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书名:漆黑的月光 作者:Mingo 本章字数:11141字 发布时间:2022-08-19

多年之后,回想起从利县离开的那天,我回头看的那一眼,我才知道,我的世界就是这样告终的,可以是一声抽泣,也可以是一声叹息。

 

在黑夜的掩护下,我弯着腰,拖着下身仿佛不属于自己的两条腿,沿着一个个地砖挪动着脚步,终于从街角吵闹的小广场走到了县政府大门前。我心想,再像这样多过几次马路,我怕是就要被哪个不长眼的车撞死了。

县政府前面是一条坑坑洼洼的马路,沥青延伸不到的凹陷已经被踩出了一种人工无法达到的质感,唯有雨天时的积水可以在吸收掉所有射入的光线的同时提醒人们,当心你迈出的每一步。

四周的灌木与头顶的树叶窸窸窣窣,掩盖了风刮过耳边的声音。不同的车辆亮着车灯从我的侧面驶过,分给我一点亮光又忽的收走,仿佛在我身上抽掉了什么东西,残酷又迅速,红色尾灯留在最后,横冠着将我切成两半。

脚下踢到一个塑料瓶,差一点把我绊倒。它轱辘着滚向一边,发出声音刺耳犀利,让我不惜立刻跪地祈祷它安静下来。它不紧不慢得停在了水泥地面的边缘,面朝身下生锈的下水道入口摇摇欲坠。

盲道上的纹路早已肉眼难辨,让人怀疑这些黄色的条纹是否仅仅是为了掩饰县政府大门前地面上漏出的泥土和竟然已经泛黄的杂草。但不得不承认,领导们对讯息的播散还是下了功夫的,县政府外围一排红色的布告栏,即使是透过有裂缝的玻璃看进去,仍然可以注意到每天都会更新的报纸和通知,遗憾的是负责这些工作的人不是一个严格的强迫症,每次更换后的文件不能完全覆盖到前一天的位置上,空白处的火红的背景和从来没有被遮挡过的沾满灰尘的大部分边缘共同营造出一种立体感。

没有人喜欢在这里生活,我想,除非你早已失去了迈步的腿。

沿着这条路向东走大概五百米有一条崭新的向北延伸的新路,才修好没几天,今天下午才刚刚看到有车驶入。在这个新开辟的丁字路口,我弯着腰向前挪动。月光下的黑显得不那么纯粹,加上路灯的污染,好像辐射一般让我抬不起头。这儿没有县城里随处可见的大排档,因为修路而没什么生意的小店也都黑着灯。这里只有马路两边的树,坑坑洼洼的地砖,边边角角刚刚干掉的水泥,身旁一排紧闭着的卷帘门,和走在树的黑影下尽量不摔倒的我。这是新旧交替的地方,旧的人不习惯,新的人不熟悉。

就在半年前,所有街道上的店面招牌五花八门,形态各异。绿色底面的蔬菜熟食店、粉红色配上妖娆字体的成人用品店、比别的牌子都大一圈的橘黄色的中式快餐店、普普通通的但边缘有彩灯的刘强五金······不消走到门口,远远望去就可以找到你要去的地方。而现在整个县城的店面统一换成棕框配肉色底面加黑字的招牌,这大概是从去年年末开始的。如今,从马路中间看过去,只见到一张整齐的简笔透视示意图,毫无内容,更不要说再搭配上这仿佛人类皮肤的颜色。

我拖着身子走在一棵树一棵树之间,走在这副毫无色彩的铅笔勾勒出的透视图中,一步一步似乎走出了某种硬像质感,任由一股股风吹来的热浪把粗糙颗粒组成的我一点点包裹。我一边深呼吸,一边庆幸着这条路上没有认识我的人。

哎,想来也是无所谓了,日后几时还能再见。而我似乎也已经习惯了这样。

整整一天我都浸泡在酒精中。我不记得我喝了多少,搞不清楚到底是胃里酒精浓度高还是血里酒精浓度高,也不知道那是中午的酒还是晚上的酒。我就这么弯着腰走着,右手捂着肚子,左手在时不时停下休息的间歇拄着膝盖。我挣扎着站立,可马路上路过的车带起足以吹倒我的波浪,我下意识间向右躲避,而坑坑洼洼的路面在趁我不注意时绊倒我的身体,地面猛撞在我的前额。

