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白马疏途游子归
书名:洛川赋 作者:阿七 本章字数:2590字 发布时间:2021-01-25

  当鸡鸣划破黑夜,迎来黎明。清晨的第一缕微光,便点缀在文侯府的门楣。

  府前的行人渐渐变多,他们开始了新一天忙碌而充实的生活。

  唯有清风拂过的城门,显得略微沉重些。

  张掌柜此刻,正在城门边上。他牵了一匹宝马,随着他刚成年的孩子,在等一个人。

  那是一个胖子,一个位高权重的胖子。而这个胖子,也是张掌柜认识了六七年的朋友。胖子的每一次出行,都是由白马堂的张掌柜备好骏马,也是由白马堂的张掌柜目送着离开。

  然后,掌柜的会在白马堂温一壶好酒,等着故人还马而归。

  张掌柜早已习以为常,所以,这是个很普通的一天。

  但今天,张掌柜很高兴。

  因为他的孩子,昨天在校评司取得了青腰带,正式成为一名让他引以为傲的习武之人。

  张掌柜满脸笑意,他迫不及待的想将这个消息告诉李向,这个他在等待的,即将到来的朋友。

  “干爹,干爹,我们在这儿!”

  张掌柜的儿子,大老远,看见了那姗姗来迟的胖子,高兴的挥手呼喊。

  李向听到了呼喊声,但他依然走得很慢,很慢,很符合一个胖子走路的特点。直到快到父子二人跟前,他一把抱住自己的干儿子。

  “看来,狗儿又长高了些。”李向忍不住笑了,因为他不是瞎子,他当然看见了,孩子腰间的青腰带。

  他笑得很油腻,很符合他的体型,但那笑很真诚,是一种,发自内心的喜悦。

  “好!干儿子真有出息,不错,不错,可比你那老爹强多了。”

  张掌柜听闻这话,惭愧地笑了笑。当看着自己的儿子,他笑得更开心了。

  “那可不能像我,我就是个养马的。”

  说罢,张掌柜牵来那匹纯如白雪的宝马,他将缰绳递给李向,满脸笑意的说着。

  “咱家狗儿可有出息了,等你这个做干爹的什么时候回来,我请一桌好酒,咋们吃个够!”

  话音刚落,胖子脸上的表情缓缓有些呆滞,但不一会儿,他洋溢出了更开心的笑容,他答应着。

  “好!就依老哥你的!”

  李向接过缰绳,摸了摸这马儿雪白的皮毛,欣赏打量了一会儿。

  看了看宝马,李向暗暗叹了口气,仿佛有些惭愧于这好马即将被自己肥胖的身躯折磨。

  随后,他转过身,看见了正在用手不断抚摸着青腰带的少年。

  青腰带很寻常,是那种粗糙得不能再粗糙的麻布。而且,不同地方的青腰带,因为校评司腐败的程度不同,工艺上也大有区别。

  但,这是一种认可,是每一位想成为侠客的少年,最初的梦。

  李向宠溺的看着面前的孩子,轻抚着他的额头,对他说道。

  “狗儿,你日后行走江湖,一定要记住干爹这句话,腰带并不能代表什么。那些威胁你生命的人,往往,都有着和腰带不符的实力,不要小看任何人。记住了吗?”

  少年似懂非懂的点了点头,回答道,“记住了,干爹。”

  “干爹?”

  “怎么了,孩子?”

  “干爹认识刘大人吗,我在校评司看见的一个大人。他腰间的紫金腰带,好生威风!”

  “傻小子,你干爹是什么人,他啥没见过。这不前些时,才和刘大人喝酒聊天哩。”掌柜的在一旁插嘴说道。

  李向笑了笑,笑得有点苦涩了。

  但父子二人并没有察觉,因为在他们眼里,这可是文侯身边的大红人,无所不能!

  “干爹,可曾见过各国的护国大将军?他们佩戴的,是什么腰带啊。”

  “前些时候,听说齐国在征召武士抵御流寇,干爹可知晓一二?”

