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宾一身泥浆、衣衫褴褛地牵着十几峰丑陋的骆驼回到了万牲园。路德维希对此大为恼火——“我四处找你不见,还以为你被人贩子拐跑了。我的钱呢?我的狮子呢?二十块现大洋,你就牵了这么一堆丑八怪回来给我?哪有观众想看一群骆驼表演的?”
“那头狮子是个惯犯,是个杀人如麻的魔王,养着它我觉得瘆人。”花宾简洁明了地回答。
路德维希强硬地反驳:“猛兽没有好跟坏,只有强跟弱。”
花宾并不正面接茬,自顾自地说:“狮子是是桀骜不驯的野兽,是‘man-eater’,我不确定我目前有没有足够的精力去驯化它,我甚至不知道我能不能驯化一头‘man-eater’。如果我们处理不周就让狮子上舞台,伤了人,或是吃了其他动物,谁来负责?如果说观众只看狮子,那是他们的审美过于狭隘。我的父亲教导我,‘只要功夫妙,众口亦能调’,我会让骆驼们表演成功的,你看着吧。”
在花宾的主持下,万牲园的确名不副实。花宾自己带来的那些动物,无论是野猪还是野狗,亦或是牛羊,通通不能满足大众对于象征着暴力的猛兽的幻想。如今他又牵回来十几峰臃肿庞大的骆驼,更加显得他土气。
首先,花宾想训练狗来表演钻火圈,可一则狗不能克服对火的恐惧心理,二来狗也没有大型猫科动物那样的观赏性。最后宣告失败,花宾只好安排狗去做其他工作。
花宾的起家资本——那些有着厚厚脂肪的猪,担任了勤恳的农夫。
在为爬行动物而修建的温室内,不光有水池,还有大块乌黑的肥沃淤泥。这儿的土壤经水汽润泽潮湿而富有营养,是种植蔬果的良好场所,本该为园区提供一笔不菲的收入。但员工们不愿做无报酬的多余劳动,因此一直闲置着。
花宾曾在书中读到过一种独树一帜的种植方法:利用猪的生物特性,将几十头精力充沛的猪赶到一块地里,事先在地里每隔几米埋下坚果、枣子、橡实、花生、浆果等食物,猪灵敏的嗅觉可以轻而易举找到食物的所在地,在饥饿的驱使下,一群猪在几小时内便可将土地耕耘翻卷,远胜人力,猪的粪便直接排泄于田地中还可用作肥料。这一方法听上去在理论上似乎可行,但耗费成本太高,而且猪往往懒惰,不会乖乖听话。
对花宾来说,这件事就简单了。根本不需要在地底埋什么花生、浆果,只需要在花宾养大的猪伢子的带领下——它已经是一头三百斤重的大公猪了,獠牙伸出吻外一寸长,鬃毛高耸,肌肉健硕,威风凛凛——它被花宾训练地忠心耿耿,驱使着其它猪按照花宾的指令把肥沃的淤泥翻卷开来,顺带掘食那些深藏地底的小虫,就算是酬劳了。
虽然它已经是满脸横肉的成年公猪了,但花宾还是喜欢叫它“小猪伢子”,它好像也乐于接受这个名字。
经过野猪翻耕过后的土地很适宜播种,但花宾是不会干这活计的,其他员工也不会来帮他。花宾尝试训练猴子们来做这份工作,但这些顽劣的灵长类完全不服从花宾的管教。花宾尝试用零食引 诱它们,用食物刺激法来让它们劳动,结果是徒劳的——公猴们一拥而上把花宾扑倒,把他浑身上下的零食搜刮一空,狼犬扑上去保护主人,灵巧的猴子们迅速攀上房梁,居高临下用粪便砸了它了一身;脾气好一些的母猴,倒是还能在食物的引 诱下遵从花宾的意思撒下种子,但只要花宾的目光转开,它们便撂下种子跑到一边去撒欢了。
