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头离开后,儿子对我的依恋与日俱增。或许是因为家里只有一个亲人了吧,或许是怕我真的舍他而去吧,或许是空旷的家让他觉得孤独吧,或许是还有其他什么原因,他总是和我形影不离。即使两个人走在街上,他总是挽着我的胳膊,怕我把他丢了似的。
我也因为怕他感到某方面的缺失,所以对他格外地关注。
那些父母都在的家庭,因为工作关系,很多把孩子送到了托管。我从没有这样做。即使再忙,到他放学的时候,也要扔下一切工作去学校接他。只要有空,我就开车带他到处玩耍,到附近的城市旅游。我总是费尽心机地让他感觉到,他和别的孩子一样,并没有缺少什么,尽管我有时从他忧郁的表情中隐隐地察觉到他缺少什么。
我满足他的任何愿望,吃的,喝的,玩的,从不迟疑。带他去逛商场,只要他对某件玩具表示出喜欢,不管多少钱,我都会毫不吝啬地给他买。以至于后来,他正在看某件玩具,我走过去,他就敏感地放下,赶忙摆手说:“不要不要,我就是看看。”
我们一起看电视,一起打扑克,一起下棋,一起打游戏,一起玩玩具……总之,除了写作业的时候,我不会让他一个人。甚至他已十来岁了,我们还未分床。而他,更愿意和我睡在一个被子里。然后我给他讲故事,或者两个人玩词语接龙的游戏。他在我的被子里睡着了,我再把他抱回他的被子里。
我一点也不觉得烦躁,反而觉得这是享受。
是的,是享受,和儿子在一起的每时每刻都是享受,是无比的幸福。这样的幸福,似乎让我忘记了十年婚姻的灰暗,觉得一切是值得的。周末他不在家,半夜醒来,摸摸旁边没有他,心就无比的失落。有时莫名地悲伤,真想他,想到无法入睡。哪怕看看他的照片及视频,都能热泪盈眶。这种悲伤里,仍是能感觉到浓浓的幸福。
幸福是什么?幸福就是,站在学校门口,从汹涌的人流中发现了蹦蹦跳跳的儿子;幸福就是,半夜醒来,把以一种奇怪的姿势熟睡中的儿子放回他的位置,然后给他盖好被子;幸福就是,儿子骑在我的头上,把我当成机器人一样操控;幸福就是,儿子生病的时候,我整夜不睡,终于摸到他的烧退了下来;幸福就是,把儿子的奖状小心翼翼地贴在墙上……
幸福就是,关于儿子的一切。
在这方面,我承认我的敏感和柔弱,甚至不太像个男人。也正是因为我的这种特质,对于再婚的考虑,总是犹犹豫豫。我渴望爱情,却有些排拆婚姻。我不想我的爱情,因为孩子而打一点折扣;同样,我也不想我对儿子的爱,因为追求爱情而有一点减损。尽管这种减损,并不是因为我给予的少了,只是他感受到的少了而已。
无论如何,我就是不能做到无愧于心便坦然。
这个矛盾,对于缺乏人生智慧的我来说,总是一个难以攻克的难题。
该来的终于还是挡不住,小美给我打来电话,说她离婚了。
小美的离婚,促成了我表面上的当机立断。之所以说是表面上的,是因为我的内心,还是进退两难。毕竟我的身体因素,至少暂时不适宜成家,让我自觉在小美面前抬不起头来。或者,更多的则是儿子的因素。但是我不敢直言给小美,否则就是对她一种赤裸裸的伤害。表面上,我和她共同设计着未来。
我不知道这算不算是欺骗,但我真的无法选择。
谈爱的时候,一切都不是问题;谈婚的时候,一切都成了问题。我和小美都心知肚明,尽管谁也不愿意说破。我担心儿子不接受她,难道她不担心吗?因为和柚子的离婚,她的女儿对她已有了怨念。记得我们最初交往的时候,她女儿给她打电话时,总是一副娇滴滴的小女孩的声音,嘻嘻哈哈的。自从石头到学校闹过以后,小美的女儿很少主动给她打电话。偶尔她和我一起出去吃饭,她给女儿打电话,女儿总是随便敷衍两句,便烦躁地挂断。
这个时候,即使我义无反顾,恐怕小美也难一往直前了。
不过彼此相爱是真的。就因为彼此相爱,所以谁都不愿意触及残酷的现实。爱情,真的不是两个人之间的事,尤其是像我和小美这样的特殊种族。某种程度上,我们已经丧失了爱的权利了。此时反回头再想小美的那句“你和石头复婚,我和柚子和好,我们做情人”的话,并不是一句简单的赌气,倒似乎成了最适用的一种方式。
在小美的逼迫之下,柚子同意离婚,却不打算放弃家庭。他采取各种迂回的方式在挽回小美,比如重新找了工作,主动给孩子开家长会,到幼儿园接儿子。当然,他不会回家,把儿子放在门口,就离开了。还给女儿报了辅导班,每个周末接送。原来他不管的事,现在全管了起来。却从不提复婚的事,只用行动来感化着小美。
自始至终,柚子没来找我的麻烦,连个电话都没打过。大概他知道,鱼死网破的行径,只能把小美越推越远。三人对峙,一方怀着敌意,就会让另两方更加团结。他这样,我反而觉得很愧疚,毕竟我和柚子曾经是交心换命的好哥们儿。占有朋友之妻的事,历来是我所不耻的。曾经小美的热烈让我迷失,如今现实的冲击,理智回归,我不得不认真思索。
小美呢?表面上仍毅然决然,但内心的真实相法呢?我想也是有所动摇的。
她总说:“我不会扔下你不不管的!”
她对我的爱,逐渐转化成了一种责任。管我,成了她爱我的初衷。虽然这不足以质疑她的爱,但毕竟不那么纯粹了。由此可知,性,虽然不是男女相爱最主要的内容,但足可成为维系两人情感的重要因素。它就像一个分界点,没有,只有相爱,并未融合;有了,两人就成了一体,分开就需要进行一场鲜血淋漓的大手术。
血脉相连,血脉相连,不相连,爱就难以达到那个深度。
她最后选择了一种模棱两可的方式:“顺其自然吧。”
她的意思,就是持续不婚的爱情。
这行吗?出于私心,我觉得最好不过;只有在一起的欢娱,不需要承担对彼此的责任。但我总觉得,这不可靠,迟早会有面对现实的那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