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日当头,万里无云。一滴水落入下去,往往还没落地就被蒸发了。
这片黄土被烤成酥饼,一掰就碎。远处有马蹄声落下,一匹棕色的骏马在沙漠里狂奔,身后还拽着一个人。被捆住手脚,牵在马屁股后。
一声哨响,马儿停了下来。那被拖行的人终于喘了口气,撕心裂肺的咳了起来。
一个水袋落了下来。
我手忙脚乱的捡起水袋,用牙咬开,咕噜咕噜的灌了几口。火烧似的喉咙好受了一些,身上的伤却渐渐清晰起来,火辣辣的疼。
阿宝从袖兜里钻了出来,也趴在水袋前舔了两口。我往掌心倒了两滴水,阿宝趴在手边伸出小舌头舔。
我怕阿宝不够,又倒了一点,它却没再喝了。它爬到我的膝盖上,舔舐那触目惊心的伤口。
我微笑着摇头:“不疼”。
如果没有阿宝,我不知道这几天该如何熬过。
那日醒来后的顾奕完全忘记了我,他甚至忘记了阿宝,完全变成了锦绣的傀儡。
锦绣让他生就生,锦绣让他死就死。当然,锦绣不会要他死,她要顾奕折磨我。
我以为她会将我带回瀛中,顺道准备好十大酷刑。但没曾想她却留在了这里。这座边陲小镇唯一的好处便是地势多样,离小镇十几里地的地方就是沙漠。
沙漠很好,巨大的昼夜温差,一望无垠的沙地,很适合藏尸。
锦绣在沙漠里建了一间小屋,她住在屋里,顾奕守在屋外,我被关在马棚里,筠烨则不知道躲在哪里。
白夕说,天兽族的人都出来了,你还不打算和我融合吗?
她口中的天兽族,就是筠烨。
所谓的天兽族,在七万年前也属于神族,其先祖是一头锯齿獠牙的青狼,世代为天君服务。但七万年前的神战让天兽族被灭族,仅剩的几头流落人间,与人类通婚。
天兽族就这样一代代的繁衍下来,到了筠烨这一代血脉已经十分虚弱,仅是一个会施展幻术的凡人了。但天兽族的一个特性还是被保留了下来,那便是认主之俗。
按照习俗,每一头天兽都会有一个确定的主人,且这一生都会为主人服务。若主人死了,天兽亦不会独活。
筠烨认的主人,正是锦绣。
白夕一直劝我和她融合。她甚至允诺,会给我留下一足之地,不会完全吞噬我的灵魂。
我拒绝了。
我已经够惨了。但死了好歹还能有个轮回,有个盼头。但若是融合了,我连这个盼头都没了。
锦绣睡不好的时候,会半夜起来抽我一顿。
那是蘸了水的刀鞭。主体是软牛皮,但上上下下都嵌了弯刀似的小刀刃。一鞭子下去,血肉分离。
锦绣抽累了,顾奕就会静静地递上一张毛巾。
锦绣擦着汗冷笑:“心疼吗?”
她这句话是问的顾奕。
顾奕点头:“公主,看着你这么累,我很心疼。”
锦绣噗嗤一声笑了出来。她将鞭子递给顾奕:“既然这样,那你帮我抽。”
顾奕点头。
他抽的很用力。
一鞭子下去,我身上的皮被刮起一层,鲜血淋漓一片。我咬牙强忍。手指甲断在木桩里,不允许自己发出任何的声音。
阿宝在我的袖子里吱吱吱的叫着,我知道它想做什么。但现在的顾奕已经油盐不进,听不进任何话了。
顾奕抽完了,锦绣打着灯笼走进:“疼吗?”
我冷笑着唾她一口血水。
身后的顾奕大怒,一鞭子落下来,撕裂了我的耳朵。
我猝不及防,发出一声惨叫。
锦绣又问:“疼吗?”
我哆嗦着不说话。
“不光身体疼,心也疼,对吧?”
