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事经
书名:怪异心结 作者:绫罗飘起遮 本章字数:5323字 发布时间:2021-01-22

“不过万幸的是,我系了安全带。”秦临感慨道,“这也多亏王叔。”

“叔真好。不过他也像你那么唠叨,你不觉得烦吗?”

花千语晃腿,碰了他一下。

“唠叨?不,和你想的不一样。我记得系安全带是因为,去见王叔最后一面的时候,医生告诉我,他要是系了安全带多半能活下来,甚至不会落下什么残疾。唉,王叔用生命给我上了最后一课,我怎么能不牢记呢!”

“……我就不该问。”

“所以你以后一定要……”

她立即打断,“我一定把这事放在心上,别说了,以后也别说了。就算哪天我真没系,你不要说话,直接帮我系上不就好了?”

“你思考出来的对策真奇怪。那不说这个了。李书成她老婆就没系,结果在车侧着滚圈的时候撞得头破血流。不过她家那车是真棒,都那样了,那车门也没卡死,给我用脚踹开了。

“然后我直接跑下车,除了走不稳路因为腿一直抖,屁事没有。我赶紧又打了急救电话,想着把她老婆给拖出来。结果我还没动手,她直接爬了出来。那啥电影你看过吗?就从电视机里爬出一女鬼,卧槽当时场景比那更瘆人,她满头鲜血瞪着眼睛从车窗里爬出来。

“我不敢去拉她。她爬出来后立刻就晃晃悠悠地往李书成那边跑,我车也在那边,所以我跟了过去。结果她跑了不到一半就摔路上,就在马路中间。

“于是我看见了李书成一个奇怪的动作,当时还觉得没什么,但是之后回想起来相当奇怪:他直接丢下抱着的那小姑娘,然后跑过来把他老婆抱到马路外边。我打个比方,你手里捧着一大摞书,然后忽然看见前面倒着一个人,你会怎么办?”

花千语张开手,试着模仿这个场景,“我会把书放在一边然后扶她。”

“如果这个人满头是血,明显重伤呢?”

“……我还是会先把书放一边,毕竟那堆东西会挡住我视线,我可能是看错他的样子了。这样会不会太……”

“一点不会,这太正常了,而且对个人来说这更合理。看到远超意料的情况突然发生,人必然会先怀疑自己的感官,这也算是生活带来的一种惯性。所以立马要做的是确认情况,这种视线被部分遮挡的情况更是如此。

“那如果,你无需确认,一眼就能看出那是你的亲人呢?”

“直接把书丢了啊!”

“李书成当时的动作,就非常像这种情况。”

“等等,就算他是这样,也没什么奇怪的地方啊,这也是人可能做出的选择,更何况,他女儿那个时候已经死了啊,他去救还有救的人不是很合理吗?”

秦临哼了一声。

“谁说她女儿死了?”

“你说的啊。你说他害死了自己女儿,然后你在车上就看到他抱着女儿哭,而且之前她身旁躲着的人还有枪。难道她没死?那李书成害死谁了?另一个女儿?”

“我必须提醒你,在我跑路的时候,那小姑娘还在哭呢。她当时除了没穿衣服以及那部位有血迹,背面可没有任何创口。”

“那种时候你观察得还挺细致……”

“龌龊!你能不能尊重一下死者?她只是个15岁的小姑娘。我要去救她总不能闭着眼睛救吧?”

“你的意思,李书成抢车是为了赶在你们前面?那也不一定啊,也可能是拿枪的人在你走后杀了她。”

“对,你说的没错,但是请再想想李书成当时把她老婆从路上拖走的事。你不觉得奇怪吗?”

