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锋芒毕露.1(上)
书名:门派 作者:纺瞳 本章字数:4253字 发布时间:2021-01-22

1.

黄昏。

黄昏楼。

白衣人走上黄昏楼。

沉重而坚定的脚步,豪华而热闹的黄昏楼。

黄昏,只有在黄昏楼才找得到他。

黄昏的黄昏楼,比月夜的西湖更美。

黄昏楼的黄昏,接待的客人们年纪都很大,也算是到了一生的黄昏。

黄昏楼金碧辉煌,每个角落的光彩都足以让客人们的衰老纤毫毕露,但客人们的喧嚣似乎总在执拗地向外界声明自己并不落伍。

甚至有老人家喝了黄昏楼的酒后突然感觉自己年轻气盛,却又壮志未酬,于是离开时雄赳赳的,就像争强好胜的士兵终于赴身战场,就像寒窗苦读的书生终于上京赶考。

他是这种老人家。

XXX

白衣人已止步在楼梯口。

整层楼都被他包下了,永久地包下了,就算黄昏楼换掉老板和招牌,也没有人会赶他走。

这倒不是因为他在中原武林及商界德高望重,只因他实在太老。

他这种人越老,反而越使人畏惧。

老小老小,老了就变得像小孩,既顽皮又孤僻的小孩,喜怒无常。

面对他时,许多人都深刻地体验到了伴君如伴虎的滋味。

他在黄昏的黄昏楼喝酒吃菜是最开心的,却也最容易发怒。

一大桌昂贵的酒菜归他一个人慢慢享受,而他对于享受向来是特别讲究。

别人看他那么讲究,简直像是拖泥带水罗里吧嗦的老太婆,已非志在千里的老太爷。

他坐着拖泥带水罗里吧嗦地享受,身后就要有一大群人笔直地站着,屏住呼吸,全神戒备,保障他的享受过程。

这过程中,不许有人出声,乱动,甚至连尿急都得咬牙憋着。

他们虽在他身后,可一举一动休想逃过他的注意,他身后长满了隐形的利眼。

他要让那些年轻力壮的人时刻记住,他们永远只能依靠老人家而立足,永远只能望他项背而生存。

他永远瞧不起年轻人,永远对年轻人极为冷酷。

白衣人不是他门下的那些年轻人。

那些年轻人不敢直视他的眼睛,白衣人却敢。

白衣人不仅敢直视他的眼睛,而且能瞬间吸引他也抬起眼睛。

他们久久地对视。

XXX

他的眼睛没有老花,仍是特别亮,一种比刀锋更寒的亮。

从没有人逃开过他的逼视,他要让白衣人知道,引发他的逼视是多么愚蠢。

他就是林七爷,绝不服老的林七爷。

终于白衣人受不了这种沉闷,先说话:“黄昏的黄昏楼,果然可以找到你。”

林七爷道:“一天里的其他时候,直接去我府上也可以。”

白衣人道:“我最怕直接了。”

林七爷微微一笑:“现在这样就不是直接?”

白衣人也笑:“现在这样,可以当做是我不小心走错地方,偶然碰见你,而我又实在早已仰慕你,实在有许许多多的话忍不住要脱口说出。”

林七爷道:“你是刻意要掩饰自己的目的?”

白衣人道:“我只是认为,江湖之大,萍水相逢,你坐在那里,我站在这里,很快忘记对方是上天注定的。”

林七爷道:“你说你早已仰慕我。”

白衣人道:“那是假设,是可以当做,不完全是,我仰慕你吗?我扪心自问是有一点点,但那已不重要,重要的还是忘记对方。”

林七爷开始对白衣人感兴趣了,他过完六十寿诞后,这是第一次再对年轻人感兴趣:“相见,相识,相知,相忘,这就是真实的江湖。”

白衣人突然自嘲:“我只是喜欢做个不为人知的过客。”

林七爷道:“要想不为人知,最好的方法就是永远不出现在别人面前,而非固执地希望别人很快忘记你,偏偏我又总是对有趣的人过目不忘。”

白衣人摇头:“林七爷错了,要想不为人知,最好的方法就是高深莫测,我相信天底下无人比林七爷更懂这四个字。正是因为这四个字,林七爷年轻时才少了各种麻烦,成名后也不怎么树大招风。何况永远不出现在别人面前,那样活着一定太悲哀。”

林七爷对他招手,热情地招手:“你喜欢做个不为人知的过客,过客也是客,赶紧来入座。”

