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二章 今使娄蓝飞将在(上)
上回说到,霍青从郎崖驻守部队的三千人中,选出了简凡等五百名精锐之士,组成敢死队,要来个避实击虚,攻击蓝鹰人的后方物资基地——娄蓝,以此达到围魏救赵的目的。为了避免被蓝鹰人发现,霍青带领敢死队,从海上走远洋航线,绕开长山行原,来了一次海上穿插迂回行动。想法很好,却遇到了恐怖的海上风暴,水手们被卷入大海之中,船老大不幸身亡,霍青也险些丧命,危急时刻,霍青凭借着冷静的头脑、顽强的意志、绝世的武功,不仅拯救了战船,也成功来到了原青龙大营的驻地——云峰山。霍青历尽艰辛、苦尽甘来,遂笑着对简凡、对所有士兵,说道:“弟兄们,欢迎来到娄蓝!”
念往昔,繁华竞逐;叹今朝,悲恨相续;
念往昔,风吹柳花满店香,赢得青楼薄幸名;
叹今朝,白骨归黄泉,肌体成尘飞,冤魂游穷墓,飘飘安所依。
天色苍茫,无风无雨,四野寂静,黯然如殇;
流水涔涔,如泣如诉,触目凄凉,最断人肠。
娄蓝不是一座死城,向来不是;
这座位于赤龙、蓝鹰两大帝国边境的城市,没有龙城那么恢宏华贵,却也有着属于自己的繁华与秀丽。
那时,每个娄蓝人,上至白发苍苍的老者,下至黄发垂髫的孩子,最喜欢的事情,就是将娄蓝介绍给外来客人;
他们的面容是和善的,口气是友好的,只是眉宇之间,会不经意带出,一份难以掩饰的骄傲与自豪。
娄蓝曾是一座开放的城市,它对所有来到这里的朋友,都很友好;
对新朋友,它是随和的,尊重他们的生活习惯,也愿意满足他们的喜好;
对老朋友,它是温柔的,生活节奏不快,货物充足且价钱不贵,让他们住得舒适。
娄蓝还是一座热闹的城市,无论白天,还是夜晚,这里的街市,永远接踵摩肩、人声鼎沸;
两国商旅,品味美酒佳肴,尽情享受轻松惬意;
两国美女,身着最漂亮的衣服,画着最漂亮的妆容,不动声色、争奇斗艳。
可惜,无论娄蓝有过多少璀璨光华;
随着第二次龙鹰战争的爆发,随着蓝鹰人的占领与屠戮,一切烟消云散。
残月如血,星光黯淡,娄蓝静立秋风之中;
欢声笑语,荡然无存;
万家灯火、祥和安乐,化为人亡屋空、废墟遍地……
夜风萧萧,一块儿破布,因风而起,与沙土、灰尘一起,随风而动,沿着街道,向前翻滚;
道路两旁,有蓝鹰军队放置的风灯,昏暗光线之下,破布的影子,呈现扭曲诡异的形状;
风暂时停了,破布也停止了滚动,慢慢软倒,像一床被子,盖在一个残破布娃娃身上……
那布娃娃只剩了上半身,下面露着肮脏发黑的棉絮;
用来做头发的黑线,掉落不少,使布娃娃看上去像个秃子;
用来做脸的绒布,残破不堪,使布娃娃的五官,残缺不全……
唯一保持完整的,是布娃娃的眼睛,由一双玻璃球做成;
暗无天日、血雨腥风之时,布娃娃的眼睛,始终亮晶晶的,始终无声凝视,这个被血与火、屠杀与死亡所笼罩的世界……
娄蓝城头,被蓝鹰人一炮轰了个大洞,现已修葺一新;
蓝鹰人修得很用心,用的是最结实的花岗石,甚是坚固;
只不过,这个被修好的城头,看上去有点别扭,似乎不太协调;
就像一个伤口,结痂(jiā)恢复后,总会留下疤痕。
月照城头,乌鸦纷飞,霜栖万木,凉风入衣;
娄蓝城门紧闭,每个城墙垛口处,站着两名蓝鹰士兵,一字排开,少说有七八十人;
他们体型魁伟、盔甲鲜亮、手持长矛、背挎弓箭,威风凛凛。
如果你仔细观看,就会发现:
这些蓝鹰士兵们,虽外表健壮,却表情痛苦,眼神中充满厌恶;
