对着女像又哭又笑。有时程光想要再看一看画,李崇明像害怕什么似的让他瞄上一眼就把画卷上了,让他心痒难捺。 好奇心越来越盛的程光只得平生第一回做了小人,晚上,他悄悄地在给李崇明的饭菜里下了安眠药,李崇明呼呼大睡起来。然后,程光将李崇明的画拿出来,挂在墙上。白绫展开,上面却什么也没有,程光又在李崇明身上找了找,并没找到另外一幅白绫。这时,月色皎洁的院子里忽然传来银铃般的笑声,他赶忙奔出屋子,顿时惊呆了。只见一女子正在热烈地跳着异域风情的舞蹈,身上穿着五彩霓裳,头上插着美丽的鸟羽,她转过脸,赫然正是画像上的女子。程光惊叫了一声,眼前的女子就像烟雾一样消失了,他在院子里仔细查找,也没发现她有何藏身之地。

 

  程光稍显失落地回到李崇明的房间,一抬头,那女子又回到了墙上的白绫上。他擦了擦眼睛,证实自己没有看错,忙用凉水泼醒了李崇明。李崇明见程光已然窥破了他的秘密,便如实说来。原来,这画像上的女子是古楼兰国人,因为长得漂亮,被一个法术很厉害的巫师看上了。女子早有恋人,自然不肯嫁给巫师,巫师恼羞成怒,就在新娘大婚这一天,作法将女子的魂魄摄在一幅白绫上。并且巫师还在女像上下了天地间最恶毒的诅咒,让女子永不能转世为人,倘若有谁能破咒救得了女子,女子便会以身相许。李崇明说完懊丧不已,可惜他花了十几年时间,弄得身心俱疲,也不能勘破巫师的魔咒。

  程光生气地说:“你就为了一名传说中的女子,把正事都给荒废了,你有没有想过太不值得!”李崇明神往地说:“能和一个古典美女结婚,是任何一个男人的愿望,并且她是古楼兰国人,如果能够因为她而找到失踪的古楼兰国,得到被黄沙掩埋的珠宝,我失去什么都是值得的。”“那好,你去找你的古楼兰国吧,我这儿养不起懒汉了。”说着程光就把李崇明往门外推。李崇明可怜地说:“我现在身无分文,又没个落脚之处,出去不是饿死也要冻死,你就行行好,让我在这里勘破巫师的魔咒,得到古楼兰国的财宝后,我们三七开,不,对半分。”程光冷笑一声:“我可没兴趣要什么财宝,我挣的钱足够养活我自己。”李崇明拿着画悻悻地走了。

  三年后,程光渐渐把这事给忘了,这一天,他像往常一样到古旧一条街淘古董,在一个摊前,一卷白绫吸引了他的目光。白绫看样子有些年头了,布面不少地方显露着霉斑。程光心中一动,恍惚记起了什么,他小心地展开白绫,一个美艳的女像就跃进眼帘。

  程光问摊主是怎么得到这幅画的,摊主告诉他,前几天他路过一个墙角,看见一个冻饿而死的老乞丐手中紧紧抓着一卷白绫,就好奇地抽出来瞧了瞧,这一瞧觉得这幅画很特别就带走了。程光掏钱要买这幅画,摊主摆了摆手说:“你就随便给几个钱吧,老乞丐的尸体是我掩埋的,等下收摊的时候我还想买叠纸钱烧给他。” 根据摊主描述的特征,老乞丐正是落魄潦倒的李崇明。按照摊主的指点,程光拿着画找到李崇明的坟,插上香烛。想到李崇明为了一幅画中的女子竟弄得客死异乡,他不禁有些伤感,展开白绫,喃喃地对着画中人说:“姑娘,我不管你是人是妖,但留你在世一日,世人就多一日贪欲。”说罢,他就着烛火点燃白绫,看着画像上的楼兰新娘一点一点被火苗吞噬……

