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剑篇昔圣前传
书名:杀心五段 作者:原卫 本章字数:4987字 发布时间:2023-02-26

清晨,一悦耳之可听鸟把修罗从梦中唤醒,修罗迷淋漓。


清风掠,雨集,画床大锦。望色花样,真疑是九天仙女破绮绣。迎春花,其色未发,其芳无郁于牡丹,可不畏大寒,首以生报至春。


一日太子花满,光彩满室;振栗飘然,飘芳飘溢,已若白衣仙女。花二日蓝飞,两蕊高翼,淡黄蕊微摇,多如舞绡豰。花盆里郁金香,开花黑微散花如皂丝线,散招清香,沁脾心院。艳艳花取枝上怒放,色为浓,则纯无少随缘,仿佛火火。风起垂杨舞,几生骄春舞。荷叶遥看碧波上落晖好。每秋风至,露成霜,木叶解落,群花皆肃,惟菊临风,傲霜怒放,五色纷披千万。


粉红之桃花粉锦,娇艳海棠飞尽怒。满天星下素小白花星点点缀满绿间。石竹从乱草中出,粉红小面甚好!喇叭举紫红'大喇叭,似在吹着一腔儿。荷花别的茎绿笋,一个亭亭独立。或菊全开而石出焉。或菊有半开,如半羞小女。尤有。


千朵笑迎人花,如在清音声笑。春来!群儿戏,聚叶片下,如无数蝴蝶,微张翅,散在空中,凝然不动;一日太子花满,光彩满室;振栗兮然,郁郁乎芳,已乎天下情。


若有人问汝:爱何花?有人道最善牡丹者,花之王也;或云最好迎驾春花,则是群花第一开;人又说最喜,芙蓉为其淤不染…富丽皇之牡丹,芳鼻之玫瑰,野菊一朵求一朵,皆为吾爱之至。然吾匿更钟樱。缤纷其繁绣,与其醉也。


我钟爱樱花,然在爱此。


好花一朵,甚花一朵。今之疏跃,香又美人之夸,丽音耳荡。


述此花,恒令赞不绝口。


忽被花默然起,微风振自香,清芬我堂。有苞满道,使人知轻然,便能辨去;辞红尘虽不芳。其用甚众。


画者:香包者,好妇人加一雅;又可为花茶,为渴者多解暑圣品。


无恒之天,其不锐倒,反以变化无常之天为一自赐之分,所以广出其花者也。


修罗欣欣然而望之。明晰之晨光中葺其笑,问之曰:“汝乎?“飞鸟惊走,空中舞之,上下蟠弃之,飞天也。”


鸟有生,不假;鸟富怒——不假。鸟唱甘歌诗,此乃不疑声舒。鸟飞成行,丹冒鹤轻飞,孔雀自怜之丽。


鸟和之使,视白纨,蛮茸、轻形,思人之和平,不可为德。鸟美化身,见五彩孔雀,如大扇;


众情高手,闻八兄滑稽语,有蟾蜍可掬之状,旋把大笑。鸟,水之建也,根黄枝,则富其性,北京广则习泽之馆,不则化于鸟之灵乎!


鸟为义务医,岂有螣时,则有鸟影。视其犹采薪,亦犹采薪于治病。修罗真欲人之有假于此者,美哉其美也。大逐喜将,视橐驼矫悍而有力者,使修罗念坐“一一零”。米栏楯,倏忽间,阖场沸涌,叹杂雷之声,视之四方延。······


鸟穷灵于天,赏尽人间山川。不问其所以然者,有神力一物,纳力于天为翼,如心。飞,其最爱也;其能舞幻,时如香而多华,时若苕之喷泉,时若飞突之寒暑,时如练丝空中。


晴天甚晴朗,一风无之,火辣辣之日炙着土。


在室久,觉其昏睡,志不清修罗,出、呼吸赤气。


初出门,即闻沙沙声。修罗左顾右,而无所见。风沙声愈盛,数羽徐行于修罗前。修罗悟,仰视良久。岂于飞间不为木卡访耶?嗟乎,管之三七二十一,救命要紧,抑先欲以济也。


出修木鸢,欲讼者不可,乃益甚。飞鸟奋不动,骐骥不能成。地墙动,若邀救于人。


不可使少生先罗不回瞬。


此处急,罗头猛后转,适见一梯迎之,真天助罗也。即升梯而入,因其梯而起,罗遽上高梯,于梯上而下,已觉下地转。修罗徐伸理细巧乎手,轻拨木拨之,徐觅取黑头。被创,细颈处有深痕损,徐闭目,憩须臾,修罗心徐静,面目振悦之色。


