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随江喜欢夜。
因为夜和他一样,没有固定的状态。
因为夜和他一样,忘记了悲情的日子,用眼泪般的星月光辉修饰过往。
他无时无刻不在强烈地希望,希望他的身他的心能变成那无数的夜一样安静。
他希望到头来,不总是夜随便拿出一部分也完全像他,而是他里里外外分分寸寸完全像夜。
但失望,沉重苍白的失望,使他越来越不像夜的同时开始越来越像一座冰山,自己无情地冻结压碎了自己最后一丝坚强的信念。
他深知,终究不能变成那无数的夜一样安静,终究不能变成置身江湖之外的任何东西。
他是一个杀手。
不折不扣地地道道的杀手,冷酷似狼,狡猾似狐,耐心似牛,警觉似鹰,速度似豹,老辣似虎。
训练了五个月,实践了五个月,麻木了两个月。
足足十二个月,不多不少正好是整整一年。
一年很短,对某些人来说,一年甚至只等于一眨眼一挥手,一次花开一次花谢一次日升一次日落。
一年根本就不够用。
赚钱不够用,享受也不够用,杀人更不够用。
然而对于他,情况已完全相反。
一年显得漫长单调乏味,对于他,一年等于一万年。
那一年,他的剑出鞘了一百二十八次,却没有杀死一个人。
可他竟偏偏因为一柄从未沾过一滴血的刀一柄比月亮还要沉默比星空还要干净的刀,突然成了他们之中最出色的杀手。
也许真正懂得杀人的杀手,都有一种能让自己保持正常及一尘不染的技巧。
杀手的至高境界,不是杀人已没有速度,而是杀人已没有痕迹。
那一年,他歪打正着,恰好达到了杀手的至高境界。
他懂得他的刀永远是他的剑的掩护,他的刀因为没有杀人没有接触死亡没有沾上血色,所以事后站在众目睽睽下,他的杀手身份才始终全无痕迹。
谁也不知道他的剑藏在哪里,只知道他的剑一定和他的刀一样时刻贴身。
而江湖上大部分人甚至从不知道他的刀背后还深藏着一把剑,杀人见血,例不虚出。
当别人只清楚地看见他在拔刀的时候,总会忽视他同时从另一个意想不到的角度拔出了剑。
他对自己的这套掩护非常满意。
就像他对自己杀人定下的那个原则一样满意。
对杀手来说,原则却并不像常人理解中那么不可或缺。
原则本身和他的刀一样,都是杀人前后完美的掩护。
杀手经常活在毫无原则的世界。
XXX
那一年,他的世界依然毫无原则。
那一年,他度过了一生中最委顿最勉强也最真实的十二个月的三百六十五天。
那一年结束,春逝夏去秋死冬尽,他的一生再没有这样的十二个月的三百六十五天。
那一年带走了他所有的喜怒哀乐,当他面对人间百态的荒唐时,已不会捧腹大笑,当面对别人的侮辱挑衅时,已不会怒火中烧,当面对自己午夜梦回的寂寞痛苦时,已不会畅快淋漓地流泪到下一个天亮。
他长期呆头呆脑如木头,甚至有时候显得就像是冰冷僵硬的尸体,什么也不看什么也不听什么也不想。
正因这样,他自觉拥有了一个不死之身。
他重入江湖。
血花纷纷扬扬,爱怨纷纷乱乱。
洁白的天地,血腥的江湖。
他终于发现他的世界并不荒芜。
他从一个无名的地方来,成了一个无名的杀手。
面对一个个有名的侠客,最直接的表现就是空空洞洞地恝然而去。
远离,一生孤独,一个人的蓝天,晴得比残梦更真实。
从那一年开始,他用他的不死之身,逐渐读懂了不死的江湖。
XXX
白发——
什么?
三千丈,缘愁似个长。
你在说啥?
不知——
你到底要干嘛?
明镜里,何处得秋霜。
我来这里,没心情听你吟诗。
你来这里,也没心情看空荡荡的客店。
给老虎王办事,本就很伤心情。
所以我吟诗,协调一下咱们的心情。
这诗谁写的?
诗仙。
天上的神仙?
他是地上的神仙,就像我们江湖人叫顾东望是剑仙一样,并非指这人真的是神仙。
剑仙姓顾名东望,诗仙姓甚名谁?
