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真的要走?可是你的伤还没有好呢。”
燕山上,乌溪其格拉着呼乞那朵颜的手劝说着。
呼乞那朵颜回头看了看立在山坡上的那块木碑,正面是沈宁亲自用狼毫清清楚楚端端正正书写的一行字,只有四个,透着一股别样的悲凉。
无闻之墓
简单之极的四个字。
木碑同样很简单,是沈宁用黑刀一刀一刀的斩断一棵百年老松后选了最平滑的一段削出来的,正如那座坟包一样普通的没有什么让人侧目驻足的地方。
无闻之墓,这四个字也不符合大周墓碑的题字规格,但,沈宁写这四个字的时候极为认真,每一笔都小心翼翼似乎生怕惊醒了长眠于地下的花季少女。
人生有时候短暂的就好像落叶,春天才发芽,夏天才生长,秋天就变了枯黄然后随风而落。就好像曲着手指也能算出终期一样的短,短到足以让那些活的稍微久一些的人唏嘘不已。
这世界上有很多人该死,最起码在某些人的认知中该死。
比如沈宁,从那个老道姑带着些挑衅意味甚至是故意刺激她自己亲手培养的大周太祖刘权而放出那几句荒诞不羁的话语之后,在很多人的认知中沈宁早就该死了。
可他偏偏还活着。
而无闻,在霸州北面被关宁骑马贼截杀的时候,所有人都认为她不过是个小丫鬟牵扯不到什么恩怨所以她不该死。
可是仅仅时隔两年多些,她便死了,死的那么快,快到连呼乞那朵颜都没来得及悲伤。
不知道为什么,每一次呼乞那朵颜看到无闻的木碑时候,脑子里眼睛里都会出现那个盘膝坐在土地上,一笔一笔认真写字的少年身影。
他不曾表示过自己的悲伤,正如呼乞那朵颜时至今日也没有落下一滴眼泪一样,有些人的悲伤是不会用表情和泪水来宣泄的。
回到燕山之后他和她的表情都一直很平静,他写的平静,她看的平静。
木碑后面还有一行相对较小一些的文字,只是一句话。
人生若只如初见,不如不见。
呼乞那朵颜回身看到那一行小字,忽然笑了笑,竟然带着些许洒脱:“人生若只如初见,真的不如不见。”
那一年,霸州南,若是没有初见,何必今日神伤?
“该回去了,必须要回去了”
她对乌溪其格说,该和必须两个字咬的极重。
也不知道为什么,心思单纯的乌溪其格偏偏感觉自己明白了她话里的意思。
忽然,乌溪其格感到很悲凉,因为她发现有时候回家去这么简单之极的事也会有很多种意思,并不一定是因为想回家,渴望回家而回家,或许是该回家了,必须要回家了。
“是啊,你是狼厥王庭的圣女。”
乌溪其格叹了口气。
呼乞那朵颜握着乌溪其格的手,很认真很羡慕的说:“真的很羡慕你,可以不必,急着回家去。”
乌溪其格道:“家就在那里啊,什么时候回去都行。而且,有时候家并不止一处。哪里有他,哪里都是家。”
她笑了笑,很甜美:“我一直在家里。”
“家不止一处,而且,我一直在家里。”
乌溪其格的话让呼乞那朵颜心中震颤,本来就就已经不再风平浪静的心湖上骤然掀起一阵波澜,这波澜势不可挡的冲击着她的情感关卡,多年来苦心苦身才封锁起来的心门竟然有了被撞开的痕迹。
她赶紧将思绪引向别处,尽量再也不去想乌溪其格话里最后那六个字,我一直在家里。
只是,她又如何能控制得住内心的波澜?
扪心自问,我的家在哪里?
开始的时候她的羡慕仅仅是局限于乌溪其格的单纯而无忧无虑,因为她从她的眼神中看不出离家的悲哀和无助。
现在她羡慕她的是,她的满足。是啊,她一直在家里,那么,我一直在什么地方?
“回家也好”
乌溪其格感觉到了呼乞那朵颜手心逐渐凉下去的温度,还有一丝滑腻的汗水。
“回去之后,就没有那么多伤心事了。”
呼乞那朵颜一怔,随即心中的羡慕更浓烈了起来。
是啊,这个小姑娘是个心里干净的没有长草的人,而自己,从肩膀上有了那个金色的狼头开始,心里面的草早就已经生长蔓延到无法铲除的地步。
如果能铲除,也不是她自己一个人的力量能做到的。可是,帮自己将心中杂草除掉的那个人,究竟是谁?在哪里等着自己?
