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世上,并非每一滴水都有它存在的价值,甚至连浪费它,都是一种浪费。
——《逆光远航》·杨颂
……
充分沟通过具体计划后,康如初在张三的陪同下进了审讯室。
康如初坐到费仲廉对面,指了指自己脸上密密麻麻的划痕和淤伤,冷冷道:“满意了?”
费仲廉抬头看了一眼他脸上的伤痕,又低下头,不作任何表态。
康如初晃了晃自己被银手镯铐住的双手,突然激动地站起来,双手握拳猛砸桌面,“我杀人了!就他妈因为你一句话,我杀了我最好的兄弟!”
费仲廉依然低着头,一言不发。
康如初继续嘶吼:“你是个魔鬼!你没有人性!十几年的兄弟啊,我亲手把他推下山,你知不知道我心里有多痛啊!”
“背叛兄弟的人,本来就该死。”费仲廉蓦然冷声说道。
虽然没有抬起头来,但谁都能从他冰冷的语气中想象出他此刻脸上的表情有多愤恨。
康如初与张三对视一眼,“你……”
费仲廉缓缓抬起头,脸上浮现出怨毒的冷笑,“手刃背叛了你的人,你应该高兴才对啊。”
康如初知道费仲廉的心理防线出现了突破点,于是反驳道:“高兴?你没有体会过这种感觉,你凭什么认为我会高兴?我没你那么冷血啊!”
“谁说我没体会过?”费仲廉理直气壮地说,“你们不就是想知道费伯平怎么死的么?反正我已经报了仇,也不怕告诉你们!”
说着,他将脸凑近康如初,阴阴冷笑:“进监狱后,好好想想我有没有做错——你有没有做错吧。”
……
我没想到有一天我真的会逼死自己最好的兄弟。
就像当年我也没想到他真的会见死不救。
我们三个从小一起在慈善院长大,没了父母,他们就是我最温暖的依靠。
小时候我们最喜欢到慈善院西边的一栋废弃别墅中玩耍,那时候的我们以为慈善院就是整个世界,所以自然而然就将位于慈善院西边的别墅称为“西郊古堡”。后来,即便是知道了其实别墅是位于城区东郊,我们也仍然这样称呼它——因为只有这个称呼能勾起我们心中最美好的童年回忆,与此同时,这个称呼也成为了我们三人之间心照不宣的暗号。
或者说,是一种羁绊。
直到十五岁那年的一个下午,我才明白,这世上,有些人宁愿亲眼看着自己的兄弟无助地死去,也不愿意想办法去救他——哪怕解决困境的钥匙就在脚边。
那天我们一如往常,结伴来到西郊古堡。
捉迷藏——这似乎是我们很久没有再玩过的游戏,于是我们一致决定就玩捉迷藏。
当然,这也不是我们第一次在这里玩捉迷藏,我早就知道有个地方他们一定找不到。
在别墅的后院有一口巨大无比的水缸,缸口直径足有两米多,高也有一米七八,只要我藏到里面潜进水里,他们一定挖地三尺也找不到,哈哈。
悲剧就这么发生了。
这水缸里似乎种过什么植物,我潜水里没多久,就被脚下的藤蔓勾住,双脚也陷进了缸底的淤泥中,我想呼救,却张不开嘴——因为我在水里,一张嘴就会被呛到。
我很慌张,但仿佛天不亡我,在一通胡乱挣扎之后,我居然幸运地脱困了。
我扑腾到水面,试图大声呼救,他们两个肯定听到了我的求救声,很快便出现在水缸边。费仲廉第一反应是救我,但他根本不识水性,被费伯平拦了下来。
他是不识水性,可费伯平识啊!
他没有救我。
为什么?费仲廉问他。
太危险,而且我爬不上去。他回答。
危险?他只要伸手将我拉到缸沿,让我有机会喘气就可以了啊!
爬不上?在缸边就是我刚刚用过的垫脚石啊!
我曾经幻想过无数次世界末日来临时,我会不会牺牲自己来换取费家两兄弟的生还机会,答案是肯定的。
但现在,我的世界末日就近在眼前,他——费伯平——却眼睁睁看着,无动于衷。
我死了。
我死得不甘心。
我死不瞑目!
于是我用功读书,考上了大学,攻读心理学,自学了催眠术。终于在两年前被我找到机会,成功利用费伯平的愧疚心理催眠了他,让他,死在跟我同一个地方,让他,经历跟我同样的死法!