  夜色渐渐降临了,程光返原路回去,忽听身后传来一声清脆的呼唤:“先生留步!”程光惊恐地一回头,就见楼兰新娘盛装向他走来:“你、你!”他吓得一句话也说不出来。楼兰新娘莞尔一笑:“先生莫慌,多谢先生救命之恩,小女子愿以身相许。”“这、这、这烧了白绫,你竟还能现身?”程光终于将一句话说圄囵了。楼兰新娘轻叹一声:“每个得到我的人都是千方百计地想据为己有,掠夺财宝,只有先生想到世人福祉,消除人间罪恶。是以你方才才有的焚画之举,却误打误撞地将我救了出来,因为巫师的魔咒就是‘若想拥有,必先舍弃’。他看透了世人的劣根性,有几个心中没有贪念,所以我才在画幅中寂寞了千年。”

 

  滦阳城是清末民初时远近闻名的商埠,城内有一家不大不小的商号“德盛汇绸缎庄”,掌柜姓王名集贤,在当地小有名气。店里有一个小伙计叫秦万祥,自幼父母双亡,十五岁那年经人介绍到“德盛汇”当“小半拉子”打杂,柜上人都叫他小祥子。小祥子人虽小,却腿勤,嘴紧,一天到晚跑跑颠颠,样样有条不紊。晚上,王掌柜和账房先生拢账,小祥子用大肚儿茶壶沏了酽茶,斟满两杯分别送到王掌柜和账房先生面前,再给王掌柜装好水烟袋,然后侍立一旁,听候吩咐。王掌柜和账房先生喝了茶吸了烟后,王掌柜便拿过账本像唱曲儿似的报账,账房先生的手指在算盘上蝴蝶儿似的飞舞,那铁梨木算盘珠儿发出叮叮当当的脆响,把小祥子看得眼花缭乱,听得如醉如痴。一来二去,小祥子对打算盘看出了些门道,于是,便拿过一个算盘在一边悄悄地跟着打,王掌柜和账房先生也没把这个小打杂的当回事。后来,王掌柜和账房先生就听出小祥子算盘的响声有了变化,节奏清晰明快。再看那拨算盘珠的手指宛若唱戏的“兰花指”般优美!常言说“行家看门道,力巴看热闹”,王掌柜觉得这个小半拉子的算盘有些功夫了,于是,便想考验小祥子。接下来,王掌柜又报账,账房先生噼里啪啦地打,秦万祥也跟着一起打。王掌柜报完账对账房先生说:“你先别报数目,让小祥子先报。”秦万祥红着脸说:“掌柜,还是让先生先报吧,我是打着玩儿的……”账房先生说:“掌柜让你报,你就报吧。”秦万祥这才把自己算盘上的数目报了,结果与人称“铁算盘”的账房先生算的完全一样!王掌柜大为吃惊!原来这个小打杂的不声不响地把打算盘的功夫练到家了!王掌柜心中暗暗佩服,这个小打杂的如此有心计,看来是块好料,说不定将来大有出息。王掌柜是个爱才之人,一边笑呵呵地品茶,一边拍着秦万祥的肩头说:“小祥子,明天开始,不让你打杂了。白天上柜台,晚上给账房先生贴帮拢账……”

  也是该着秦万祥露脸,一个偶然的机会秦万祥揣着王掌柜的帖子到瑞兴永商号结一笔账,瑞兴永大掌柜无意中多付了一百块大洋。秦万祥回到柜上后如数交柜,王掌柜一过数不由得一怔:“这钱数不对呀!”

  “多一百块。”秦万祥说,“他们多付了。”

  王掌柜立刻睁大了眼睛,把秦万祥盯了好一阵。一百块大洋可不是个小数目啊!小伙计三年白干活白吃饭,三年后的劳金毎年也不过三四十块大洋。这个小伙计见钱不动心,实在是不可思议呀……王掌柜手里哗啦哗啦地摆弄着大洋钱,面带微笑地对秦万祥说:“小祥子,你真的不稀罕钱?”

