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迟一进门,就看见桌上摆满了她爱吃的菜。目光迎向从厨房里出来的本杰森,心绪揉合鼻尖发酸的感觉,声音轻如细蚊,像在自言自语,又像在小心翼翼地发问,若不凝神细听,便会飘散无踪。
“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
他摆好碗筷入座,抬眼看着她满脸像是没来由地受尽委屈。
“你记得我爱吃的菜。”
“几道菜而已。”
“说明你心里有我。”
“这不代表什么。”
“你还不承认!”
“坐下吃吧,凉了可就不对味了。”
“如果心里没有我,你为什么要记得这些?”
这些天,他帮她点餐时,问她爱吃什么。没想到他每个都记住了。
“作为长辈也是应该的。”他边说边夹了一块红烧蹄放在她面前的碗里。
“只是长辈吗?”
他迟疑了会,“是啊,长辈。”
步迟脸色瞬间暗淡,她拉开座椅入座,“要不你帮我一直夹菜吧。”
“当然。”
“知道为什么吗?”
他耸耸肩,“也许你喜欢?”
“因为筷子上沾满了你的口水。”
本杰森一怔,夹在半空的菜不知是放下还是继续。步迟见着他的犹豫,便把碗伸到他面前,最终还是放入她的碗中。
“把它戴上。”他把一个打着红色蝶结的盒子轻轻推到她面前。
“这是什么?”
“手镯。”
她缓慢接过,打开盒子,一抹明亮的绿,色泽饱满浓重,种质细腻通透,一看便知不便宜。
“为什么呢?”
“也许它比你手上的锦鲤更为动人,只愿为你守护一片祥瑞。”
锦鲤...她瞥了一眼手腕,底下藏着的是数条被撕裂的身心,像细小的花瓣一般慢慢绽放,冰凉的刀尖曾为她疯狂解读恍如昨日。
“我不能收。”她又回递。
“为什么?”
“太贵重了。”
“你值得拥有。”他接过,打开,取出那抹绿,抓住她的手,小心翼翼地将它套在她的手腕上,稍稍整了整,刚刚好,遮住了那几条痛苦的过往,“以后别做傻事。”
“有你在,就不会。”
“即便没我在,也不要。”
饭后,步迟拉着本杰森出去散步。附近有一个挺大的公园,也许因为天凉的缘故,偶尔会有几个行人从花丛的小径里钻出来,更显得有些寂寥。几盏昏黄的路灯透过树叶间隙将斑驳洒向地面,撑起路上一对男女的唯美。场中央一道银白的水柱冲天而起,散开满天花雨,落在清澈如镜的水池里,溅起朵朵水花,窜到路过的她身上,有点冰凉。
她站在水池边,看着洋洋洒洒的水花发呆。明天,她就要走了。当了几天的金丝雀,终究要回到该回去的地方。这几天,恐怕是她此生最开心最难忘的日子,在她没有任何值得记忆的人生里增添一抹鲜艳色彩。
他看着她失落的颜色,原本过度紧握而变得麻木的手缓缓伸出,僵在半空,最终还是无声得收回。也许,还是这样就好。
但,太沉默了。沉默得令他心惊。他开始厌恶自己的癖性,还有愚钝。
“人生四然:来是偶然,去是必然,尽其当然,顺其自然。这条不算长却也不短的路,走走停停是一种闲适,边走边看是一种优雅,边走边忘是一种豁达。如果实在暂时无法忘记,那么,若无其事,便是最好的报复。你和他散了,不一定非要什么理由,如果一定要有理由的话,只能说岁月在变迁,而你在成长。”
“就像你这样,喜怒不形于色,大事淡然吗?”
“说明我老了,你还年轻啊。”
“我也想像你这样,虽不多言,可每一句都带着足够的分量植入人心。”
“傻瓜,年轻多好。”
步迟回头看见本杰森鬓角的银发,那是百千阅历后的坦然,饱受沧桑后的睿智,无数沉浮后的淡泊。她想象饭后她挽着他的手臂,他牵着严步变一起出门散步,坐在公园的木椅上,严步变在前面不远处顺溜地划着冰鞋,而她则倚在他身旁,一边看着严步变一边思绪飞散。
那一刻,她感觉无比轻松与惬意,仿佛人生最美好的时光仅此片刻。无意瞥见一旁的他,整个人氤氲在橘黄的灯光里,黑色小毡帽和着络腮青白茬,男人韵味帅气十足。她体内小到毛细血管瞬间莫名流过一股电流,她清楚地听见它们滋滋作响的声音,竟让她产生暧昧的情绪,虽隐隐发疼却无比快乐。
闲暇时她喜欢数他脸上线条似的皱纹,喜欢他依旧健实的手臂带着关怀揽着她的肩膀说一些云淡风轻的话,谈话快结束时总会用那略带糙感的大手抚摸她的头发,然后淡淡一笑,告诉她,“一切总会过去的,我会陪着你,一起过去。”
每每这个时候,她总是歪着脑袋不怀好意的质问道,“你是不是喜欢我?”
