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外人(中)
书名:予友人书 作者:欲坠 本章字数:4481字 发布时间:2023-07-02


我叫阿飞,上小学的时候,朋友们都叫我“飞毛腿”。

有时当我跑过终点低头喘息,班上小女生会惊讶的喊:你怎么跑得那么快啊,他们还有几十米才到呢;在我第一次助跑跳进沙坑,边上的体育老师便指着我对同学们说:你们能跳到他这个水平,拿名次就不是事儿了……听到这些话语,我年幼的心开始自觉——自己该是有点运动天分的。

自此我格外爱上体育课,在同学们的赞捧声中沾沾自喜,课间的我则是“男女跑跑跑”游戏中最为瞩目的玩家。运动天分让我越来越活泼好动、精力旺盛,而这种特质又反哺我的运动能力。

六年级的时候,我和同班另一个女生被体育老师选上参加校内集训,代表本校出战运动会。体育场人很多,我发现这些人的水平比起本班同学高出了不少,但我在其中依旧属于佼佼者,意识到这一点的我摩拳擦掌,准备大干一场。

集训的最后一天,灰蒙蒙的天空飘着小雨,体育场内,一个我之前从未见过的女生吸引了我全部的注意力,也许,是所有人的。她的身躯异常挺拔,动作干净利落。她和空中绵密的雨丝融为一体、密不可分。雨水和汗水在每个人脸上混杂,在这场每个人共有的雨中,当时我想……这是我和她唯一的共同。雨停了,她离开了,六年级的男孩回想着,自己并没有看清女孩的面容……

集训结束后疲惫的我在走廊上遇见了班主任,她扶着眼镜看了我一眼,我以为她要叮嘱我什么,关于比赛的什么,便微微探究的抬头望她,没想到她也带着一种探究的目光扫了扫我:

“你怎么也去凑热闹,小谢(同行的女生)去能顾好自己的学业,为校争光什么的,你呢,你想什么呢,要我说,学生还是要多以学业为重,再说了,去的人那么多,你……”

我梗着脖子转头看天,人生中第一次觉得下雨天这么阴沉。恍惚间发觉,小谢还站在我身边。

赛程全部结束后的那天,班里死党跑来跟我传消息,有点恨铁不成钢的意味:你怎么就是不报名呢,训练都练过了,你小子不会就是想逃课吧,少了你这个“飞毛腿“,你知道咱们年级拿的那什么名次啊,我都觉得丢脸,不过也不对呀,你之前还跟哥几个夸下海口来着,转脸就变卦是吧。

我贼笑着问他别的年级怎么样,特别是女生,一说这个,他立马来劲,说低我们一级有个猛女,差不多包圆了所有项目的第一,只要她报了名的,除了铅球惜败……

我至今仍不确定他说的是不是那个雨天我看见的那个女生,但我相信就是她,那天看到她的动作,我心里就清楚,自己望尘莫及。对这一点,我不觉得有多挫败,就像对于自己没参加比赛,我也并不感到遗憾。我知道了一个信息,那个女生比我低一级,而一整个小学,我却只见过她一次,在那场雨中……

……


初二的某天早晨,我身边的朋友消失了。一整节早读,我脑子里全是这件事。

我发现陪我小升初的死党们在过去一年间和我形影不离,但就在这几天,我们疏远了。其实早见端倪,之前的团体一直变化,多了很多我不认识的面孔,也有很多熟悉的面孔消失不见,最后,我也消失了。我尝试探究原因,发现我们之间的联系越来越松散,比如他们喜欢运动,可我不喜欢。

最近,班上同学都在谈论新校花,走在校园里,也不时听到零零碎碎的几句:

“你知道吗,昨天她从我面前经过,那校服太好看了,啊不对,穿在她身上真是绝了。”

“你可拉倒吧,我听说,她迷糊到校服都能穿反,但有一说一,颜值我是服气的……”

那天午休,我出去上厕所,回来路上突发奇想拐到了平时无比拥挤、但实际上相当偏僻的楼道口。

那位校花没睡觉,从不远处望过去,她低头凝神,不时手微微动作,不知道是在看书还是画画,她没穿校服,我也看不清她有没有穿反衣服。可能是午后过于慵懒吧,离去的我想,她的腰背没有几年前挺拔……