我强撑着再次站起来,这时一阵眩晕感直冲门面。

我想尽办法平衡着自己的身体,同时尽全力抑制自己想一吐为快的欲望,我现在最不想经历的,就是到了李知家以后,除去我一身酒气不说,还要加上溅落在裤子和鞋子上的呕吐物。可偏偏这时,小舌头上好像栓着一个绳子,另一端沿着食管向下垂直到胃里,吊着一块石头。每移动一步,胃里的石头都要把我的重心甩来甩去,同时教唆得我胃里的酒精和食物残渣蠢蠢欲动。

虽然已是八月份,今晚依然热的可以,沉闷的空气中不知在发酵着什么东西,排挤着氧气,偶尔路过街边一个还在营业的店面时,还是会因为空调外箱吹出的热风感到窒息,那感觉就好像回到小学一年级,回到一个人被送去石城上寄宿学校的车上。想到这里,一阵呕吐感再次扑面而来,我赶紧向左边树旁靠了靠,同时集中精神不摔倒在比路肩低二十厘米的马路上。

空气中漂浮的尘土少了许多,大概是因为那些在白天抢着载客的三轮车夫都已经结束了奔腾并将爱车开回自家小院。他们可能会在院儿里支上一个躺椅,换上大裤衩,悠闲地摇着蒲扇,开一瓶凉啤酒,或和妻子讲述着一天的经历,或抽着烟操心着孩子的成绩。一天的忙碌已经结束,月光下的家永远温馨。

路边有一滩水,可能是谁刚泼的,还没蒸发干净,水里面是不是有什么东西,好像映出的天上的云。路边的树影下撒满漆黑的月光,以及被树叶滤去了部分黄色的路灯灯光,那是靠路灯顶的太阳能板在中午39℃的阳光下偷来的能量,即使在夜间也让人冒汗。

街角一个写着“肯当劳”的招牌还亮着灯。县城里多少家新开的网咖早已倒闭,取而代之以五金建材之类的店面,但是这家“全国独创”的快餐店还站在这里,望着县城这一角。路口的车和时好时坏的红绿灯跟它都没关系,在这个小县城里,装修文艺的网咖永远干不过烟味缭绕的网吧和五金店,而在这样的大环境下,“肯当劳”甚至还开了一家分店。

我不想多看这个店一眼。我的世界在此刻已经足够混乱,而这不伦不类的店名总让我有种怪异的感觉。

拐过街角,我向南走。这里比刚才那条路更黑了,甚至不见路灯和月光。卖文具和冷饮的小店都关着门,暗影里的空调外箱散着一点凉意。马路那边的酒楼闪着霓虹灯,璀璨烁目,霓虹灯下有和我一样喝了酒的人,他们情绪高亢地肆意放声,三五相扶,有的已经脱掉了上衣扛在肩上,露出胸口的龙与下山虎,而下山虎下面是山峰一样挺起的肚子。

我想,他们大概不能像我这样弯着腰捂着肚子走吧,那样就太丢老虎的脸了。

下山虎们上了一辆车,朝我的反方向驶去。

不知道今天的路上有没有交警查酒驾。

突然,路边的小店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丛丛幽深的绿化带和绿化带后面的围墙。消失的窸窣声带来莫名的被窥视感,那绿丛中仿佛藏了什么长有眼睛的东西,就在最黑暗的围墙边缘。稍走几步后,岑寂依旧,而围墙中间显露出某个地方的入口。那里的自动折叠门关闭着,门上的滚动屏幕闪着刺眼的光,打在地上,任由我踩过去。那光的颜色很奇怪,很熟悉,纷繁闪烁,似是地心吸力将宇宙深处的某种物质笼络至此所致,但我无法形容它的样貌,那好像是从没在世界上出现过的颜色。

