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伯是吃了午饭后离开的,那个点,还有车回乡里去。
我和马小红一直把他送到车站,一路上,他反复地叮嘱着马小红,要她听叔叔婶婶的话,要勤快一点,多帮婶婶做些事。
我暗里笑了笑,这才是这个年代的味儿,做父母的,永远都是教育自己的孩子要懂事。
送走三伯后,我带着马小红去了老五一冰厂。她在乡下,平日里是看不到绿豆沙的,我得尽尽地主之谊。
果然,当堆起尖尖,似沙似糊的绿豆沙摆到她面前时,她激动得再次流下了眼泪。
“哎,小红,吃下去才是王道啊!”
我也不太会说话,只得着急地催她下勺子。
“王道,什么叫王道?”
无疑,我这新名字,让她发愣,眼泪倒是停了,但一脸的求解样儿。
“这,怎么说呢,就是说,你把这碗绿豆沙,吃进肚子里,吃得舒舒服服的,比什么都重要,这就是王道的意思!”
我只好见招拆招,就事论事了。
“哦,哦……”
她不再吱声,若有所思地拿起勺子。
对这个时代的乡下孩子来说,县城里的一切都是新鲜的,更处处透着繁华。马小红亦如是,乡下再怎么的,在物质上,也远不比上县城,即使是在1988年的这个夏天。
我想,过段时间,她会适应过来的。繁华过尽,生活还得回归本真。你是什么,就是什么。但,梦想,总是在强烈的对比后,才更容易被滋生和拔高。我希望,她从此会更坚定自己心中的信念,勇敢坚韧地向着梦想进发。
吃完绿豆沙,我带着她往家里走去,也顺便让她熟悉县城里的道路。
她穿着件碎花的衬衣,蓝色的裤子,踩着双后世称为“地摊货”的凉鞋,确实,在来往的人群中,显得有一丝土气。
我们还没走到家门口,忽地却有一个身穿粉色连衣裙的少女挡在了面前。她美眼圆睁,叉着腰,气呼呼地瞪着我。
“小,小云,你还迎接我啊!”
看她那样儿,我就知道怎么回事了。肯定看我带着个女孩一起,又还长相一般,又还略有些胖,略有些土。
“风哥,你干嘛去了,怎么不叫我?”
这妮子,一开口就是两个问题。
我笑了笑。
“小云,我这不带我妹妹,那天和你说的,马小红同学,送她爹坐车回家嘛!”
“哦,她,她就是马小红!”
听我这么一解释,王云脸色由阴转晴,手也不叉着了,上前握住马小红的手。
“小红,欢迎你来玩儿!”
嘿,这转变,够快的了。
“好了,小云,都进屋去吧,你正好可以跟小云说说歌唱团的事呢!”
我小手一挥,一步跳到她俩前面。
“嘻嘻,风哥,都听你的!”
王云也赶紧地拉起马小红的手,跟在我屁股后面。
我心想,看来,她俩应该还可以处,这样,互相也多了个玩伴。
果然,两人一进屋,就坐一块儿,叽叽喳喳地说个不停,我反而一时间成了个多余货了。
但时光,倒也过得快了。
似乎没多会儿,时钟已指向了五点,这该是我出动的时候了。
“小云,小红,你俩继续聊着,我要打球去了!”
说着,我钻进卧室,去换球衣。
“啊,那我也要去!”
外面,反应过来的王云,说得很大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