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颠倒红黑
书名:大象不哭 作者:小蒋 本章字数:4524字 发布时间:2023-04-15

狮子的力量来源于骄傲的内心,它的荣耀折射到或深黄或烈哄的鬃毛上;老虎隐蔽的心机就像它黑色的密集条纹遍布在火焰色的身躯上一样难以捉摸;黑熊的体态笨拙,没有狮子的雄武或是老虎的妖媚,它唯一剩下的一点儿魅力聚焦在胸口那弯白白的月牙上,这是一身焦黑如炭的熊皮上唯一的一点儿圣洁之地,天长日久保护着熊的内心不受四周黑暗的侵犯;如果有这样一头熊,硕大无朋,强健敦重犹如山峰,两肩高耸,从头到尾是毫无变化的深褐色,直立起来的高度足以平视大象,那它将是一个怪物……


路德维希在他暗无天日的地下室里囚禁了一头猛兽,一头重逾千磅、青面獠牙的大棕熊,见了会让人做噩梦的怪兽。如此之大的食肉动物即使放眼世界、纵观历史也是十分罕见的,黑熊和老虎站在它身边好像是没长开的娃娃,花宾如果见到它就会如同羊羔在仰望犀牛。


和童话故事里憨态可掬易戏弄的形象不同,棕熊是非常可怕的动物。就像美国朋友所说的那样,“如果你不幸在野外遭遇了熊,一定要注意它是黑色的还是棕色的。如是前者,则鼓足勇气同它格斗;如是后者,则躺倒装死,虔诚祷告,乞求上帝灵验。”同喜好浆果和青草的黑熊不一样,棕熊也更热衷于大口咀嚼鲜肉,为了满足它的这种饮食习惯,园中牛羊数量逐年递减大概就不难寻觅元凶了,路德维希乐意给他的宠物提供一切力所能及的食物。


看惯了棕熊的捕食,当可怜的牛或羊被牵进暗无天日的地下室,轻车熟路的棕熊从黑暗中伸出利爪来把它中意的猎物拽进阴影中去,接着是一声闷响——棕熊人立而起,像满人凿冰那样,一下儿打断牛羊的脊椎,这一场好戏就落幕了,未免有些过于短促。偶尔能遇上更刺激点的戏码,大概是棕熊懒得动杀手,把半个身躯压在牛羊身上,直接大口小口开始活吃,此种情景颇得路德维希喜爱,但久而久之也厌烦了。他想看点更劲爆,更能唤醒他男子气概的场面。


当这头可怖的怪兽与花宾带来的黑熊直面遭遇后,场景就相当难堪了——刚开始两头熊都非常惊奇、疑惑,打量着眼前这个颜色与自己截然不同的远方亲属。路德维希信心满满——黑熊仅有棕熊的三分之一大小,棕熊伸出一只脚掌都有黑熊的脸颊大了,就像大人欺负孩子,压根就是不对等的斗争。在野外,棕熊也从不忌讳捕食它的亲戚,两头熊各自人立而起,黑熊必须仰着头,它只能咬到棕熊的胸腔,而棕熊只需要居高临下挥动巨掌,只一下儿,黑熊应声而倒。


接下来的戏码与往常的捕食没有什么分别。棕熊一掌就把黑熊打得失去还手之力,把半个身躯挪上去,压住它可怜的黑色小兄弟,接着一口咬住了黑熊的肩膀,往肚里塞了满满一口熊肉——被压住的黑熊惨嚎不已,拼命挣扎,无济于事。对方只要一力降十会,就断绝了它一切逃脱的指望。当路德维希慢条斯理把两头熊隔开——他只是不想让黑熊这么快就命丧黄泉,之后还要用它做许多事呢。黑熊仰面躺倒,胸口那弯洁白的月牙伏在起胸膛上跟随着剧烈的呼吸一起一伏,大量的空气随着黑熊痛苦的喘息声被吸进肺里,混着血灼烧着熊的五脏六腑。棕熊意犹未尽地舔 舐着嘴唇,可能它此刻最想做的事就是把那弯白月牙咬下来,吞下肚去。


如果白色象征着高雅、温和、忍让和谦逊,那轰轰烈烈的红色必然象征着激 情、热血、勇敢和骄傲。人们常说男女分工不同,上帝给予了男人更结实的胳膊、更有力的臂膀,就是为了让男人们能更好地保护姑娘;把眼光拓展到所有的哺乳动物,凡是雄性与雌性差距愈大的,大概雄性所承担的任务也愈重。


