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离幽怨地看了她一眼,闷声答应。
“放心,我会和你这位表弟和平相处,不会闹出什么事来。”
不得不说,克瑞娜办事一雷厉风行,没过几日,就安排他们出城。
一行人轻装简从,选了个风和日丽的日子出发。
与以往凡事不操心的心态不同,这次莫离做足了功课,这一路,他们要先经过盛产美酒的碧水镇,再通过一处险峻的通安岭,然后改走水路,过三江,最后到达梁家所在的石恭城。
以他们的脚程,到碧水镇大约需要七天,过通安岭需要三天,走水路过三江倒快些,只需要一天半的时间,最后再花上两天,到达石恭城。
一共需要半个月,现在距离梁家的盛会至少还有一个月,时间充足,就算一路游玩过去,也没有什么不可以。
听说碧水镇的美酒十分有名,他已经向往很久了。
还有三江的鱼也很鲜美。
莫离心里头开开心心地盘算,做好了计划。
但小六现在只关心一件事。
小六现在算是莫离的人,这还没出城多久,就反复确认了好几次。
“这次真的不用马车?”
莫离被她问得烦了,忍不住拿眼睛瞪着她。
什么时候,这小六怎么变得这么磨叽了。
“到底要我说上几次,我们不用马车。”
小六也不想这样,还不是因为莫离这金贵的身子,虽然现在说得肯定,但这一去至少得有七八天得露宿在外,这一路不但有好几座山要翻,还有好几条河要过,没有马车遮风挡雨,万一这位爷吃不了苦头,闹起来,荒山野岭的,她上哪给这位爷找马车去?
“这话可是你说的,到时候没马车休息可别跟我闹。”
小六心里头默默发誓,这是自己最后一次多嘴。
莫离也忍不住指天为誓言,说什么也绝不会给她添麻烦。
这两人一个不信,一个不听,就差没给对方跪下了。
但好在,最后还是莫离赢了,不用再被他们三个一路押送着到石恭城。
但他还是高估了自己的承受能力,在野外过夜,实在没想象中那么舒服。
好在,莫离还算记得自己的誓言,死活不肯让小六他们看笑话,只能极力忍耐。
“今天晚上有野兔吃。”
春秋十分给力,提着两只肥美的兔子回来。
而这个时候,冬夏刚生好火堆,正好可以就着火堆烤野兔吃。
而小六也没闲着,和莫离捡了许多柴火,生了个火堆。
虽然此处地势平坦,视野开阔,但小六还是十分尽责,等众人都吃得差不多了,才过来吃饭,莫离心细,特意给她留了两只兔腿
“少爷先睡,昨天是他们守夜,今天我来守上半夜,等下半夜,我再和春秋换。”
小六啃着兔子腿,就着个饼子,边吃边说。
对于这样的安排,众人自然没有什么意见。
赶了一天的路,莫离实在有些累,卷了袭厚毡找了个避风的地方一躺,将自己裹的严严实实。
另外两人也不敢离莫离太远,干脆就在他身边找了个地方睡下。
一左一右,将莫离护在中间。
但睡到后半夜,莫离就醒了。
现在,守夜的是春秋。
春秋是个一板一眼的人,莫离试图和他聊聊天,但他却十分不懂幽默,总能一句话,就将好不容易挤出来的话头给尽数灭的一干二净。
比如莫离同他说,此处风景怡人,但却只会提醒,小心别往树丛里钻,小心有小兽夜里出来觅食,惊了他。
再比如,莫离同他讨论宫中哪个宫女生得好看,他也只会不解风情地来上一句,都是女人,死了就是一把骨头,好不好看,都差不多。
看莫离一脸菜色,春秋甚至还一本正经地提醒他再睡一会,否则影响第二天赶路。
尽管莫离一再强调他们这次不赶时间,但还是架不住三人都不想在路上多耽搁,依旧按着最近的线路赶。
正这么说着,春秋忽然紧张了起来,眼睛直勾勾盯着一旁的树丛。
里头似乎有什么东西在挪动,以他的经验,即便是歹人,只怕也是个侏儒。
不对,哪有这样灵活的侏儒,莫非......
春秋早就听说此处在从前是个风水福地,许多有钱人将墓穴定在附近,为的就是借此处的风水好兴旺家族,庇护后代。
以是这里时常有盗墓贼出没,这些贼子精通风水堪舆,为了能顺利通过狭小的墓洞,他们通常长得并不高大,并且有些甚至还本些缩骨的本领,能将身子折叠,方便他们将墓穴里头的陪葬之物运出倒卖。
这些人都是见不得光的耗子,若被他们碰上,只怕不会轻易放他们离开。
春秋丝毫不敢大意,冲着睡着的两人吹了声哨,两人立刻跳了起来,抽出兵刃围了过来。
“什么情况?”
小六压低了声音,慢慢靠了过来。
“不知道,感觉不太对劲,大家小心些。”
莫离见三人的反应,一时也不敢大意,立刻抽出护身用的匕首。
窸窸窣窣,那声音虽然微弱,但凭借自己那敏锐的听觉,只怕他们离这里,是越来越近了。
正在这个时候,突然从杂草丛中传来一声惨呼,似乎是一个女子的声音。
似乎是确实了什么,等那女子反应过来,自己的脖子上已经多了一把匕首。
看着眼前围着的四人,女子立刻举手求饶。
“好汉饶命,我就路过,什么坏事也没干,真的。”
但显然,众人并不相信她,仔细一看,原来她被猎人放置的铁夹伤了脚,才露了踪迹。
小六点了她的穴道,用刀将她的脚从夹子里头弄了出来,仔细看了一下,好在没有伤到骨头。
将人拖到火堆旁,给她上了药,紧接着就开始对她进行盘问。
她身后背了一个包袱,打开一看,才发现里头居然都是男人用的东西。
“原来是个小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