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桌上的一桌子菜,而且加之今天的老师对自己特别好。张龙娟心里就不怕了。她死死的盯住桌上的菜。
张大顺看到此景,心里高兴极了。他也知道张龙娟有点傻,没想到她还这么谗。于是说:“龙娟啊,今天老师批评你了,是老师不好。不过老师我可没有打你呀!不过老师心里还是不塌实,这不叫你来烧点菜给你吃。你不生我的气吧?。”
“不,不生!。”张龙娟此时心已经在菜上了,心想:老师什么时候能让我吃?她想拿筷子吃,可是有不敢。
“好了,你现在可以吃饭了,来拿着筷子!。”张大顺递给龙娟一双筷子。
龙娟拿起筷子急忙伸向那盘肉,狠很夹了一大块塞进嘴里。嘴里没嚼完又夹了一块放进嘴里。
“慢慢吃!还有,还有!。”张大顺说。
等龙娟吃了一会,张大顺对他说:“龙娟啊,我这有点酒,我一个人喝不完,你陪着我喝点!能喝吗?。”
“嘿嘿,能!。”龙娟傻呵呵地说。
“好,喝完,老师我教你写诗。”张大顺对龙娟说。
于是两个人和了起来,过一会。看到龙娟吃的差不多了,也喝了不少酒。张大顺对龙娟说:“到我的里屋去,我教你写诗。”
到了里屋,张大顺说:“哎呀,今天真热!龙娟你热吗?我热了,我脱一些衣服!。”说完,把身上的衣服脱的就剩下一件小内 裤在遮住那生命力张扬的男根。
龙娟也傻呵呵地说:“老师,我也热。我也脱。”说完脱的和张大顺身上衣服差不多。
“嘿嘿!。”张大顺暗笑。
“我先来说个谜语给你猜!有一个人身上的东西:一个挂物六寸长
有时柔软有时刚。你猜猜是什么东西?。”
“嘿嘿,猜不到!。”龙娟又傻笑道。
“就是这个东西!。”张大顺伸手脱下内 裤,手指着下身的挂物对龙娟说,“不信你摸摸。”
虽然张龙娟那么大了可是对于男女之事一点不懂,而且她知道小男孩的挂物只是用于撒尿的。所以她认为张大顺的也是用于撒尿的。
“嘻嘻,脏死了。”她说。
“什么脏死了,是个宝物,不信你摸摸。”张大顺伸手把龙娟的手拉在上面。
“你看变硬了便长了吧!这个就是谜底!。”张大顺说。
“嘻嘻!。”
张大顺忍不住了,伸手扒下了龙娟的内 裤-------
事后,张大顺替龙娟擦了下身,然后又用水洗去了她身上的血,这一过程,龙娟都是一直在“嘻嘻。”的傻笑。
“龙娟,今天晚上的事情不要告诉任何人,否则你再也没有好吃的了!。”张大顺叮嘱道,“现在天不早了,你回家就睡觉,什么话也不要说。”
回到家,龙娟的爸也没有理她,甚至连晚饭也没留给她,他知道就这个谗丫头到哪家都有饭吃。
龙娟上了床就滚进被子里,她的弟弟从被子的那头爬向了她那头,问:“姐姐,你今晚去哪里了?哎,你喝酒了,有酒味!告诉我去哪里吃好东西了?。”
她没有回答,她知道她说了,弟弟也要吵着跟自己去,那么以后自己就吃不了那么多了,于是她把被子把头捂上不理弟弟的纠缠。
就这样张大顺用多种理由把龙娟骗回家,先给饭吃,然后就------先前龙娟都是被动的,后来竟然要求张大顺那样了。
俗话说:“要让人不知,除非己莫为。”这件事还是走漏了。
半年后的某一天,龙娟忽然嫌肚子疼。她爸把她带到医院一检查发现她竟然怀孕了,她的爸爸气的头往墙上撞,然后打了她,逼迫她让她说是谁干的?她才说出那个人是谁。说完,她央求爸爸不要去找张大顺,否则她就没有好吃的了以后。
最终,张大顺被龙娟爸给告了,当龙娟被打胎后从医院回家休养的时候,警车的警笛也在张集拉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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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张大顺诱奸未成年的少女而被公安人员逮捕,被法院判处五年零六个月的监禁,被剥夺政治权利一年.五年后,当张大顺被释放的时候,往日的光彩已经消失殆尽.头发的光泽被苍白代替.整洁被乱蓬蓬所代替.没有了洁白的牙齿,也没有了往日的薄荷的清香。
整日里,张大顺再也不四处的游逛和少 妇老女人说一些带油带黄的段子,而是整日的坐在自己的破屋前的小凳子上面,然后眯着双眼望着太阳东升西落。嘴里喃喃的道:“这就是生活吗?。”
在我离家一年之后,再次回乡的时候再也没有见到张大顺。询问人的时候,才知道他死了。在那年的冬天,天气很冷,夜里凛冽的寒风吹着,人们都躲在被卧里,但是还是觉得凉气侵人入骨。大家都知道,明天迎接他们的是冰天雪地。厚厚的冻琉锥(方言:雪后由于雪的融水顺着屋檐滴落是被冻住所形成的圆锥长体)将挂于他们的屋檐下,像一根根男根,被太阳照射发出熠熠的光彩。明天的生活将会是怎么样才是他们考虑的。
第二天,人们在西沟底发现了张大顺。他是蜷缩在水里的。头靠在岸边,双手紧紧抓住岸上枯草,做出一种向上的姿态。可以看出他临死前经过一番挣扎。奇怪的是:他夜间为什么一个人跑到这里,跑到这里干吗?在他临死的前一天他所冻死的地方的冰块就已经结起冰来,而且很厚,支持一个人不成问题,为什么他到那里,那里的冰却碎了?这些问题别人无法解释,当有心人计算后,发现张大顺的死的时候和上一个放牛的老头淹死的时间正好为四年,验证了祖先所说的“这地方,每四年必将有一个人在这里遭殃。”的预言.而张大顺就是今年恰恰充当这个角色的人罢了。这也许是解释张大顺死亡的唯一的原因。
然而随着岁月的流逝,张大顺的故事却渐渐的淡出了人们的话题,
这就是生活,平凡人的生活,无所谓历史,平凡人就是平凡人,平凡事就是平凡事,历史不会将平凡事记住,否则过重历史的承载,将会使历史前进步履蹒跚------这大概就是历史吧!