白衣人道:“林七爷的热情,我当然不好拒绝,但我有个要求。”

林七爷道:“你今天敢独自上这层楼来直视我的眼睛,说明你有种,有种的人有个要求不算什么,你但说无妨,不过你也知道不是什么要求我都会爽快答应的,比如你要我这颗头颅,我却还想多活几年。”

白衣人笑了:“我只求林七爷别请我喝酒,吃菜可以,满桌子的菜都给我吃,我也不客气,独独不要让我喝酒。”

林七爷上下打量他:“你不是秃头和尚,你也不像不会喝酒的人,而且我猜你的酒量比我厉害,我某天一顿饭喝的酒,让黄昏楼的存酒少了一大半,你知道那起码有一百三十七坛。”

白衣人道:“我试过一次喝光两百坛,只撒了十泡尿,只有七分醉。”

林七爷立刻面露赞赏之色:“好,果然有种,像你这样有种的年轻人,越来越罕见了。”

白衣人提醒道:“林七爷同意我的要求么?”

林七爷皱眉:“你可否告诉我原因?是嫌我太老,信不过我的酒量?”

白衣人道:“我只是习惯了这辈子和同一个人喝酒,那个人比我更有种。”

林七爷笑道:“你觉得我没种,不配和你喝酒?”

白衣人答得干脆直白:“对,你没种,所以不配和我喝酒,和我一起吃吃菜倒是将就。”

林七爷笑容僵硬了,低头看了眼左手食指上的那枚扳指。

他的语气已开始发冷:“今天你做了很多别人不敢做的事,都让我很赞赏,唯独这句话……你知道狂妄的年轻人,通常在我面前会是什么下场?”

白衣人面不改色,态度依旧:“林七爷难道真的以为我今天是来见见你,再吃吃菜?”

林七爷道:“废话说得太多了,所以我差点把你当成忘年交。”

白衣人苦笑:“林七爷不配和我喝酒,我也不配做林七爷的朋友。”

林七爷道:“我同意你的要求,你还打算过来入座么?”

白衣人入座,立刻拿起筷子夹了一块肉。

林七爷很满意:“不管今天你来黄昏楼是什么目的,都先吃饱了再说,我看得出你是饿着肚子来的,你似乎早就料到我会请你入座。”

他这些话未说完,白衣人已吃得狼吞虎咽,满嘴的油光。

林七爷道:“吃饱了,你就可以杀人了。”

白衣人的嘴百忙中抽空回应道:“对,吃饱了杀人才有力气。”

林七爷目光一凛。

身后的那群人也握紧了佩刀。

白衣人停嘴了,吃饱了,留下一片狼藉。

他摸着肚皮,深有遗憾地喃喃道:“两百坛酒,七分醉,三十几样菜,两分饱。”

林七爷道:“我给你再叫一大桌。”

白衣人道:“我来不是吃菜的,你与其再叫一大桌,不如再陪我继续废话。”

林七爷道:“原来天底下还有不怕啰嗦喜欢废话的年轻人。”

白衣人道:“啰嗦废话也是一种休息方式,而我现在虽只两分饱,却也需要慢慢消化。”

林七爷道:“你就让我在这里,陪你慢慢消化?”

白衣人叹道:“不是陪我慢慢消化,是陪我继续废话,你肚子里存货尚且不多,又不用消化,干嘛陪我。”

