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34年,英国驻广州商务督办与清政府发生了冲突。
美国驻澳门领事认为,英国对中国的战争已成定局。
于是向华盛顿国务院建议,美国应采取干涉政策,或与英国联盟采取一致行动、或用军事行动进行示威,以便美国享受英国获得的利益。
在这一建议下,美国政府于第二年组织了东印度洋舰队,将香港作为经常停泊的港口。
1839年春,广州禁烟运动对英国鸦片贩子造成了极大的打击,同时也威胁到了美国烟贩的利益。
因此,美国在广州的商人联合向美国国会上书,建议自己政府与英国、法国和荷兰联合行动,派遣军舰向中国沿海地区示威。”
而且与中国建立的商业关系,主张“所有中国港口,都应该允许外国人任意贸易”。
这样一来,美国人也可以享受中国给予其他国家的好处。
1840年初,这份请愿书送到国会,引起了美国官方的重视。
由于一些在美国与中国贸易的商人,不同意参加英国对中国的战争,而是主张趁火打劫的方式。
所以美国政府在鸦片战争期间,派加尼率领东印度舰队来到中国,以便趁机敲诈勒索。
鸦片战争期间,加尼舰队支持英军,战后强迫清政府赔偿美国商人数十万银元的损失。
与此同时,美国国内政客和传教士,也尽最大努力为英国的侵略战争辩护。
1842年8月29日,中英签订《南京条约》,消息传出后,立即引起美国政府的关注。
同年12月,美国总统泰勒建议国会,派正式代表来华与中国建立商业关系。
1843年5月,美国派著名政客、律师、国务委员的顾盛为专使,以当时国务卿的儿子弗勃斯脱为秘书来华。
早在中国的美国传教士伯驾、裨治文、卫三畏等人,则担任这个使团的翻译。
美国政府给了顾盛训令,在中国新开放的港口,美国必须获得与英国相同的通商条件,否则美国将不会与中国和平相处。
1844年2月,顾盛等人到达澳门,接着在北京与皇帝见面,威胁清政府。
然后声明除了钦差大臣外,不与其他官员谈判,而且不承认中国两广总督的程矞采为谈判代表。
在顾盛的恐吓下,清政府只好派另一位耆英为钦差大臣,到广州与顾盛谈判。
6月,耆英前往澳门界栅的外望厦村,与顾盛会谈。
由于他抱着所谓的“一视同仁”的外交原则,很快就接受了顾盛的所有要求。
7月3日,双方在望厦村签订了《望厦条约》。
中美《望厦条约》共计 34款。
美国除了按照利益均衡的原则,获得英国的各种特权外,还获得了《南京条约》中没有、或没有明确规定的权利。
《望厦条约》,其主要内容:
第一:美国商人在中国贸易所缴纳的出口、入口税,规定不得超过其他国家。
若是中国未来的税收发生了变化,必须经过美国领事官员许可。
如果别的利益与其他国家有关,美国商人也应该有份。
第二:美国商人允许携带家属,在五口(广州、厦门、福州、宁波、上海)居住和贸易。
在这五个港口,船只载装货物,互相往来,全由美国人自己做主。
第三:美国商人在五口贸易,必须各自设立领事管理,中国地方官员应予以厚待。
如果地方官员欺负或鄙视美国领事官员,美国将向中国宪法申诉,要求秉公处理。
第四:所有美国商船到五口贸易,均由领事和其他官员查验船牌,报告海关。
根据货物没有完全销售,重新载入其他商口,领事官员报明海关。
在船出口之前,将税已交纳注入红牌,避免船只进入别口,重征税收。
第五:从美国商船进入港口,按照其所起的一分货物缴纳税款,未起的货物可以载入别的港口销售。
如果不想让它停留这里,限期两天之内出口,但是清政府不能收税,等到货物出售之后,再按照往常一样纳税。
第六:若是美国军舰对中国国务港口进行巡查贸易,中国港口的文武官员要以礼相待,以示友好。
第七:美国商船进入中国五港停泊,仍由美国领事官员一同与船主经营,中国不得管辖。
第八:中国人与美国人有斗争、诉讼、交涉事件,中国人则由中国地方官员审判,根据中国律法治罪。
美国人则由领事官员审判,根据自己国家律法定罪,但是必须公正处理,不得各存偏坦,引发纠纷。
第九:美国人在中国国务港口,如果是财产诉讼,则由美国领事官员查明处理。
如果美国人在中国与其他国家的贸易之人,引发了争议,两国应按照本国条约办理,中国官员不得过问。
第十:美国商人在五个港口进行贸易,或长期居住,或暂住出租房屋,或出租土地建造自己的建筑,并设立医院、礼拜厅和葬礼场所。
中国地方官员必须与领事官员,体察民情,选择地基。
第十一:《望厦条约》一经签订,两国必须遵守,不得轻易变更。
中美《望厦条约》比中英《南京条约》,更加详细、更加完整的不平等条约。
后来,它成为中法《黄埔条约》、或其他国家与中国订立不平等条约的范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