我尽力回想着这是哪。走错路的代价对现在的我来说太大了。

霎时,一阵短暂的颤动沿着身体直冲入头顶,我不禁打了一个冷战。

我意识到,这是利县一中,两个月前我毕业的地方。

真的是喝得太多了,居然认不出自己的学校。

学校门口的传达室和正对大门口的撑门面的主楼都黑着灯,仿佛是身后不用看也知道的一片漆黑的操场与体育馆透过主楼向外冒着黑影。主楼前面的喷泉池里隐约可见水纹奕奕,反射的光亮从这个角度看去,将上面漂浮的枯叶与各种无法沉入的杂质隐藏起来,两旁的办公楼依旧散发着威严的气息,在这一片黑暗中宣告着领导地位。看来新高三的同学和复习生都还没开学,大门口的布告栏也还没张贴今年学生的录取情况。

希望是校长忘了,或者不好意思贴出来。毕竟,这一届太差了,包括我。

我不敢抬头,我也不想多看一眼我的学校——即使曾经几乎全校的人都知道我的名字——就这么强撑着径直向前走。

几分钟后,我又活着穿过一条马路,到了李知家的小区,电力局的家属院。他家在近门口处的第一排最边上的单元楼六楼。我瞪大着眼睛确认自己找准了楼道口后,走了进去。上楼的感觉似乎比走平地的感觉要好一些,因为就算我身体前倾,也不用担心会摔倒。爬过六层后,我到了门口,顺势坐在整栋楼的台阶最末端,可以听见屋里李知爸妈边看电视边商量给考上大学的儿子买电脑的事。

楼梯上有点凉,我稍微动了动,把手垫在屁股下面。

毕竟是借住在李知家,就这么醉得像狗一样进去好像不太好,我想,况且李知的爸妈与我家早已相识许久。我决定还是先给李知和常佳打个电话。

就在刚才,几个小时前,本来三个人——我,李知,常佳——都在KTV,我说我想自己走走,便丢下他们逃了出来,从静谧的小路晃晃悠悠得走到路灯亮起的地方,在满是广场舞大妈和哭着要玩五颜六色电动小车的孩子的广场凉亭坐了一会,然后像一个问号一样走过了迄今为止走过的最艰难的一段路。

现在他俩可能正在外面找我呢吧。

不到两个小时前,我在KTV狂吼《冲动的惩罚》,一遍一遍,泪流满面。而那些眼泪自从晚饭开始就挂在我的脸上,甚至都来不及擦干,便和新的酒精一起被我送进嘴里。

再往前,那相同的感觉早已持续了一整天,真切入骨。上午,趁着来利县取回寄到李知家的我的大学录取通知书的空当,我回学校办理了一些毕业相关的事情,碰到了几个同学,便一起吃了饭,喝了酒,随后在下午去歌厅唱歌,继续喝酒。从歌厅出来,我醉熏熏得来到一家商场准备上个厕所,在上楼的时候碰到逛街的王颖和张一,简单交谈几句后我便躲开了。而就在回李知家的路上,我遇到来给我送行的李知和常佳,被他们拉去吃饭。我走在他们两个人的后面,在企图淹没我的孤独感中强忍泪水。那感觉如此强烈,又如此熟悉。我清楚地记得,当时的天空一片灰蒙,仅仅是看一眼便会喘不过气。

打过电话后不一会,他俩回来了。

“我靠,你自己走回来的?”李知边问边掏钥匙。一丝汗味从李知身上散发出来,一百七十斤的身躯站在门前,整个挡住了楼道顶部照下的灯光。正好,虽然我一直闭着眼睛,但是呆在黑暗的角落的感觉更舒服。

“我俩刚才在广场找了你一会。”常佳抹了抹嘴唇上的小胡子,一条腿跨过三节台阶放在我坐的地方旁边,我认出,那是他高考那几天穿的运动鞋。

“正往回走着呢,在广场看见王颖了,她正和张一在遛弯。本来想说句话,满身酒味也就没过去······”

王颖啊。

我想起白天在商场遇到她,同时庆幸自己在刚才那个亮如白昼的广场没有被她撞见。

“感觉还行吗?先进屋吧。”李知说着,扶我站了起来。

门开后,我等常佳进去后,再悄悄进到屋里。这里闻着很熟悉,没有饭桌上垫着的塑料布的味道,没有KTV里沙发假皮革的味道,也没有马路上闷热空气中混合着沥青的味道,这是简单的一个三室一厅的房子,简单的家具,简单的墙壁,简单的地板,挂在墙上的钟表顶部积了一层薄薄的灰尘,小小的卫生间里早就该修理的水龙头幽幽聒噪。这是家的味道,但这不是我家。

