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传,自盘古开天辟地以来,这天与地便分而为人、仙、妖、神与魔五大派分各一方。这五大派本来相安无事,但万年前,妖与魔联姻,这魔王娶了妖后,从此妖与魔实力与时俱增。魔王意图铲平其他三派,说服老妖王出兵,妖魔两族一时风头无二,仙、神与人族被迫结盟。但是由于妖魔准备充分,仙家、神祗与人族节节败退,被困于弱水之滨。这弱水是最后一道防线,只要弱水被攻破,则妖魔的胜利就已成定局。而这个时候,老妖王突然暴毙,老妖王的弟弟鹿蜀继承王位,妖族倒戈相向。
“然后呢?”乐萤一脸好奇的望着参爷。参爷是一只万年人参,乐萤也不知道他到底多大,只是参爷自称已经存活万年。而且参爷满头白发,感觉半个身子已经踏进棺材里了,乐萤就估且信了。
“然后……”参爷卖着关子,语气抑扬顿挫。乐萤和其他精灵都伸着脑袋望着参爷,生怕错过一个字。“然后,魔族与神、仙、人、妖在弱水之滨激战,最终惨败,怒触不周之山,天空出现一个大窟窿,神族为拯救苍生,于是合力倾注灵力于女娲,补天之所缺。至此,神与魔两族便消失在族谱之中”。
难怪修仙志没有关于神、魔两族的记载,乐萤小声嘟囔着。现在的三大派各自相安无事,但是由于部分妖族祸乱人间。因此,人族、神族与妖族偶有摩擦。
“幸好魔族被消灭了,要不然我们这些山间精灵还不都被其残害”,一只小精灵一副了然于心的口气说道。
“万年间的事,谁又说的准呢”参爷面色沉重的说着。转而又笑嘻嘻地看向乐萤,“小萤,你就不要成仙了,这仙界复杂的很,你就陪着我这个老头子在这山间岂不是逍遥快活”。“我才不要,这山间除了花草果木,什么都没有,无聊死了。我看修仙志上说,这仙界之上的神仙个个都是仙风道骨,那吃食都是琼浆玉露,如此这般,岂不比这山间强上百千倍”。乐萤向参爷吐了吐舌头便跑开了。
乐萤是一只山间精灵,真身是一只萤火虫。像乐萤这种精灵,既不属于妖类,也不属于仙家,就更不属于人类了。但是通过修炼可以选择自己是成仙还是成妖。乐萤自然是向往那九天之上的仙界。所以每每思及于此,乐萤就会两眼发光的看向参爷“听说人参有增进修为,增长内力的功效,是修仙之人的绝佳补品。”。“胡说,胡说,这简直是谬论”。参爷就会气的眯眯小眼睁的贼圆,胡子上竖,双手掐着估且能称之为腰的地方,东萤则在一旁暗自偷笑。这山间生活着实乏味,而每天逗逗参爷,倒是可以让时光不那么无聊。
乐萤自打记事以来,就和参爷在一起,在乐萤的认知里一直以为参爷就是爹爹,不免惆怅的很。毕竟参爷长得有点不尽如人意,若是爹爹,……,唉,日后也恐难找夫婿。虽然参爷一直也不承认,但是估摸着他担心乐萤自卑,所以便不相认,要不然谁愿意拾捡别人家的孩子将养这么大。虽然乐萤不止一次地问过参爷娘亲是不是一只萤火虫,但参爷始终牙关紧闭,只说乐萤是千年前山间偶拾的一只皱巴巴的小萤火虫。是了,大致猜测,参爷可能喜欢我娘,我娘喜欢别人,而我是我娘和别人的孩子。参爷受了情伤但仍深爱我娘,因此,对我视如己出。乐萤不免又是一番惆怅。
