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说:“没,我们也是刚看完电视,正兴奋着呢。”又问:“我爷爷奶奶多大了?”
“你爷爷死时八十一了,你奶奶七十三。”
“大,你也别难过了,再过半个月我就回家了,我和你一起给爷爷奶奶上坟去。”
那个寒假,我和父亲转了两趟车,到了父亲的故乡。那个村子叫铧子尖,形状就像耕地用的犁铧子一样,三角疙瘩。东西各有一条河,北面是阴山,青蓝青蓝的。村里很多人家建起了红砖瓦房,路上也铺上了石砂,从县城到村里通着三趟班车,交通方便多了。
大爹大父亲七岁,身体还好,就是干瘦干瘦的,剃着个光头,顶出一层黑白相间的头发茬。大爹看了我一会儿,对父亲说:“也好,给你做个伴。”
“谁说不是呢?”父亲说,“就他给我解心宽。”
大爹叹口气,说:“再找一个哇。”想了想,“杨三女前两年死了男人,比你小两岁,要不我给你们说说?”
父亲连忙摆手,说:“别,别,可别!”
前一天晚上,父亲盘腿坐在炕桌边,剪纸钱剪到深夜。我要帮他剪,他不让,大概怕我剪不好吧。一尺多厚的白麻纸,一张一张地剪,有的剜成大花,父亲说:“这是整钞。”有的剪成小圆,中间打个方孔,父亲说:“这是零钱。”
还有的剪成雪花状,三角形,菱形块的,各有各的名称和用途。
剪纸钱的方法,是房后老丁教给他的,以前没剪过,他剪得不熟练,但一丝不苟,剪刀慢慢地下,眼睛专注地盯着,剪下的碎纸在空气中飘着,最后慢慢地落地,有的落在他的身上,他也不去掸一下。
那一刻,我真想知道他心里在想什么,是怕把纸钱剪坏了,还是在默默祭奠着这半个世纪的岁月,抑或什么都不想。
剪到半夜,那一堆麻纸终于剪完了,父亲又拿起笔开始写信,就用剩下的一块麻纸。我想过去看他写的是什么,又觉得不妥。
他说:“得写封信,不然会被路上的饿鬼叼走。”
信写得很快,几笔挥就,我猜测可能是诸如“寄去生活费若干”之类的话,因为他给我写信,也是这么简单。写好信,用麻纸做了信封,把信装进去,又在信封上写了地址。
冬天白天短,我们到了铧子尖村时,夕阳已快沉下,把整个村庄印成一片红。
我们在大爹家休息了一夜,次日一早,大爹带头,我们就扛了一张锹和一个扫把去了爷爷奶奶的墓地。那是一片红柳林,除了爷爷奶奶的墓,还有几个墓,堆成一个个土堆,有的高耸,有的坍塌,爷爷奶奶的墓则是尖尖的,下面用砖块砌了个墓口。
父亲先用扫把把墓上的杂物清扫干净,又在一旁挖来土,添到墓上。地冻三尺,实在不好挖,父亲就那么哼哧哼哧地挖着。看到他累了,我说我来,他阻止了。费了半天劲,终于把墓添得差不多了,父亲便跪下来,把那些剪好的纸钱从一个大提包里拿出来。
他烧得极仔细,一张一张一点一点地烧,一如剪纸时的情形,表情沉静,或者说没有表情,眼睛死死地盯着燃烧着的纸钱,发现有没燃尽就熄灭了的,就用手扒拉扒拉,直到燃尽为止。我跪在父亲身边,默默地学着他做着同样的动作。
直到最后一张纸烧完,我问:“大,你不跟爷爷奶奶说点甚吗?”
父亲本来正要站起,听到这话,看了我一眼,又重新跪好,双手托在地上,把头磕到泥土上,缓慢而沉闷地说:“大,妈,对不起,请——原谅!”
他的声音很低,我跪在他身边勉强听到,不知爷爷奶奶听到没。他说完,便站起来,我也站起来。大爹却一直没跪,在我们烧纸的时候,他站在旁边看着。这时,他说:“国庆,其实大大并不需要你的道歉,是需要你接受他的道歉。”
父亲看看大爹,没说话,若有所思。
父亲的故事结束了,他的爱情,他的恩怨,到此为止了。
春节前,我又陪父亲给爷爷奶奶上了一次坟。父亲变老了,像泄了气的皮球,有点向老年迈进的趋势。或许他一直在拒绝着这种趋势,而现在终于明白,他拒绝不了。
我的心思渐渐从父亲身上转移到千里之外那个叫沐小果的女孩身上。
直到目前,我和她只是单纯的笔友,没见过面,彼此连声音也没听到过。即使在信里,也没说什么过火的话,无非就是我把对她的称呼从“沐小果同学”改成“沐小果”进而改成“小果”,她把对我的称呼从“徐小糖同学”改成“徐小糖”进而改成“小糖”。
但我,却体会到了一种思念的滋味。
腊月无事,我便伏在柜顶上给沐小果写信,到年底,父亲骑着摩托车到东胜办年货时,我便把信寄出去。我当然不知道她的家庭地址,只能把信寄到她的学校去。我想,当她一进校门,就能看到我的信,那心情一定是美妙的。
在寄信的时候,父亲瞟了一眼信封,从邮局出来,他问我:“那是谁?”
“笔友,”我没隐瞒,“没见过面,只是写信。”
父亲哦了一声,不知道他明不明白笔友的意思,又问:“她咋那么远?”
我说:“嗯,笔友嘛,就是天南海北的。”
父亲又哦了一声,说:“还是近点好。”
整个中专四年,我和沐小果从未间断通信,且越来越频繁,有时发出去的信还未收到回信,就又跟着发出下一封。
我到照像馆拍了一张艺术照——在那时是很流行的,需要摄像师做些后期处理——战战兢兢面红耳赤地塞进信封里,并在信中向她要照片。
她回信说:“很帅,但是向女孩要照片很没礼貌。”
我很失望,然而,第二天,她的信又来了一封,什么都没写,只放着一张照片。
她没照艺术照,就是随便用傻瓜机拍的一张照片,场景是城市的郊区,没有楼房,远处隐约有几排蓝顶的厂房;近处有条河。她站在河边的土地上,一手背在后,一手支着腰,身体斜立着,笑容灿烂,也有几分羞涩。
她的样子很好看,虽然穿着打扮很朴素,一件格子长裤,一件白衬衫,但也掩饰不住她的天生丽质。我把这张照片夹在书本里,时不时地拿出来看看,心就被某种东西揪起来。
但我和她,仅限于此,再没有深入,再向她要照片,她死活不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