花千语思索着,将一缕头发撩到耳后,然后在指尖打卷,“他看到自己老婆受重伤就去救她,这没什么奇怪的地方啊?看到,等等……”

“这就是让我觉得最奇怪的地方,这至少说明了三件事。首先,他看到了他老婆。这又有一个问题,他是什么时候看见她的?试想,不管当时那女孩死没死,李书成抱着她,会痛苦,会悲愤,对吧。不仅有这些情绪在扰乱他的思维,眼泪本身也会遮挡视线,不是吗?更何况,在那种心情下,对外界变化的关注度应该会大幅下降,甚至无限接近零。”

她点头,无言。

“所以,李书成,真正有可能注意到他老婆的时候,只应该是他家车开始翻滚,不论是视觉还是听觉都存在强刺激情况的时候。他应该在车停甚至还在滚的时候,就往他老婆那边跑,否则说不通。

“因为,如果在车翻前他注意到车,难道他是一边抱着女儿哭,一边思考哪辆车是哪个二货在开,车里的人死没死?或者他认出是自己家的车,为什么又毫无行动?他可是在她老婆鲜血淋漓倒下的时候,才立即行动。

“唯一可能的解释是,他抱着女儿悲痛的时候,突然心血来潮,转头看了一眼,然后因为超高的熟悉度,认出那个满头血倒下的人是自己老婆,当然这里存在可能,可以从衣服上辨识,立马像丢垃圾一样,抛下刚刚抱着嚎啕大哭的女儿,飞奔过去救老婆。

“你觉得合理吗?”

花千语叹了口气,“你这么一分析,确实有问题,时机不对,李书成必须一直注意着他老婆的动向,不然不能做出这样的事情。”

“你明白了这个,那就应该能再想清楚剩下两件事。一是,李书成对他老婆真的很在意,关心则乱;二呢,他对自己女儿的感情相比之下就寡淡很多。这件事,本质上也是之前我提出了非要牺牲一个,他会选谁以及对应理由的原因。当然你也可以怀疑这段是我编的。”

她眉毛一扬,“我相信你,而且这种事你没必要编故事。”

“那不一定啊,就像之前车里,要是我没打岔稍微分析一下,你会说实话吗?肯定会略去或者编造一段钟新禾杀他们的部分吧。”

“你的意思是你自己说的这段我应该怀疑咯?”

“反正我说的是实话,愿不愿意相信在你自己。”

“都说相信你了。对了,你当时为什么要做那样的事?‘别人我管不着,但你可以跟我讲道理’。”花千语模仿着他当时的语气,“好傻啊,而且我居然真的信了。”

秦临看了她一眼。

“赶紧把头转过去,都说别看我了!恶心死了!”

“行行行。为什么帮你,你想知道?”

花千语轻哼了声鼻音,“嗯。”

“因为,你和我小时候玩得挺好那姑娘,给我的感觉很像。你让我想起她了。”

“我跟你讲哦,这种理由我出任务走在大街上时,经常有人跟我说。老套的搭讪手法。”她嘴角轻扬,颇为得意。

“我听出了你出于经验对我给出理由的嘲讽,以及基于这种”,他摇了摇身子,“‘身经百战’,显露出的得意与满足。”

她踢了他一脚。

“什么身经百战,你不要乱讲啊!”

“那你得意个屁啊?哦,我明白了,越是炫耀的东西,越是求而不得萦绕脑中。你肯定被人搭讪过,但绝对没你刚刚表述的那么多,只是其中一个或者两个的话术正好和我说的实话雷同,于是基于想用经验教训我的目的,故意这么说。哎——矫情。”

“……我们还是先来找卫生间在哪吧!”