每天站岗,按部就班,对他们而言,已成了一份精神与肉体的双重折磨。
最初,当士兵们接到驻守娄蓝的任务时,内心的喜悦无与伦比:
他们看来,身处后方,吃喝不愁,远离战场,没有生命危险,这是一份美差。
没过多久,便觉得无聊乏味、痛苦至极:
每天生活雷打不动,除了吃、睡,剩下就是站在城头,瞧着空无一人的大地;
开始,还会找点儿景色看看,瞧瞧那座山,瞅瞅那棵树,摸一摸城头新长出的小草;
渐渐地,瞧什么,都觉得没意思;
后来,他们什么都懒得瞧了,表面站岗,实则魂不守舍、心不在焉……
除了无聊乏味,更令蓝鹰士兵难以忍受的,是赤龙帝国的糟糕天气;
蓝鹰帝国,位于龙鹰大陆的南部,四季温暖湿润,春秋舒适,冬暖夏凉;
赤龙帝国的秋天,与前者截然不同,尚未入冬,然阴冷刺骨。
以前,也有不少蓝鹰人在赤龙帝国经商、工作;
他们就像候鸟一样,春暖花开、夏日炎炎之时,立刻北上,做生意挣钱;
一旦到了秋季临近之时,他们则赶紧南下,逃回温暖如春的蓝鹰帝国;
赤龙帝国严酷的秋冬天气,对蓝鹰人而言,素来是避之不及的噩梦。
出征之前,蓝鹰军倒也准备了不少御寒衣物,但赤龙帝国的深秋阴冷,还是令蓝鹰士兵极不适应;
即便穿得再多,士兵们仍能感到,凉气依旧可以轻松透过衣物,刺破肌肤,沁入血液,顺着血管,流遍全身,令人痛苦难耐。
除了冷,赤龙帝国秋天的第二件武器,就是阴雨连绵、潮湿难耐;
蓝鹰士兵们采用了打雨伞、穿蓑衣等防范方式;
怎奈那如丝细雨,随风而动、变幻莫测,总能找到空隙、落到人身上;
衣物一旦打湿,立马儿紧贴于身,再被秋风一吹,那滋味犹如身坠冰窟之中,苦不堪言。
伤寒感冒,成了蓝鹰士兵们踏上赤龙帝国国土之后,收到的第一份礼物;
这些士兵们身体强健、体质不错,还不至于彻底丧失战斗力,但打喷嚏、鼻塞、流鼻涕,总是少不了的。
驻守娄蓝的蓝鹰士兵,为接到如此倒霉的任务,懊悔不已,普遍情绪低落、士气不高;
早知如此,他们宁愿走上战场,也胜过在娄蓝,饱受无聊与糟糕气候的折磨。
夜色已深,愈加阴冷,秋风挟裹湿气,扑面而来,令蓝鹰士兵们愈加难熬;
他们呵着气、搓着手,一边活动全身,加速血液循环,使身体暖和;
一边又急切期待,前来接班的战友能早点来。
到时,他们就可以尽快回到营帐之中,换掉湿漉漉的军装,吃点热乎乎的饭,钻进暖和的被窝里,好好睡一觉;
随着下岗时间临近,他们的内心,因为这丝期盼,愈加烦躁……
娄蓝城侧拐角处,站着一名蓝鹰士兵;
这士兵个头不矮、长相平平,有一点与众不同:其笔挺鼻梁下面,长了个很大的鼻头儿;
大鼻头儿太有特点了,身形硕大,两边鼻翼几乎与嘴唇同宽;
鼻尖则高高扬起,鼻孔外翻,鼻毛茂盛;
人要是不知道,打远处一瞧,还以为人脸上长了个猪鼻子呢;
且大鼻头儿的颜色特别红,与公鸡头顶的鸡冠子有一比;
如此特征,不可能不引人注意,这蓝鹰士兵得了一个雅称:猪鼻子。
猪鼻子打了个畅快淋漓的呵欠,闭上眼睛,最大幅度张开大嘴,露出红口白牙,情不自禁从喉咙处,发出一阵舒服的噜噜之声;
好吧,一听声音,更让人觉得像头猪了。
呵欠打得漫长舒服,猪鼻子居然流出了眼泪;
他伸了个舒展的懒腰,活动了一下僵硬的身体,动了动脖子,关节处发出几声脆响,感觉惬意。
月色暗淡、群星无光,层层阴云,徐徐漫上。
猪鼻子抬起手来,擦去眼角泪水,瞅着天空,皱起眉头,心中叫苦:天哪,不会又要下雨吧。
