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间宽敞的屋子里,摆放着两个蒲团,蒲团上有两个人,一老一少,正面对面端坐着,没有出声。
不知过了多久,窗外的天色已渐渐暗下来,老者微微睁开眼,忽然问对面的刘岱:“想好了吗?”刘衙内微微点头,也问老者:“你是不是见过齐思远?”老者回答:“十年前见过一次。”他接着说,“那时蒙古正攻打大宋,有一支数万人的军队从罗鬼进入,仅用半月不到的时间,就攻破了全州、衡州、永州、桂州四处城池,对中央的潭州形成犄角之势。那时的潭州城人心惶惶,我也在城中。当蒙古人开始攻打潭州时,箭如雨下,守城的士兵简直成了箭垛子,眼看敌人就要攻到城下,齐思远忽然提着他的天绝刀出现,竟似从天而降,他大吼一声,把几个攻城的蒙古人吓破了胆!他如有神助,长刀一扫,将蒙古的战马马蹄齐齐砍断,仿佛就像在割韭菜!十几个蒙古人扑在他的身上,他运起掌力,又是一吼,一股强大的真气迸出,瞬间就将那些人震碎了!后面攻上来的蒙古人见他如此神勇,纷纷后退,齐思远一鼓作气,杀了几个百夫长,跃至他们的千夫长面前,那千夫长虽然也是个用刀的好手,却连一招也赢不了他,被他取了首级。自那以后,大宋百姓便将齐思远奉若神明。”
“他的武功真有这么可怕?”
“可怕的不只是他的武功,还有他的刀。”孙先生说,“那是把非常奇怪的兵刃,和江湖中各大门派的都不一样,在他之前,从未有人用过这样的兵器。”
“刀?你是说天绝刀?”
“不错,天绝刀。”孙先生轻叹道,“我若没记错,这本来应该是一柄枪,而且应该是属于孙成刚孙老太爷的枪。”
“为什么是孙老太爷的?”
“这就说来话长了。”孙先生幽幽道,“孙老太爷自称‘枪神’,平生最爱的兵器就是枪,只不过那时候他还没有得到现在的这柄霸王枪,而是在无意中得到了一块来自昆仑山的天外陨铁。老太爷为了将铁胎剖开,淬炼成铁枪,遍访各地的铸匠,最后在汝南县找到了一位隐退多年的大师,那位大师一眼就看出这块陨铁绝非凡品,并声称自己绝对有把握可以把它锻造成吹毛断发的利器。他没有吹嘘,只用了七天就从陨铁中取出了精铁。”刘衙内闻言,不禁赞叹起来。
孙先生却叹息道:“淬炼虽然容易,锻造却很困难。要造一柄神枪,少说也要三个月的时间。可孙老太爷等不了那么久,两个月后,他就要去挑战金人统帅武仙手底下的大将葛铁枪。那时候他已经对大师绝对信任,却不知道大师之所以隐退,是因为他只有一个儿子,一个不懂炼造,只会烹茶煮酒的蠢儿子。”
刘衙内怔了一下,心道:“那个大师的儿子,莫非就是齐思远?”孙先生顿了顿,接着说:“神枪即将成型的那一刻,是最紧要的时刻,大师本以为自己可以成功,但,”说到这里,刘衙内已经知道神枪被他炼坏了。“这次他居然把好好的一块精铁炼成了一个两头尖的残废品,既不像刀,又不像枪,连他自己也看不下去。”
刘衙内忍不住问:“那后来呢?”
孙先生道:“孙老太爷知道后火冒三丈,当着大师儿子的面逼大师用那柄奇怪的兵器自尽。大师求他放过自己的儿子,老太爷盛怒之下,把兵器折断,丢给大师的蠢儿子,并扬言十天后若再看不到神枪现世,就要杀光大师全家。可他怎么也不会想到,就是这个少年,居然在短短十天的时间里,用这柄奇怪的兵器,练成了一种空前绝后的武功,又在后来的三十年里独步武林,建立起号称‘江湖第一大门派’的神刀堂,他本人也被冠以‘神刀大侠’的称号。”
刘衙内又忍不住道:“你说的少年,是不是齐思远?”
“不错,就是他。”孙先生道,“如果孙老太爷当初知道齐思远可以称雄江湖,恐怕早已将他和他的父亲一起丢进熔炉祭枪去了。”
刘衙内起身,对孙先生行礼道:“弟子刘岱,特来讨教恩师孙别鹤,还请师父赐招。”说罢,他连拍两声,只见三十六名侍卫从屏风后鱼贯而来,手里各自捧着一盏青灯。他们悄悄走来,将灯盏摆放在四壁,又垂手悄悄离去。
“徒儿,这是你第一次向为师讨教枪法,但我希望这也是最后一次。”孙别鹤叹道,“若你能打败我,就能打败孙成刚。齐霄也在找孙成刚,这头功绝不能让他抢了去。”
齐霄收到了一封信。信上说,日暮时分,包家山头,一个人来。
他如期而至。在那里,他看见了一个人。
那个人果然是仇千仞。
仇千仞静静地站在他面前,两手交叉放在胸前,捧着他的棹刀,正用一种奇怪的眼神看着他。
齐霄虽然知道他可能会来,却还是故作惊讶地问道:“怎么是你?”
