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倒期望维子没有走太远,但光是看看他这大摊子就觉得不可能。
维子不光开酒吧,KTV,足浴中心,还有各种在外面的投资,加在一起足足有十几项,都是他们那一帮派的人。每次他在酒吧露面,身前身后都是一群“谈生意”的人,带着半拇指粗的金项链,领子竖着,叼着根烟走路大摇大摆,腋下夹着个名贵的黑钱包,时不时把钱包弄丢。看着人模人样,却狗嘴里从来吐不出象牙。
阿勤告诉我,维子十六岁就学着做生意,跟着一个叫冯哥的跑腿。他贩卖过假酒,当过打手,收过保护费,拿着黑钱跟着冯哥开夜总会,前前后后这几年至少挣了有几百万。
之后维子拿着钱,从当地开发商手里按成本价买下了这酒吧的店面,是因为冯大哥 “打通”了开发商的老板,按照将近市面价的三分之一买了这店面。两年后冯哥因为犯事被抓,现在在监狱里——
......
听阿勤这么说,我考虑自己是否该赶紧撒腿走人,趁自己双手还没染上坏事,离下一天就可能进监狱的人们越远越好。可是一月四千的工资诱惑着我,不,应该说是我最看重的,再加上想起维子说过的“该看的看,不该看的不看...”,我心想, 反正维子都保证了,不会让我做不想做的事。虽然这一年半也把他们的底细摸得一知半解,但我又不会说出去。所以没什么好思虑的。
我就把注意力全放在工作和看书上。
阿勤知道这条街全部小吃。
每天我跟阿勤把酒吧里的垃圾和杯子清扫整理完之后,大概五六点钟,出去吃一顿美味,再回来继续工作。晚上饿了,九点出去买点夜宵。咖啡厅和餐馆什么的,阿勤能如数家珍地把方圆三里内出名的店面都统统介绍一遍。晚上酒吧对面会有露天的烧烤摊和小吃摊吆喝着,人群不停地在门口晃来晃去——太阳一下山,人们就开始搜寻各种小吃。
那种看书工作吃美味的生活实在不常有。
阿勤很能吃辣,南方人吃辣椒简直像我在家乡吃咸菜。真不知道那么热的天气还能顶着个大太阳吃那么辣——南方的大太阳那叫一个热。要是我在碗里搁那么多辣椒,第二天准要胃出血了我猜。
每天下午接班完后,我们就走到街对面,走进比肩接踵的人群里,跟着人潮往前挪。走到哪里吃到哪里,看见一家小吃摊就停下来,买上两份,然后边吃边走到下一家,再买上两份,就像走着吃自助餐一样。或者走到尽头,看见喜欢的,买一桶蹲在街边或站在人群里,傻子似的张着大嘴吃的汗流浃背,脑袋嗡嗡响。看着自己额头上的汗水滴到纸筒里,还越吃越像傻子,时不时找老板再要一勺辣椒放汤里。吃几口就抖擞一下湿透了的衬衫,抬抬胳膊,抖下双腿,让泡在水里的腋窝透透气。但并不会干燥凉爽,因为周围空气里也都是水汽。而且有阿勤这个南方人,一碗米饭能吞半碗辣椒,我吃饭就更像个傻子。辣的脑袋嗡嗡响还大口大口地往嘴里塞。
喜欢来这条街上吃小吃的不止我跟阿勤,来旅游的人也都喜欢挤在这小街上,也不怕闷热,也不怕人们的臭汗味,也不怕不小心被挤进河里,也不怕挨宰,哪里热闹凑哪里。那些彼此牵着手吃遍整条街的小情侣们一天就能花上一千块钱。
丢钱的事常有,被人摸了钱包手机的也常有,我跟阿勤经常能在人群后听见前方喊:“鞋子丢了。我手机哪去了?钱包你拿着呢吧?咋看不见我雨伞了?”
但大多数是人们自己忘记放哪里了。
阿勤跟我说,这一地带警察想管也管不过来——有时候偷别人东西的就是旅客,你自己想挤热闹,那只能冒着风险。
除了吃着小吃发现丢东西了,那种“一见钟情”的事更常有。
说白了,那些街边的酒吧旅店咖啡馆们,就是给人们提供“一夜 情”最好的场所。人们简直像就是冲这一点来此的。
店里知道人们来此的目的和享乐的偏好,所以提供给包房的酒水都贵——大概能是市面价的两倍,并且还是稀释了的。因为大部分能来这地方旅游的,都不是穷人;能进酒吧的,也都不穷人。能搞一夜 情的,当然更不是穷人。除非那人混蛋,不知道自己心比天高命比纸薄。
我在维子酒吧待的一年,学了很多经商之道。
然后突然发现,自己内心已经变得比铁还刚硬。对别人,能狠到骨子里也不眨眼。
有时候你以为自己是圣雄甘地,但其实是蒋介石。
我跟阿勤做朋友的一年多里,吃了无数山珍海味,长高了三十四厘米,长胖了十六斤。
突然从一个毛头小子就变成了个“男人”。
我腰间的钢板在戴了一年之后也拆去了。医生说恢复得很好,不用担心有后遗症。生活仿佛渐渐变得开心起来,我甚至不去想还债和工头拖欠的赔偿了,也不想弟弟妹妹们上学的花费,还有未来是否会有方向。人们努力工作的目的,不就是让生活变得开心起来吗?
虽然没有哪个老板关心你是否开心。
他开心才是整个公司最重要的开心。
阿勤教了我很多防病的常识,酒吧里他也是把自己学到的都教给我:啤酒花怎么酿,坏啤酒怎么不用尝就能闻出来,葡萄酒跟柠檬放一起,再兑点可乐会很好喝。他说还能去暑,我不相信。
我跟阿勤的关系一直挺好——至少在一年半时间里非常好,不是那种无话不谈的好,是彼此都保持一点距离的好——他时常去凑热闹,听弟兄们讲刚跟哪个混蛋打了一架,谁谁拿的股多,一定要给维哥出出气这些杂七腊八的帮派日常。
我就本分地擦桌子收拾酒杯,或者立在吧台里看会儿杂志,看守这店面。一直如此。
我如饥似渴地读着杂志和报刊,碰见夜晚摆地摊卖书的,我会买一大摞带回去。基本上每一两个星期就会出去逛一逛,看看有没有地摊货还没读过。有一次我买了本《现代银行》,但是完全看不懂,除了认识字。我猜我这辈子的知识水平大概就只能在通俗小说这层面了。让我看个破杂志、听听人们评头论道的大发言论然后点个头还行,并且拿来打发时间和读个哈哈笑也还是挺管用。学习这种事,还是算了吧,别自取其辱了。
而且我发现,把头低下去看杂志,还可以避开酒吧里那群人狂欢的邀请——我刚来时他们总问我晚上要不要去唱歌,去KTV,我说不去,凡是花钱花我的钱的事都不感兴趣。
我说:“我喜欢呆在店里,我就给你们看着店吧。”
夏天的南方,真的是傻子们的天堂。
维子照旧不怎么露面。
我明白,再美好的生活都会有结束的一天,你就知道自己该背上行囊,继续寻找下一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