天底下很多事儿,不经念叨,有时怕什么来什么;
他一担心,雨还真下起来了;
点点滴滴,悠然而至,淅淅沥沥,随风飘荡;
密如牛毛、细若银针,迎头扑面,倾洒而来;
一时间,天地暗淡、星月无光;
城头数十根火把,登时火苗乱晃、光焰点点,隐隐有要熄灭之意……
猪鼻子万万没料到,竟然心想事成,一边赶紧拿出蓑衣,忙不迭往身上披;一边忍不住用各种难听词汇,问候该死的天气;
手忙脚乱、乱骂一气之时,一个黑色身影,从城墙下跳了上来;
来者身手迅捷、速度奇快,猪鼻子刚把蓑衣穿上,还在寻找斗笠之时,此人已跳上城头,来到猪鼻子身后;
等猪鼻子捡起斗笠、戴到头上,此人脚尖在垛口处轻轻一点,向前一纵,跃过猪鼻子的头顶,犹如一根羽毛,悄无声息,落入娄蓝城里,融入黑暗之中……
猪鼻子觉得有点不对劲儿,就在刚才,似有什么东西一闪而过;
可等转过身来,四下观看时,却什么也没发现……
猪鼻子有心要找队友问问,还没开口,又犹豫了;
周围队友一个个义愤填膺、满脸通红,用各种脏话来辱骂糟糕的下雨天气;
见此情况,他心说:我还是别问了,他们要真看到什么,还能是这个样子?
心里犯嘀咕,猪鼻子还是决定,先不去胡思乱想了:
是啊,盯了这么久,别说赤龙人,连鬼影子都没见到一个,别没事儿找事儿了。
与此同时,黑色身影顺着城墙,踏水无痕、脚下无声,朝城中潜形而去;
大家不难猜到,来者不是别人,正是霍青。
说到此处,咱们得往前稍稍回几句:
霍青率领简凡等五百人的敢死队,从海上死里逃生之后;
先命令众人,将战船残骸等痕迹清理干净;
后率领众人,进入丛林、秘密行军,来到云峰山中。
云峰山位于娄蓝镇郊区,登临山顶之上,足可观察娄蓝城虚实;
蓝鹰军在云峰山顶建了观察哨,人数不多,仅有一个班,约十人左右,驻扎已久,军心已疲,防备松弛。
霍青率领五百名精锐,无声无息,摸上山顶,先捕获一名蓝鹰暗哨,问出山顶军营情况,并进一步得知:
驻守娄蓝的蓝鹰军,是隶属于黑鹰军团的第四骑兵师,有一万余人。
得到情报后,霍青将“舌头”处理掉,等夜晚降临,他独自潜入山顶军营,将蓝鹰军步兵班一个不剩、 尽数杀死;
随后命令简凡等人留在军营中休整,小心警惕、等待消息。
霍青内穿皮甲,外罩夜行衣,脸涂墨汁,头戴黑帽,将全身收拾得紧趁利落,利用夜色,来到娄蓝城外;
初时,他见城头四面,哨兵林立、火把密布、火光耀眼,一时难以寻机潜入,只能先隐藏等待……
幸得,赤龙帝国秋季多阴多雨,没过多久,乌云遮月、细雨绵绵,霍青心中一喜:天助我也!
趁蓝鹰士兵们穿戴雨具、无暇别顾,他运起轻功,先行一跃,来到娄蓝城下;
娄蓝城墙不高,他纵身而起,跳上城头,瞅准时机,避开猪鼻子,顺利落入城中……
潜入娄蓝后,霍青没敢轻举妄动,找了一间破屋,潜藏暗处,观察动静;
过了一炷香工夫,四下寂静,既无人语,亦无脚步之声……
霍青心下疑惑:
难道天气不好,蓝鹰军便懒得巡逻?
若敌军松懈如此,那就太棒了,恰好证明我的分析,蓝鹰人主力尽在长山行原,其后方空虚无备。
他不敢大意,蹑足潜踪,来到一座残破酒楼,小心翼翼,爬到高处,伏在楼顶,居高临下,仔细观察:
见城中一片沉寂,街道两旁挂有风灯,不少已被秋雨浇熄,却无人前来更换;
近处几条街道,没有蓝鹰军巡逻队的踪影;
街道旁边,房顶周围,也没有发现蓝鹰人的哨兵……
见此情形,霍青心中疑惑不定:到底是怎么回事?是蓝鹰人真的麻痹大意,还是他们设下了圈套,等我们上钩?