问有以修罗难住——遣之乎?养罗望雀陷深思。俗云“济人救终,为人相辈乎”者必先养之。


飞鸟之渐合者,其轻飞也。


临前,鸟啼修几圈,含感泣拜目修罗。因于飞。修罗久望,飞鸟弥远,须臾灭金乌上。


……


暇则投其藤脉枝叶之中。


望悬瑰绿河,从其初熟叶游叶。之类有调皮者,不可调乳其巢。清风振牵牛而舞,如泓动夏碧水,使人凉吹至。出门不出门,遂如潜引雨林。嘻!此花竟能至微之境。


诚此花公兴机,拂人迷情,好回一闲淡之道。今之优雅蔓已希,往来林台之下,咸交颈焉;一院小院,总不见其姿。无其实而含一异,使人心驰神。


初落晖,人迷眼释牵牛,新生麦叶。贪上竿,寿烂朝阳,去露随蜂蝶。是时牵牛花与异。片片护其华,娇如露则破,风则黯生。花色喇叭,似于吹第一支赞朝阳之曲目;而时人趣寸之寸金也。花色亦各有不同,有红紫,淡蓝色紫,极白者;酒酣,满院为宜香。然独惜得日午高,斗顿成一团,悄而止。


绿叶配,牵牛花采,绿叶不得分。牵牛花灵逸,绿叶首功。看其绿叶多者,止有一株,言少重沓。色谓止绿一种,而放眼上下,如积荐。叶为心成,既为绿心,体为纯。凡览之,两忘同,心则相应也。


叶缀连藤,藤生蛮毛,外娇乍坚,派密密麻叶间看之,藤蔓相度,若一迷宫,使人眼花缭乱。


若其为隙兮,一绚兮絷玉,片片绿琉璃,请其饰者唯濯濯也竿、老墙、枯。必恭维授以虚物,悬其棘蔓,娇艳辞绮,叠碧叶以饶其生气。


若乃天生一员,其花有华茂牡丹,有一亭亭独立,有风傲雪者梅,中有一株牵牛花。


虽年生草本物,然吾自是春滋,夏后之蔚然[5]而秋霖以棘。


无牡丹之富贵,花之香,更无水仙之亭亭;然吾未尝啬而献其私焉。


或好富丽天牡丹,或善花落紫畔红月季;亦有人争趋其珠;或好香扑此鼻者。臣窃思非常牵牛之花。


牵牛虽无兰花,亦无芍药之诫,而无菊之矜立。然更好其外持狐疑以上跻之。


升绿蔓于门前,藤蔓之多嫩毛,以手一摸,肤痒。细蔓连树而窜,深束土中。坚初不拔!其在柱上绕去,如无能障而上。蔓之逾垣外,势如虎。藤蔓上多悬叶,其叶子翠绿翠,如白波碧翠,又似心形。远看绿叶,微风吹千波。


一名喇叭,为其形,腔儿似喇叭。天未曙,喇叭花儿始开,那儿开的花儿似个小喇叭吹鸣晓曲;杂彩皆精爵,若振英雄而庆者。余于此绿中,其牵牛花已潜开笑脸,叠块然而出;牵牛尾昂然,最在其高;有花骨朵儿者,方用足劲儿,破胀欲裂,旋取一展风采。牵牛花蓝海,或牵牛花如霞;或红如桃;又有紫如烟。甚美。遥望锦,如群草舞蝴蝶。


亦有美焉。顾之被短褐而醉,已似朵牵牛花。鱼蜂歌之,被牵牛花舞。蜂虿飞集我头,以为一朵牵牛花哉!蜻蜓飞来争起为我唱。蝴蝶亦至吾左右,如在与我美哉!牵牛花非外美也,且多用焉。


结草帽,编草筐。亦可以石乱其花,汁乱红汁,或吾犹以画呼。牵牛花亦绿化。然犹药之药欤!


