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激烈的追逐战就此展开,我拉着王子,慌不择路的在黑暗中四处逃窜,一眨眼的功夫就逃到了,似乎是厨房的地方。
厨房很宽敞,有两个操作台,分别区分者中厨与西厨,我拉着王子,顺着桌脚一下子溜到了西厨上,小白也紧随而至,步步紧逼。
没想到王子猛的甩开了我,的手抄起了西餐台上的一把西式小刀,大摇大摆的走到了紧随而后的小白面前。
王子礼貌地做了一个西方骑士的击剑预备动作,不知死活的向猫咪发起了第2次挑战,小白又是愣了愣,随即捧腹大笑,优雅的拿起了一旁另一把西式小餐刀。
两人的打闹像是戏耍一般,小白随手就拨开了王子那自以为很锐利的剑,脸上满是性虐的眼神,猫都有玩弄猎物的喜好,就像现在这样,王子自以为很有胜算,实际上只是猫咪大发慈悲的玩弄。
似乎是有些玩的不耐烦了小白随手绣出一朵漂亮的剑花,王子身上的毛发尽数脱落,瞬间就变成了沙滩海边的三点式。
说实话,如果是在看猫和老鼠的话,我一定会捧腹大笑,但这是一个真实的梦境,我来不及嘲笑王子就猛的扑上前去,拿起一把刀戳在猫咪的脚上。
小白发出“嗷”的一声蹦上了天,我连忙把王子举起来朝着另一旁的洞穴跑去,王子还不安分的握着拳头,不停的举起来抗议,誓要与猫咪决个你死我活。
这场追逐战最终还是落下帷幕,在我精湛的技巧与保卫下逃进了洞穴,我没好气的瞪着眼睛看着王子,王子似乎也明白做错了事,吹着口哨看着地板,装作与他无关的模样。
我拉着他走到老鼠学院的讲台上,开始了新一轮的思想教育。
为什么非要和猫斗个你死我活,到现在我也搞不懂原因,我只好在黑板上不停的画着图案教育着王子,老鼠是绝对斗不过猫的,我们只需要悄悄的偷东西吃,懂吗?
王子拿起黑板擦擦掉我画的图案,重新在黑板上描绘起来,他指的是第1张图案,画的是他和小白正在击剑的图案,紧接着又指向了第2幅图,是他赢了后的图案,最终我终于看到了第3张图是一个女孩子把他搂在怀里的图案上面,画着点点滴滴的爱心。
“……”
搞什么鬼,还看上这房子的女主人了,这是为何啊?因为嫉妒女主人抱着猫,所以就要和猫拼个你死我活?但是那只猫很有可能就是这个梦境中的梦魇,这样下去王子是不会有好结果的,可是我看到面前连眼睛都变成爱心形状的王子,知道他不会听见我说的话,我麻木的叹了口气。
…………
“呼呼!”我抬起头揉了揉,有些发疼的脑袋,然后掏出手机看了一眼时间,十点半已经过去一个多小时了。
“……汝,汝妻吾养之……勿虑!”
曹仁奇也不知道做的什么梦,迷迷糊糊的趴在桌子上,嘟嘟囔囔的说着。
“喂,曹兄……醒一醒,醒一醒!”
我猛的伸手推了推,还在胡言乱语的曹仁奇,王子在梦境中随时会有危险,现在是争分夺秒的时候,直觉告诉我王子的这个梦境和之前曹仁奇提到的那个王子的大学女神有很直接的关系,我必须问清楚来龙去脉,再好好想想办法该怎么应对。
“嗯?……安……安梦啊,来接着喝,接着喝!”
曹仁奇晃晃悠悠地抬起了头,还是不太清醒,一脸的醉意。
“先别喝了,跟我讲讲王子大学时候的故事吧,你不是说他有个暗恋的女孩子吗?我想听听是怎么回事!”
“就……知道你……感兴趣,哈哈哈哈,不过王子……王子这家伙不让说啊!不然我非得好好讲讲他在大学里的黑历史。”曹仁奇说到这又是一幅眉飞色舞的模样,看来兄弟都是这样,对于分享好兄弟的黑历史都是乐此不疲的。
“没关系的,你看他都已经醉的跟个死猪一样,咱们好好聊聊,我对于这件事还是挺好奇的,王子这家伙喜欢的到底是什么样的女孩子啊,校花?”我指了指一旁,趴在桌子上,一动不动的王子说道。
对于这个问题我一直都十分好奇,别看王子表白的次数很多,与其说是玩笑,不如说是他从来都没有认真喜欢过一个女人,起码在我看来是这样,这让我对于王子在大学时候的暗恋对象有着深深的好奇。
“嘿嘿……!何止是校花啊,在王子这家伙眼里应该是天仙吧!”