  秦万祥说:“钱,谁不稀罕?可是,人心更值钱呀……”

  王掌柜说:“那你为什么不当场退还人家?”

  秦万祥说:“我是想,这钱要是您大掌柜亲自去退,那可就不一样了。您大掌柜多大脸面?做生意讲的是信誉,往后德盛汇的名声岂不更高?”

  王掌柜一听惊得一愣,道:“好!万祥,你小小年纪,可敬可佩!”

  第二天,王掌柜带着秦万祥去瑞兴永商号退还大洋,瑞兴永大掌柜十分感动。一百块大洋事小,德盛汇如此重信誉、恪守商德实在难得!瑞兴永大掌柜高兴万分,便命手下人在聚贤楼酒家设筵招待王掌柜和秦万祥。宴席上,瑞兴永大掌柜特意给秦万祥敬酒,秦万祥站起身拱手道:“大掌柜这样抬举,可要折秦万祥的寿了!”瑞兴永大掌柜微笑道:“小老弟为人可敬,实是我滦阳商界之骄傲。”秦万祥道:“万祥年幼无知,全仗我家大掌柜言传身教,万祥刚刚学徒才没有跌跤……”

  秦万祥话说得有板有眼,把王掌柜说得心花怒放。

  这件事很快传遍了滦阳城,一时间成了滦阳商界美谈,秦万祥也成了各商号教育年轻伙计的榜样。德盛汇在滦阳城声名鹊起,又加上与瑞兴永这样滦阳数一数二的大商号结缘,王掌柜在滦阳城就没有走不通的路。大小商号都愿意与德盛汇打交道,关里关外的商贾老客也都主动把买卖做到德盛汇门口来,德盛汇的生意空前兴旺起来。

  二

  秦万祥做了这样一件露脸的事,给德盛汇商号争了光,王掌柜当然对他另眼看待了。秦万祥不骄不躁,做事愈加谨慎、勤恳,事事都想得很周到,毫无纰漏,成了王掌柜最得力的助手。转眼王掌柜已过了花甲之年,自觉体力不支,料理商号事务有些吃力。有了秦万祥这样底细可靠办事能力强的人,王掌柜经过几番考虑后便决定把掌管商号的事交给他,自己做个甩手东家。这年秦万祥刚刚二十五岁,成了滦阳城里最年轻的大掌柜。秦万祥当了大掌柜后,日夜操劳,不敢有丝毫懈怠,把商号治理得井井有条,生意红红火火,年年赢利可观。

  老东家王集贤虽然不再躬亲柜上事务,但他还是经常到柜上走走看看,夜里常和秦掌柜促膝交谈,十分亲近。老东家还经常把秦掌柜请到家里小宴对酌,特别是有了新鲜的山珍海味或好酒时,必请秦掌柜同享。没有秦掌柜相陪,再好的酒菜也吃不岀滋味儿来。家里虽有一个小伙计李顺和使女珠儿,请秦掌柜时却从不用他们动手,总是让夫人和女儿碧云小姐亲自下厨,端菜斟酒,无疑是把秦掌柜当成自家人了。后来,老东家就萌生了将秦万祥招赘为婿的念头。

  这天,王掌柜又来到柜上,晚餐也未回家去吃,就在柜上与秦万祥对酌。两个人边饮边谈,十分畅快。不知不觉己至深夜,王掌柜便留在柜上与秦万祥同榻而睡。秦万祥熄了灯却翻来覆去睡不着,总觉得身下有什么东西。几次起来秉烛寻找,床铺又厚又软,干干净净,什么也没找到。秦万祥用笤帚在铺上扫了又扫,躺下后却依然不能入睡。几番折腾,把王掌柜搅得睡意全无,也起来点灯仔细寻找,找了多时只在褥子上寻到一根头发丝——啊,原来是这东西作祟!

