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鸦片战争期间,英法军队占领广州后,继续挥师北上。
1858年4月,英法联军抵达大沽口外,美国、俄国的公使也随同北上。
四国公使分别与清政府会面,要求派全权大臣进行谈判。
于是,清政府派直隶总督谭廷襄,前往大沽交涉。
英法以谭廷襄非全权大臣为借口,说他没有自行决定处理的权力,拒绝谈判。
俄国、美国公使假意充当“调解人”,单独与谭廷襄打周旋,以此麻痹清政府。
1858年5月20日,在俄美的掩护下,英法军队做好了一切战争准备,突然对大沽炮台发动攻击。
大沽炮台守军奋起反击,顽强抵抗,但由于驻扎在大沽的文武官员对抵抗毫无决心,纷纷逃跑,导致大沽最终失陷。
接着,英法联军溯白河而上,直逼天津,扬言要攻打北京。
清政府听到消息后,急忙派大学士桂良、吏部尚书花沙纳,前往天津议和。
谈判开始的时候,英国提出公使驻京,还有“江路一带,至海之源,各处通商”。
并在各省任凭英国公民,自持许可证件,随时来来往往,英国在重要地方设领事官,如有不法之徒,就近交领事官处置”,等要求作为议和草约的基本条件。
6月11日,在英国的胁迫下,桂良等人不顾咸丰的意愿,完全屈服于英法。
但咸丰帝不同意接受英法的全部要求,他斥责桂良说:“若是事事都答应,那还要大臣会议干嘛?”
命令他们再次谈判,并请普提雅廷出来“说合”,向英、法二国讲理,杜其不情之请,速了此事,方能对得住中国。
但是咸丰帝的愿望再次落空,英国反而提出了更多的要求。
英国除了要求公使“长期驻京”外,还要求天津开港,镇江、南京先立码头。
到了6月25日,英法逼桂良等人接受了他们制定的所有条款,一字也不许更改,中文约本的译文也完全由他们决定。
咸丰皇帝别无选择,只好同意英法的无理要求。
在谈判过程中,英国的威妥玛、李泰国的态度特别蛮横,经常动口恐吓威胁。
桂良等人在奏折中,反复表达了自己的屈辱地位。
在他们淫威慑之下,桂良等人订立了《天津条约》。
俄国、美国利用“调解人”的名义,也参与其中。
6月13日,中俄签订了两国之间的《天津条约》
6月18日,中美签订了两国之间的《天津条约》。
6月26日,中英签订了两国之间的《天津条约》。
6月27日,中法签订了两国之间的《天津条约》
中英《天津条约》共56款,附约1条。
中法《天津条约》共42款,附约6条。
中俄《天津条约》约12款。
中美《天津条约》约30款。
至此,美俄两国不费一兵一卒,从清政府获得了许多权利。
四国公使还与桂良等人达成协议,第二年与中国互相交换批准书。
这四个国家的《天津条约》,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外国公使常驻北京。
改变了过去只能在香港和上海活动,而不能直接与清朝中央打交道的惯例。
第二:开放牛庄(后改营口)、登州(后改烟台)、台湾(台南)、潮州(后改汕头)、淡水、琼州、汉口、九江、南京、镇江为通商口岸。
外国人可以在这些商口租房居住,买地建礼拜堂、医院等等。
第三:外国人可以自由进入大陆传教、商务和旅行。
除此之外,外国商船和军舰可以自由驶入长江各口。
第四:扩大领事判决权,规定外国人之间的任何纠纷和犯罪,中国政府不得过问。
中国和外国民众之间的案件,一律由中外官员在外国领事的监督下进行“会审”。
第五:中国对英国赔款400万两白银,对法国赔款200万两白银。
第六:降低外国人的关税。
过了几个月,桂良、花沙纳在上海会同两江总督何桂清等人,准备与英法签订其他条约。
11月8日和24日,分别又与英国、法国签订了《通商章程善后条约》。
两国的《通商章程善后条约》,其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承认鸦片贸易合法,每100斤征税30两。
第二:一般商品时价5%的关税。
第三:只要外国货物运往内地,再征收2.5%的子口税,就可以畅通无阻,
第四:中国各个海关税务,邀请外国人帮办。
这些《天津条约》和《善后条约》进一步破坏了中国的主权,促进了西方列强对中国的经济侵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