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中餐,是在我上次请客的那家馆子里吃的。
吃了个肚圆后,我便和郑飞告辞了。心里有了事,我呆不住了,就寻思着不如今天回县城去,看看老百货大楼那里,有没有篮球卖。
无疑,我的另一个兴致被激活了。这比预想的,要提前了两年。
我记得,在前世,我是初二才开始摸到篮球的。那时候,学校就一个破旧的篮球场,每天课间的时候,一大堆学生蜂拥而至,争抢着一两个类似橙红色的橡皮球。我个子矮,基本上抢不到球。但初二的时候,遇上了一位体院毕业的体育老师,他对郑飞很感兴趣,有心好好地培养一下。而因为我是班长,多少占点便宜,就也随着他一起练了练。
说是练,其实就是晓得怎么熟悉球性,怎么运球,完全不像后来的小孩子,有视频可以学习,可以不断打磨技术。所以,我们的运球,都是极简洁的,没有太花哨的动作。什么soma步,什么南斯拉夫步,什么哈登步,对我们而言,那绝对是一片盲区。但有一点,很重要,就是该出手时,必定会出手,绝不拖泥带水。在重生前,我以四十多岁的大叔身份,依然能在球场上飞奔,依然能以简单的中投得分,充分地说明了大道至简的道理。而篮球,也由此伴随了我数十年。我在这项运动中收获的快乐,实在多多。
车子一路摇晃,让我有机会小睡了一觉。这条路,听说已被列入了市里的公路建设规划,这也比前世有所提前。如果能在这两年就开始动工,我想,我去见妻子的时间,就能提前一点。不管怎么说,我还是想看看她。
进县城时,已是黄昏时分。太阳,依然有些炽烈。
走在绿树成荫的街道上,光点透过树叶,投射在我的脚下,我忽然想起,这一幕,曾无数次出现在前世的梦里。我有些贪婪地欣赏着现在的县城,这是记忆中的模样,却也是现实中的模样。我稍一闭眼,都能想到在若干年后,这块土地上会发生怎么样的改变。但,我还是更喜欢它现在的模样。
一路走去,大部分衣衫依然朴素的人们,与我擦身而过。我不知道,我是否,也改变了他们的命运。
“走,打球去啰!”
一个正在发育中的声音从我背后响起,我心中一动,下意识里回过头来。
只见,几个十四五岁的少年,正抱着皮球,小跑而来。打头的那个,梳着小分头,有些熟悉的小脸上洋溢着微笑。
是他!?
我不由地也笑了笑,我想起了一个人,那个县城篮球的拓荒者,那个县城篮球界未来的领军人物,曾被誉为本县篮球史上最有天分的球员。而我,前世里,也曾膜拜过他。那出众的天赋,飘逸的球风,让我忍不住撬了班去看他的比赛。
“钟小峰!”
不知道怎么的,我一下子脱口喊出了他的名字。
他停住了,很惊讶地看着比他还是矮了有十多公分的我。
“你认识我?”
我点点头,保持着微笑,伸出手去。
“你好,我叫马小风,有机会,向你学习!”
握住我的手,没想到,他却更吃惊了。当然,这绝不是因为我们都叫小“feng”。
“你是马小风,明德学校的马小风?”
看他这副表情,我才想到,我已成名多年,他没来由不晓得我的名字。没想到啊,这一世,我竟然成了他的偶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