他心中狐疑,一时踌躇,未有定见。
正当此时,忽见娄蓝中央几处房屋中,火光大亮、人语嘈杂,屋顶烟囱飘起了阵阵炊烟;
霍青心说:甭管怎么回事,先过去看看再说吧,毕竟真相是调查出来的,不是空想出来的。
他悄悄起身,蹿房越脊,朝火光明亮之处而去……
娄蓝城中央之处,原是一片繁华商业区,蓝鹰军占领后,将此处改为军营,黑鹰军团第四骑兵师便驻扎于此;
临时搭建的营门口,两杆蓝鹰军旗已然湿透,无精打采耷拉在旗杆上;
曾是店铺的诸多房屋,成了蓝鹰士兵的宿舍;
一间大屋,被改为军营厨房。
厨房里点起炊火,几十口大锅水汽腾腾、热油滚滚,数十个厨师打扮的蓝鹰人,正准备晚饭;
屋外街上,几十名面带疲色的蓝鹰士兵,坐在桌前、等待吃饭;
他们饥饿难忍,可眼瞅着饭一时难以做好,心中焦虑万分,忍不住连声催促;
屋外催饭之声连连,屋里厨师们不为所动,一脸见多不怪,依然慢条斯理、不紧不慢……
士兵们嚷了一阵,见毫无效果,就安静下来;
一者,腹中饥饿,实在没多少气力;
二来,也不敢太得罪厨师,怕把人家惹急了,万一不给做饭吃,就麻烦了。
可饿着肚子空等,也不是事儿,总得找点儿有趣的事情,转移一下注意力;
一个络腮胡子的蓝鹰士兵,发现了好玩儿的,打牲口笼子里,揪出来一只小猪,抱在怀里,摸摸耳朵,揪揪鼻子、扯扯尾巴,玩得甚是开心;
此一来,引起了其他人兴趣,一群士兵涌过来,你摸摸、我抱抱,互相争抢、彼此不让,玩儿得不亦乐乎。
小猪心里一万个不乐意:
既然生来就是被你们宰了吃的,老子也认了,烹炒油炸、清蒸烧炖,要杀就杀,要剐就剐,悉听尊便;
可你们如此调戏玩弄,就太过分了,要知道猪可杀不可辱,老子虽然是一头猪,但猪也是有尊严的!
小猪连连挣扎,怎奈抵不过这群蓝鹰人的力气,无奈之下,只能吱吱乱叫、连连抗议,却无济于事……
厨师们听着外面动静不对,出屋一瞧,哭笑不得,摇了摇头,再回去继续做饭;
众士兵正玩得开心,嗖的一声,打旁边飞来一支箭,正中小猪脑袋;
一股猪血,飞溅而出,带着腥味儿,正喷到络腮胡子脸上……
士兵们一愣,回头一瞧:
打军营外面,进来一人,此人留了一头金色短发,整齐干练;
宽阔额头有几道淡淡皱纹,多了几分成熟韵味;
浓眉弯弯、眼线细长,一双蓝色眸子闪着阴鸷冷酷的目光;
鼻梁挺拔,嘴唇棱角分明,下颚光洁干净,没留胡子,甚是整洁;
如此一张脸,够不上特别英俊,也有些足以令异性心动的特征。
站在高人林立的蓝鹰士兵中,此人只能算中等个头,进入营门之时,所有比他高大的蓝鹰士兵,全体立正站好,眼神不乏畏惧之意;
此人正是黑鹰军团第四骑兵师师长——劳伦·特斯少将。
蓝鹰士兵们注意到,劳伦·特斯进来时,手里拎着一张长弓;
甭问,适才那一箭,就是他射的。
士兵们不敢乱说乱动,生怕成为这位长官的下一个目标。
劳伦·特斯来到近前,目光从众人脸上一一扫过,没有说话;
环视完毕,他指了指络腮胡子,勾了勾食指;
络腮胡子不是傻瓜,赶紧上前几步,将小猪尸体,小心放在劳伦·特斯手中,赶紧退下。
劳伦·特斯将箭矢拔下,又认真瞧了瞧小猪尸体上中箭之处,脸上升起一丝微笑,似乎对自己的箭法,颇为满意;
他又瞥了络腮胡子一眼,这一眼似刀子一般犀利,带着明显不满;
络腮胡子不敢与之对视,哆嗦一下,低下头去,两眼瞧着脚尖,大气都不敢喘一口……
一眼之后,劳伦·特斯没再理睬络腮胡子,口气平淡:“你们要记住,食物,不是用来玩的。”
说着,他将小猪尸体,扔进沸腾油锅。
