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过四岁生日的那天,家里没有人帮我庆祝,只有外婆送来了一条小狗给我当生日礼物。
那条小狗当时才出生不过一个月而已,眼睛乌溜溜的像黑葡萄一样,通体长着纯白的毛发,身材圆咕隆咚的非常可爱。
我第一眼看到时就喜欢上了它,当即给它取了个贴切又响亮的名字,叫球球。
在之后的日子里,有了球球的陪伴,我变得开朗爱笑了许多,所以它不仅是我的宠物,更是我的朋友。
没错,我人生中的第一个朋友是一条狗,但我并不以此为耻。
两年后的一天傍晚,我放学回到家里。
在走进自己房间的那一刻,不但没有得到球球摇着尾巴欢快的迎接,连小家伙的身影,我都没有看到。
我找遍了家里家外,最后在花园的一个角落,找到了球球遍体鳞伤的尸体。
污血混着泥土凝固在了它白色的毛发上,一缕一缕的,看上去即肮脏又凄惨。
我抱着它跪在地上,上气不接下气地哭了很久很久。
彼时年幼的我,第一次品尝到了失去和心痛的滋味,所以此后一生,我再也没有养过狗。
事发后的几天里,我问遍了家里的佣人,才终于得知了缘由。
原来是球球那天没有被狗链拴好,在家里乱跑乱逛之中,误闯进了四楼优爱的房间,咬坏了她的一双舞鞋。
于是优爱在一怒之下,命人活活地打死了它。
仅此而已,一双舞鞋就要了它的一条性命。
可优爱明明有几十双甚至上百双舞鞋,她也从来没有对哪一双特别在意过。
不管是不是限量版的、或者价格有多昂贵,她都舍得到处乱丢乱扔着。
说她会为了失去其中一双而勃然大怒,我是绝对不信的。
所以在得知真相的那个瞬间,我冒出了一个可怕的念头,我觉得球球其实只是代我受过而已。
如果杀人不犯法,优爱或许更想打死我。
球球的死,让我即伤心难过又气愤不已,甚至气到自出生六年来,我第一次向爸妈告了优爱的状。
然而告状的结果,就是没有结果,爸妈对于我的话,连听都懒得听。
以他们对优爱没有原则的宠溺,她别说只是打死了一条狗,就是打死了我这个妹妹,他们恐怕也会想尽办法帮她脱罪。
于是我从那天之后,只要没有长辈在场,我就再也没有叫过她一声姐姐。
我知道,如果想要摆脱这种不公平的命运,我就必须体现出自己的价值来。
这是我从球球的死亡事件中,所悟出来的道理,此后我也一直在身体力行着。
比如努力学习,因为优爱的短板就是成绩。
所以从小学开始,我一直都是品学兼优的好学生,每次期中和期末大考,我都没有掉出过年级前三甲的排位。
可是,结果似乎并没有如我所愿。
我那些足以令别的家长倍感骄傲的名次,只要有优爱在场,就会成为徒劳的无用功。
有一次期末考试结束后,爸爸破天荒地主动问起了我的成绩。
我欣喜万分地拿出自己的成绩单,交到了爸爸的手上,然后我眼看着他笑了。
可还不等他开口夸我时,优爱却已经翩然而至,不由分说地拉起他的手,号称要跳一段新学的舞蹈给他看。
爸爸当即便笑着跟她走了,而那张被他随手扔在茶几上的成绩单,很像我被抛弃在萧瑟寒风中的心脏。
直到多年后我都还记得,优爱在不费吹灰之力就拉走了爸爸的那个瞬间,向我甩过来的那个得意又轻蔑的眼神。
她是故意的,吸引别人的注意力,这种事她向来驾轻就熟得很。
尤其是人为地弱化我在这个家里的存在感,她更是做过不知道多少次了。
这个年长我十岁有余的姐姐,跟我在人前争宠、对我在人后打压的方面,从来都没有手软过。
球球的死,是我唯一一次告她的状,之后不管她再怎么欺负我,我都没有告诉过长辈。
因为不但起不到应有的作用,被她知道后,还会招来她变本加厉的报复,而且她有的是办法,让我有冤无处诉。
在这个家里,优爱可以只做她自己喜欢的事,比如报考舞蹈学院,以及当所谓的电影明星。
爸妈为了满足爱女的心愿,不惜用钱给她砸出了一条星光大道来。
所以她明明没有丝毫的演技,却因为能带资进组,而总能得到讨喜的角色。
可观众的眼睛都是雪亮的,因此优爱经常遭人批判,比如说她表情僵硬、台词与口型对不上等等。
但她可能是黑红体质,被骂得一无是处,也照样可以在娱乐圈里混得风生水起,身后还有数量庞大的脑残粉支持着她。
毕竟她确实长相漂亮、身段迷人,舞也跳得好。
不过,更重要的原因,想必还是爸妈动不动就斥巨资帮她“宠粉”。
也就是说,做她的粉丝,还可以是一条生财之道。
而我这个小女儿就不一样了,关于自己的人生,我是没有选择权的。
爸妈没有儿子,可优家的公司总得有自己人来继承,所以他们明知我喜欢画画,却从小给我灌输经商的概念。
有一次,优爱向我透露了一个秘密,说爸妈其实早就已经立好了遗嘱。
他们名下的股份,百分之九十会留给优爱,剩下的百分之十才是我的。
换句话说,哪怕我将来真的继承了公司,但我充其量却也只是个给优爱打工的高级经理人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