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那儿
书名:疑案X的背後 作者:诸葛风 本章字数:2623字 发布时间:2023-03-02

第四十二章. 那儿

 

  “啊。另一个盘子是金慧小姐用的。”导演说。

  “证人,你为什么说15分钟到不了第一摄影棚?”我问。

  “够了,你问了太多的无聊问题!”昌明大声说:“法官大人!证人的证词说明了一件事情,在小木屋里的人,与本案无关。这是因为他们根本无法去第一摄影棚。难道律师还想说,小木屋的人去过杀人现场吗!”

  “嗯,你怎么看?律师?”法官问我。

  “被害人遇害时间是2点30分,而此时正是小木屋那儿会议中途休息的时间,有15分钟的时间,利用这时间完成凶杀还是有可能的!”我大声说。

  “嗯,上可以这样考虑。”法官说。

  “呵呵呵”昌明摊了摊手:“每次都会被你引得开怀大笑,真是的......我看,你也应该做过相应的调查吧。再好好看看你面前的法庭记录。2点15分至4点这段时间,那条路根本不能通行,是吧?因为‘歪脖子猴’的头把路给阻断了!”

  “啊?被他这么一说我想起来了......确实是那样!”我心中暗想。

  “基于上述情况......请结束对这个证人的询问吧。”昌明对法官说。

  “好,我阐述一下自己的意见,案发当日,有几个人在第二摄影棚的小木屋内。可是他们不可能去第一摄影棚。所以,他们显然与本事件没有关系。而且从这张大将军的照片来看,从身材方面来讲,除了被告人,其他人是穿不了这道具服装的。接下来,只要有决定性的证据,能证明这个大将军就是凶手,这个案子,就可以水落石出了。”法官说。

  “法官大人,检控方当然已经准备好了决定性的证人。”

  “昌明检察官,决定性的证人是......”法官听了连忙问。

  “他,目击了大将军杀害被害人的那一瞬间!”昌明说。

  全场哗然!

  “肃静!肃静!好吧,现在先休息10分钟,然后请那个证人做证!那么,现在休庭!”法官用力的敲了敲木锤。

   莉芸老师双眉紧锁,一筹莫展。

  “千、莉芸老师。该怎么办啊?小木屋的人已经与事件无关了。”我问她。

  “对不起,正堂!看来,是我估计错了。”莉芸老师对我说。

  “怎、怎么会这样!要是莉芸老师也放弃的话!我已经......”我忙说。

  “......千万不要误会!我到现在为止还从来没有认输过一次呢。刚才的询问,只是搞清楚了一件事。在小木屋里的人不可能去第一摄影棚。我原先以为小木屋那儿有什么蹊跷......实际情况并非如此,仅此而已。”莉芸老师说。

  “请问......我......会怎么样?好象法庭中的人都在说,‘你是杀人犯!’我总觉得他们在这样说我。”陈平在旁边委屈的说。

  “不要紧!只要你是无辜的,我们就一定会证明你的清白。放心交给我们吧,你也要堂堂正正、抬头挺胸!……因为你是大将军呀!”莉芸老师顽皮的说。

  “哦,好,好的!”陈平答应着。

  “来吧,正堂!一定要加油!这也是为了热爱大将军的孩子们......!”莉芸老师又对我说。

  “嗯!”我点点头。

  “现在继续开庭审理。”法官说。

  “作为检控方,实在不想让一个年纪幼小、活泼可爱的小学生当杀人事件的证人,况且他还会受到那个律师的恶意询问......可是,这也是迫不得已。请少年童小刚作为证人入庭!”昌明说。

  那个小男孩走进来站到了证人席上。由于他个子矮小,根本看不到他的人。

  “法官大人,请先给证人找个什么东西垫脚。”昌明说。

  “好、好的。庭警,把那个柑橘箱拿来。”法官吩咐庭警。就这样,男孩站在了柑橘箱上,这回能看到了。

  “那么证人,你的名字,读几年级?”昌明问。

  “......”男孩没说话。

  “证人!”昌明拍了一下桌子。

  “怎么啦,难道大人就可以呈威风啦?”男孩不屑的说。

  “这样不行,小刚。你要好好回答问题呀。”莉芸老师对他说。

  “啊,是姐姐!”男孩大声回答:“我叫童小刚,是小学2年级的学生!”