“当然。”他总是摊开双手,耸耸肩。
“我说的不是父女之爱。”
“除了这个,还有什么?”
“你明知顾问。”
“你是我最勇敢的孩子。”
“我不是你的孩子,你知道的。”
“你一直都是这么想的吗?”
“是又如何?”
“说真的,我很心痛。”
“我想和你谈恋爱。”她突然激动地抓着他的手臂,一头扎进他宽阔地怀里,“我们谈恋爱吧,就像普通情侣那样。”
他总是留给她沉默。他用沉默掠过她要得答案。
“我们谈恋爱吧,就像普通情侣那样。”她不甘心,再次迎上他的视线。
“我喜欢陪伴你,而多于得到你。”他解释得很轻,很慢,意义明确。
听到这话,她开始心绞痛,肩膀微微颤抖,泪水顺着脸颊流下来,流经脖颈,流到心口上。在路灯照耀下,仿佛铺满路的一颗颗麦穗,闪着金色的光。
她环着他的腰,将他拽得更紧了。活了这么久,她总是在不断得失去,而眼前的男人,或许多年以后,也要离她而去了。大概这一生,她再也找不到这样美好的寄托。就像信徒失去信仰那般。虽不死,却致命。
有时她竟希望白发人送黑发人。可是如此的话,她就太自私了。到时,严步变该怎么办呢?
人生总是摆出各种各样的选择。为什么严肃就可以轻易得选择放弃,而她却不能如他那般毅然决然。她的选择总是个无法割舍的难题。她总是在这样的难题里捉摸不定,犹豫不前,所以最终,落榜的总是她。
本杰森知道。他当然都知道。所以任由她就这么抱着,以一种强有力的决心,像是感受一种久违的温度,一种似曾相识的痛楚。
她与别的男人分开,说真的,他竟一点也不难过。他太了解男人了,又或者,这样,他就可以拥有她更多的时间。他真希望将她的所有时间都占为己有。他的伪装足够镇定,足够强大。其实,他又何尝不自私?
良久,他抬起她的下巴,用指腹在她脸上轻轻抹了抹,泪水流经他的手臂,手心,顺着手腕流至他的心底。瞬间心头一颤,眼底也蒙上一层浅薄的湿意。他攥紧拳头,用力咬了咬牙关,也许,只是因为,她的泪,她的痛。而已吧。
这是对自己最好的解释。也是对她最好的坦白。她是个迷途中的孩子,只是暂时迷了路。他愿意在他的余生之年当她的北极,并且奢望。
她是他此生所遇的最美妙精灵,不经意落在他的肩头,又轻而易举闯入他的心底。那份永远高于男女俗情俗爱的情感,就让它一直沉淀他的余生吧。
“你知道吗?吻有很多好处。”
“哦?是么?”
“第一,唇肌可以激烈运动,锻炼我们的脸部肌肉,延缓衰老;第二,唾液接触到牙齿,补充钙和磷,可以预防我们蛀牙;第三,互换唾液可以刺激免疫系统,提高我们免疫力;第四,普通kiss可以消耗2到3卡路里,法式的可以消耗5卡路里,所以,如果每天三组20分钟的kiss,就能减肥,促进我们身心健康;第五,每天都kiss,就会让我们心情愉快。”
她一直在强调“我们”,他听出了她的用意。但故作不明所以,“so......”
“我们接吻吧。”一种请求的嗓音在悄无声息的夜里像被风吹过的涟漪般激荡开来,悲凉而心碎,剎那间,震得本杰森的脑海一片空白。
他猜到了的。四目相望,隔着不远不近的距离,再也没有人愿意打破沉默。
滋生胸口的吻,悬浮在半空中,最终只是象征有爱地落在她的发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