猴子们是园中最不缺食物的。它们作为大象英琪的跟班,近水楼台,果实和绿叶填满了它们的胃,不稀罕为了花宾手里的那点零食就改变秉性了。几番受挫的花宾感到无奈何,只好坐在房前垂泪。
次日,大象严厉得驱赶着猴子们进入温室。领头的灰色公猴不愿被囚禁于此,时刻都想带着妻儿老小逃之夭夭,而大象就横卧在门口,撅着一对象牙恭候,逼得猴群不得不服从花宾命令。
黑色的狗娃,除去缺失一枚犬齿无法医治外,它伤痕累累的身躯已经悉数长好结痂,在许多地方还冒出了粉红色的新肉,远远看上去是红白交相呼应,离近了便有一种可怖之感。犬科动物本就有较强的服从性,它又是花宾在驯兽道路上的启蒙,对花宾与猪伢一样顺从。狗娃子已有八九十斤的分量,在一群流浪狗中显得鹤立鸡群。狗群负责保护园中那些弱势的食草动物——与其说是保护,不如说是控制、管理。那些牛羊不具备大象和猪的智力,纵然花宾把心掏给它们,它们也难回报以忠诚的服务。花宾只好依赖狗娃以及它的同伴们。成群的牛羊鹿,在狗群的管理下井井有条。
而不久后献给八旗子弟的表演任务则落到了新来的十八峰骆驼的身上。为买下它们,花宾在财主那里签下了房契地契,他已为这笔钱焦头烂额。他有时也怀疑把自己大好的豆蔻年华献给这些牲口是否值当,一旦他剑走偏锋的行动得不到认同——如果那些看惯了宝马快刀的八旗子弟不能欣赏这种农家动物的魅力,届时他的全部身家就要落到财主手里去了。
骆驼和人类的渊源并不浅于马儿。埃及和中东的人民曾骑着单峰驼行军打仗,这些步履轻快的大型动物携带着素衣白帽的士兵穿越大漠,攻城略地,为民族与霸业立下汗马功勋。花宾买下的这些驼在生物学上属于双 峰驼——相比于单峰亲戚,它们的身躯更大更重,显得更臃肿些,步伐也稍显迟缓,历史上也没有用作骑兵,但那并不意味着它们不能为人效命疆场:当年清圣祖康熙远征葛尔丹,葛尔丹以“驼城”御敌,即将万余峰骆驼缚住四足绑在地面上,在骆驼身上捆着沙袋和湿毛毡,形成一道血肉筑成的移动工事,士兵在驼城的庇护下以逸待劳,凭坚据守,成功挫败了清军的几次冲击。至于在战场纷飞的炮火中有多少峰骆驼死于非命,已不可查询。这些大牲口被捆住四肢,即便血肉横飞后也还是待在原地,完全不能掌控自己的命运。
八旗子弟总是怀念他们入关时气吞万里山河的金戈铁马,花宾决定投其所好,见缝插针。这些日趋腐朽没落的纨绔也就只能在戏台上一睹往日雄风了。
花宾没有马儿,路德维希也不愿把他麾下的宝马借给花宾表演使用——二人的隔阂已经愈来愈深。花宾越来越觉得这个美男子的内在远不及他的外表来得甜美。他总是出入于风月场所,靠着自己姣好的外貌总能勾搭到涉世未深的小姑娘,在饮酒、抽烟方面他又颇有造诣,很有点痞子味道。可悲的是,这种男孩最能讨异性的欢心。这是后话了。
