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加州,斯坦福市。某咖啡厅。
黄晨阳一边喝着咖啡,一边看着对面并不搭理他埋头写论文的女孩,有些无奈。
他伸手敲了敲她的电脑,“暑假也不打算回去吗,洪博士?”
女孩没理他,继续手上的工作。
“你看看你,整天埋在论文里,好好的女孩子都快学傻了,男朋友也不抓紧找一个。”
洪默有些无奈地瞥了一眼这个她叫了8年的哥哥,虽然两人并没有任何血缘关系,但洪默早已把他当作亲哥一般对待了。
“不回去了,导师这边任务多。”洪默简单明了地回绝了他。
“那如果我说,清宇这个暑假来美国呢?”黄晨阳饶有兴致地看着洪默。
女孩忙碌打字的手突然停了下来,她没有看黄晨阳,只是合上电脑,收拾书包。
“我回宿舍了。”洪默没等他说一句,径自推门走了出去。
黄晨阳有些怅然地抿了一口咖啡。
这孩子,终究还是放不下那个人呢。
女孩回宿舍的路上,买了份简单的三明治,打开钱包的瞬间,一张照片不经意间滑落。
照片已经有些泛黄模糊,但看得出来主人很爱惜。
照片上是一个十五六岁的女孩和一个二十出头的男孩,两人有些拘谨地并排站着,脸上满是青涩。
“Excuse me, is this your photo?”(不好意思,这是你的照片吗?)
眼尖的店员看到照片,叫住洪默。
“Oops, yes, it's mine. Thanks.”(啊,是我的,谢谢。)
女孩很快捡起照片,小心地用袖口擦了擦灰,擦到照片上男生的脸时,她的动作突然慢了下来。
她想起了黄晨阳的话,想起他话音未落时自己显而易见的反常和慌张,突然觉得有些无力。
她盯着照片里男生清和俊朗的笑颜,心里暗自想道:
程清宇,我们,好久不见。
9年前,南城。
十五岁那年的九月,洪默认识了程清宇,他是她的数学老师。
洪默的前十五年,充满着争吵、暴力,夹杂着血腥气。
让她从疼痛到麻木,从麻木到隐恨。
对于她来说,那是这一生都不想回忆的15年。
洪默有一个世界上所有人遇到都可以被称为不幸的父亲,洪封。
他嗜酒又性格暴虐,常常对洪默和她的母亲苏羽拳脚相加。
然而,可笑的是,在外人看来,洪封是个不可多得的优质男人,举止得体又通人情世故。
每次看到这个男人逢场作戏的样子,洪默都觉得无比恶心,然而别人只会觉得她不懂事,说她是个不通情达理的怪孩子。
洪默早就习惯了这些人的态度,她喜欢独处,除了母亲她不想费力去信任任何人。
当年苏羽也是被那个男人的花言巧语蒙住了双眼,才从一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乖乖女,变成了现在的样子。
既然爱和恨都让人千疮百孔,不如选择冷漠。
这是洪默走进新班级里带给所有人的感觉,带着低气压的极致寒冷,满脸写着生人勿近。
洪默考进的是他们这个城市最好的高中的实验班,这里面每个人都曾是各个初中的佼佼者,每张脸庞都带着朝气蓬勃的骄傲,除了洪默。
洪默的初中成绩并不是最拔尖的,不过是中等偏上一点,主要是因为写不出多么有感情的记叙文,也没有安静的家庭环境给她背下史政那些长长的文字,毕竟她唯一的一本历史笔记也被洪封发酒疯的时候撕成了碎片。
但是洪默喜欢数学,她喜欢数学那些看起来毫无温度的公式,直接又理性,没有人这么复杂。
而那一年中考,刚好数学题特别难,许多成绩很好的同学都掉榜了,而像洪默这样从不显山露水的人却默不作声地进了最好高中的实验班。
她承认这也许是她这15年来唯一幸运的事。
又或许,这是她这辈子,最幸运的事。
如果没有那张难的出奇的数学试卷,她也就不会认识程清宇。
当年洪默一个人去开学报到的时候,就听到有家长在讨论程清宇。
其中有个妆容精致的丽人,一边侃侃而谈自己的教子经,一边对程清宇表示怀疑。
“我听说这个班主任才22岁,22岁就进了重点高中实验班当数学老师,还担任班主任,这没点关系怎么进得来?”