“记得王子这家伙第一次和任云舒见面是在大二的时候的一次文艺晚会上吧,任云舒是学校里的文艺部部长,负责了那次晚会的节目安排,于是找到了王子要王子帮忙写一两篇优雅的抒情散文。”
“啊?王子这家伙的散文我也都看过,简直就是……一言难尽……!”我不由的提出疑问,一言难尽只是含蓄的说法,实际上简直就是不堪入目,这让我想起了那篇散文“脚”,这种东西是能在晚会上念的东西吗?
“哈哈哈哈,那是现在,你别看王子现在这幅放荡庸俗的模样,写着一些不入流的后宫小说,在大学的时候他可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文青呢,还是很有傲骨的那种,写的一些散文小诗也是小有名气的,特别是他写的爱情短篇小说都特别棒,在大一时候还有一篇小说入选了当年的文学新星奖,名字叫做她的猫,不知道你有没有看过。”曹仁奇似乎是回忆起了大学时的王子,泛起了星星点点的回忆,又喝了一口酒。
“……这个我还真没听王子说过,不过都能评选入奖,应该是很不错的吧!”
“啧啧,何止是不错啊,要知道在大一的时候就入选文学新星奖,这可是创下了咱们江陵文坛的历史,是一颗冉冉升起的新星,你知道吗?”
“这家伙这么厉害啊……”没想到王子这家伙还有着这么辉煌的历史,让我有些感慨,这样厉害的一个家伙怎么会沦落到现在,写一些不入流的后宫小说,连饭都吃不上了。
“可惜啊,碰到了任云舒,我早劝过他的,非不听……唉……”曹仁奇又是猛的喝了一口酒,似是惋惜,又似是惆怅。
“怎么了?是追求失败了没追上?被狠狠的羞辱了,所以自暴自弃?”
“不是没追上,如果真是失败了还好,你没听我之前说的吗?王子整整大学四年都没有表白。”
“那次晚会后,任云舒是很欣赏王子的文采的,时不时的就会来找王子一起聊天,一起散步,后续有什么活动文稿也会教给王子来写。”
“王子简直是瞬间就坠入了爱河,就和他写的小说一样,他想成为她的猫!”
“但是任云舒的猫哪是那么好当的,你知道任云舒家里有多有钱吗?而且不仅是有钱,她家里还有权,是根红苗正的家庭,任云舒是学校里不折不扣的小公主,追求他的人都是不折不扣的高富帅且闪闪发光的人,学生会长,篮球校队队长,是妥妥的,在校园内最闪亮的那一批人。”
“王子这家伙除了有点酸腐的破文采外,拿什么和人家比,人家开车来,他只能骑共享单车,人家请吃法国大餐,他只能请麻辣烫 ,说了他又不听,还挺倔强,非要和那些他认为的邪恶资本主义拼个你死我活,不承认自己比人家差!好几次被不同的几批人拖进巷子,打的鼻青脸肿,警告他别接近任云舒,他非不听!”
“我家虽然有点小钱,但和任云舒的那些追求者比起来简直就不值一提,我根本就帮不到他,也劝不动他……”曹仁奇又是无奈的叹了一口气,我知道他是真心把王子当朋友的,也难怪会劝他放弃。
“有一次路过篮球场,看到任云舒在看校篮球队队长打篮球,一幅很感兴趣的模样,就回来拉着我说要练球,练了两个多月就去跟人家篮球队队长挑战……”
“结果当然是惨败,还是在任云舒面前惨败,惹的哄堂大笑,你说你一破写文的,非要去练什么球,唉,真的是都让他给丑完了,当时我都想给tmd一脚,去你妈的小丑。”曹仁奇带着醉意愤怒的拍了一下桌子,有些怒其不争的感觉。
就连我听到这也是尴尬的脚都抠出了三室一厅一厨一卫,很难想象当事人王子在当时的心情究竟是怎样。
“那次事件之后王子似乎就意识到了自己和人家的差距,变得自怨自艾,又舍不得割舍,我让他和任云舒表个白,行就行,不行就不行,做个了断,他也不同意。”
“那任云舒呢?是什么想法,你觉得任云舒喜欢他吗?还是只是把他当一只舔狗?”
“说是舔狗也说不上,因为任云舒那种女孩子,有的是人舔,还都是高富帅舔,何必吊着王子这种穷酸舔狗?”
我思考了一下,好像也是这么个道理,普通女孩子可能会需要舔狗来衬托自己的高贵,但像这种本身就是闪闪发光的小公主,根本就不需要一只卑微弱小的舔狗来衬托,说白了,王子连当她舔狗的资格都没有,起码也是学校校草那种叱咤风云的人物,才有资格当她的舔狗来衬托她。
所以她应该是真的欣赏王子的文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