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杰森躺在沙发上,辗转反侧。他为什么要带她回来呢?他不能否认内心的真实想法,但嘴里说出的让自己心怀坦荡的理由不过是,她需要住处,需要帮助,是个可爱的姑娘。仅此而已。
这是步迟近日来睡得最安稳的一觉,一夜无梦,直至天明。醒来发现身体竟然是裸着的,被子正严严实实地盖在自己身上。她抓着被子迟疑了会,又看看旁边的行李箱,想必是本杰森帮她拿进来的,没准这被子也是他替她盖上的。
如此一来,他什么都看见了?
忽然觉得特别尴尬。昨晚房间的灯是关着的,盥洗室那微弱的夜灯也照不到她这,看向门口,连门也是闭着的,即便是他给自己盖的被子,想必也是看不清的。可看清又如何,这不是自己所期望的吗?但她是个浅睡眠的人,想来昨晚他并没有对自己做出任何不地道之事。他的为人和他的笑容一样令人神往。
她伸手随意从箱子里抽了件衣裤换上,洗漱一番,下楼时,正看见他躺在沙发上。难道他昨晚都睡在这?
昨晚…
酒吧里的痛苦,我并非有意。公园里的狼狈,我也并非故意。你也知道,那种情况下,谁会在意那么多?谁会考虑那么多?希望你也别在意。何况,谁叫你的肩膀生得如此刚好,我随便一偏头,就靠上了。你若生得低一点,我就靠不上了,不是吗?所以,这事怎么能怪我?大不了待会把你外套洗干净就是了呗。
到家之后……
我怎么会做出这种失分寸失得体的事呢?难道这就是看透红尘,什么事都干得出来?现在回想,糗大的同时,却丝毫无悔。换做现在,即便她认定,但没准也干不出这样的风情之事。
可他为什么竟也默不作声任我性子呢?切,男人都是没有自制力的,有人投怀送抱,就一律接纳。
不对,他拒绝我了,拒绝得毫不犹豫,好像还冒着火气开门让我走来着…真没良心,我一个柔弱的小姑娘,没地方去又没钱,都到家门口了,竟舍得赶我走,太不地道了…
不过,他应该害怕的是自己吧…真像个苦行僧…
算了,步迟想上楼继续装睡。
转身的一瞬,“咿呀呀……”她皱起眉,猫腰抓着自己的小腿。
本杰森听到声音,很快醒来直步上前,紧张地问:“怎么了?”
“腿……腿抽筋了。”
他二话不说,将她扶到沙发上坐下,把小腿伸直靠在他的大腿上,揉捏、按摩,动作轻柔,那专注的样子像个经验颇丰的外科医生。
她目不转睛地看着他,脸部俊朗的线条和那双温柔的眼,看得她双眸明亮如星。一个47岁的男人能长成他这样,外面那些被生活压迫的不成人样形象尽损还没品质的粗俗男人和他相比,简直是天壤之别。他看起来像是衣食无忧,洁身自好,极有品味的一个男人。不然在酒吧里他能对酒文化信手拈来?不然她自动投怀送抱还裸着身子勾引他还能自制住?看这屋子,就知道一切关于他的真相。
“现在感觉如何?”抬眸对上她热烈的目光,本杰森怔了怔,为缓解尴尬,继续道,“感觉如何?”