没有马匹,花宾只好用他的伙伴——大象英琪来饰演皇帝陛下的銮驾,看上去颇有几分异域风情。他把这头两吨重的巨兽打扮地花枝招展——在象牙上挂上灯笼,把厚实的地毯铺在大象宽阔的脊背上充当装饰物,又取来颜料在象眼周围、象鼻根处和鼓起的两颊上涂涂画画。刺鼻的味道惹得大象摇头晃脑。花宾没有象轿,便把老教士的藤椅借来捆在象背上,看上去似乎也八九不离十。而最重要的问题摆在了花宾面前——他绝不能饰演圣祖康熙。他这形销骨立、尖嘴猴腮的模样,若披上龙袍多半要让八旗恼羞成怒。
三日后,租界的集市上。
城镇的声势远比家乡赶集要来的浩荡。早年,花宾的父母常将自家田地里产出的作物和家丁们上山采撷来的野果和菌菇送去赶集,卖给那些南来北往的马帮——说是马帮,有流浪汉,也有逃犯与流寇,三六九等,鱼龙混杂。不管是什么人,只要拿出来的是真钱,来者不拒。曾经的花宾也带着猪狗前去赶集,给家里人采购茶叶、烟草、盐巴、洋肥皂和洋火,乡人大多淳朴,只要不是荒年,都保持着路不拾遗的美德,哪怕是外貌粗犷的彪形大汉也不会欺侮他,谨遵童叟无欺的行道规矩。
一筐老教士亲手种的苹果,几叠蛇蜕,麋鹿脱落的鹿角和一只病亡的狗身上剥下的皮,花宾收拾了一下,整理出这些杂物来,能卖几块钱,就看天意人愿了。
当那卑身佝偻着躯壳的男孩伸手来偷苹果时,花宾选择了静静观看。大概是富人们的眼界高,看不上这点农家产品,反正也卖不出去,索性做个顺手人情丢给这样的人。
他是个技艺精湛的小偷,穿一件紫色的背心和宽松的奶油色腰布,赤脚走路,动作轻快敏捷,有一对显示他纯真的漂亮大眼睛。感官迟钝的花宾本来完全不知道他的盗窃行径,但男孩完全没有预料到苹果篮中会隐没着一只鲜艳紫蓝色的青蛙——连花宾自己也不晓得这只毒蛙竟然偷偷藏在果篮里跟随他出园。男孩被这突如其来的小东西吓得脚底一滑,扑通跌倒,再等他反应过来,他的行为已经暴露无遗。
“背回去也嫌重,”花宾拾起两个没被毒蛙碰过的干净苹果,交到男孩手上。
花宾多期望是一位落魄的白人绅士来问他讨要苹果,一来二去还能攒点人情,哪怕之后再不相见,白人细腻的皮肤看着也养眼。眼前的男孩显然没有白人的温文尔雅,皮肤黝黄,看上去虽然朴质却缺乏纯洁的美感;身材瘦小,与花宾无二,还缺乏花宾那种柔弱的美感与文人的谈吐高雅气息。浑身散发着一种市井阶层摸爬滚打多年的流氓气,脸上还有尚未擦干净的油彩。花宾猜测此人也许是同他一样在外界的逼迫下流落至此,不同的是他没有进入动物园这样的机缘,只能带着一身粗鄙的习性偷盗掳掠,为祸租界。
可能是被花宾的温柔所震惊,男孩没有像花宾设想中接过苹果后千恩万谢或直接逃走,而是不作任何行为,呆滞站立。花宾非常喜欢这种木讷的品质,要知道动物也是因为其思维简单才能为花宾所左右,太聪明的生物是难以掌控的,就像那些猴子。
花宾问道:“会讲英语吗?”
对方不答话。
花宾又用乡土话问道:“中国人?”
