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舒服服的洗了一个热水澡,不但洗去了一身的疲乏似乎也尽去了铅华,只留下从身到心的洁白无瑕。
放下了某些东西的秦若薇,连她自己都能感觉到自己变了,变得不再沉甸甸的好像扛着一座山行走,而是轻盈的好像在一片荷叶上旋转的舞者。
而又拿起了什么东西的秦若薇,连她自己都没有感觉到,这次……她真的有些不一样。
她不会真的去睡一觉,因为她知道男人要去做大事的时候,女人不要成为男人的累赘,可以是牵挂,但绝对不能牵绊。
所以她可以慢慢的认真的很惬意舒适的洗个澡,但绝不会真的扑倒在柔软的大床上睡一个酣畅淋漓。
当她起身的时候忽然看到在窗边放着一套自己不曾见过的衣裙。
见她脸色诧异,莺儿笑得有些不怀好意:“这是他刚才亲自送来的”
他,莺儿这个他字用的极妙。
裹了单衣出浴的秦若薇缓步走到床边,莺儿一边帮她擦拭身子一边笑道。
“据他说是清理大野泽原来的库房找到的,也不知道这大野泽原来的大当家刘金称怎么什么都抢,库房中居然还能找到这样簇新的衣裙。还是说,某人说了谎话?”
莺儿手中的柔软棉布缓缓而轻柔的划过秦若薇光滑的后背,顺着笔直修长的双腿滑下去。
那一双腿美到了极致,这双腿很完美,水润光滑,增一分则胖,减一分则瘦,即便是女人看了也会怦然心动。
秦若薇将那件衣裙拿起来,仔仔细细的看了看。
不是她爱穿的淡紫色,但做工很精细,材料也很讲究。
她微微皱了皱眉,表情有些失神。
“小姐不喜欢?”
莺儿敏锐的感觉到了秦若薇的异样,她看了看那衣裙叹道:“我就知道小姐不喜欢这个颜色的,可他……说,人总要活得多姿多彩些才好。”
“衣服也一样,觉得一种颜色的衣服穿起来很漂亮,然后就一直穿这个颜色是不是有些乏味吗?”
“我想小姐您已经很久没有穿过其他颜色的衣服了,本打算拒绝的。可……又不好拒绝。若是小姐不喜欢,我现在去取小姐原来的衣服。”
“不必了。”
秦若薇微微颔首,摩挲着那衣衫道:“我只是在想,我有多久没有穿过这个颜色的衣服了。我记得如你这般大的时候,我最喜欢这种颜色了。”
或许因为才洗过热水澡,所以她的脸色有些格外漂亮的红。
她站在床边,莺儿站在她身后,有些不可思议的看了秦若薇一眼。
莺儿也不记得小姐有多久没有穿过紫色之外的衣服了,依稀记得小姐在江南草庐的时候,的确很喜欢现在她手上的这件衣服的颜色。
鹅黄色
淡雅,不失明媚。
那个时候自己才七八岁,整日黏在小姐后面做跟屁虫。而小姐那个时候多大?十岁还是十一岁?整日跟在那人身后做跟屁虫。
有一日,小姐做了一件淡紫色的新衣,换上之后那人赞了一句好美,自此之后,小姐好像一直只穿紫衣,已经多久了?有十年,还是十一年?
莺儿有些失神,没有看到秦若薇光滑圆润的肩上上有一滴水珠儿缓缓滑下,滑过那朵妖艳的牡丹花。
“帮我穿上”
秦若薇回身对莺儿笑了笑,面容娇美如桃花。
莺儿嗯了一声,使劲点了点头,也不知道为什么,红了眼圈。
她很小心翼翼的帮秦若薇穿上了那件衣裙,然后向后退了两步仔仔细细的打量着。
越看,越觉得小姐变了一个人似的。还是那么美,只是这美多了几分味道。
她没敢说,不穿紫衣的小姐,已经没了那身紫衣上的风尘颜色。
她也不想说,只要这件新衣让小姐看起来更美,这就足够了,不是吗。
“好像专门为小姐您量身而做的一样。”
莺儿笑着说道,悄悄擦去眼角的泪珠。
“合身?”
秦若薇转过身子,旋转了一下,衣裙飞舞,如盛开了一朵莲花。
“合身!”
莺儿点了点头郑重道:“真的再合身不过了。”
秦若薇点了点头,若有所思。
“谢谢你送我的衣服”
秦若薇对沈宁笑了笑道:“不过你送错了。”
沈宁脸色一变,还以为惹恼了秦若薇。
只是秦若薇接下来的一句话却让他笑了起来,很畅然。
“你应该送我一套铠甲,这件衣服虽然极美,我也喜欢,可无论如何也挡不住羽箭,挡不住刀枪。”
“你真的要跟我一起去?”