  那一夜秦万祥彻夜未眠,老东家也陪着熬到天亮。

  一根头发丝扎得秦万祥不能安睡,老东家王集贤看在眼里,心里就犯掂掇了。一个小打杂出身的人当上大掌柜不过三年,竟娇气到这种程度,就是皇帝老子也未必如此呀!自古道“成由勤俭败由奢”,老东家越想越感到心下不安,半个月后,老东家终于下决心把秦万祥的行李给“顺”过来了(旧社会商家将店员横放在床铺上的行李给“顺”过来即表示解雇)!

  三

  打发走了秦万祥,王集贤又连东带掌地撑起商号事务。王掌柜开了一辈子商号,见过不少大世面,可这次一接手却连连受挫,做了不少亏本买卖,连续三年出了很大的亏空。任凭他费尽心机,仍无法扭转局面。德盛汇每况愈下,眼看己濒临倒闭。王掌柜长吁短叹,一筹莫展。

  这天晚上,王掌柜独自愁眉不展地坐在房中,女儿碧云走了进来。王掌柜望着女儿,心中愈感伤悲,可惜自己只有这么个女儿,如果是个堂堂的男儿也该干一番事业了,何必忧愁德盛汇的前程?碧云在老爹爹面前默立许久,王掌柜轻叹一声说:“碧云,不在你的房中休息,到这儿来有什么事吗?”

  碧云轻声回答说:“爹爹,女儿见您老人家终日愁眉苦脸,心下十分不安,可叹孩儿是个女流之辈,不能为爹爹分忧,对于生意上的事更不敢在老爹爹面前妄言……不过,女儿却想起一个人来,若将他请回来,德盛汇或可起死回生……”

  王掌柜一脸惊愕道:“你是说……秦万祥?”

  一句话惊醒了梦中人!王掌柜击掌道:“对呀!我怎么把他给忘了?唉,现在想起来,当初把秦万祥打发走就是一个大错误啊!如今德盛汇已到了生死关头,舍此别无他路。”

  次日,王掌柜便备上一匹快马日夜兼程直奔秦万祥的老家而去。当时正是青苗在地的夏锄季节,王掌柜来到秦万祥的老家方家庄外,正想打听秦万祥的住处,却见路旁的树荫下立着一把锄头,一个汉子光着膀子躺在地头的乱石堆上四仰八叉睡得正香,一群蚂蚁在身上乱爬,汉子全然不觉,照样鼾声如雷。王掌柜见汉子睡得如此香甜,不好意思打扰,正想走开,那汉子突然一翻身,王掌柜猛然大吃一惊——原来他正是秦万祥!王掌柜惊喜万分,伸出手拍拍秦万祥的肩头喊道:“万祥,万祥!别睡了……”

 

下着暴雨的夜晚。三个男人围坐在客厅沙发玩抽鬼牌。

  客厅吸顶灯的光线被调到最暗。枯槁暗黄的灯光下,影子打在墙上。三个人,却只有两道影。物理效应使这一幕看起来有点诡异,但他们没有人觉察。

  最后抽到鬼牌的人是孙皓。

  游戏开始前,惩罚规则就已定好:抽到鬼牌者,游戏结束后立刻去往兽河路唯一的公车站牌处,搭乘今夜147路的末班车。

  关于147路末班车,曾发生过一起骇人听闻的车祸。

  四年前的1月24日夜晚,下着暴雨。147路的末班车塞满了回家的人,拥挤到车上的每个人之间,都不再有空隙。尽管如此,仍有不少挤不上车的乘客,撑着雨伞在雨中哀声叹气地咒骂着。但10分钟后,他们纷纷庆幸自己没有挤上车。因为那辆公车,从一道没有挂出醒目提示牌的断裂路口,直直冲下了兽河。全车的人,无一生还。