“参爷,我们出去转转,看看有没有什么能够修仙的法门,我在这都几百年了,法力修为丝毫没有增进”,乐萤愁眉苦脸的看向参爷,虽修习灵力常常惫怠,但灵力百年间丝毫没有增进,仅有初学者的水平,这样何时才能修成正果。“萤萤,小萤萤,何苦去受那份修仙的苦呢,在这山间自由自在,岂不美哉”,参爷摇着脑袋,一脸享受的坐在藤椅上,捧着紫砂壶小啜。
虽然是一只精灵,但也要做一只见过世面的精灵。月黑风高夜,乐萤悄悄的背上包袱,拜别参爷,一路下山北行。
修仙志有载,现南浮玉、北丹穴、东钟鼎、西钱来,形成屏障,而屏障之内的便是太华之山,而太华山是所有修仙之人向往这地。既然如此,何不如直奔太华山呢。如是,乐萤便一路直奔太华山而去。
乐萤扮作一个普通人模样,约摸着十二、三岁。一路游玩,倒也削减几分修仙的焦燥之心。虽说人的寿命最多不过百年而已,但是这等繁华之地,百年也值了。乐萤在这人间游玩,简直要乐不思蜀,玩物丧志了。
“卖糖球了,又甜又脆,好吃的不得了的糖球了。”小贩背着满是冰糖葫芦的棍子在大街上吆喝。乐萤看着新奇,便拿下一个。
“小姐,两文钱”。小贩卑屈着身子看向乐萤。
乐萤不知钱为何物,便出口问道:“什么两文钱。”
“这只糖球两文钱,我们这是小本生意,概不赊账。”小贩伸出要钱。
“我替这姑娘付了。”小贩手上凭空多出一锭银锞子。
“谢谢爷,谢谢爷”,小贩飞也似的逃离现场,生怕反悔要把这一锭银锞子收回去。
乐萤顺着声音回头看,好一个温润如玉的美少年,一束盘起的发髻,青墨色的玉簪插在其上,唇边挂着温煦的笑容,好似冬日的暖阳,给人暖暖的。这千年间,乐萤唯一相处过的异性便是参爷,从未见过如此好看的人儿,不禁一时看呆了。
“姑娘”,男子伸手在乐萤眼前晃了晃。
“哦,对不起,你长得太好看了,我一时就看待了。”乐萤挠了挠头,痴痴地笑了。
少年不禁笑出声来,“你既看了我这许久,能看出什么吗?。”
“除了美貌,其他都看不出来。”乐萤一本正经的回答,更惹得少年哈哈大笑。
“我叫林沐。”
“我是乐萤”
就这样,乐萤下山之后结交了第一个朋友。
林沐是林麓山庄的庄主林震膝下惟一的儿子,林麓山庄向来低调示人,乐善好施便成就了一些美名。十八年前,庄主夫人由于难产最终只留下林沐这一血脉便离天,自打庄主夫人去世后,林麓山庄就不曾有过女眷。乐萤暂住在林麓山庄内,突然来一个娇滴滴的女娃娃,庄主林震对乐萤视若己出,也算了却多年想要女儿的心愿。
“乐萤,你有什么需要的尽管和林伯伯开口。”有了庄主的话,底下的人也不敢怠慢。
乐萤在林麓山庄住的这些时日,与林沐结下浓厚的友谊。考虑到自己的真实身份并非人族且初心便是修仙,因而半年之后,便向林庄主和林沐拜辞。
“乐萤,是府里招待不周吗?为何好端端的要离开?”林震上前询问,眼里尽是关切。在外人面前林震是喜怒不形于色的庄主,在乐萤面前,就是一脸宠溺的慈爱老父亲的形象。
“不是的,林伯伯,这段时间我真的很开心,但是我还要去太华山中修行,这久在人间会助长懒惰之心。”乐萤连忙摇头,摆手否认。又补充道,“以后等我拜师太华山,我就给林伯伯你们写信。”
“既然如此,林沐正好有意修仙,不如你们就此作伴,同去太华山。一来路上相互照应;二来在修习之时,相互扶持,共同精进。”就这样,林震拍着脑袋就把这件事定下来了,丝毫没有询问当事人意见的自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