“好……好多了。”她刚才的样子…估计在他看来,和花痴没什么区别。
“我去弄早餐。”
他欲起身,却被她一把拉住手。
“怎么了?”他看她,不明所以。
“没…没什么。谢谢。”
她极不情愿假装无事友好得笑了下,待他转身之余便剩尴尬至极,忙松一口气。
“若要起身,就用脚后跟走路。这样可以激活小腿后部肌肉,使它放松些。”
“你说得对,放松,放松。”她像要特意强调这两字。不知是说给自己听还是让他明白什么。
本杰森在厨房忙活,忙得很专注。她又被他专注的样子吸引。也许,一个人吸引另一个人是没有任何缘由的。别的姑娘喜欢高富帅,但她不是别的姑娘。高富帅这个词已遥不可及,更何况是个人。
她突然想起‘没有故事’,高富帅也算沾边的吧,被她遇见,也算三生有幸。对了,她还欠他的钱。想来一时半会是扯不清关系了。反正目前为止他倒是不找她了,她也乐得清静。
她想安静地和面前这个男人一起度过余下的假期。没有烦恼,没有困苦,有的只是他在厨房为她忙碌的样子。既真实又梦幻。就当是一场梦的遇见吧。一切都等梦醒了再说。
本杰森的家干净的很,台面一尘不染,地板光洁明亮,步迟想他如此悠闲之人每天起床的第一件事恐怕便是清扫吧。
“你家可真干净。”步迟边说边从沙发起身,按他说的,用脚后跟走路,落座桌前,双手托腮,像一个常客等着主人为她奉上美味佳肴。
她确实有点饿了。
“每两天就有人来打扫。”
“我以为是你自己打扫的呢。”
“为什么这么说?”
“看得出你很悠闲。”
“相比美食和清扫,我更倾向于前者。”他把弄好的早餐放到她面前,“希望你喜欢。”
“看着就美味。” 她端起盘子,闭眼深吸一口气,闻着清香,“还没吃就爱上了。”
“鲜虾土司卷。”
步迟夹一块咬一口,边嚼边啧啧称赞,“味道真不错。”
“喜欢的话可以常吃。”
“常吃?”她又咬了一口,吃相一点也不矜持,“你家出租吗?”
“没有。”
“好吧。”她有点扫兴,嘟囔着,“那还怎么常吃?”
“如果你不介意的话,可以先别急着走。”
“你这是在挽留我?”
“你愿意的话。”
“那你是不是在挽留我?”
“好吧,”他抬头看了她一眼,语气坚定,“是。”
“那看在你挽留的份上,我就先住下了。”她又低头咬了一口,“哦,对了,”
“怎么了?”
“可以外带小朋友吗?”
“小朋友?”
“对。严步变。我女儿。”
“当然。”
“谢谢。”
步迟喜欢这种感觉,任性。就像刚才,明明是她无处可去,却非要说成是他挽留她,而他一点也不介意,总给她留下余地,这比什么都好。
餐后,她戴上围裙坚持要洗碗。本杰森似乎无事可做,坐在沙发上看着她在厨房来回的样子,视线也随着她身影的晃动而移动。
他觉得她就是一场梦,不能碰,一碰就醒。而他,恰好不愿醒。
“昨晚……那个……”从厨房出来,她把手往围裙上擦了擦,问得腼腆,“你的外套呢?”
“在阳台的脏衣篓里。”
她又开始忙碌于她和他昨晚的衣物。上等材质的一件外套沾满了她的眼泪和鼻涕。洗是洗得干净的,但不知是否会留有她的余香,好让日后他穿着它时会忆起关于她的一切。
而他则坐在沙发上看书,百年孤独,精装本。
——她始终都不知道命运使她成了一个扰乱男人安宁的女人,犹如寻常的天灾似的。
看到这时,本杰森忍不住抬眉看了眼正在阳台上的步迟,她正将洗衣液倒在昨晚那件风衣被她擦过的地方,轻柔得搓洗。
怎么这话有点适合她呢?
一切收拾好后,步迟哪儿也不想去。无意瞅见院落里的秋千,“欸,本杰森,你花园里竟然有秋千!”
她双眼发亮,很是兴奋,快步走了过去。不知何时开始,她觉得自己无形中变得和严步变一样,看到喜欢的东西就真心袒露,从来不会欺瞒自己的情绪,想哭就哭,想笑就笑。
这一改变,也只有在他面前吧。一个认识不到24小时的陌生人。那是一种自然而然散发的随意的东西,在她生命里却弥足珍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