梅花鹿,象征着中国传统的仙家风范,一身鲜亮的红色,上缀着少许粉斑,身形挺拔健美,曲线柔和,面容清秀,步伐轻盈如风。园中的鹿群是除了羊群外最大的动物群体,而与洁白一色的绵羊不同,鹿不像绵羊那样安于现状,在头羊的引领下迈着整齐划一的步伐饮水、进食。鹿生来就更加热情奔放,更加喜欢轰轰烈烈的日子——也许这就是它们没能像羊一样被广泛驯化的原因。只要是脱离了少年懵懂状态的公鹿,都会在荷尔蒙作用的催逼下变得暴戾,而它们头顶的琥珀色鹿角一年一换,或许正是为了应对激烈的求偶斗争,不必担心武器受损。当羊群痴痴咩咩地躺在一起晒太阳时,鹿群正爆发着此起彼伏的角架顶撞声。


公鹿们喷着鼻息角斗时,狗都选择敬而远之,这些血气方刚的小伙子在窝里斗时完全不像在掠食者面前那样瘫软成一团,大概是雌鹿身上那股淡淡的麝香味撩动着这些年轻公鹿的心结,勾 引得它们为了这份芳心而奋不顾身地交锋,至死方休。


不长角的雌鹿温婉地伫立于一旁,注视着雄鹿们为自己流血流汗,对此并不会有道德上的责难——千百年的丛林法则注定了必须只有最强壮的雄鹿才能把自己的基因延续下去,才能与雌鹿交颈厮磨。雌鹿披着一身与沙土类似的土红色,斑点也呈现苍白色,而不是雄鹿身上那样可爱的粉色,浑身干干净净利利索索;雄鹿们正把角架插到一起,用犄角锋利的边缘隔开对方的脸颊,就人类的审美来说就连那张清秀俊逸的脸颊被角尖刺伤,渗出鲜血来;如果在犄角的角力中无法分出胜负,它们还是用双足人立站起,互相用蹄子像拳击手那样敲击拍打——鹿的蹄子呈楔状,边缘尖锐,犹如刀子。


这些小公鹿是纯正的素食者,对咸津津的血肉是不感兴趣的,这是好消息还是坏消息呢?花宾认为二者兼有之。好处是他不必担心自己会被生吞活剥,坏处是这些动物打架不是为了吃,因此无法被食物平息争斗。


雄鹿,公羊,都用这种方式抉择着获得配偶的优先权。梅花鹿和绵羊都会相当勇猛地窝里横,抢夺雌性;假如没有雌兽可以给它们保护,它们就要找些其他事来彰显自己正值壮年的青春力量,消耗多余的活力。路德维希对这些公羊、公鹿没有丝毫好感,大概他非常清楚,这些吃素的家伙内斗愈是凶猛,面对食肉动物时就愈是软弱。他厌恶这些欺软怕硬的东西。


花宾能用善心把猪和狗收为己用,自然也有信心去收服牛羊马鹿。园中的一百多头绵羊是最先缴械的——这种随大流的动物没有多强的御敌能力,它们只会机械麻木地跟随头羊的脚步。繁殖季的到来,公绵羊们用攻城锤般的犄角相隔数米冲刺对撞,最健硕的公羊在赢得这种观赏性的战斗后就能趾高气昂地走入母羊群中,享受全部雌性的关怀与亲热,也就成为了头羊。当狗娃儿咬住头羊的侧颈把它制服,这只臃肿的公羊歪着脑袋顺着狗嘴的力道跌跌撞撞地来到花宾面前,群羊并不会前来营救它——相反,头羊位置的空缺反而让其余的公羊们就陷入了胶着的战斗中。没有费多大周章,一两条狗就把这些肥羊管制地服服帖帖。


公鹿们则要难对付得多。鹿的体态挺拔灵活,不像羊一样除了犄角顶撞外别无御敌手段。公羊的犄角圆润庞大,虽然有力但属钝器伤害,需要一段距离的助跑才能打出威力来;而公鹿的琥珀色角架像树枝一样分叉相隔,以锋利的边缘来对付敌人,挥舞起来有极大的不确定性,总有哪个角尖儿会刮着碰着;绵羊的四肢短粗,鹿却是截然相反,这些长腿的大小伙子非常擅长用修长的四肢踢蹬踹砸。


鹿群中一头三岁龄的公鹿是冉冉升起的新星。它已然过关斩将击败了诸多竞争对手,即将获得所有母鹿的芳心。它的犄角比平常的公鹿长得更好更大,两枝角架侧翻出六个边缘,舞动时呼呼有风,攻势凌厉;它的体形比一般的公鹿更健美,肥臀瘦腰,蹄子修长有力,被沙石磨砺得锃亮的蹄尖像上了鞋油的皮鞋一样熠熠有光。花宾目睹过许多年龄相仿的公鹿被它顶伤脖颈、踢伤胸膛,它自己却鲜有受伤的时候。“这难道是什么值得骄傲的事吗?”花宾喃喃自问。他从未看到这头小公鹿的眼神里流露出一丝同情来,那些被它顶伤踢伤的同伴可能都是它的发小兄弟,可在异性的挑 逗下、荷尔蒙的作用下却喷着鼻息相互格斗毫不留情。