“回来了?没少喝吧?”李知的爸爸坐在电视正对面的沙发上问道。

“没喝多少。”李知说。

“你们仨就睡一屋吧,应该睡的开,”李知妈妈见我们几个进来后,本是盘腿的她从沙发上坐了起来,整理了一下睡裙的下摆。

“李知胖,让他睡里面,你俩瘦,靠外面睡。哎呀,仨大学生,以后还能凑一块不。”

“能啊,让李沐坐车回来呗。”李知说着进到厕所里面关上了门。

“李沐明天走啊?”

“嗯。”我坐在最边上的单人沙发上捂着嘴不断深吸气,眉心皱作一团。我现在只想躺下,蜷在一起,最好在角落,在没有光和气味的地方。

短暂的沉默,只有李知的爸爸在沙发上挪动的声音。

“我们睡觉去了,明天李沐还赶车呢。”常佳说着架起我朝卧室走。

脱下鞋后把自己扔在床上,不省人事。

我胜利了。

第二天,是李知的腿压得我醒了过来。常佳早已起床,正在客厅吃饭,床上只有横着睡的李知和穿着衣服的我。

李知的爸妈已经上班去了。看来要早睡早起然后去赶车的谎言不攻自破。虽然每天从利县开回红华的过路车只有一趟,但是将近十点的车根本不用着急。

我坐起身来,嘴里一阵发干,一股酒味混杂着昨天晚饭上烤面筋的味道翻上来。头还有点疼,不过基本可以正常走路了。而昨晚,我只要直起身,胃里的酒便好像泄洪一般,眼看就要整个涌出,可是我从昨天竟一直忍到现在也没吐出来。

我穿上鞋,走到客厅,还是感觉一阵阵头晕,头骨中的大脑组织似乎整个翻转了过来,不知道是不是昨晚被闷头打了一棒。我绕过常佳,躺在沙发上,从口袋里拿出手机,看了一下时间。

“起来啦。”常佳见到我后说,“喂,王颖昨晚发了条朋友圈,你要不要看看······”

不会是昨晚她看见我了吧。我想起昨晚常佳说起在广场碰到王颖,以及我昨天在商场碰到他和张一。

我打开手机,向下翻找。

“我特别想评论一句‘你考虑过李沐的感受吗’,”常佳坐在桌子前,翘着腿,拿着手机看着我说,左手还抓着一根咬了一半的油条。

找到了,是她昨天吃的晚饭,简短的文字配两幅图,几十人点赞。文字内容是“人生第一顿西餐”,地点是在广场附近的西餐店。一幅图是餐桌上的肉,看得我一阵恶心,一股热浪在胃和食管里翻涌着。

第二张图里不是张一,是一个不认识的男生,坐在她对面。

我从没像现在这样感觉过电子屏幕上——或其他所有数据终端上——的信息竟是如此廉价与不真实,那无非只是几下简单的敲击排列出的几乎不占用空间的几个文字罢了。一时间我甚至开始向往在课本上看过的那些出生在书信时代的人们的生活,幻想着自己可以变成一个从没见过电线的人。

向来尊重文字的我,此时却希望自己是一个不认识字的文盲。

我深吸一口气,关了手机。

“不用了,本来跟我也没什么关系。”我说道。

我在沙发上坐了一会,喝了点水,又进屋在床上躺了一会。李知这时已经起床,光着膀子和常佳在客厅下棋。

躺了不知道多长时间,我看了看表,该走了。我将我的东西收拾好,把大学录取通知书揣进书包里,穿好袜子,出了屋。

此时李知和常佳还在下棋。

“走啊?”李知问我,他腹部花白的赘肉一层一层重叠着彼此,像是为了躲避时间在其上留下痕迹。

“嗯。”我边换鞋边说。

“路上慢点啊。”常佳没抬头,连姿势都没变,似乎还沉浸在面前的棋局里。

“嗯,走了啊。”

