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回地面,观地上土壤肥沃,并不紧实,但小树根系发达。
只看众多断口处的粗径,便知还有很长深埋地下。
稍稍估测,这一通发力,百万斤力量定然不足,但一二十万斤力量却不夸张!
记得上回对抗元二,在力量上就大大吃亏。
第一次出现了,他双手才勉强敌过对方一只手。
若早有此力,换成自己一只手,对敌其两只手,不,对敌其十只手,也不会难吧。
丁贵明白,这暴涨的力量必和天魂有关!
红魄上魂须分离完毕,再怎么提升,也不会有这么巨大的差距,顶多是一千斤,几千斤的增长。而现在,直接几万,十几万斤的力量提升,必然是魂体有了质变,才导致神魂变态般增强……要么是天魂白球真的算分离成功,要么就只能归因于天魂归位。
他更相信,是天魂归位所致。
魂魄十全,对于修习者,真的太重要了!
迅速将小树枝杈清理干净,以前尚没体会,现在才发现,在绝对力量面前,再坚韧的树枝也不过一掰而断。
很快,小树只剩光秃秃一根树干及根系,地面上余下大片狼籍。
不知道的,还以为此地出现过,猛兽大肆破坏。
当然,他的双手也破口多处,鲜血点点。
这也是无奈之事,力量大涨,魂躯却还是孱弱。
肯定有某种或大量脱胎换骨之妙法,能强身健体,但丁贵却无缘得到。
这时,他尝试拿住树干,仍是太粗,难以下手。
若用双手合握,便很趁手。
不过,这不是他的目的,当即放弃。
再瞅一眼巨树,颇有战意。
下一瞬,意念小手快速凝出,然后迅速缠绕在树干之上。
心意转动,树干却纹丝不动!
这太尴尬了!
还以为,意念小手也会千倍万倍的增强……
无奈,他只好再费一次力,将树干对折。
挑选了较细的树稍部分,小手迅速抓握。
竟然,只原地晃悠几下,无法离地!
区区树梢,数丈而已,不过两三百斤之重!
为何还提不起来?
无奈,他再次对折树梢。
这回,做足了准备,小手又一次缠绕较细较短的一根。
虽有艰难,终于提了起来。
不过,他很失望,这才百斤不到的重量啊!
意念小手,竟还如此之弱!
完全比不了力量的暴增!
实际上,是他太贪心了。
须知先前,小手也不过几斤的负重而已。
待适应了一阵,树梢被操控娴熟地穿梭林间,规避有度,畅行无阻,感觉比双手挥舞更得心应手。
这不意外,小手能上天,能瞬移,方圆几十里的窥探,已不成问题。
载着树梢,稍有艰难,速度也快不起来,但远行至方圆数里,可谓轻松。
下一瞬,树梢停到巨树之顶,当头砸下,再砸下……
巨树毫不迟缓地作出反应,马上出现一片落叶纷飞,划响杂乱。
很快,地面又多了一层断枝乱叶。
原本是想将整根树干拔起来,当作大棒使用。但不料小手羸弱,不堪重负,只好以树梢相试。以小击大,能产生这些动静,已难能可贵。不再多期望了,想摧毁巨树,还早得很。
但有一点,他确信无疑。
此翻连连打砸,意念小手是驭实打实。
关键对他神魂造成地震动,并不强烈,远远比不上之前的直接以虚击实。
这即是说, 意念小手再出新法,终于可以驭物对敌了。
因为意念刺太过霸道,伤人于内,下手轻重不好估量。
但驭实物于外,就不一样,只要造成对方体表伤痛,威摄作用明显,又更无杀灭之忧。
除非生死大敌,皆可驭物招呼。
怎么说,这也是神仙之法。
形式重于伤势,稍有眼色地,便会束手待缚吧。
知道外面天色又黑了下来,在此居然逗留已超三个时辰。
丁贵赶紧弃掉树梢,远遁而去。
这里往坊市,虽不曾走过,但已不难。
几乎没飞什么冤枉路,居然不足百息,便抵达。
神魂,当真暴涨得无与伦比!
此种速度,已高出寻常人速度的,三四十倍!
坊市前面,是人来人往,一切如常。
看来,传送堡被他打砸劫囚,并未影响至此。
照理说,不应该的。
难道是鬼将们刻意低调处理?
反正待会就要前往,多想也无益。
他不忘将袍角稍稍收敛,让腿上贝五的血迹能遮掩一点。再拿一只手横住胸前破洞,只作捂住怀中“元宝”之状。如此,便稍快地径直往南一街而去。
才到衣服铺前,却不见大姐在外。
这正好,丁贵直接飘进狭小铺里。
原来里面有一位客人,正在角落试衣。
“丁公子?您来了,请稍等……”
店主大姐一看见他,便惊喜道,然后似看见其衣服上破洞,稍显异样。
“大姐,你先忙,我自己挑一件就好了。”
丁贵也不在意,只回应道。
之前多次照料其生意,店内并不陌生,扫了一圈,便相中一套。
是同款的窄袖白布袍,既修身,又轻便,十分普通,并不显眼。
虽然他也想穿上锦袍华服,但现在实力弱小,装束还是要低调。
眼见前面顾客空手而出,他便径直飘到角落更衣。
待换好后,店主大姐已在铺前等候。
一见他走出来,她马上迎过来,笑问道:
“丁公子,衣服得体,衬显出您一表人才……可还满意?”