XXX

林七爷笑了。

这一笑与前时的笑迥异。

这一笑充斥了恶寒的锋芒。

那是杀机。

林七爷已很少这么笑,因为六十寿诞后他已很少再遇见能激怒自己出手的人。

他经常激怒,但不常出手。

他现在激怒,有人替他出手。

他自己若要出手,就表示他的心情实在糟透了。

糟到自己不出手已难以平息怒火的程度。

他的出手,通常都是招手,轻描淡写地招手。

他又向少年招手。

用他那只食指上戴着翠玉扳指的左手向少年招了招,就像是要少年过去听他的悄悄话。

他那只手招得却一点也不友好热情。

他那只手招得非常诡异,就像深夜墓地老坟上随风招展的白幡。

白衣人没有吃撑,没有撑坏脑袋,他的反应非常敏锐,就像发现毒蛇在逐渐靠近的蜥蜴。

他瞳孔收缩的同时,矫捷的身形拔起,锋利的长剑拔出,一剑刺向林七爷的左腋。

他现在不像蜥蜴,更像毒蛇了。

XXX

林七爷招手必先抬臂,那就一定会暴露左腋,而腋下本是武林人最忌讳的空门之一。

不管林七爷这次是不是真的老糊涂了,他都必须把握机会。

他坚信自己抢到了先机,先发制人,令林七爷欲攻反守。

但林七爷虽已太老,可老了的狮子还存有几分威猛精明。

绝不服老的林七爷,在白衣人自以为先发制人的那一瞬,巧妙地后发先至。

只有对自己的速度完全自信的人,才会不在乎地暴露空门。

而林七爷的成名,正是因为他惊世骇俗的速度。

他最擅长诱敌先出手,自己后发先至。

这次他后发先至的是一道碧光,纤细如发锐如针尖的碧光。

XXX

剑才刺出一尺三寸,就被那道碧光凭空撞断。

断掉的剑锋坠在楼板上,响声并不铿锵,但在同时,那道碧光余势犹劲,竟又笔直地射入白衣人因剑突断而惊骇微张的嘴。

他立刻松开剑柄,一只手捏着咽喉,一只手猛抠口腔。

岂料那道碧光来势凌厉,进了口腔却劲力全消,很轻地落在舌头上,并没有伤他分毫。

这当然是林七爷的手下留情。

白衣人扶着桌沿,努嘴往林七爷吐去,那道碧光就离弦箭般飞出了他的口腔。

林七爷面前的杯子里立刻酒珠四溅。

XXX

他的手又轻轻地一招,那道碧光就凭空折下,射进了他面前的杯子里。

杯子是水晶杯,琥珀色的酒光耀动,像极了璀璨星空。

酒水悠悠泡着那枚原本戴在林七爷左手食指上的翠玉扳指。

林七爷笑道:“买这枚翠玉扳指时,杜老板说用酒水泡一泡会更漂亮,今天看来果真如此。”

他的目光突兀地转到白衣人脸上:“可一个地位声望都极高的人,即使老了,眼里也揉不进沙子。”

白衣人懂他的意思。

不服老的人多半是自命英雄。

英雄在成为英雄之前,可以容忍一两次意外的失败。

而在成为英雄之后,众望所归,万众瞩目,他身不由己地最终养成了孤高自傲、唯吾独尊的怪脾气。

暮年的英雄最怕承认一件事:自己的精力已不如以往那么旺盛,正一次比一次急地从身体里消逝,自己真的太老了,老掉牙了,再也不行了,连凄凉的秋风都难以战胜,只能变成随风飘远的一片枯叶。

白衣人不是英雄,也不自命英雄,却能刻骨铭心地理解英雄暮年的种种无奈悲哀。

因为他那个唯一配和他喝酒的朋友在他心目中已是英雄,那个朋友虽也很年轻,可心境早就在日益衰老了。

他叹气:“杀人不好,死也不好,所以你曲解了我的意思,我来这里,的确是为了杀人,但目标绝不是你。”

林七爷怒道:“你不是来杀我,是来杀谁?”

他转身,随手指了指身后的几个人:“是他?还是他?或者是他?难道是他?莫非是他?”

不等白衣人回答,他已很快放下了手,把身转回,摇着头冷笑:“不是,他们都不是,他们还不配,这里配你杀的、值得你杀的人,永远只有老朽一个。”

白衣人也摇着头冷笑:“我杀人,是要讲究配与值得,可走上黄昏楼,就必是来杀你?你现在的危机感这么严重?不过对你这种人而言,有些危机感也是理所应当。”

他漫不经心又略带讥诮的语气让林七爷感觉自己变成了一个可怜巴巴的阶下囚。

他终归不是阶下囚,他是个支离破碎的英雄。

他隐约意识到自己已承受不住现实的重压,他的忍耐力越来越脆弱。

他闭紧双眼,久久沉默。

看不见惹他生气的人,可以让他暂时减少对老的恐惧。

功成名就的大人物偏又行将就木了,很难再从容不迫地正视现实。

因为他们的目光总是比平凡人更锐更亮,他们看到的现实总是比平凡人更接近残酷的生命本质,在人性的痛苦挣扎里不断寻求真实坚定的信念,也总是会突兀地无能为力,沉沦堕落,心灰意冷。

他漠然地向背后扬了一下手。

仍是那只曾经用扳指杀死过十三个武林顶级魔头的左手。

可那枚闪动着迷离碧光的玉扳指,他却似再也没有勇气戴回去。

英雄暮年,壮心不已,奈何寂寞,光景蹉跎。

他终归是太老,太容易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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