李太白。
原来是他,我知道这人,很小的时候我爹就告诉我,他的剑法在他的朝代是顶尖。
所以他既是诗仙,也是剑仙。
可惜据我爹说,他的朝代距今已五百多年,我们无缘一瞻他高超剑法的风采。
他剑法是否传承下来,我不知道,但他写的诗集到处有卖,刚才我就在对面拐角的书铺买了一本,你看不看?
我想看,却看不了。
难道你不识字?
咱们在老虎王手下一起做事多年,你不会直到现在才知道我不识字吧?
惭愧。
没关系,我虽眼睛不识字,但耳朵识字,你将那首诗再吟一遍。
白发三千丈,缘愁似个长。
嗯,好诗,好诗,我逐渐听出味儿来了。
不知——
嗯,好诗,好——
孟随江收剑入刀,收刀入鞘,漫不经心似地从两人中间走过。
连剑光都没有闪一下,两人的闲侃就戛然而止,两人的脑袋就突兀而落。
空荡荡的客店,空荡荡的死亡。
他们今天是来取一本账簿的,正等着掌柜回来。
他们绝料不到自己会在闲侃之余猝不及防地在空荡荡的客店倒向空荡荡的死亡。
断气的瞬间,他们似乎悟到空荡荡竟是世间最舒服潇洒的状态。
他们空荡荡地死亡,就像一首好诗。
孟随江踏出客店,将那首诗吟完:
不知明镜里,何处得秋霜。
嗯,好诗,好诗,可惜据说李太白在写这首诗的时候,心情非常不好。
他露出最舒服潇洒的笑容,走向长街尽头,那里正有破晓的第一缕朝阳射来。
不管怎么说,今天的阳光会非常好,他何必去计较李太白当时的心情?
他自己的心情和今天的阳光一样非常好就足够了。
杀人后,他的心情总是好得像一首诗。
XXX
月亮高高地悬在树梢,就像是在多情地凝视他。
可惜他一点也不喜欢多情,尤其是既虚伪又不值钱的多情。
他现在越走得近,越觉得月亮虚伪。
于是当他走到那棵树下时,腾身出剑,打算一剑刺碎那轮孤独了亿万斯年的月亮。
他当然刺不中,他只刺中了投在树干上的一片月光,等他抬头看时,月亮已更高地悬在山巅,似乎还在一往情深地与他对视。
他这才恍惚意识到自己做了一件蠢事。
偶尔做蠢事也是很开心的,所以他干脆就赖在这棵树上,掏出了早晨买来已冷的烧鸡,还有一瓶更冷的烧酒。
幸好再冷的烧酒一喝下肚,立刻就烧得人呼呼呼地似脑瓜和胸口都在直窜火苗子。
现在他就酒吃鸡,就鸡下酒,妙不可言,爽快至极。
逐渐,醉眼朦胧。
突然,打个饱嗝。
他一边丢鸡骨头,一边扔喝空的酒瓶,准备彻底放松地睡一大觉。
岂料他刚在粗实的树干上找了个最稳妥舒服的姿势躺着,眼睛没全闭就嗅到了两种平常嗅来很平常现在嗅来却吓了他一大跳的味道。
他今天什么都满足了,唯独睡一大觉的想法被彻底毁了,换成吓一大跳。
无论谁吓一大跳都不是愉快的事,尤其是正在方方面面深觉满足的时候。
他现在嗅到的味道一种是鸡,一种是酒。
烧鸡,烧酒。
猛地瞪大眼,直直地瞪着眼前的一只烧鸡一瓶烧酒。
他先不敢相信自己的鼻子,然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邪门了,难道鸡骨头和空酒瓶忽然成了精?
怎么一堆鸡骨头丢下去,飞上来一只新的完整烧鸡?
怎么一个空酒瓶扔下去,换了新的满瓶烧酒上来。
正自百思不解,又上来一样东西。
确切地说,猝不及防的状况下,他潜意识觉得是一样东西。
等定睛再看时,才发现那根本不是东西。
那是一个人。
一个活生生的人,一个很有风度也像月亮般很多情的男人。
奇怪,面对这个男人的多情,他一点也不讨厌了。
这个男人虽不是女人,却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女人似的魅惑。
这个男人说:栀子巷王二的烧鸡,碧春阁自酿的烧酒。
他经常吃烧鸡喝烧酒,可他杀人的酬金再多也吃不起王二烧鸡、碧春烧酒。
王二烧鸡是贡品里的珍品,一只售价七十五两。
碧春烧鸡虽非贡品,却也是十足的珍品,一瓶没十两重却售价八十两。
他眼睛发直,一会儿看烧鸡一会儿看烧酒一会儿看这个男人。
出手这样阔绰的人,这辈子他总算幸运地遇上一个。
请我的?