  少年询问了很多江湖与朝堂上的新鲜事,他很兴奋,也仿佛已经做好了仗剑走天涯的准备。

  李向耐心地回答了他的问题,嘱托了他很多话。但他心中其实很无奈,看着这个刚成年的孩子,看到他一脸亢奋的模样,仿佛看见了当初自己的身影。

  江湖上的险恶,远远超出他所想,也远远不是自己能交代清楚的。李向已经尽可能的,讲述了自己闯荡这么多年积累的心得体会。

  但,再多的话,终归有了结的时候。

  再长的相拥,也总有分别的那一刻。

  就这样,一个胖子和一匹骏马,踏上了去往燕国洛川的旅途。

  燕国的都城,叫做洛川。

  洛川,不算是个美丽的名字,却是个令人流连忘返的地方。

  洛川,是燕国的都城,是李向的故乡。

  人们常说,衣锦还乡是一种莫大的荣誉,是每个深入仕途的游子,最后的夙愿。

  恰巧,文侯给了李向这个机会。

  而手持落花令的人,却深深的明白,自己到不了终点。

  没有归途,也看不到,故乡的红叶。

  与夕阳,与黄昏,月上柳梢头。

  “侯爷,李向走了。”

  “退下吧。”

  文侯又出现在了露水亭。

  他喜欢这个地方,有清晨的鸟儿,有生机勃勃的绿叶,一切都是新生的模样。

  仿佛在这里,仿佛脱下面具,他才是自己。

  他才叫做,赵文煜。

  “你这山河图,真好看,你自己画的?”

  “嗯。”

  “这图里,我看见了洛川的枫林,你知不知道,我就是从那里,流浪而来。”

  “现在,知道了。”

  “你这叶子画的不好,你一定没看过洛川的红叶,那如火般的红!”

  “哦。”

  “你呢,你从哪里来?看你这手艺,像是富贵人家的落难子弟。我很好奇,你为何在此落魄的卖画?”

  “你不需要知道。”

  “你饿吗?我可以帮你,这两天我弄了点好东西。我这儿有上好的高粱酒,还有几斤牛肉。”

  “孤山,不需要。”

  “你来自孤山?那为何,这图里,没有孤山。孤山挺高的啊,你画不出来?”

  “你话太多了。”

  “行行行,咱们喝酒。杯子给你,来,咱们喝。对了,你叫什么名字?”

  “赵文煜。”

  “这名字,也太难听了,不好,不好,感觉文邹邹的。以后,你跟着我李伯仁,保证你吃香的,喝辣的,绝不会饿着。”

  “你?”

  “不相信我李伯仁的本事?”

  “不。”

  “你总有一天会相信的,因为,我可是个聪明人。”

  “聪明?”

  “你总有一天,会看着,我赚尽天下的财富。我本来就是个聪明人。”

  “哦。”

  “哈哈,你相信我了?等着,你伯仁兄,以后罩着你。你别卖画了,我们干一票大的。”

  夜已深了,酒也干了,人终于醉了。

  面具,不小心从石桌上滑落下来,跌到了草地上。

  文侯府其实一点也不冷清,因为来去过往的人,实在太多。属于文侯的封地,也远比七国任何一个地方繁华。

  但像露水亭那样的地方,却冷清得要命,每一个在这儿待久了的人,都会因为寂寞,逃离这儿。

  那个常来这儿的胖子,也不会再来了。

  胖子应该也很遗憾吧,他再也,见不到前年自己亲手种下的果树,尝不到自己辛辛苦苦即将换来的果实。

  文侯不是一个喜欢寂寞的人。

  相反,他常常醉倒在温柔乡中。酒色,正在慢慢腐蚀他年轻的活力。

  那为什么会有露水亭?

  道理很简单,这诺大的王府中,值得来这儿的人,太少了。

  少到连说话的人,都没有。

  酒,有时候便成了最好的朋友。

  醉酒的人,刚刚进入梦乡。

  已在睡梦中的孩子,却忽然哭醒。

  孩子大概做噩梦了吧!

  他哭得很伤心,手脚不住的颤抖着。连呼吸都有些急切,那稚嫩的小脸更是憋得乌紫。

  在他的身旁,一位相貌平常的妇人,也因这啼哭声醒来。

  她缓缓地拍打着孩子的背,耐心的哄着他再次入睡。

  不知多长时间,哭声止了,夜已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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