关上门,在楼道里,我看见地上有我昨天坐过的痕迹。他俩昨天就是在这发现我的。

我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享受独自出门去坐车的感觉,而这也让我更加心痛,刀扎一般的痛。

那感觉便是如《围城》所述那般,只是,我从未到达过墙的另一边,就已经有了重回这一边的想法。

看着已经关闭的李知家的门,我想起自己这一段时间频繁往返利县和红华,每次来利县都是住在李知家,每次也都会把常佳也叫来一起。

走在去客车停车点的路上,能闻到路边垃圾桶的腥臭味。我曾无数次在清晨享受独属于晨起之人的清爽,还有那份仿佛抓住了时间的快 感,在我经历过的为数不多的日子里,正式那份快 感支撑我走过每一天。可今天在路上,扑面而来的除去闷热与压抑再无其他。

路边有刹车的痕迹,从马路中间一直延伸到马路外的土地,一条弯弯曲曲的黑线,地上还有点点的血迹,不知道是不是昨天那个下山虎的血。除了划痕和血迹,马路和昨天没什么两样。街边小吃摊还是照常出摊,买豆腐脑的人还是那么多,大盆里泡着的茶叶蛋外壳破碎,晨光之下既粗糙又瑞丽。

一场车祸可以在一瞬间毁掉一个人,突如其来。但它在很久之前就注定要发生,在你喝那杯酒的时候,在你交那些朋友的时候,在你做出某个决定的时候。只是车祸之后,你变了,甚至消失了,除此之外,其他的什么都没变。

地上的那点血迹不足以致命,但我已默认死亡曾在这里发生。

我忽然意识到,这是我第一次接触到死亡。在这之前,死亡距离我是那么遥远。我的父母身体还好,只是父亲去年得了直肠癌,但年少的我并没有感觉到那是永远离开的前兆,倒是家里人个个急得不行,好在最后手术很成功,切去了病变,保住了肛门。除此之外,我的爷爷奶奶姥姥姥爷都还健在,我甚至从未参加过葬礼。

而现在,马路上的暗黑色血迹离我那么近,几个小时前那还都是一个个活跃的细胞,企图支持着一个庞大躯体度过一生。

病床上,轮椅上,亦或是马路上,我想,我们总会在某个地方死去。有些人的离开只是在我的视网膜上留下一点转瞬即逝的痕迹,而有些人的离开则会击垮你。而最终,我也将化为灰烬。至于具体的地点,对我来说是无所谓的。若是身体各部位还算可以的话,我想,那就不烧,捐了也可以。

这时,前面开过来几辆轿车,它们拍成一列,黑得锃亮,车头都绑着大红花,开在最前面的那辆车装饰的格外丰富,两旁的彩色气球被气流拍打着震动不已。中间一辆车的车门和车头绑着红色的丝带,车窗半开着,可以看见里面有白色的衣服飘来飘去。

应该是婚纱。

说来奇怪,同样是黑色的汽车从这条路上开过,若是红色在车外,白色在车里,便是喜庆,可若是红色在车里,白色在车外,便是消亡。

我看着那辆婚车一点点远去,竟不自觉说出“I love you”。

那时我发现,我是多想有个人抱着我,跟我说她爱我。

尚可接受的地表温度正在一点点被升起的太阳吞噬,路边摊的香气闻起来像是要勾出我昨晚摄入的所有液体。我背着书包往旁边挪了挪,我实在是不想一会吐在车上。这不是我昨天晚上走过的那条路,但就像这个县城里的每一条路一样,我踏上去的每一步,都震动着我的身体丢下一些什么。别人洒下的面包屑可以帮他们回家,而我,只是把这三年为我自己赢得的东西,又扔在了这我本就不属于的地方。

我尽力回想着我做过的每一个选择,经历的每一件事情,说过的每一句话,遇到的每一个人。他们都是那么普通,那么微不足道。而所有的这一切,拼凑成如今的漫天乌云,造就了眼前的未来,缝合了退路。

仿佛每一步都是无可厚非,甚至迫不得已,可究竟哪一步走错了呢?