其于吾所以示不可复记。


长化育,几数百千愁。吾畏飘风暴雨之击,恐其始行则贤于人后…至于见之,吾乃知大道行之无畏哉!


纵吾万般勉与人相远矣,而救我后不已乎?


吾不甘心,加勉之,余终铭勤,日担灯夜战,可到彼一日,余心光之望可绝望也。雪卷上映小红分,刺痛我心。


校园中,白墙碧瓦,一人家,静立花海中,秋意尚浅,牵牛方艳。


遥望秋霜轻覆牵牛花,如被银纱笼,日光射之真,如银花。不知因心丝慕之意,蓦然转头紫牵牛。天分庸,或固不学物之天也。念兹魄反顾牵牛,心更遗坠。


午后遥云电扫,一幅浓艳山水,心之愁更增。一阵风丽,风吹窗寒,水入我体肤。心骤有五声牛,幸来存。乍雨乍倾,窗口成大齐悬,倾注地。


雨少时止,攒云稍散,忽到拐处,遥望之,粉牵牛待我在南悉心好之生,疑索然覆之,一灼水澜。


淡无奇牵牛跌空生,樽联下详细:波落漫衍,稚蕊更鲜,雨冲不上下,绿叶一洗,洒光曜靡。自上而下,牵牛舒香而见紫者,一云淡紫,一云紫牵牛。勇厉之士,文无畏之壤,其一少女,矜以生花,更如执一子,长涂屡挫而终信强。


潜形如生,清气如决,淡紫牵牛如折,长于陋巷,无绝物质,无悉心之护,终不坚于上,吾长何尝不然,但心充愿永无言,终必能出嘉生之花矣!


忆童稚时,余独散步夏林中,有多银杏树,亦集多槐、杨、榆、向风、二六之类,闻之,中犹种枫,乃此林中最老、存最久之树也。且最老,必为丑。


余蹑枯叶布,听槁叶碎响,观丝丝轻度林卷树苍叶飘扬闲舞,谓不惬意。风过林中,又马无聊奔天,其叶千叶醉似酒,晃悠悠堕地,而成铺黄叶中。


方余又从数树中穿,一株大痕红,映入吾眼,视绵即凉,如何一美哉!叶红似火,火在跃中。旋舞,整树俨即是团大火焰也,了大如刺眼。已视之,则又见火焰之叶皆有美:正与正、直、卷、高翼,倒悬枝于干,而不一足而足。或尖稍曲,似低首诉何处;或一一则卷,得秋冷而踡。或两旁侧微曲,手合十许,有叶皆舒,若正相抱风。外一毫不虑,变态若向,拂风若卧,已卧而叶跃之,若惊而如梦觉,则其旁一片叶,惟右与风随之,如友之剖。


又风吹来,叶皆扬其叶。既小团方燃旺之火苗,又一火红在舞。飞及左右,风竟消。玉叶无风随而荡兮,妾视疾痛而提之。余置之手心察之,忽一震一震,此形亦非是所言枫耶?慧能不经心间至林中央。我思枫叶之言,不自愧万分,一林之支柱,岂以老为丑?念此一竟明,枫未老,唯秋乃枫。彼春与夏,不注人目。及其时,树既老,积之了也。吾又俯而视其古叶,叶面深红胜火,叶背鲜红如舞,连片枫宛然凝之火形。若执之以手抚之,感于叶脉之苍劲,视之凝视之,乃映其眼、吾之心……天下之大悲,多暖少。“侠”世间多有;“圣”世间少有,弹指残烟,骸骨数年;多悲数年,人间疾苦,非神魔能救者也。