  死亡阴影笼罩着1月24日这个不吉利的日子。此后每年的这天,147路的末班车总是无人问津,去年公交公司甚至停掉了它这天的末班车。但不知为何,只停了一年,今年公交公司又恢复了这天147路末班车的运行。

  孙皓的那两位同居室友兼损友也因此而玩心大起。

  愿赌服输,孙皓认命地来到兽河路唯一的公车站牌处。宽大的站台上,只有一个中年妇女呆立在那儿,在看见孙皓后,她神色突然一喜。

  女人兴冲冲地朝孙皓走过来,问:“小伙子,你要坐147路的末班车吗?”

  孙皓点点头。

  女人脸上的喜悦更浓了,她把一双鞋子塞进孙皓的手中,说:“请你帮我转交给我的儿子。”

  不等孙皓回答,女人说完便兀自转身走掉了。

  孙皓愣在原地,好一会儿后,才低下头看手中的鞋子。这一看,他瞬间脸色发青,两眼暴凸,因为那是一双纸鞋!

  孙皓见鬼似的把手中的纸鞋丢到地上。

  很快,纸鞋又被捡了起来,捡拾起的人是孙皓的损友之一罗格。罗格拍拍孙皓还在微微颤抖的肩,不以为意地揶揄说:“今夜147路的末班车,不会真的是通往黄泉之路的死亡末班车吧?”

  孙皓的脸色愈发惨白。

  另一个损友秦朗看出了孙皓的忐忑,嘲讽他说:“怎么?怕了?看来你注定日后要天天被我们笑是孬种了。”

  秦朗的话激怒了孙皓,也唤回了他之前被吓破的胆。在他们两人玩味的目光中,孙皓咬牙上了147路的末班车。还好,车上不止他一个乘客,稀稀拉拉地也坐着几个人。他上车后,罗格和秦朗坐在站台的椅凳上抽完一支烟才离开。之后,他们转身走向停在路旁的一辆吉普车,不一会儿也离开了这里。

  吉普车驶向的目的地,是147路末班车的终点站。

  罗格接到孙皓打来的电话时,正在开车,于是他顺手把手机递给了坐在副驾驶座的秦朗。秦朗接通,按了免提,孙皓惊慌失措的声音断断续续地从手机里传出来:“车上坐着的都不是人……他们说……我们马上要进河了……”

  然后,那边的电话突然就断了。

  秦朗再也忍不住地大笑起来:“我看孙皓大概吓得屁滚尿流,还把手机给抖摔了吧。”

  147路1月24日这天的末班车从去年起就被公交公司停掉了,今年也没有恢复。所以今晚孙皓坐上的147路末班车是罗格向公交公司租来的,站台上请孙皓转交纸鞋的女人以及车上那些“鬼”乘客也是秦朗找人假扮的。

  吉普到达终点站时,那辆孙皓坐上的147路末班车并没有如罗格他们预料中的那样停在终点站。

  “还没到站?”罗格边说边拿出手机,要打给司机问问看是什么情况。结果,司机不耐烦地在电话那端抱怨说:“我已经把车停在兽河路的站台等了一个多小时了,你们说的那个人到底什么时候才上车?”

  “什么?”罗格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但司机肯定地告诉他孙皓并没有上车。那么孙皓上的那辆147路末班车,是从哪里开来的?

  秦朗也傻住了,他赶紧拨打孙皓的电话,但无法拨通。

  罗格开车载着秦朗不停地在兽河路至147路末班车终点站之间的这段路途上兜圈,期盼能找到孙皓的身影,但直到天亮他们也没有找到人。

  两人疲倦地回到住所,忧心忡忡地各自倒靠在沙发上。昨晚还坐着三个人的客厅,如今只剩下两个人。一时之间,没有人说话。

  门铃声打破了沉默,秦朗去开门,看见孙皓的女朋友佩仪红肿着双眼站在门外,她的身后还跟着两个男人。

  “孙皓死了,今天凌晨,他的尸体在兽河上被打捞起来。”佩仪指指身后的两个男人说,“他们是警察。”

  孙皓的尸体在兽河上被打捞起来?秦朗闻言全身僵住,他依稀记得孙皓在电话里最后说的话,他说车上坐着的都不是人,他说他们马上要进河了!

