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建国正把一块肉往嘴里填,听到这话,停了下来,迟疑了一会儿,还是把肉填尽嘴里,慢慢地咀嚼着,直到咽下,才说:“没哇,我以前经常一个人坐在楼顶吃羊头喝酒。”
“为甚?家里吃喝不更好吗?”
“也不为甚,总觉得这种吃法更香。人们说,一人不喝酒,两人不赌博,但要这么喝,一人也觉得有意思。”
王季笑了笑,说:“这也是情调?”
“大概是。”
王季抿了抿嘴,想说什么却没说,微抬起头望着崔建国。他吃得专心致志,津津有味,甚至勾引着她体内的馋虫也蠢蠢欲动。若非此刻此种心情,她肯定也会抢过刀子来割一块肉来吃的。夜风里,酒香不浓,却风味独特。
两人默坐着,一个看着另一个,另一个只顾旁若无人地大快朵颐。很快,在刀子的协助下,崔建国把一颗羊头吃得差不多了。他把最后一口酒喝完,打了个饱嗝,伸出两只油手冲向王季:“带纸没?”
王季着急过来,没带包,摸了摸衣兜,摸出一团揉皱了的卫生纸,递给崔建国。崔建国擦了嘴和手,似乎意犹未尽,拿起空酒瓶,口朝下抖了抖,再连一滴也抖不出来。他只能把酒瓶放回原地,说:“肥油瓶,瘦酒瓶,真是的。”
话锋一转:“胡存良找不到。”
王季一怔,问:“你去找他了?”
“嗯,我去了你们村里,打听到胡存良他大胡三家,可是胡三说,胡存良自从多年前离开家,再没回去过,也没给家里捎个信。”
顿了顿,又说:“不过我想,他家人肯定是知道他在哪的,他们估计是怕你大找他算账了。我托了一个派出所的哥们儿打听了,如果他还在县城,过两天可能有结果。”
王季静静地听他把话说完,鼻子里酸酸的,眼泪流了下来,心里五味杂陈。他心里不痛快,但最终再一次迁就了她。不仅迁就了她,还主动帮她排忧解难。她挪到他身边,双手抱着他,想哭,又没哭;想说几句感谢的话,又没说,她觉得任何感谢的话都显得无力,显得虚伪。盯着空酒瓶看了半天,她问:“你是不是没喝过瘾?”
“嗯,”崔建国点点头,“我的量是一瓶半,喝不到量总觉得有些不舒服。”
“那我下去再买一瓶,我陪你喝。”
“别了,孩子还一个人在家呢。”
就这样,所有的恩怨,随着一颗羊头,一瓶宁城老窖都烟消云散了,当务之急是救孩子。
两天后,那位派出所的哥们儿告诉崔建国,在县番茄厂有个员工叫胡存良,三十七岁,不知是不是他要找的那个人,让他自己过去核实。
作者插言,当年胡存良离开牛轭弯村到县城闯荡,也没闯出个名堂来,出点体力,打点零工,基本只能维持自己一张嘴的吃喝。混了一段时间,混进了县番茄厂,尽管只是个靠体力吃饭的临时装卸工,毕竟稳定些,但距离他承诺的“混出个人样儿”还相差甚远。他回了一趟老家,听父亲胡三说,白莲也到县城打工了。
当年白莲怀孕,胡存良并没告诉胡三,白莲的家人更不会对外人说,所以村里没人知道这事。白莲离家出走后,久日不归,面对村里人的询问,白莲的家人只能以“她去县城闯荡”为由搪塞。郭玉梅的成功经历让“闯荡”一词成为一种荣耀。他们盼望着有朝一日,白莲像郭玉梅那样衣锦还乡,可是这个愿望最终没能实现。
胡存良返回城里,没打听到白莲的消息,这时他认识了番茄厂厂长的女儿。番茄厂是个小厂,效益不好,所以厂长的女儿绝不像名门大户的千金那样娇贵,也很普通。说普通也不普通,毕竟人家是正式工。说不普通其实也普通,所以她就和农民出身的胡存良来往了起来。天长日久,两人便谈起了恋爱。
厂长的女儿五大三粗,可能是良好的家庭让她营养过剩吧。不仅五大三粗,还长得难看,还比胡存良大三岁,所以婚嫁问题成了个大问题,三十多了无人问津。即使有问津的,要么是人才极差,要么就是离过婚的,好不容易胡存良这个原封后生愿意入赘,厂长自然欣然同意。这点上,有点像老舍笔下的祥子和虎妞。
当然,厂长并不知道,胡存良根本不是个原封后生了。不仅不原封,早在两年前就当了爸爸。不仅当了爸爸,还把老婆和孩子撇下另攀高枝,是典型的陈世美,放到古代,遇到包文正,那是要挨铡刀的。
两人结了婚,胡存良从一个体力劳动者变成了简单的脑力劳动者,由临时工变成了正式工,由农村人变成了城里人,实现了人生的华丽转身完美蜕变。现在,他已经有了两个孩子,一个儿子,一个女儿,家庭和美,事业有成,生活过得有滋有味。
有时,他也想起白莲,但仅限于想想,没有愧意,也没有悔意,因为他认定,白莲已将肚子里的孩子完美处理掉了,不然她怎能跑到城里打工去呢?她虽然比他现在的老婆年轻得多,更漂亮得多,但没有实用价值,况且他已经用过了。所以他不仅无愧意,无悔意,有时还隐约有些得意。做人如此,夫复何求?
这天,他坐在办公室里惬意地喝着茶,看着报,翘着二郎腿,哼着小曲。他识字不多,其实所谓看报,就是附庸风雅,用乡间的话说,就是瞎狗看星宿。这间办公室虽然设在脏乱的车间,虽然不大,但已很难得。难得在于,独属于他。有间独立的办公室,是除汽车、大哥大以外又一个高贵身份的象征。
有人敲门,胡存良把二郎腿放下来,正正神色,清清喉咙,说:“进来!”
门开了,走进一个美丽的少妇。说她美丽,不止是她的容颜,还有她的穿着,她的打扮,她的气质,以及她散发出来的气息。在那年月,在这个小县城里,像这样时尚美丽的女人,他几乎没见过。不是几乎,是从未见过。天生丽质,加上优裕的生活,才能造就这样完美的女人。两者集于一身,唯有眼前这个女人。
所以他愣住了,愣了片刻才发现,这个女人并不陌生。不仅不陌生,还很熟悉,深埋在他的记忆里,努力一挖,就能挖出来。说不陌生其实也陌生,当年她不过是个青涩土气的农家女,现在已成了一个雍容华贵的贵妇人。
她就是被他始乱终弃的那个女人白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