恍惚间,她又看到了那个盘膝席地而坐,认真书写每一笔的清秀少年。
坟包上被他刻意移植了一些新绿小草,可是看起来,那草,并不令人烦躁,相反,如此纯绿的令人心生感念。
是啊。无闻睡在里面,或许也喜欢自己的身边多一些色彩吧。
草并不可怕,无论长在什么地方。
可怕的是,你不敢去打理。
她又想起弱洛水畔的秦家草庐,春风吹佛后,也不知道篱笆下的蔷薇有几支窜出了新绿,又有几支吐出了花蕾。
师傅她,真的比自己看的透彻。
这一刻,她竟然连对秦若薇的怨恨都淡了几分。
“是啊,回去之后,一定没有这么多伤心事。”
呼乞那朵颜笑了笑,其中苦涩渐去。
“要不要让阿爷派人送你?”
乌溪其格问。
呼乞那朵颜骄傲的摇了摇头,指了指自己的肩膀说:“别忘了我的身份,只要过了北长城,整片草原都是我的家。”
乌溪其格也笑了,竟然也带着羡慕:“你的家,可真大啊。”
在辽水东岸真真切切的看了大周东征的第二战之后,沈宁舒舒服服的脱光了衣服一个猛子扎进冰冷刺骨的辽河水中来回畅游。
辽水不是静止不动的,所以血腥味早已经随着波流去了未知之地。
而沈宁这次来辽东其实目的性并不大,顺便积累些将来用得到的人气已经是额外的收获。
他只是想真真正正的做一回大周观光客,看看这场波澜壮阔的战争究竟是个什么样子。
他来的那一年大周才二十岁,正是朝气蓬勃的时候。
但他却一直没有好好看过,去过很多地方,也曾经驻足停留过,却因为那恼人的生存问题而根本无心欣赏风景。
这一次,沈宁不仅仅是要欣赏风景,还要欣赏天下致锐的大周府兵是如何作战的。
这才是真正要留心关注甚至下力气研究的正事,谁知道将来某一天会不会和其中一支府兵正面交锋?
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
沈宁没奢求过什么战无不胜,可最起码要了解敌人,尽量多,必须多的了解。
所以,他才会将只有五十人的通闻府带到辽东,然后先是不顾人生死不负责任的将其中最精锐的二十个人散出去深入霍叶境内,锻炼他们收集情报的本事。
再然后,就在今天大周的雄兵渡过辽水一口气杀到辽东城下之后,他又把剩下的三十个人放出去在各个角度观察记录辽东城之战的始末,他要细节,所有的细节。
霍叶人是如何防御的,大周是如何进攻的。
这些将来都用得到。
既然自己已经开始打算将来在乱世分一杯羹甚至喝完了它,那么各种经验都是必须的,靠自己去经历那将是一个漫长的过程,而且谁也不能保证这个过程没有危险。
能从别人身上吸取经验,这才是速成之道。
沈宁也不想这么累,他有时候想过。
老道姑如果真的那么神奇,她能像武侠话本中,给年幼的沈宁来一场醍醐灌顶的法力传输,自己得到无敌的法力。
在八百里开外,噗的一声将刘武击杀,那就啥事也没有,皆大欢喜了。
可也就是存在自己的幻想中,实际上,刘武站在天穹,而自己,不过是地上爬的一只小蚂蚁罢了。
说来说去,他空有心而力不足。
终究他不过是个从四岁开始妖孽一样修炼不辍,努力适应弓箭、适应横刀、适应战马、适应打不过就跑打得过就杀、的普通人,并且逐渐从普通人变成不那么普通的人。
好吧,如果非得说他有什么常人所没有的本事,那就是他很喜欢读书,很喜欢收集一切能收集到的信息。他自认为脑子还不错,所以能站得不比其他人高的时候,就能看得比其他人更远一点点。
就这一点点,有时候就能帮助沈宁干成很多事。
他在冰冷刺骨的河水中畅游而不会抽筋到淹死,不是因为他是个预言中的真龙转世这个有些可笑的名号,而是因为他从四岁就开始每天洗冷水澡,有机会就下河摸鱼的积累,是因为他努力的适应这一切。
在辽水中脱光了洗澡的人古往今来也不知道有多少,可像他这样躺在河面上一边打水漂,一边认真思考明天该做什么,后天该做什么,甚至于将来要做什么的人绝对不会多。
他很认真的想,以至于陷入沉思。
以至于,当下游划水而来的一叶扁舟上那个背着一柄大黑伞的娇小女子冷冷看着他的时候,他才骤然惊醒。
他记得那个看起来娇弱的女子,也记得她身边另一个看起来同样娇弱的女子。
着绿衫背大号黑伞的女子,叫桥意。
着红衣背大号铁枪的女子,叫桥筠。
沈宁很恼火,不是因为自己一时沉思而在那船到了几十米外才察觉,而是因为那两个女人盯着光溜溜的自己看而且看得那么认真冷静。
因为是躺着漂浮在水面上,所以能看的不能看的,人家全部看到了,一点没打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