  “昌明检察官,对方还是个小孩子,你应该向她那样,更加温柔一点。”法官指了指莉芸老师对昌明说。

  “证人,啊不,小刚,案发当天你去过英都摄影所吗?”昌明温柔的问。

  “去过,不可以吗?”男孩说。

  “把你当时看见的情况,说给我们听听好吗?”昌明温柔的问。

  “哎?说给大叔你,还有那边那个了不起似的胡子大爷听吗?”男孩问。

  “哦,我问一下,法庭内应该是禁止携带照相机的,是吧?”法官问。

  “啊,这个,因为说是‘不允许我带照相机就不做证’,所以......请您特别准许他带。”昌明恳求法官。

  “和小孩子做交易,而且还输了......”我有点同情昌明。

  “这个照相机,买了还没多久呢!我还不怎么明白它的使用方法!所以最近不管到什么地方,我绝对要带着它!”男孩说。

  “正堂,我看这个照相机极其值得注意......”莉芸老师在一旁提醒我。

  “那么,小刚,请你就案发当天看到的情况作证!”法官说。

  “好,我早就想看一次大将军的排练了。在因特网上看到地图后,那天我去了摄影所。为了不让警卫员大妈发现,走的是路旁林子里的小路。总之,我想快点赶到摄影棚去。结果迷了路,转了大概有30多分钟。好不容易到了摄影棚,看到大将军在那儿。我开心得要命,一看,有个坏人出来了。大将军……当然把那个坏人打倒了!要是身边带着照相机的话,早就按快门了。结果我没办法进摄影棚,那天就那样回家了。”男孩说。

  “嗯,那么律师请询问吧!不过,对方是个少年,你要温和点。”法官对我说。

  “小刚,那个坏人长的什么样?”我问。

  “......是个人,又高又瘦的家伙!”男孩说。

  “男的?女的?”我又追问。

  “不知道,当时离得很远,看不清楚。”男孩说。

  “那后来那个坏人怎么了?”我问。

  “嗯,不动了,像死了一样,一动不动。大将军不愧是动作大明星啊!”男孩一脸崇拜的样子。

  “小刚,你刚刚说你如果带照相机就把当时的情景拍下来了?”我问。

  “是呀!”男孩回答。

  “小刚,小孩子不可以说谎。你刚才说过的,不管到哪儿,都带着数码相机。说得斩钉截铁,不是吗?”我说:“总之,小刚。如果你到摄影所去,绝不可能把照相机给忘了!......你带着的,是吧?”

  “反对!律师!竟然恐吓少年人,真是卑鄙之极的男人!”昌明对我说。

  “少年也好,检察官也好,说谎就是不行!”我说。

  “这里面有‘检察官’什么事。”昌明问我。

  “怎么样?小刚?”我问。

  “什、什么?是啊,那天确实带着照相机!怎么啦,不可以吗?”男孩问。

  “那么,你没有用那个照相机吗?”法官问。

  “当、当然没用它。当时,我都看得入迷了......”男孩说。

  “嗯,那么请你就‘看到的情况’作证。”法官说。

  “我确实带着照相机呢,可是我的眼睛连一瞬间都没离开过大将军。坏人朝大将军扑了过去!然后......坏人就不动了!真厉害呀!不愧是大将军!”男孩说。

  “啊?已经结束了?相当简单的证词嘛!那么,请询问!”法官对我说。

  “小刚,你说是坏人先朝大将军扑过去的?”我问。

  “是啊!”男孩回答。

  “那家伙什么样?那个坏人?”我问。

  “刚才不是说过了,是个人,人!”男孩有些不耐烦了。

“穿什么衣服?”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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