我抱紧胳膊,一个字也不想说。
锦绣发泄够了,袅袅离开。顾奕遵着她的命令,守着我。若我嘴里不干不净的骂她,顾奕就立刻割掉我的舌头。
顾奕果真老实的站在我的身旁,挺直脊背,像一块木头。
这一夜,我没有骂锦绣。没有力气骂她,也不想骂她。那夜我做了个梦,梦到我被山匪绑走的那日,顾奕率着一队人马前来救我。
这次他很快就找到我了,将我抱在怀里,又坐上高头大马。
我怯怯不胜羞,娇滴滴的问:“咱们要去哪里啊。”
顾奕温柔一笑:“我不是说过了吗,我要娶你。乔乔,咱们这就成亲去。”
我喜极而泣。
然后,梦醒了。我被顾奕像拖麻袋一样拖到沙地里,又被拴在马腿上。我知道,又到了拖行的时候。但昨夜我挨了鞭子,今日实在是虚弱。我望着顾奕冰塑一般的模样,忽地问道:“顾奕,你果真一点都不记得我了。”
他的眼皮颤了颤,手却一点没停。绑好绳子后,啪的一声拍在马屁股上。
顾奕,我好疼,我真的好疼。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不过区区半月,我却感觉仿佛过了数百年的时间。锦绣说,她要我生不如死,现在她做到了。
终于轮到了这一天。
锦绣说,顾奕,你还有个东西没给我拿来。
顾奕问,什么东西。
锦绣说,她的右眼珠。
顾奕说,好的,我马上给你拿来。
然后锦绣转身走了。顾奕攥着一把银色的柳叶刀,一步步的朝我走来。
身后是一片石墙,我无路可退,只能求饶:“顾奕,你不能这样,你不能这样……”
他一言不发的越走越近。
“我是乔乔啊,我是乔乔……你说过你不会再伤害我了,你说过你会永远保护我……我求求你,不要挖我的眼睛,不要挖我的眼睛……”
柳叶刀在光下栩栩生辉,银色的冷光落进我的眼里,最后变成鲜红一片。
顾奕的手扼在我的颈上,微微一折。
阿宝窜了出来,咬住顾奕的手指。顾奕轻轻一弹,阿宝被弹出两丈。
——噗嗤
血肉离体的声音。
淋漓的鲜血落在金色的沙地上,构成一幅凄厉的画卷。一颗眼珠在沙地里滚了两遭,又被两根细长的手指拈了起来,抖抖灰尘,放进了一个藕色的荷包。
万里长空犁出阡陌纵横,长风漠漠只余挖心之痛。
这一日,我曾倾心的男子,将刀插进了我的眼眶里,挖走了我的右眼。
约是因为怕我受不住拖行的痛苦,第二日难得没有折磨,我被丢在马厩里休息。到了中午吃饭的时间,来送饭的却是筠烨。我接过饭碗,狼吞虎咽的吃了起来。
筠烨微微挑起眉:“我以为你会自杀。”
我不想回他,兀自吞下一大团米饭。
我是想过自杀的,但我更想活。我是赵萧的妻,我应当死在他的怀里。我不想当孤魂野鬼,我不想孤单一人。
筠烨又道:“看到你这么生龙活虎,我也就放心了。不像有的人,受刑的又不是他,却一副要死要活的模样。”他踢翻我的水壶,笑呵呵道:“你想不想知道是谁?”
我抬起仅有的一只眼,呸的一声将饭渣滓吐了他一脸。
筠烨也不生气,笑呵呵的将脸擦干净,道:“顾奕那个孬种,现在要死了。”
我抓起一团黑糊糊的东西塞进嘴里。
“他昨夜挖了你的眼睛后吐了一大摊血,现在整个人已经神志不清了。毕竟是一个凡人,怎么抵得过幻术的力量。他若是继续这样同幻术相斗,恐怕很快就会死掉。”
与我何干?
我没有问出这句话。
自从昨夜他挖掉我的眼睛以后,我就与他没有任何关系了。
筠烨见我毫无反应,也没了兴趣,挥了挥袖子离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