讨论的热度比我预想的更快消退,直至沉寂,因为校花休学了,她拢共待了不到半学期的时间。

初二下半学期,我培养了新的爱好——读书。我觉得它很像交朋友,两者都需要择之而从,但它们之间又大为不同,书籍比朋友更危险,朋友比书籍更绚烂。

又是一个午后,风和日丽,但昨晚天气预报说今天会下雨,对此我微微感到期待,却不明白念从何起。饭后消食的我在操场上散步,不算安静的环境中,我清晰地感受着自己的心跳,砰,砰,砰……

“阿飞!”——一道短促的喊声突然回荡在半空,将我惊醒。几个同班的女生站在很远处,铁丝网外,其中一个女生双手合拢在嘴边大声喊我的名字,其她女生围在她身边。没过几秒,她们就离开了,因为天空忽然飘起了小雨,而我只来得及转头看过去。

砰砰,砰砰……我感受到自己的心跳越来越快,以至于追上了我的脚步!最终,我在操场尽头的一棵小树前停下。刚站起身来准备合上书本的校花转头凝视我的双眼,带着探寻的目光。

在这样的目光的注视下,我拿出一枚书签递给她,她接过仔细看了看,并轻声念了出来——倦鸟暮归林,浮云晴归山。

“嗯,跟我的名字挺搭的,谢谢你的书签,来的很及时。”她将书签插入书页,抬头冲我笑了笑,“我也知道你的名字,刚刚听见了。”

她转身钻进雨里,手臂护着书籍的同时小声嘀咕:我怎么又忘了今天下雨……

我躲在树下看着她的身影慢慢远离,还有半个学期我的初中生活就结束了,而校花,林暮,她半个学期前则刚结束休学。

雨停的那一刻,我的心跳恢复平稳,我知道使我心跳加速的并不是林暮,而是那一声阿飞,同时我更加清楚,铁丝网外那女生叫喊的理由与我送林暮书签的理由是相同的,是最纯粹、最单纯的一种欲望与冲动,因为想,便做了,不再有其他……

……


高中,我换了个城市生活,同我叔父住在一起,每周会回家探望。叔父来我家喝酒时,经常苦口婆心:一你们能提前适应孩子上大学后不着家,二舒舒服服的过二人世界那不也乐得开心吗,哪像我,孤家寡人一个,你再看看,小飞现在读本省最好的高中,前途无量啊。

叔父是一个独身主义者,经历很是传奇,在我印象中,光是家庭聚会上“舌战群儒”这出戏就是每年的保留节目。据他所说,没有女人,也就没有弱点,当时我并不懂这与他混得开有什么直接联系。我却时常看见他一个人躲在房间抽烟,听见我的脚步声时,便连忙开窗户通风。我觉得他很关爱我。

其实以我的成绩读现在这所高中实属勉强,同样还是由叔父打通的关系。我曾对此表达了我的顾虑,叔父则略带沧桑地看着我说:“阿飞啊,我们认知中的这个世界是荒诞的,源于人这个类群的荒谬性,所以在我们之前,世界是有序的,但现在有了人了,一切荒谬的东西的出现都显得那么理所当然了。”

我知道叔父的话没有说完,也许我以后能从他口中得知,或许自己领悟到。

对了,有一件事我忘了说出口,实在是因为我难以相信,甚至恍惚了一段时间才接受了这个事实……初中时代的校花竟然跟我在同一座城市、同一所高中、同一个班级中相遇了,她跳级了吗,我并不清楚,只感缘分之妙。

很多人看得到高中的重担,并从身到心的融入到了高中那一种独特且强烈的氛围当中,所有人都拧成一股绳、汇成一股劲,教师,家长,以及芸芸众生。

我却感觉到时间真的过得好快,人越大,这种感觉越是强烈。我一天一天走着规划好的路线、看着一成不变的街景;用机械平淡的音调去读往复循环的课本、用黑白两色的双眼看尽变化无常的黑板和蓝天……其中初见不忘的成为了经历,千历难言的往后则被称作回忆。

倘若非要让我去回忆,回忆我的同学,回忆林暮。

我第一反应一定会是强烈的倾诉欲,因为她这个人的存在让我从心底生出一个想法……有的人注定会在某种力量的安排下走上一条自己无法掌控的道路、过上一种自己无法预料的生活。