你应该还吃得下喝得下。
这两个地方来的烧鸡烧酒,就算来一百只一百斤,撑死了我也值。
你人生中没别的爱好,除了女人外,就只有烧鸡烧酒了,可你始终吃不起这两个地方来的烧鸡烧酒。
纠正一下,女人不是我的爱好,女人只是我的发泄工具,至于这烧鸡烧酒……
我请你,你受么?
你不会让我白吃白喝吧?
当然不会,如果是白吃白喝,你一定反而更不放心。
那你先自报家门,再说明来意,我好斟酌。
我姓欧阳,家中排行老七,外面的人都叫我欧阳小城主。
你……你就是……
现在你明白了,只要你帮我办事能办得足够妥帖,别说一百只烧鸡一百斤烧酒,就是把王二那个人送来一辈子伺候你,将整个碧春阁送给你享受,都不在话下。
小城主能找到我,还这么有诚意……
你可以先吃完喝完,我再说想你帮忙办什么事。
不必,小城主的事要紧,请说。
好,我说,我想你杀这名单上的十九个人。
这些人……
你也看出来了,这些人都是老虎王的手下。
小城主放心,不说城主这般恩重于我,就是按着我素来的原则,雇主交下的任务,绝不多问。
这样对你这种人而言也避免了不少麻烦。
正是,不多问,少麻烦。
好,我还有个要求:尽量在月底把事情办成。
今天十二,还有十八天,杀这些小角色绰绰有余了。
你可别掉以轻心,这些人若是小角色,我也不会专程找你出手。
明白。
但我信得过你的本事,十八天后我就在碧春阁等你捷报。
XXX
欧阳七走进自己的那间豪华卧房,面对自己的那张豪华大床和美丽皇后,他心满意足地褪去身上的浴袍。
他不仅对自己拥有的一切心满意足,也对自己强健的体魄、睿智的大脑、灵巧的心机、沉稳的意志感到心满意足。
他精赤身体,走到床前,看着娇艳动人的林皇后已乖顺地爬过来,让他也亲手将她身上那件薄如蝉翼近乎透明的纱衣褪去。
他一边温柔而不失急切地褪去她的纱衣,一边挑衅地叫了两次楚闻寒的名字。
她脸色懵懂,对楚闻寒这个名字完全无动于衷。
好极了,你终于再也记不起过去的任何事。
我终于可以彻底占有你。
纱衣从她光滑秀美的胴体上轻飘飘地掉落,欧阳七温柔而不失急切地亲吻她潮热羞红的脸颊。
粉面桃花,如玉雕成,果然是人间罕见的尤物。
这样的美人若真的给了楚闻寒那个侏儒,不啻是暴殄天物。
云雨之后,她熏然沉眠。
欧阳七在她身上扭动时狂流的汗液重如烈酒,将本就娇弱的她顷刻熏醉,醉成了一只没有方向感的蝴蝶。
欧阳七纵欲毕,身心空。
她终于是彻底掏空了他。
而他用自己的霸气填满了他,走到天台,俯瞰全城灯火辉煌的夜景,这里的芸芸众生都由他主宰,仰望浩瀚星空,这世界还有什么是他不能获取的?
但就在他意兴正爽的时候,最煞风景的事突如其来。
有亲信拿着一封信急匆匆地赶来天台。
他拿过那封信,愉快的面容陡变铁青。
那是从老虎王地盘上飞鸽传来的加急信函,是他安排在那边的密探之一所发。
十个密探在那边潜伏了五年,这是发回的第一封加急信函。
还没拆开信封,一种不祥感就强烈地袭向他才满意不久的脑海。
信封开,内只一行字:老虎已觉,大战将起。
这天终于来了。
来得真不是时候。
他的计划严密,本来还需等一年半载继续潜心安排,才可保证一举消灭老虎王的十足把握。
但现在时不与待,事态迫在眉睫。
而大战无法避免,一触即发,他却还只有五成把握。
他必须尽快占据先机。
思忖半个时辰后,他想到了一个人。
一想到这个人,他就又心满意足,原本的五成把握陡然提升到九成。
这个人叫孟随江,江湖上最神秘莫测的杀手,从不失手的杀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