“我是一路跟着你来的。”仇千仞道,“我就是想看看你究竟是不是齐思远的儿子。”
齐霄苦笑,他不明白自己已经跟仇千仞解释得很清楚,他为什么就是不相信。
“其实我还有另外一个目的。”仇千仞干咳一声,“我本来还想跟着你,看能不能再见齐大侠一面。”说罢,他又叹息,“谁能想到,他是真的不在人世了。”
齐霄没有说话。在这种情况下,他不知道该说什么。
仇千仞把目光移向齐霄背上的刀。“那把刀是不是天绝刀?”
“不是。”齐霄淡淡说,“但你以后一定会见到的。”
“你为什么不用天绝刀?”仇千仞皱眉道,“难道你不愿让别人知道你是齐思远的儿子?”
“你错了。”
“哦?”
“我不用天绝刀,是因为我还没有成为大侠。”
“那你现在为什么要来见我?”
齐霄拒绝回答,只是笑了笑。
仇千仞似乎明白他的意思,他惨笑道:“既然有人在看我们演戏,那就把戏演完再说。”
他们的确是在演一出戏,一出周瑜打黄盖的戏。
就在一个时辰前,金如烈已把齐霄的行踪透露给了仇千仞。
齐霄手臂上的肌肉已经绷紧,他沉声道:“陪你演戏?我凭什么陪你演戏?”仇千仞冷冷地说:“如果我告诉你,齐思远当年被杀,是因为要救我,你还会这样问我吗?”齐霄怔住了。
仇千仞的刀出手,刺向齐霄。
同样出手的还有刘岱。
他的白缨枪挥出后,一排的灯烛就已熄灭。
高手较量,往往一招之间就可以解决,生死胜负也就决定在那一瞬间。
但刘岱与孙别鹤争的并不是胜负。
刘岱攻的不是孙别鹤,而是那三十六盏灯。
他要将灯盏上的灯烛都削断,每一根都要削断。
可孙别鹤的红缨枪比他的更快,他的枪刚碰到灯烛,就被击退。
现在,烛光已经全部熄灭。孙别鹤慢慢地坐下,似乎很疲倦。刘衙内的神色却没有一点变化,脸上也没有一滴汗。
孙别鹤默然不语,过了很久才开口问道:“你是不是成功了?”
“是。”刘衙内的脸上露出得意之色。
他怎么能说自己成功了?按照规则,他应该削断所有的灯烛,可现在灯虽然灭了,烛却好好的,一根也没断。
孙别鹤叹了口气:“你总算成功了。让我看看。”
“是。”说出这个字的时候,刘衙内已经轻轻拈起一根灯烛。
这根灯烛早就断了,只是看起来没有断而已。它的确是被刘岱用枪锋削断的。
刘岱是孙别鹤的徒弟,是他一手栽培的,如今他枪法已成,孙别鹤本应该欣慰才是。
可他的心里却总有一种说不出的惆怅,过了很久,他才慢慢地说:“现在,齐霄已不是你的对手了。我敢保证,别说齐霄,就是他爹死而复生,也一样会败在你的手上。”
“可惜用不着我出手,齐霄就死定了。”刘衙内冷笑,“翻江龙已经找上了他。说不定现在他已死在翻江龙的刀下。”
孙别鹤忽然问刘岱:“你知道为什么唐琳总能比你先想一步?”
“因为她的心眼比我多上许多。”刘衙内道,“她是个可怕的女人。”
“你错了。”孙别鹤道,“因为是她已算准你会败在齐霄手里,所以才让翻江龙去找齐霄的麻烦。翻江龙是齐思远死前救下的最后一个人,你应该知道当他见到齐思远儿子时会做出什么事来。”
“我知道,我什么都知道了。”刘衙内在冷笑。他忽然大步走上去,走到孙别鹤面前时,忽然伸出一柄短刀,刀尖刺入了孙别鹤的心脏。
刘衙内盯着他师父的尸身,啐了口唾沫,道:“老家伙,谁让你在本少爷面前提那个女人的名字?本少爷行事,还轮不到你来指摘!”
齐霄与仇千仞刚刚经历一场战斗。
他已领教过仇千仞的刀法,那一刀确实堪比“神刀”。
他从未想过自己要击败仇千仞,但他现在必须要打败他。
因为他知道,自己绝不能死在仇千仞的刀下。
齐霄再次出刀。这一次,他用了一种很怪异的刀法,江湖中很少有人见过这种刀法,因为见过这种刀法的人多半已离世。
仇千仞却像早已知道齐霄刀法似的,他选择以静制动。
然而,他忘了一点。
齐思远独步武林,从未想过要和别人拼命。
齐霄却不同。
当他发现仇千仞刀法上的“不变”时,他的刀法也“不变”了。
不变岂非也是一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