对方抿着嘴,继续沉默。
大概因为他做了许多不光彩的勾当而不愿说出来玷污自己的家乡吧,花宾猜测。
同情心再度泛滥的花宾又一次把陌生的生命带进了园中,他的本意也许不是纯粹的心善,可能是把这男孩当做一个对路德维希的替代品——他已经越来越发觉自己不能获得路德维希的芳心,路已经发疯地爱上了那位街拐角的舞女,并央求花宾替他写一封情书。花宾本着好聚好散的道理——其实他们也压根没有聚过——认真写下了这封书信。花宾也愈来愈觉得他与路的处事原则不能相容:花可以为了十几峰骆驼的生命而暂时舍弃狮子,但路德维希为了博美人一笑而一掷千金,那本可以买一头狮子的钱现在成了女人挂在头发间的首饰或是一件新衣裳,花宾认为能这样做的人绝非真的爱动物。
可能是为了弥补这段感情的缺失,花宾在照顾这男孩的时候显得异常放肆大胆:他特地用当年照顾小猪的办法,打了一桶热水,亲自替他洗澡。当洗去这男孩身上的污垢和脸上根深蒂固的油彩后,花宾才发现他的肤色并不是令人生厌的土黄色,而是一种深茶青色,看着很清爽。双唇很薄,不像花宾的嘴唇那样厚而鲜艳;牙齿整齐洁白,这是又挑起花宾嫉妒心的一件事。一时失态的花宾撩起他的脸盯着上下两排牙齿不断与自己的牙齿比较,这让男孩略有些不安。
花宾注意到他还是个口齿流利的小伙子。只是因为害怕和胆怯,一时不敢开口。花宾没法知道他的身世由来。这个男孩似乎感激于花宾的所作所为,并没有想要逃跑的意图。花宾是个温和的人,他能感受到。
晚间,一伙警署人员来到动物园搜查一名逃兵,男孩这才惊恐万状向花宾吐露实情:“先生,我不是逃兵,我只是拒服兵役。我知道这不对,但是我不晓得还有什么其他的办法……我敬重为国尽忠的军人们,但是我真的……我真的害怕枪声。”
这个理由让花宾无法不帮他。在花宾眼中,抓壮丁,强迫男人上战场,这是土匪山贼一样的举动。
花宾问他落脚后以何谋生,男孩回答说他们为了活命只能化整为零,想学着其他穷人给富人撑伞搬物,但没有人要他,于是他只能选择偷窃掳掠。花宾从语言中听出了这个男孩的狡黠,他知道如何把自己的错误行为讲得冠冕堂皇、惹人同情。
“你的,名字?”
“菘蓝(woad),先生,我叫菘蓝。”
花宾把男孩藏到英琪的象舍中,躲在河马肥胖的肚皮下面,警察再精明也不会想到有这种藏匿人的方式。警署在园中满腹狐疑一无所获,悻悻而去。
因为男孩的面孔清秀、帅气,花宾给他涂上白粉和唇红,披上戏台龙袍,竟然真的有一些青年帝王的味道了。虽然康熙远征葛尔丹时已是一绺花白胡子,但那些官太太们哪乐意看老头,她们要看的是这种青年才俊。
菘蓝端坐在大象背上,大象一身的金光闪闪的器具摇动起来叮呤咣啷很是招摇,花宾的那些猪则充当拖拽杂物的辎重队,象征着皇家出征百姓箪食壶浆的景象;花宾则扮演不归王化的蛮夷,脸上青一道蓝一道,青面獠牙。按照路德维希的意见,花宾应该脱去上衣,露出瘦骨嶙峋的胸膛,显得更邪恶些。但花宾坚持要穿上衣,态度不容置疑。
花宾躲在十几峰骆驼的环伺中间,有恃无恐地挑衅。这些骆驼中有一峰毛发赤红色的公骆驼,驼峰短小精悍,四肢修长,毛发短而密,是驼群的主心骨。花宾就抱着他的一峰驼峰,就像躲在碉堡中一样。这很符合上等人的审美——大象是皇家才能养得起的巨兽,群狗也是王宫贵胄游猎时才有的牌面,像这些憨直的骆驼,行动缓慢,感官迟钝,气味难闻,叫声嘶哑,是乡下穷鬼才会养的东西,很好得象征了刁民、凶民。帅气的年轻贵族骑着大象征讨悍民,名正言顺。