正所谓:
世事无常本无根,人生在世更无伦.
前世因果均有报,真正做人才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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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在农村生活,但是并不意味我喜欢苦行的生活(何况现在农村生活并不大是苦海修行)。而是在农村的生活中,我可以较为直接地进入农村的每一个人的生活,进入他们的内心世界。
这篇我称之为“不算小说的小说。”就是我在农村生活这么多年的所见、所闻、所感的东西的一个集合。但大多数是我直接听来的。
张大顺这个人是真实存在的,他的真实生活也许没有这么的精彩。但是在他身上体现出来的一些生活情趣和格调却是和下面的文章中的一些情节相吻合的,而且有些行为已经大大超过文章中所写。根据这些我选择了他作为文章的主人公。
关于情节的整和尤其是文章中“文革以前的一些事情。”来源,我所得到的资料主要是奶奶给我讲的一些故事。比如:土匪的恶劣行为;旧社会女子的小脚现象等等。记得在我上高中每次回家和奶奶一起坐在一起聊天的时候奶奶就会给我讲她以前的事情,虽说讲不是什么的委婉曲折动听等等,但是她所讲的东西还是很吸引人的。所以每次奶奶和我讲那些故事的时候我都能被深深的吸引住。可是很遗憾的是,每当奶奶和我说这些的时候我大娘就会过来说:“别听你奶奶的那些张芝麻烂谷子的,回家做作业去。”每每听到大娘的这番话,奶奶就微笑着闭口不说了。我也就知趣的回了家。虽然奶奶经常给我讲,但是每次故事都讲不完。因为每次她讲一个故事的时候总是试图把它讲完整,因此呢当我在听的时候她肯定会把上一次没有讲完的再次拿过来讲,可是讲到和上一次讲到的地方我的大娘又会过来阻止。那时侯觉得阻止就阻止了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可是现在让我真正来写的时候,我所表述的东西很令我不满意。因为我得到的东西是残缺的。现在想弥补这个残缺已经是不可能的了,因为奶奶已于去年的冬天离开了我,我再也没有机会听她老人家给我说故事。那么我所写的东西的缺憾将永远难以弥补。“故人已逝,长剑倚天。”,今天写这么也是我一种重拾记忆的一种过程吧!
其他的故事情节,比如抬花轿的风俗等是我二大爷告诉我的。这个人比较的有意思,平时虽说也很喜欢吹牛,但是还是有所保留的。如果你要是想叫他把他所知道的东西全部抖了出来,最好让他喝醉。他醉了才有意思呢,“唱。”就是他喝醉以后的绝活。哎哟,真的他唱的非常的不错。而且各种极具地方特色的唱腔他基本上都会,而且他的民风民俗的知识他也了解不少。去年过年他在别人家喝酒喝醉了以后跑到我家拉着我和我聊天,我也特喜欢和他聊天,因为乐趣吗!正好那天有一家人的孩子结婚。那家人改变现在农村人结婚用小轿车接新娘的传统而改为用轿子。我二大爷看完后回来和我说,他们做的事情是很错误的!只是从形式上取得热闹而已,其实所做的内容是不正确的!尤其是在迎娶新娘下轿的那一段唱腔就有问题。我趁机说:“那二大爷你老就给我露一手。”
二大爷说没有问题,便唱了起来。的确他唱的不但在内容上还是在唱腔上都比我那天所听到的那个老者唱的好,于是我就出于好奇,就把他唱的记录下来,现在写这个的时候我就安排了这一情节。
文章中还有其他的东西,尤其是张大顺个人生活的那一段我都是随意间听村子里的那些刚结过婚的小伙子在一起无聊时候开涮时的胡扯,他们就喜欢把自己的私生活拿出来瞎嚼。他们都是我的朋友,因此呢我们一大帮的人在一起玩或者吃饭的时候,他们就把这些拿出来炫耀一番也不管还有在场的我们这些还在受教育的“光棍。”的感受。闲谈偶记中就记了些,没想到现在居然用上了。所以呢我还得感谢他们,给了我这“不良的学生。”一个使用的机会!
我很崇拜张贤亮先生所写的小说,虽然在他的小说中充满了肉欲的味道。但是不能不说他写东西的视觉独特。我就模仿而为之。我的观点就是:根据具体的内容安排情节,只要是合理的地方我就会安排合理的事,只要是不太过火---这就是我的要求。我也知道我写的东西暴露的太多。但是我不能将他们一删到底,毕竟写一个平凡的人生活不易,尤其写一个太普通不过的人。写这个人的事要从哪里入手这是一个问题。所以我就选择我的方式。
基于以上的原因,我就根据鲁迅先生所说的“杂取种种人合成一个人。”的笔法写了下面的一些内容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