是的,我叫杨颂,虽然我死了,但我一直以另类的方式活在费仲廉心中,与他分享同一具躯体。
一如儿时。
……
“这世界上,不是每一个人都有他存在的意义,有些人存在的意义,就是让别人来找他复仇。而这复仇的滋味,你应该能体会到……”费仲廉阴测测地笑着,双眼直勾勾地盯着康如初。
康如初早已被他的故事惊得目瞪口呆,“你……你真的……”
“我知道你想问什么,”费仲廉——或者说是他体内的另一个人格——微耸双肩,眯起双眼,将嘴巴凑到康如初耳边,“很爽,真的很爽!哈哈哈……”
费仲廉近乎疯狂的嘶哑笑声传到康如初耳中,他顿时不寒而栗,身子狠狠打了个冷颤。
张三朝摄像头做了个手势,随后拿出钥匙解开了康如初的手铐,道:“阿初,做得不错,谢谢你。”
康如初心有戚戚地瞥了一眼双目冰冷的费仲廉,心中莫名一股失落,低声道:“不用谢,这是我的应该做的。张叔叔,没其它事的话我先出去了,我……想去外面透透气。”
“嗯。”张三拍了拍他的肩膀,任由他离开。
费仲廉霎时间脸色铁青,站起来愤然大叫道:“康如初,你耍我?!”
康如初头也没回,离开审讯室,关上了门。
可他仍然听得到审讯室内费仲廉的叫声:“你会后悔的!康如初,你早晚有一天会后悔没杀了他的!你这个笨蛋!你一定会后悔的——”
不管身后的费仲廉怎样大吼大叫,康如初都是充耳不闻,径直出了警局,坐到公园的花坛上,深深叹了一口气。
“喂,你怎么啦?”
林小蝶不知什么时候跟着他出来,坐到了他旁边。
“没事,”康如初摇了摇头,黯然叹息,“只是见到费仲廉这副模样,我心中有所触动。”
“嗯?”
“有时候人太重情重义也不好,费仲廉一直对当年自己没能救了杨颂而耿耿于怀,导致人格分裂,而那新人格借着他心中的执念大行其道,最终引诱他走上犯罪的道路,亲手害死了自己的亲哥哥。唉,如果他当时不那么看重自己与杨颂的情谊,哪怕他无情一点点,都不会落得今天这个下场。我在想,所谓的兄弟情真有这么重要么?居然值得让他搭上自己的下半生……”
林小蝶伸手摘下头顶的树叶,细细观察其上的文络,“这无关情谊,而是人性。人类的基因里就写好了,是群居性生物,他们会没来由地对同类产生认同感与依赖感,感情深了,自然就重视。况且,你也不要五十步笑百步,你自己不就是因为太重视与景天堂的感情才会落得如此下场么?笨蛋。”
说着,她将树叶塞到康如初手里,规劝道:“呐,恨归恨啊,我警告你,不要像费仲廉那样铤而走险,踏上一条不归路。要不然,我不会放过你的。听见没有?”
“知道啦,知心大姐姐!”康如初摩挲着手中的树叶,后怕道:“这精神分裂太恐怖了,居然会变成一个与本性完全不同的人,这……”
“或许他体内的费仲廉人格还活着,没有完全被杨颂的人格吞噬,所以他才会时而报警称自己是杀人凶手,时而又向警方提供正确的线索。可能这些年,他一直在跟杨颂作斗争……”
“人类的基因里难道就没有防止人格分裂这种情况出现的机制吗?”
林小蝶耸了耸肩,“或许人格分裂就是人类的基因中默认存在的机制,又或许像你说的,这就是人类基因的一种缺陷。谁知道呢。”
康如初迷茫地仰天长叹:“唉。岁月茫长,唏嘘一场。有时候我会想:人这么努力活着的意义究竟是什么?是为了追求自己心中的欲望吗?还是仅仅为了让身边的人以为自己过得很好,不让他们担心?难道就像杨颂说的,不是每个人都有存在的意义?我们生下来,就一定要活下去吗?”
林小蝶轻轻握住了他的手,柔声道:“累了吧?这次任务结束后,我会向组织上申请给你放段长假,让你好好养伤。等你心态回复了,我们再一起加油,好不好?”
“嗯。”
“好了,走吧,回去跟张叔叔做个总结,还有好多报告要写呢。”
“啊?还要写报告?以前不是你一个人写写就好了吗?”
“那姐姐在写报告的时候,你是不是得给姐姐倒杯茶呀?笨蛋!”
“好说、好说,您请、您请……”
……
那是我第一次见识到心魔能对人造成的灾难有多大,那时候的我还天真地以为自己可以很轻易地抵抗心魔侵袭。
直到后来我才明白,一个人,只要有欲望,只要有执念,就一定会被心魔吞噬,成为它的奴隶,再也无法脱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