她跳下桌子,仿佛真在认真寻找。可惜,演技一如既往的拙劣。

“得了吧,你对着那堵墙就是再摸上半天,也摸不出机关来。来,一起找,我顺便把之后的事说完,总得有始有终。”

秦临走到床边,拿起手机。

“警察和救护车赶到后,就把我们三个都带了回去,那个时候他女儿确实死了。经过我的描述,他们确认了那个拿枪的男的,就是离家的狗皮手套,楚洁。之后我出庭作证,但是证据不足,被逮起来的只有那个被我打昏的还有一个我不认识的。但是楚洁没进去,非法持枪呢,枪也没收到,就给放了。

“卧槽,钟新禾真他-妈人才,都可以脑机交互,他还设了文件密码。除了几个监控,屁都看不到。”

他愤怒的把确认其实和板砖没两样的手机掷回床上。

“楚洁?离家,你是说那个自称‘太子’的弱智吗?”花千语对此印象颇为深刻。

“怎么说呢,他既不是弱智,‘太子’也不是他自称的。你既然知道他,那就应该记得,这个称呼是什么时候传出来的。”

他掀开床垫,还是一无所获。

“这我记得,差不多两个月前。当时队里都在笑呢,不知道是哪个傻子敢这么自称,都在黑道上混了还敢如此招摇。”

“那个称号传出来的时候,正是离家将孙家势力从东南角扫除时。太顺利了,斗了三代人的两个家族,竟在三个月内一家彻底败退,建材、化工、金融,愣是一点没留下来。在离家人庆贺的那天,楚洁的副手,其实就是他小弟,喝大了从酒店跑出来,对着人就说他大哥当了太子,要封他当大官。

“听者有心。后面的事我觉得你的渠道应该比我了解得更多。”

“不就是在东南扫黑,还特点了楚洁那一道吗?早该这么做了。”

“太子,这个称呼,一般人玩玩其实也没人管,但如果是从一个刚刚清扫了世敌,即将大掌一方的家族企业里传出来,那可就太妙了。毕竟,没有皇帝,哪来的太子呢?说得难听点,这既可以是一个玩笑,也可以是封建残余的反扑。而那个喝醉了的小弟,喊话的时机实在微妙。”

“你的意思是……”,花千语托腮思索道。

“驱虎吞狼。两人相斗,想赢很难,但想输实在太简单了,这就是孙家以退为进,顺便收买二五仔泼黑水的伎俩。后半截是小事,平时也就能恶心恶心人,但加上前半截,那就成了杀招,而针对的又是楚洁这个离家罩门。

“那这招就成了必杀。”

“这段逻辑我大概明白了,可为什么楚洁会是离家的罩门?他不过就是离家的一条狗罢了。”

秦临搓了搓手,“是,他的身份本来对离家算不了什么,但前提是,三年前他没有卷进李书成女儿死的那件事。

“当年的那种事,尽管李书成和他老婆只是孙家里靠着亲缘分红的两口子,边缘人物,但扯上离家的白手套——当时楚洁只是黑白两边沾,在公共场合露出名字都没事的家伙,刚刚算在离家重点培养的名单里——事情就变质。离家的狗奸杀孙家的一名血亲,还是才15岁的小姑娘,这已经不止是打脸了,这根本就是在孙老太爷面前拉屎还要喂他吃下去,是血仇奇耻。

“所以理所当然,首先是团结,对内安抚,李书成两口子因此拿到了实差,掌握了一点权力;其次灭敌,对外强硬,弄死楚洁那绝对必须要做的事。楚洁也就因此成为了烫手山芋,前程尽毁。”

“离家把他交出来不就行了吗?”

秦临笑出了声。

“交出来就结了?想得倒美。首先,交人就是示弱,在外人眼里,离家这番举动无疑是在对垒中占据上风,势优;一旦交人,便是低人一头,原本刺向孙家的冷嘲热讽立刻就会转向到自家,话杀不死人,但要是因此被看成了生意场上的软脚虾,那就再也抬不起头了。离家根本不能退,交人就是饮鸩止渴。

“其次,也就是最妙的一点,在那件事上,根本没有找到楚洁犯罪的证据。以我的个人判断而言,楚洁可能真的什么都没做,尽管所有人都愿意相信他和这件事有联系。他没被抓进去,一来会显示离家极有手段,二来能团结离家内部,让所有人都能更放心的为其卖命,三来他将被孙家锁死,要想活命必须依附离家,而四来,只要他还活着,那在孙家内部,李书成夫妻基本上可以被视为最值得信任,最不可能背叛的人。

