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知400度的近视眼镜仍然遮不住我炽热的眼神,他还是发现了,我明里暗里的偷窥。我脑子一抽,回想起被小混混纠缠的姐妹,忙补充到:“我可不是对你有意思!”
不解释倒好,一解释反而更不清楚了。
纪文彬能和我在一起,也不是没有道理了,我俩的脑回路一样的清奇,甚至,他的关注点都与我不相上下。
“你是女的?”他有些疑惑偏偏头,语气中透露着满满的不可置信。
甘拜下风。
若是以现在我的性子,怕不是一巴掌就扇过去了,这一巴掌,能扇断482天的暧昧。
但是那时候的我,倍受原生家庭的影响,做事都很胆怯,痛失了不少良机,现在想起来,挺后悔的。
后来一路我都不再和他说话,他仿佛知道自己说错话了,也闭着嘴巴。
家里离学校不是特别近,再拐一个弯就到了。刚要走出去,那个男人第一次伸手触碰我:“喂,有没有搞错,今天星期一哎。”
他这么一说,我才发现自己没有穿上校服,要是平常天还好,要是像这样的雨天,在校门站着,是会感冒的。
我顿时慌了起来,现在回去拿也来不及了,我真的不想淋的湿透然后站在校门口被同学们的目光扫视,如果是那样的话,还不如找个地洞钻进去。
我刚想认命,他拉住我的手,或许他也是不小心,但是在他缩回手的前一秒,我感受到他手心的触感,很暖和很硬实。
他看了看愣神的我,不知道出于什么心理,把自己校服外套披在我身上,就奔进了雨中。
校服上还有他残留的温度。
那是我年少时第一缕阳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