我有想将我预见的想法全盘托出的强烈欲望,但我清楚自己永远无法办到,因为那是虚假的,连同我的所见所闻,都不一定真实。

林暮是一个艺术生,一个美术生,高一的她满身傲气的同时,还蕴藏着对周遭事物的好奇心以及对世界的某种探知欲,而我高中最后一次见到她,她却只剩下了满身傲气。

叔父曾告诉我,人这一辈子,往往那些最重大的时刻,都诞生于微不足道的一个动作、一句话、一个念头或是一个眼神当中,兴许还没等你有所意识,它们便悄悄溜走了。

林暮大多数时间孤身一人,但她并不是没有朋友。

情况在那个转校生到来后发生了变化,起初她像林暮身后的尾巴,甩也甩不掉,一段时间后,林暮竟也不时尾随在转校生身后,最后,林暮只有她一个朋友了。转校生住校,林暮不久后成为了她的室友。再之后,学校爆出了故意伤人事件,当事人便是林暮和转校生。转校生被退学后,林暮因其美术生的身份鲜少再出现于我们视野中了。

高考最后一场考试的准备期间我又想起了林暮,想起了她和那个女生。

那天我无意间看到林暮和她走在林间小道,那女生手中拿着一幅画,指指画又指指自己,不时笑得将头靠在林暮肩上,忽地,她仰起脸对着林暮,嘴巴动了动,林暮则摇了摇头,没有看她。那女生突然就不走了,跟在她们身后的我顺势停下脚步,我承认,那是我人生中头一回见到有人可以情绪转变地那么快……那女生低着头将手中的画使劲揉啊揉,接着砸向林暮,林暮躲开了,那团圆球砸到树干上反弹,接着滚落在林暮脚边,最终,女生沉默地弯腰捡起那副不成样子的画跑开了。

我经过林暮身边时,她身躯笔直地站在阴影里没有看我,就像同一天下午,那女生再次笑着走向林暮的座位,她也还是没有看她……我结束回忆,低下头开始答题。

离开学校的最后一天,叔父来接我,我坐在后座望着窗外,一种类似悲伤的情绪围绕着我,叔父在驾驶座上高谈阔论、指点江山,我却什么也没听进去。忽然,我以生平最快速度降下车窗,但我犹嫌不够,只将脸笨拙地对着外面。

我看见了林暮!好久不见的林暮。就在车窗完全降下、车身与她平行的那一刻,原本懒散地靠在树上的林暮也看见了我……我脑海中最后呈现的影像便是,林暮对着我招了招手,脸上扬起绝美的笑容。妈的!真是绝了!

那是我记忆中最后一次见到林暮,有太多的情绪在那天纠缠着我,我的心因此很疲惫,但在众多情绪之中我寻觅到了最特殊也最珍贵的一种,我将它称为释然……最后的告别之日,不再是一如往常的那种阴雨天……

……


大学里的我延续了读书的好习惯,还借此找到了女朋友,她和我都是读书社的社员,图书馆是我们最常涉足的地方。

某天我和女友在共读一本加缪的《局外人》,女友突然灵机一动,歪着脑袋学着书中玛丽的语气问我:

“你爱我吗?”

我眼见她的脸快速变得红润,想笑又立马忍住,淡定地说:

“当下说爱或者不爱没有任何意义……”

她打断我,接着又问:

“那……你愿意同我结婚吗?”

“如果你想的话……哈哈,开玩笑的,当然!但我们都清楚呀,现在还为时尚早……”我摸着她的头发轻声道。

某个假期女友来我家玩,无意中翻出了我的一些旧玩意儿,她翻开那本《局外人》——我自己另收藏的,抖了抖,掉落了一枚书签,她惊喜地叫道:你还留着它呀!

书签上面写着——飞飞鸳鸯鸟,举翼相蔽亏,是那天在图书馆,一个陌生人友情赠送给我们的。女友喜爱至极地看着它,接着揣进了自己包包里……

今天叔父来我家吃饭,席间忽然谈到了林暮,说他前两天下飞机在机场看到了一个气质不凡的女生,好像是高中毕业接我那天路边跟我打招呼的,问我叫啥名。我回道,林暮,如果没认错的话。妈妈听后惊讶地插了一句,林暮那个小女生啊,她还是你高中同学呢?我还记得,你幼儿园就喜欢跟在人家屁股后头,跟个小跟班似的,白大她一岁了……

刚刚二十出头的我听后默然良久,回过神后不由得感慨,这世上的缘分,可真真儿算是妙不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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