“是挺不错……”
丁贵随口应着,内心却颇感为难。
方才前面的顾客,几乎便是被他的鲁莽惊走,现在又有事相求,实在不好意思开口。
“大姐,能借一步说话吗?”
终于,他还是厚颜道,示意二人进铺。
店主大姐明显很意外,但还是点头随着进到铺里。
“丁公子,您有……何事?”
“是这样的,我身上不曾带有元宝,这衣服……”
“这个呀……没关系,您下回过来,再付元宝便是……就一套衣服而已。”
“你看这个,可曾熟悉?应该值不少元宝,我想将它……”
“啊!公子,不可……万万使不得,此镜太过贵重,一件普通衣服,哪里值当……”
大姐接过铜镜,才看一眼,便不容他继续说下去,立马惊慌拒绝。
“大姐,请听我说完……我并不是将它作价元宝,只想暂时交予你保管……咱们就以……以三月为限吧。若我未曾回来兑换,它便归你。相信这面铜镜,足以抵得上数十,甚至上百个元宝了,你也不会亏本……如何?”
来此换身衣服,是计划之事。
一身“血迹”破衣,简直是穿着犯罪证据在身,可不好出现在鬼将面前。
现在,交托铜镜却是临时起意。
新衣加身,胸前宽适。
铜镜说小不小,说大不大,一直在怀中晃荡,颇不方便。
更重要的是,公主尊面,再难得见,此镜必无法亲手交还。而自己即将奔赴地府,携它在身,无异于一大累赘,恐难保全。最想交托之人,便是小九八,只是告别小蛇山时,被她惹得不欢而散,忘却此事。至于宋离,不敢也不愿,那自己表现如此三心二意,成什么人了。
其他如小言,付微等,皆有不妥。
其男儿之身,怎好代为保管公主之物,他可不愿意……
“公子,这哪里使得,我生前虽见识短浅,但也知道,此镜绝非寻常人家能用得上……哪里敢有非分之想,请您收好吧……这衣服……衣服就当我赠给您的……对,我赠给您的好了。”
大姐连忙将铜镜交还,大急道。
其朴素本性表露无疑,令丁贵大感欣慰,更坚定了看人眼光,遂没有伸手去接。
“大姐,你就当帮我一个忙吧,我暂时确实不便携它在身。你可能也看出来了,我遇上点事……但只要事情解决,我一定会回来领兑,到时必以重金相谢!”
话已至此,丁贵只好诚恳道。
“好吧,重谢不用,我信得过公子为人……若是公子,你缺元宝,所用不多的话,我这里还有积余,你可以先拿去救急。”
大姐双手小心捧回铜镜,稍顿一下,忽又转口道。
像是不再生分,竟愿意商借元宝。
二人,可只算得上说过几句话的陌生人!
这分明是急公好义,却是出自一个女流之辈。
丁贵还是头回碰上,心里陡然热流涌动。
“多谢大姐仗义!不过,并不是元宝的事……我一定会尽早回来,多谢了……”
他郑重作揖谢过,然后迅速转身出店。
实在不敢多停留,真怕会流出感动眼泪。
走过几家店铺,心里小小波动才得以平复。
不多时,他出现在街尾。
药铺中,刘十端坐桌边,却不见兽人鬼希三。
难道不在店中?
要不,刘十哪有胆子上桌?!
丁贵便直接飘进铺里,对方倒吓了一跳。
待看清来人是丁贵,他马上起身,陪着笑脸道:
“丁兄弟,你可是好久没见……今天是什么风把你吹来了?”
别看对方一个区区跑堂,但能寄身坊市发源地的药铺,身份并不低。其尚不知道自己修习过,能称兄道弟,定是希三看在少年面子上嘱咐过。搁在 平时,丁贵也必会以好颜相待。但现在么,少年久离未归,已达六天,还不知被他们骗到哪去了,岂能再给好脸色!
文四已证时——
希三所言的十殿比试一事,完全子虚乌有!
这种大事,岂能连堂堂堡将,都不曾听闻!
须知传送堡人来人往,小道消息满天飞,获取信息方面,也只比传讯台稍差,却胜在五花八门,极尽详实。
毕竟,经嘴巴说出来的,要比文字来得更丰富……
“希三呢?”
丁贵冷面一张,直接开口道。
“呃……你有何事?”
刘十热脸贴了冷屁股,很不适应,稍退一步,谨慎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