其余家长纷纷点头表示同意。
毕竟在这种大学刚毕业的年纪就能当上实验班班主任的人确实寥寥无几,不免让人怀疑他的经验和实力,当然,更不乏人怀疑他的家庭背景。
不过,开学第一天早自习程清宇走进洪默班里的时候,的确引起了很大的骚动。
程清宇很好看,洪默也承认,他是那种清秀却不带一点阴柔气质的好看,白衬衫配上一米八的个子,举止投足间都是英气。
洪默瞥到自己的同桌兴奋到合不拢嘴的样子,无声息地从书包里掏出了一本《几何原本》开始啃了起来。
好看的皮囊算什么,洪封也有一副。不过如此。
“大家好,我叫程清宇,禾呈程,曹植诗里‘去君子之清宇’的清宇,是你们的班主任和数学老师。”
程清宇的自我介绍很简洁。
“老师,这是曹植的哪首诗?”洪默听到同桌突然发问。
“《愍志赋》。整句是‘去君子之清宇,归小人之蓬庐’。”
“老师能解释一下吗?”洪默同桌的女孩对新来的老师充满了兴趣。
程清宇很有耐心地笑了笑,“意思是,胸怀大志,四海为家。”
女生没再发问,只是暗自嘟囔了一句,“老师你教语文也可以。”
自我介绍后,程清宇安排了一些开学工作,让大家自行申报班委。
“我希望大家都能参与到班级管理中来,所以班委包括班长也包括课代表和小组长,其实安排下来班里每个人都会有相应的职务。”
程清宇停顿了几秒继续说,“我希望大家每人写一个最想当的和一个最不想当的职务,我会运用科学的数学方法进行合理分配。”
洪默对于头衔本就没什么兴趣,她没怎么想,在最想担任的职务那里写上了数学课代表,而最不想担任的那一栏写上了英语课代表。
洪默英语不好,其实她的口语写作都不差,她只是不会做那些弯弯绕绕全是陷阱的选择题和阅读题。
当然,她也没想过自己会当上数学课代表,这个职位必然竞争激烈。
一二两节是英语课,英语老师并不是打扮时髦、口音花哨的年轻女老师,而是一位大腹便便的年长又憨厚的男老师。
老师姓黄,他开口的第一句中式英语就让洪默听到了同桌传来的叹气声。
对于英语学习还停留在应试教育的孩子们来说,除了英语分数,最拿的出手的门面就是英语语音了,所以他们难免失望。
洪默倒无所谓,她也不感兴趣,能听懂知识点就行。
英语课结束之后就是数学课,还没上课洪默就感受到了班里的期待。
“你们知道吗,我听说程老师高一就拿了数学国赛金奖了。”
“真的吗?我只知道他现在在校篮球队还有传奇故事呢。”
后排的男生在上课前不断窃窃私语。
然而,从程清宇开始讲集合的第一秒起,所有人都噤了声。
他仿佛有种魔力引领着大家,带着自己独特的节奏,让人无法分心。
洪默内心暗服,听程清宇上课确实是一种享受,没有死板的教条和公式,充斥着有趣的推理、理性的思考以及顺理成章的结论,幽默风趣又井井有条。
“这节课就到这里”,当他说出这句话时,下课铃应时响起。
程清宇这种神奇的掐表能力又为他圈了许多粉丝。
这天最后的班会课,程清宇来宣布了班干部职务分配结果,而大家最期待的不是班长是谁,而是数学课代表花落谁家。
“数学课代表:洪默。”程清宇最后才宣布。
洪默永远都忘不了程清宇第一次念出她的名字的场景,她在同桌的推搡后才反应过来,满脸诧异的与程清宇四目相对,她眼中写着怀疑,而他眼中写着肯定。
洪默顿时感受到了来自四面八方的压力,她想安安静静的度过的高中三年,终究时从那一刻开始不如她所愿了。
“有很多人申请了数学课代表,我在这里很感谢大家的抬爱,之所以选择洪默,一是结合了她的数学中考成绩,不过最主要的是我注意到她在看《几何原本》,这也是我学生时代最喜欢的经典,希望我能和我的数学课代表有共同话题。”
程清宇对她笑了笑,这让洪默有些不好意思。
高一还没有晚自习,傍晚走在回家的路上,9月的风虽然带着8月遗留的热气,却已经有了秋天的寒凉。
比起一年四季的其他季节,洪默好像一直更喜欢秋天。
她喜欢秋天的萧瑟味道,秋天是有自己的特殊气味的,那种一切凋零的迟暮气息,就像她自己。
洪默放学后不会直接回家,洪封和苏羽工作都很忙,没有谁有时间照顾她吃饭,所以从初中起她就在一家小摊子上解决自己的晚饭。
摊主是一对夫妇,很热情也很老实,丈夫的腿脚不好,因此丈夫主要负责做饭,妻子负责应付里里外外的客人,两人虽然不富裕,但偶尔也哼哼小曲儿,活得自在。
洪默一般都点馄饨、面条或者炒饭,老板做饭手艺很好,而且每次都给她盛满满一大碗,一点都不吝啬。
如果客人不多,洪默喜欢在这里吃完饭就做做作业,摊主二人让她很自在,从不过问私事,却也满是照顾。
对她来说,面对着那个支离破碎的家,这点温暖和清净已经足够。
对于洪默漫长而冰凉的十五年来说,陌生人的温暖也许是她最渴望的,没有长期关系的维系,只有心照不宣又萍水相逢的一点暖意,已足够让她在不断挣扎的生活里甘之如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