我回头看着马路那头的县城,这个我唯一连续上了三年学的地方,这个我曾经甚至有一点喜欢的地方。

毁掉我的车祸什么时候会发生呢?

天上一只鸟向我的前方飞去。它能听到,我叹了一口气。

 

 

 


 

这里在放一首布鲁斯,很熟悉,似是之前在某个我熟悉的地方听到过。

我突然回忆起,大学时——具体的年份已记不起——我很想学蓝调,而我买的指弹书里也恰好有教学。问题是,我无论怎么努力也想不起来我究竟最终有没有去学,相关的记忆被清扫得干干净净,原来的那把吉他也早就不知道丢到了哪里。唯一能确定的是,我现在什么都不会。

一时间,我开始幻想自己依旧可以熟练把玩手中的乐器。我好像又背上了琴,站在学校主楼大礼堂的舞台上,脚踩反光胶布粘贴的标记处,深吸气后反手抱起琴。只是身边与台下空无一人,静的很。霎时灯光亮起,我的视野被剥夺,眼前全是白晕,而手却不自觉间搭载了琴弦上。我闭上眼睛,手指开始舞动,几声激烈的扫弦后,命运交响曲开始演奏,我的双手如同柔软的鼓槌,揉捻与拍打琴弦的声音振动着整个礼堂,逐渐与较舒缓的小调交叉,舍弃设计精妙的乐谱转而拥入情绪之中,在一丝凌乱过后绕进更加温柔的旋律里,那感觉像极了街头卖唱的民谣歌手,在他的人生之路上每遇到一件事,他的曲子便多一次振动。紧接着,小调结束,温柔消失,以打板过渡,又在命运交响曲中惊醒。惊醒后的感觉就像是被岩浆浇灌过的花朵,或者任凭雄鹰从高空俯冲直入海底。

我逐渐沉没进入那虚幻的场景之中,耳边竟真的响起了那编排奇特的曲目。它在开头即落入某种弯弯绕绕的调调里,一点点变得挣扎起来,最后无奈收场。

街道上的人慢慢变多,又慢慢减少,然后继续慢慢变多,像是所有人都扮演着某个剧本中的固定角色一般,一同完成着在某个时间共同出现的任务,让我不进怀疑自己是否也落入了如同《楚门的世界》中楚门那般的境地,亦或是《黑客帝国》中那样,做着一场麻痹自己的大梦。

阳光逐渐变得昏暗,角度慢慢倾斜,连影子也变得锋利起来,而我刻意选择的这个直面阳光的座位,随着时间的滴答声,也变成了被数个黑色的利刃包围的牢笼。

我似是出于习惯得不由得叹了口气。

究竟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经常叹气呢?大概是从该死的学生时代结束时候起吧。

咖啡馆里又进来了一个人,经过测体温的第一道安检门,以及全身消毒的第二道门。这是马特公司生产的专门用于公共场合的安检门,可以自动测量体温并进行表面消毒,甚至是简单的诊断。消毒剂剂量很低,甚至可以说几乎没什么用,只不过是一个心理安慰。然而这种所谓的双重保险,现在居然随处可见。

这人穿一件黑色修身夹克外套,摘下口罩后边走边往外看,像是等后面的朋友。他完全可以在外面露天的桌椅坐着等,此刻正是一天之中最凉爽的时候。

我回过神,看着我面前这杯咖啡。一杯卡布奇诺,上面的白色图案已经被我毁掉,还剩下一道白色痕迹伸出枝蔓,飘在棕色的奶盖上,仿佛沼泽地里溺水的小绵羊。我也不记得它原来是什么样子了,只是随便点了一杯,并没有注意。

也是第一次,我决定不去理会已持续多年的失眠问题。往常的我是决不会碰咖啡的。

黄泥般颜色的墙壁静谧又温馨,极简风格的铁质桌椅随意得摆放着,正对门口处一个不大的吧台权当是摆设,我还从没见过有人会坐在那里。这里可以直接用手机点餐,虽然少了一些咖啡馆的味道,不过倒是可以减少不必要的交流。而我现在最不愿意做的就是说话。