油已开锅,滚滚翻腾,热气四溢,小猪尸体往里一落,啪的一声,滚油乱溅,滋啦乱响;
几名厨师,距离较近,措手不及,油点溅身,疼得钻心,气得咬牙……
怎奈始作俑者,是劳伦·特斯;
几位大厨敢怒不敢言,赶紧找凉水冲一冲烫伤之处,缓解痛苦、减轻伤势……
劳伦·特斯少将,目睹厨师们的狼狈相,闻一闻油炸猪肉的香味,抽抽鼻子,一脸陶醉之色;
他不知道,霍青就趴在对面屋顶之上,之前发生一切,都没逃过霍青的眼睛。
霍青施展轻功,一路纵跃,来到厨房屋顶,赶紧趴下,潜藏身形,往下观察;
他注意到劳伦·特斯的冷酷刻薄,也发现其下属的敢怒不敢言,心说:此人阴险变态,当小心应付。
当然,这些并不是霍青的关注重点;
他今夜潜入娄蓝的主要目的,是要找到蓝鹰军的厨房,将蒙汗药放进饭食之中,那时就可以不费吹灰之力,拿下娄蓝;
之所以这么做,原因并不复杂,霍青率领的敢死队仅有五百人,驻扎娄蓝的蓝鹰军第四骑兵师是一万人,双方人数一比二十;
敌众我寡,不能硬拼,只能智取;
智取的关键在于,要做得神不知鬼不觉,除了他自己,别人还真没这等本事。
看到此处,可能有朋友会说:下什么蒙汗药啊,直接下毒药岂不更好,把敌人全毒死,不更省事吗?
对这一点,霍青不是没考虑过,仔细斟酌后,还是觉得用蒙汗药,更稳妥一点;
毒药的效果太猛烈,如果蓝鹰士兵不是一起进餐,而是分批吃饭,就只能毒死第一批吃饭的敌人,从而引起其他蓝鹰人的警觉;
相比之下,蒙汗药效果较为温和,无论吃饭早晚,蓝鹰士兵只会觉得犯困,不至于打草惊蛇。
如今蓝鹰军厨房是找到了,可此处火光耀眼、人多眼杂,想要进去下药,绝非易事;
霍青心说:要不,去弄身蓝鹰军装换上,试试看能不能混进去?
转念一想:不行,我这长相实在不像蓝鹰人,此处灯火通明,很容易露馅儿。
霍青又想,用石子将此处的火把打灭,趁黑进去。
仔细一琢磨,也不行,此一来,近乎直接告诉对方,有人混进来了。
霍青想出了第三个主意:放迷香,把这些人都给熏晕。
再一想:还是不行。
迷香这东西,对封闭室内的少数目标使用,效果较好;
封闭室内,空气流通不畅,一旦目标吸入迷香,很容易被熏晕;
可现在是室外,阴雨连绵,秋风不断,敌军人数众多;
此等条件,若贸然使用迷香,不仅效果会大打折扣,还容易导致自身暴露。
霍青连想几个办法,皆难以实施;
而以寡击众、出奇制胜的关键,就在于这个“奇”字,务必要“出其不意”;
一旦被对方察觉,将满盘皆输;
眼下情形,想在众目睽睽之下“出其不意”,还真不容易。
霍青百思无计,瞅了瞅秋雨绵绵的天空:
老天爷,要不您把雨下得再大点儿吧,最好来一场瓢泼大雨,直接把火把都浇熄了,我就省事儿了。
此时的他,真不像一个领兵打仗的将军,更像一个旱了一百年、无计可施的老农民。
霍青暗暗求雨之时,忽听得旁边街道上,传来一阵混乱的脚步声;
听这声音,来人不少,人数应在一百人上下;
厨房附近的人,不仅没有减少,反而越来越多;
对他而言,也就意味着,越来越难以下手,不禁愈加着急。
脚步声越来越近,其中似乎还夹杂,女人和孩子的尖叫哭泣之声;
霍青心中疑惑:奇怪啊,这是怎么回事?
眼看无计可施,就在此时,却变故再生;
接下来将会发生什么事情,这对霍青而言,到底是好是坏?
他是否可以利用此次机会,顺利将蒙汗药下到蓝鹰人的饭食之中?
欲知后事如何,请看第一百四十二章《今使娄蓝飞将在》(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