沈宁认真问道。
秦若薇点了点头:“我说过的话,自然算数。”
“为什么?我想知道,你为什么千里迢迢的来寻我,到了这里之后不休息一下,还要立刻跟我出征?”
问这话的时候,沈宁心里忽然慌乱了一下。
幸好身边没有旁人,所以他脸上的不自然也没有旁人看到。
“想听实话?”
换了一身鹅黄色衣衫的秦若薇,看起来充满了青春的气息。
她问这话的时候嘴角微微撅起,看起来漂亮的一塌糊涂。
是啊,再怎么成熟,她也不过是双十年华的女子罢了。
“实话!”
沈宁点头。
“来寻你,是因为我已经厌倦了塞北的生活,可是现在大周的天下已经乱成了一锅粥,我这样一个弱女子若是想好好的活下去,自然要找一个安全的地方。”
“我能舍弃了自己在塞北这些年得到的一切,所以不能亏待了自己。”
“我要找一个安全的地方,也要找一个能给我安全的人,而且,我还能因为这个人而不会后悔自己舍弃的一切。”
“这样说吧。”
秦若薇思索了一下说道:“你可以认为,我把你当成了一个能成大事的明主,所以来投,我尽心尽力来辅佐你,换自己将来一个安稳康宁。”
“可你是个女子……不觉得代价太大?”
沈宁忍不住问道,然后苦笑着摇了摇头:“还有,明主什么的,你还是不要再提的好。我现在只不过是个占山为王的马贼,非得赞美我的话,你可以说我是个大马贼。”
他的苦笑不是因为那句明主,而是秦若薇比较真诚的话语。
“我又怎么会让自己得到的比失去的少?”
秦若薇眨了眨眼,一语双关。
沈宁愕然,随即岔开话题道:“我才不信,草庐的秦大家会没有一件属于自己的铠甲,难道还要我来送你?再说……山寨里的铠甲,估计你都没法穿。”
秦若薇点了点头道:“你说的不错,我怎么可能……不为自己准备一身铠甲?”
说这话的时候,她的神情恍惚了一下,似乎是想起了什么令她感慨的事。
是啊,她在心里叹道,这些年为了那个人,自己给自己准备了多少东西?
莫说一套铠甲,就连毒药都准备了三颗。
当自己不得不死的时候,她希望能自己杀死自己。
毒药就藏在她每一件紫衣的袖口里,所以,当她想起过往的时候下意识摸了摸袖口。
没有毒药,因为不是那件紫衣。
秦若薇的铠甲很漂亮,华丽精致而且很坚固。
如果说华丽的东西一定浮躁,坚固的东西一定不美,那秦若薇就能用她身上的铠甲来举证,这是错误的。
沈宁从来没有看到过女子着戎装,当秦若薇穿着铠甲出来时,他惊艳了一下。
这是一种无法形容的美感,让人很有征服欲……
好吧,沈宁承认自己看到戎装的秦若薇后,有些邪恶了。
秦若薇要跟着,所以莺儿必然是要跟着的。
已经有了两个女人随军出征,所以当乌溪其格站在沈宁面前的时候,他找不到一句话来拒绝。
他不担心秦若薇不担心莺儿,是因为她们两个都有一身极强的本事,不输于男子。而乌溪其格虽然也算得上弓马娴熟,但她真的不适合战场。
“我一定要去!”
乌溪其格咬着漂亮的牙齿一字一句的说道:“无论如何,无论如何我这次也要跟着你!”
说这话的时候,她的眼神不由自主的飘向秦若薇,其中那种女人之间与生俱来的敌意显而易见。
沈宁在心中叹了口气,而秦若薇也抿嘴而笑,丝毫都不介意。
虽然她和乌溪其格之间的相处看起来还算和善,但她又怎么可能看不出乌溪其格的担心?
不过从两个人的心性沉稳上来说,很显然,天然白的乌溪其格根本不是已经修炼了几百年的秦女妖的对手。
虽然听说了沈宁麾下的人马皆出自大周府兵,而且是第一次东征霍叶时候的最强府兵,可是当秦若薇看到燕宁寨士兵的时候,她还是忍不住吃了一惊。
衣甲鲜明的骑兵一队一队整齐的开拔,让秦若薇震撼的是,居然五千骑兵每个人都配备了三件兵器,长槊,横刀,硬弓,所有的骑兵都配备了连弩。
看着秦若薇诧异的脸色,沈宁有些得意的笑了笑。
“你知道的,我是从辽东带他们回来的。”
“那个时候只要你肯低头就一定能捡到东西,三十万府兵的兵器铠甲丢的遍地都是。”
“辽东城外的辎重更是堆积如山,而我这个人对于能捡来尤其是能武装军队的东西想来不挑食,宁滥勿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