还真是讽刺。曾经有一段时间,我在家里因为不说话差点疯掉。

门开了,又进来一个人,是个挎着包的女人,可能和之前等人的那个男人是情侣,进来后便面对面坐到了一起。男人看起来很开心,说话的时候总是喜欢挥动着手,笑起来的时候脚也会抖,眼神在女人身旁晃动,却始终不敢聚焦到女人的脸上。他一定很喜欢这个女人,我想。

女人背对着我,长发掩盖住了脖颈与大部分肩部,一直没有什么动作。不知道男人笑的时候她是不是也跟着一起笑。

我似乎已经好长时间没有主动去过这么安静的地方了。大概是因为忙吧。以前的生活再次浮现,熟悉又陌生。熟悉的是这个过程,我已经不知道多少次回想起那时的生活,陌生的是,已经没什么可以值得再去想。高中时以为自己会在大学里玩遍所有社团,大学以为自己工作以后可以潇洒地生活,工作以后仍然保留着似乎是被称为梦想的东西。我有想过要在家里建一个自己的吧台,买来世界上所有种类的酒,自己调酒,我可以邀请朋友来家里玩,尝尝我调的酒,看看我买的新吉他,看看我的女儿多活泼多爱笑,像她妈妈一样。家里或许还有一只猫,或者两只。

以前的生活总是好的。美好也仅存在于过去的梦里。

我突然意识到——而这也是第一次如此清晰地意识到——我的过去,那些曾占据我生活的大部分,主导我的历史色彩主旋律的事情,正在悄悄地淡出我的记忆。一时间我竟想不起究竟是哪一年上的大学、多久没有想起过王颖、什么时候遇到的张一、跑了几次马拉松、那几次暑假骑行去过哪里、同宿舍的室友有几人、刘星雨到底存不存在,以及和大哥究竟走到了哪里。那些感伤、激动的事情,仿佛从没发生过一般。或者说,若是从来都是只有我记得这些,或许它们真的没有发生过。

现在,一身汗味混合着消毒水味,使得这所谓的“当下”如此真实。即便如此,我会记得这些吗,在若干事件过后?我静静地坐在这个在城市角落的咖啡馆里,自己喝着一杯咖啡,眼睁睁看着太阳从头顶坠落。

为什么不去酒馆呢?

在这一切发生之后?

我可能在学会麻木得接受吧。

一只猫爬到我脚下,轻轻蹭过我的裤子。我才想起来,刚刚在医院里,我这条裤子可能沾了血。

 

“李沐?”

有人叫我?改名留白好久了,突然被叫李沐还真是不习惯。我抬起头,是刚才那个背对着我坐着的女人。

等等,我认识她。

“王颖?”

“其实我没想打扰你的,”她有点不好意思地说,“就是看到你有点惊讶,结果喊出你的名字来了。”

“没事,我就是自己在这坐一会,不打扰。”

说完这句话,我有点后悔,这听起来好像我想邀请她在这里一起坐一会儿一样。

她迟疑了一下,扶了扶眼镜,然后伸出挽起淡蓝色宽松袖子的胳膊指了指我的对面的椅子,我点了点头。趁她坐下,我歪过头看了看她刚才坐的地方,那个男人已经不在了。

“你也在这个城市啊,哪个医院啊?”

“人民医院,”我说,“十多年了。”

“最近怎么样啊?”

“快要累死了。”

“之前我就跟你说过,你这个工作有你累的时候。”

“你呢,大学以后我们就没联系过了,你现在干嘛呢?”我又喝了一口剩下的咖啡,问道。

“上班呗。”她笑了笑,像是一朵小百合花一样,我们都年纪大了,她却好像比以前含蓄了很多。我本想偷偷看一眼她,竟发现自己已经提不起兴趣。到底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生活变得了无生趣?

“对不起把你的联系方式删除了。”她继续说。

“没事,都很久了,”我装作不在意,我可能真的已经不在意了,“是我老打扰你的。”

“也没有啦,那时候年纪小,做事不走脑子。”

我不知道她这是在说我还是在说她。

“最近还好吗?”我问道。

“还好吧,刚刚跳槽过来这边,老板说和我谈谈工作的问题,我才来的这里。”

原来刚才那人是她老板,看起来好年轻啊。其实我想问的无关工作或者情感,而只是想知道她这个人,最近还好吗。而她仿佛猜到了我要问什么,只是避而不谈。

一阵短暂的沉默过后,她开口了。

“你还弹吉他吗?”