一人一剑一独尊,一个剑侠一个神。我有一人,可生白骨,活死人;我有一剑,可断山河,斩苍穹。


救人一命,天下号以剑圣,救无数者,为天下人之剑圣。


天下叛汝,吾犹有我;精魂之为叛,斗者不朽矣。


无落日,不代表我不出名……


平凡的沙镇上起了一缕残烟,雾绕西边,重重缭起谜困,轻轻的脱离而出,透过残烟里的一缕落尘,能看到许多的东西,“灵魂以及一些事情的真相都能出来,没有模糊的风沙包裹着真相,能轻微透过黄沙见到尸死,魂不死,流传着佳句名言,横扫着黄沙战场,这都是历史的灯光,是史时的牵引。如果在这座平凡的镇上,做出不凡事迹的话,那此人的事迹,决对是古都留名,但是这片地方会停留,人的热度不会停滞在风沙间,而会随着气流一直悠然的流转下去。”


风沙狂飙支队中,古都风韵犹存,坐落在风沙间的一个小镇,名为剑极镇,往来的都是平凡更平凡的人,身穿着破旧朴素的衣裳,有的穿着黑袍在路上行驶,有的头戴头盔送起外卖,这些无不是平凡之人,在这片土地间悠然认真的劳作者。


衣服高级些,地位自然区分开来,一个黄皮肤、黑头发的戴着面具的男人走来,他叫易剑。


旁人问美女道,“那……那人是谁?”


她的脸突然闪躲了起来,害羞、结巴且小声追着耳朵的说:“他……他是一个狠人……也是我的恩人。”


“恩人!”我从来没有这类心动的感觉。


看他衣装是非富及贵,钟鼎名家,男人问siri,“此人是谁?”


搜索此人,请越发迟钝了起来,“那是……”


众人还在诧异之时,突然siri说:“搜不到此人!”


只留男人站在那里苦苦的笑着,尴尬极了。


古都流传着一句话:“衣裳决高低,热度决名气。”


百年以前,古都唯一的剑圣,一剑封杀奇兽,保护古都安定。当时是英雄,现在却连狗熊都算不上了。


“他活了百年多,老粉称他为剑圣,于明修,『乳名易剑』”


年迈老者叫住了他,立刻叫了起来,“剑圣,老奴有礼了。您回来了吗?!”


“风沙很大,还有人认得我?”他救过古都千百人,唯独那些老骨头记得我,那也挺好的。


风沙很大,可是在剧风中还清楚看到一个蒙面人的身影,他头发蓬松被风吹得凌乱,身上提着一壶斗大老酒,却没有一点儿醉意,写在脸上,比脚步还要见得清晰。


“比起出名风头,更神往素人。树大招风,麻烦事儿都是风带来的。”没有麻烦,就没有杀害。


“普通人嘛,也挺好的。”但他一生的傲骨,全凝聚写满了恨和泪,伤和痛,他活着,但榜上无名,可能他从未离开,但记忆褪去了吧!他提着空壶的酒说:“这酒,真不经喝啊!”


古都物价越来越高了,质量越来越差了,更新换代越来越快了……


用两句形容:“贝与人同生,生必用其贝乎。”


……穷人穷……富人富……』


剑与血性同生,与人同行,已道为本,与剑道修行;修行天下,一笑天下,昔剑圣强,落剑圣强……豪放,而不失所谓本义,真剑圣乎……


古都虽为剑都,勾着不可告人的勾当,杀人,士强凌弱是常有的,所之俱佳剑傍身。


“扫黑除恶”的大旗在古都冉冉升起,而他们头面想到剑圣,那个酒鬼,做他们的头……


他喝着酒,倏然酒落衣口,见一面,原是那动人美女,二十出头,落得个出水芙蓉,真是太勾人心魂了。


“大人!我叫方言柯,请娶我吧!”他听完,迟疑了会儿,木然瞪着她看了半个小时,“你多大了?”


“二十多吧!”


于明修心想小娃娃啊,算了,但是迟来的心动还是答应了。


她饶有兴致的问道:“大人,您杀过几个人?”


他听到,竟迟疑了会儿,回答道:“应该不少吧!”


微笑着度夜睡得安稳,他早已杀心三段境界,在古都风韵犹存在感。


茫茫宇宙入杀心者仅不过千余人,此概率亿亿分而当一。


“古天剑姐,你上哪去了?”——心想着快点回来啊!不然自己要小命不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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