  罗格此刻也是面如死灰。

  最后,他们俩不约而同地撒了谎,默契地说出昨晚三人一起玩抽鬼牌,抽到鬼牌的人负责出去买宵夜,谁知孙皓这一去就整夜没回来,电话也打不通,所以他们也不知道他昨晚因为什么去了兽河附近。

  孙皓头七的第五夜,他生前居住的房间阴森森地传出奇怪的声响。

  在罗格的陪同下,秦朗颤抖地打开孙皓的房门,孙皓的大床上竟然坐着一个人,他们倒吸一口凉气,定睛一看,那人竟是佩仪。佩仪的眼睛直勾勾地望向那扇打开的窗户,窗边的地板上,不合常理地落了一摊水。

  “孙皓回来找我了,他说他想我。”佩仪的嘴角勾起一抹浅笑,很美,可是在秦朗他们看来,却觉得毛骨悚然。

  果然,佩仪嘴角的笑渐渐变得哀怨,她双眼发红地瞪着站在门外的两人,厉色说:“他浑身湿漉漉的,又冷又孤单。而这一切,都是你们俩造成的。”

  “佩仪,你冷静点。”罗格出声安抚她,“我知道你怪我们那晚叫他出去买宵夜,也许他不出去就不会出事了,但孙皓已经死了是事实,你不可能再看得见他的。”

  “是吗?”佩仪伸手指着窗边那摊水的位置说,“他就站在那儿,你们看不见吗?喏,他正向你们走过去呢。”

  罗格和秦朗目瞪口呆地望着水滴的轨迹从窗外延伸过来,就好像一个浑身湿漉漉的人正滴着水向他们走来。眼看水就要滴落到房门边来了,他们才回过神来,下意识地就往大门跑去,想逃。

  “你们逃不掉的。”佩仪一脸认真地对着房门口的位置说,“对不对,孙皓?”

  秦朗绝望了,罗格也绝望了,因为不管他们怎么努力,大门的门锁动也不动一下。唯一值得庆幸的是,水滴落在房门口处就停止了,没有再向他们靠近。

  佩仪从房间里走出来,站在房门口的那摊水旁边,姿态像在侧耳倾听些什么。半晌后,她对瘫坐在大门边的两人说:“孙皓说,那辆147路末班车上好可怕,车上的那些人都没有下巴,也没有脚。孙皓想下车,可惜司机没有耳朵,听不见他说什么,所以他只能被迫跟着他们一起进河。”

  “我们不知道那辆147路末班车是从哪里来的。”秦朗的声音在发抖,“但我们原本要他上的真的不是那辆。”

  “可是如果不是你们开了那样的玩笑,孙皓就不会误上了那辆147路末班车,他也不会死。”佩仪的声音越来越冰冷,“所以,孙皓现在要以牙还牙并不过分吧。他说那辆147路末班车每天都会出现,并不是只有在1月24日那天才会出现。因此,你们俩现在就去兽河路的公车站牌处等今天的147路末班车。就当是赌一局吧,赌你们上的是正常的147路末班车,还是那辆死亡147路末班车。”

  秦朗和罗格依然瘫坐在地上没有动,二分之一的机会,要赌吗?