“再者,就是这件事的解决办法。楚洁当然不愿意死,所以只能依附离家。而对于离家而言,这条狗再上不得明面又得让他活着,吃白饭肯定不行,那他就只能彻底成为‘狗皮手套’,去做那些见不得人的勾当。而另一方面,一个人就显得很碍眼,就是我这个唯一目睹了事件经过的证人,既为了防止老账重翻,又为了堵死楚洁退路,还可以测试他的忠诚,我就成为了楚洁的猎物,一直逃命到现在。

“楚洁,随着脏活越做越多,也就因此成为了离家的罩门。而这,也是当时离家获益最大的方法,他们也确实是这么做的。你明白了吗?”

花千语已经坐回了桌上,“这太可怕了。‘太子’两个字,杀的就是整个离家啊,这怎么躲!”

“这就算可怕了?你也太小瞧那家伙了。后面这段是我根据新闻时间线整理的,大部分是猜测,是不是真的你可以自己再想想。

“那件事发生以后,除了楚洁,离家利大,除了李书成两口子,孙家弊大。李书成和他媳妇是获益最大,甚至是唯一获利的。就像我之前说的,他们还拥有着自然不被怀疑与离家勾结的优势,借着仇恨的由头,主动请去那些和离家直接对垒赤膊相见的职位,更是不会被怀疑,反而会让人更相信他们与离家不共戴天。

“对垒,就有接触,既是搏杀战局,当然也可以是暗中勾结的好地方,李书成搭上离家这根线,借外人的力,扫除内部的阻碍。你可能会好奇怎么办到,很简单,李书成提供情报,离家在明面上显败,利益交换,李书成能外显出实力,而离家能根据情报打击孙家的其他产业。抬己压异,对比之下,李书成的地位自然水涨船高。

“而对于李书成,离家掌握着克制他的杀手锏,也就是合作这个信息本身。李书成本就是靠着外露的仇恨得到信任才上位的,与仇敌勾结这个消息一旦泄露,必然身败名裂。所以,他本人也算是离家最好用的一颗钉子。

“之后嘛李书成逐渐上位,借着孙家的颓势收买内部的人。从外表上看,孙家败亡只是迟早的事,而他这个赘婿反而成了可以力挽狂澜的中流砥柱。在他发达的同时,离家也在调查他,确认了他存在问题,于是决定留个后手。表面仍在追杀我,而暗中却给我留了生路,这也正合了楚洁的意,在此之前,他本来也是这样做的。

“当然还有孙家的帮助,所以我活下来了,你能想象吗?被堵在林子里不敢动,跑不了,饿得不行却能在边缘捡到包装完好的食物和水,继续撑下去。直到一年前,我犯蠢闯进了楚洁的包围圈,差一点就真死了。最后走了狗屎运才跑出来,掉到山底下,醒来就在精神病院了。

“我终于有时间思考为什么会落得如此境地。又改了名字,当然还有些奇怪的事,比如供我治病的钱从哪来,有些头绪,但还不确定。”

秦临舔了舔嘴唇,“大概就是这样,说得我好渴。”

花千语面露惊骇,低着头说:“一环扣一环,一点不差,难道李书成在害她女儿的时候就想到今天这步了吗?这也太可怕了!他这么能想到这么歹毒又,又……”

“又精妙是吗?还能实施得一点不差。我个人认为,他早有预料,但绝不会有详细又固定的计划。所以,现在你也认同我的看法了。”

“当他的孩子简直就是倒了大霉,恶毒!人渣!虎毒还不食子呢!”

“你不觉得他老婆更可怜吗?”

“都可怜,怎么会有这样的人呢!”

秦临伸了个懒腰,说:

“那你以后看人可得小心些了。另外,他这招驱虎吞狼,应该还有收官的招,也不知道现在使没使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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