有些斗败的公鹿,在情场上吃了败仗,不甘心沉 沦雄心,受不得这份屈辱,就低吼着找园中的员工撒气,用犄角去顶人家的腰肢、踢人家的后背。路德维希就结结实实挨了一蹄子——他可是受这份气的人物?他拔出枪来,一枪送这倒霉鹿去了西天。


蒋花宾的幸免于难或许是因为小公鹿也讲究几分骑士精神。无论从哪个角度看,蒋花宾都不是个值得注意的对手,骨瘦如柴,两臂无缚鸡之力一眼望去软绵绵,两腿修长瘦削不能踢蹬,五指虽然骨节分明但毫无抓挠的本领,握拳时就像个白里透红的小馒头,适合把弄而不适合挥击。因此,当清场失意的公鹿们见到他,只是鄙夷地抬起头,五官嘲弄地挤压了两下,就不再注意花宾了。因为它们根本不把花宾视作对手。


一些公鹿不自量力去找猪的麻烦,被猪伢儿顶得翻倒,被母猪凶猛地咬住肚皮,扯下一大片皮毛来。


那只成功的小公鹿,不屑地望着这些手下败将气急败坏的模样,似乎这极大满足了它的自豪感。它不常与其他公鹿为伍,与其说是它不合群,不如说是其他公鹿不愿同它逢面。但人心都是肉长的,鹿也是有情感的温血哺乳动物,花宾不相信它就铁石心肠。


花宾孤身同这只矫健的雄鹿相处时,雄鹿少有的放下了戒备。并不是花宾有多好,而是这个瘦小的男孩实在不能让它打起精神来,如果它想,只是一脚的事,花宾就要躺倒在地。因此只有花宾能安然地离它那么近,把胡萝卜和土豆喂到它嘴里。面对这份善意,雄鹿对花宾的态度也从冷冰冰向友善转变,有时园中的猴子们喜欢寻花宾的开心,跳到他背上拽他的头发、撕他的西服,此时它就会冲出来,一蹄子把领头的公猴踢得飞旋出去——可也仅仅局限于此。


每当花宾想要抱住它的脖颈,像亲 吻猪、狗、羊那样亲 吻它的鼻子,它总要厌恶地把花宾推开,它谢绝这种好意。它是族群里的佼佼者,是不稀罕别人施舍的野生生物,它不愿意像猪、狗那样成为人的附庸,或是像羊那样随大流。


任何时候都要表现地威武雄壮,无论如何不能把虚弱暴露出来,这就是野生动物的座右铭,也是大自然物竞天择丛林法则筛选下来的基因。随着花宾与园中的动物愈来愈熟悉,许多情场失意的小公鹿都愿意亲近这位和善的主人,争先恐后挤上去问他讨要胡萝卜和马铃薯,有时还有面包;这些小公鹿们都发现了,即便它们不能在战场上获得荣耀,花宾也还是会温柔地对待它们,而不是像冰冷的群体一样把它们推出去趟风冒雪。


只有那只雄鹿的模样一如既往地慢条斯理,除非花宾把胡萝卜送到它嘴边,否则它是不会屈尊降贵去乞求的。


大自然一代代的筛选一定会把生物往凶猛、残忍那方面引导吗?瘦小的公鹿无法得到雌性的青睐,因而不能绵延子嗣,性情凶狠的雄鹿则暴戾地打败同类霸占一整个草地与后宫,子孙满堂。这种残酷却有效的准则确保着动物们代代精练,与自然做斗争。但是一定要一直如此下去吗?花宾合上日记本,望向日暮尘嚣中披着一层渐金色光辉的雄鹿,羊群畏惧地在它身边如流水遇顽石般分开,它依旧盛气凌人,不可一世。


动物园所有动物中最清秀的一只——那只金色胡须的小山羊,它已经成年了,开始了春心萌动,对周围年轻的母羊产生了欲 望。花宾伏卧在窗前观看这滑稽的一幕——小山羊如痴如醉地看着它中意的母羊,而又不敢越雷池一步;那头硕大的公绵羊,在公鹿面前垂头不语,而一旦小山羊靠近,它便低沉嘶吼,虎视眈眈保卫它的后宫。


除了头羊和鹿王,所有的公羊、公鹿在经历了角斗后都显得萎靡不振,经受了精神和肉体的双重摧残。它们的命运从出生开始就被界定了,一辈子都要为了那个虚无缥缈的目标——成为群体的首领、获得妻妾成群而努力奋斗,而成不了,就要做群体的螺丝钉,时刻要准备为群体牺牲自己;所有的母鹿、母羊,从它们如火如荼的讨好首领的动作中,花宾看不出一点爱情,只有它们的空洞、麻木与曲意迎 合,它们毫无权利选择自己中意的异性,只能随大流成为首领的后宫,拼命争宠,为它绵延子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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