在设定的剧情中,皇帝陛下的那些战犬——由花宾饲养的群犬扮演,在狗娃子的率领下冲击坚如磐石的驼群,无功而返——骆驼有厚实的皮毛可以阻隔狗牙的撕咬。等气氛达到高潮,花宾在驼群的保护下愈发嚣张,再由菘蓝站在象背上居高临下,指挥着员工们扮演的士兵,齐声呐喊,手执利刃,这些身着铠甲的勇士会彻底冲散驼群,把胜利献给皇帝陛下。花宾饰演的蛮夷则要极尽哀求之能事,把丑态毫无保留地暴露出来,才能衬托“天子一怒,伏尸千里”的帝王风范,才能满足那些纨绔子弟和姨太太们对帝王将相的遐想。
动物们都参与了演出,台前幕后,各显神通。花宾的妆容是由顽皮的猴子们用泥浆和树汁涂抹出来的,这些淘气的造型设计师挺青睐这份工作;大象英琪不仅要上台亮相,在幕后还要承担繁冗的杂务,所有乱七八糟的杂物都负载在它背上,它很快就感到不耐烦,把这份工作丢给了犀牛和河马;群狗负责表演时的警戒工作,以免小偷小摸浑水摸鱼的事发生。
由于训练得太好,骆驼们之间的联系非常紧密,严丝合缝,几乎滴水不漏,好像他们真的在保护花宾一样。排练时还出现了一些插曲:由动物园员工们扮演的士兵竟然无法突破骆驼们的防御圈。这些动物好像把真本事拿出来了,在野外,骆驼常用这种严丝合缝的防御阵型防卫野狼、豺狗的袭击,把孱弱的驼羔保护在中间。对它们来说,蒋花宾比驼羔更加宝贵,也更加脆弱。当花宾在内、士兵在外,齐心协力把骆驼的防线推开一条缝,员工们才把花宾这个反派揪了出来。因为惯性,花宾扑通一声栽倒在地,他柔弱的身子骨一下子摔得酥麻,难以站立,四周的狗群刹那间凶相毕露,吠叫、长嚎着奔至花宾四周,凶神恶煞用尖牙对着不知所措的员工。
虽然有这样那样的闹剧,也不影响这次表演大获成功。他在日记中记下了浓墨重彩的一页。连续几次的表演都让花宾的名声鹊起,园区的经济也逐渐复苏,路德维希也终于不必再躲避放债人的围追堵截,一切都在往好的方向发展。
两个月后的一次表演中,有几位贵妇人和官太太大概对台上面容俊秀的菘蓝起了歹意,希望在表演后进行深入交谈——花宾当然要保护他的人,他脸上的油彩还来不及卸,就匆匆从台上翻下奔来。几名官太太的丈夫,一位披着貂皮大袄的八旗子弟,打算制止妻妾的不端行为,向花宾和菘蓝赔礼。但当他凝视到花宾的面孔,狐疑问道:“我们是不是有过一面之缘?”花宾略有些躲闪,目光不定,露出了马脚。
纨绔猛地揪住花宾衣领:“你就是那个私藏了我的黑熊的混账穷鬼!”言罢便一拳将花宾打倒。菘蓝见状捏紧了拳头要冲过去救人,纨绔的小厮们已经各自围上来,人头攒动,密密麻麻,形成一堵厚实的人墙。菘蓝一头扎进去,也早被两只有力的臂膀抓住,挣不动,脱不开。台上的狗群瞬间狂吠不止,张牙舞爪要朝下扑咬,各自被员工扯住狗绳,人与大狗的力气难分高低,僵持不下。
小公象暴怒起来,它挥动象鼻扯碎身上悬挂的各类闪耀的铁片,摔下象轿,大踏步前来保护花宾。这只两吨多重的动物一时竟然踩塌了地板,深一脚浅一脚陷在木屑碎片之中。它仍然咆哮着伸长了鼻子去进攻稠密的人群,那蛟龙般的象鼻揪住纨绔少爷的衣领,把他整个儿举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