  佩仪突然走到犹豫不决的两人身边,她用手触碰他们的手臂。这时,客厅的灯突然黑掉,然后,浑身湿漉漉的孙皓出现在他们眼前。

  “我赌。”两人战战兢兢地说。

  秦朗和罗格来到兽河路唯一的公车站牌处时,已是23时5分,而147路末班车的到达时间应该是在23时整。他们俩在心里偷偷吁了口气,能多逃过一天算一天。可没想到,今天147路末班车竟然也晚点了,在他们刚踏上站台一会儿后,它无可避免地停在了他们的面前。

  上车的时候,秦朗很仔细地观察了一下司机。虽然司机戴着鸭舌帽和口罩,根本无法让人看清他的脸,但是秦朗一颗悬着的心还是稍微轻轻落了地。至少,这个司机是有耳朵的,应该不是孙皓说的那辆死亡147路末班车吧。

  罗格的心也悄悄定了下来。车上只有他和秦朗两个乘客,没有那些没有下巴也没有脚的乘客。

  两人一言不发地坐在车上,静静地看着窗外的景色。不知过了多久,车速突然慢下来,他们疑惑地向驾驶座望去。司机先是缓缓地脱下了帽子,然后又缓缓地摘下了口罩,最后缓缓地回过了头。

  “孙皓”二字还来不及从口中喊出,两人就听见他阴森森地笑着与他们打招呼:“秦朗,罗格,好久不见了!”

  孙皓脸上那令人不寒而栗的笑容持续扩大。接着,他再转回身,重新背对他们,手搭上方向盘,车速开始变快。他没忘记提醒身后脸色惨白的两人:“坐好了,我们要进河了!”

  孙皓真的差点儿忍不住要爆笑出来,他不仅不会把车开进河,反而会安安稳稳地把车停在终点站,然后好好地嘲笑一下自己的那两位损友。吓人的反被吓,这真的很有趣。

  其实他早就知道他们俩预备捉弄他的事了,所以他故意将计就计,再买通罗格之前请的那位司机,请他帮忙撒个谎,让他们以为他真的没有坐上他们租的那辆147路末班车,最后再来个诈死反将他们俩一军。

  佩仪说得对,他们俩在惶恐之下根本无心去注意那两个所谓的警察其实是假的,也根本没有勇气敢去看他的遗体。再加上佩仪那逼真的演技和她为配合场景所精心准备的道具,成功地将他们俩逼上了这辆147路末班车。

  如果路中央没有突然出现那个白衣女鬼——是鬼吧,长长的头发,青色的脸孔,血红的眼睛——孙皓一定可以把车安安稳稳地停在终点站。但此时此刻,他因为这突如其来的惊吓,猛踩了油门,猛转了方向盘,然后他发现刹车失灵了,道路转偏了,最后这辆147路末班车直直地从一道断裂的路口冲进了兽河,重蹈了四年前的悲剧,只是死亡人数变成了三人。

  最先发现秦朗和罗格想要捉弄孙皓的人是佩仪,给孙皓出主意反将他们一军的人也是她。但她做这一切不是为了好玩,而是为了报仇。

  佩仪曾有一个深爱她的男友。因为酒吧里的一场误会,男友愤然离去,失魂落魄下驾车冲进了兽河,车毁人亡。而那场误会的始作俑者就是孙皓他们三人,那晚他们又在酒吧玩抽鬼牌,孙皓被秦朗他们俩要求强吻一名女子,那女子就是佩仪。孙皓吻佩仪时,被佩仪的男友碰个正着,误以为佩仪背叛了他,于是拂袖而去,最后鬼使神差地冲进了兽河。

  佩仪刻意接近孙皓,如愿以偿地成了他的女朋友。她一直耐心地伺机寻找能一次解决掉他们三个人的机会,终于,让她等到了。

  她成功游说孙皓亲自开公交车去载秦朗和罗格后,便悄悄地在那辆公交车的刹车部位动了手脚,再用心研究好能直直冲进兽河的路线,最后她换上白色长衫,戴上黑色假发和红色美瞳。还用青色荧光粉涂满了自己的脸颊,满面仇恨地站在了那个能改变路线的道口上。

  佩仪站在兽河边上,神情充满哀思:安息吧,我的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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