“不怎么弹了,没什么时间。工作稳定下来后买了把新琴,结果就剩下在家里吃灰了。”

“你这不挺闲的,还自己一个人在这喝咖啡。”

“也不是,今天······对了,你要不要点一杯啊,不好意思刚才忘记了。”

“不用了,”她说,“你接着说。”

“今天,我的一个病人去世了。”我深吸一口气说道。

“对不起啊。不过你们医生应该都已经习惯了吧,毕竟你们每天都在医院里。”

“也不是。自我毕业正式工作以后,还没有病人在我手上死过,”我说,“可能是因为领导照顾我年轻,没有分给我危重病人吧,也可能是运气好。我小心翼翼得看护他们每一个人,生怕他们出一丁点问题。”

“你也不要太难过了,每个医生都会经历这个的。”王颖轻声说道。

“其实他不是死在我手上的。本来安排今天我给他做手术,可是我接了一个外地的活儿,挺偏的一个地方,那里医院里没有达芬奇,我就坐飞机去那了。”我说。本想再进一步解释一下,但是她大概知道我在说什么。

“什么达芬奇?”

“达芬奇机器人,可以做手术那种,就是可以远程操作它给病人做手术,大医院都有。”

“奥,”王颖点了点头,“用5G是吧。”

“对。”

“那你自己的病人呢,他怎么办。”

“我安排他往后延一天。其实不到一天,十几个小时吧。本来想安排我一个同事给他做,但是他说他想让我做,他信任我。”

“可能听说了你的病人从来不会死吧。”

我突然有点说不出话。这是我一直在逃避的感觉,身体虽自由但内部却像是被铁链牢牢禁锢,唯有皮肉感受着风和火,脆弱得会被飘落的树叶划伤。脚底那只猫早已不知所踪,或许跑远了,不知道是不是闻到了我裤子上的血腥味。

其实,他已经病了好久。这我心知肚明,我虽可以救活他,但我保不住他。从我看到他躺在病床上满身是血时我就知道,不管我给他输多少血,做多少次胸内按压,也只是维持他的生命不过几天,而和他同坐一辆车的他的朋友早已在救护车到来时就断了气。

我却扔下奄奄一息的他,躲去外地。这是逃避,这是谋杀。

“你没事吧?”

“没事。”我重新抬起头。我感觉我的鼻孔好像不自觉间扩大了。

“你为什么要接那个外地的手术啊?”

“给的钱多啊。”我下意识得看了一眼别的地方。“我也要活着的。”

真的是因为这些吗?这就是我选择的活下去的方式吗?

“也是,谁都要养家的。”

“可是他四岁的女儿没家了。”我深吸一口气。

“那怎么办啊。”

“我打算找人收养她。”

王颖好像打算问什么,但是她停下了。

“每个病人走了你都要负责找人收养人家的孩子,挣多少钱都不够养家的啊。”

我看了看窗外,一只燕子在把从别处衔来的枯枝带到自己的窝里。这场景,也只有在这个城市的角落才能看到。不过都这个季节了,不知道它为什么还在忙这些。夏末秋至,转眼寒冬,无非又是一个更替,至于意义,大概是有的,只是太多次之后,我们便将其忘却,或是出于习惯,或是出于麻木,总之就是忘了,想不起来。倒是也不至于完全想不起来。只是,何必呢。

那鸟,是这座城市的最后一只鸟了吧?它大可以向南飞去,那将是一个“正确的选择”,可它偏偏放逐自己至此地步。它是不是刚刚来到这里,为此扔掉了所有行李,舍弃了旧窝,甚至是孩子,还改了自己的叫声。就像常佳曾经说的那样,谁不孤独?

可若是,我本可救下自己,却懦弱得在悬崖峭壁安宅为家,最终害死所有人。这又算什么?

“这个病人不一样。”我没有把头转回来,继续看着外面那只小燕子,然后说出我之前说过,但现在让我无比心痛的那句话,

“他是我······好朋友。一切都是因为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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漆黑的月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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