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世上大多数人都会向权势屈服,为利益所驱使。趋利避害乃人与生俱来的本能。
共康率轻骑500名,举着火红凤凰标志的旗帜,护送着100余辆马车来到了骏马城下。共康命人点亮了火把,叫城楼的守城官兵速速开城门。
这一晚,漆黑的夜空像浸透了墨汁,天上的星星似乎都已回家歇息,地上的生灵却还在为功名利禄相互厮杀不休。
有一名拜火氏族的校尉,骑着驼马立在共康队伍的最前面。共康与稷杰紧挨着这名校尉的左右两侧,稷杰手持火把,共康则拿着一把匕首,抵在这名校尉的背后。
这名校尉战战兢兢地向城墙上大声呼叫着,要城头的士兵快赶紧开城门。
这就是虞凯给共康出的计策。
拜火氏族此次调兵遣将30余万人,这么多人与马匹的吃喝拉撒都要解决,后勤基本上靠距离边境最近的射熊城与骏马城两大城池来补给。
拜火氏族拥有庞大的后勤补给队伍,源源不断地将两大城池的粮草运输到前线。
虞凯的意思是,出一支奇兵,迂回进入拜火氏族领土的腹地,半路上打劫从骏马城向边境运送粮草的押粮队伍,再装扮成已完成任务返回的拜火氏族押粮队伍,明打明地叫开骏马城的城门,趁机暗中救出连香来。
共康这段时间总是心不在焉,甚至和拜火氏族交战时也是神不守舍,一直为连香的状况担忧。
共康估计连魁死后,连香又被她的两位哥哥关了起来。他一直在思考着如何能救出连香,但一时半会也想不出好的办法,导致他心烦意乱。
听完虞凯的计策后,共康茅塞顿开,一扫阴霾,有种豁然开朗的感觉。他当晚就叫来四大酋长军议,说自己今晚就出发,率兵去打劫拜火氏族运送粮草的队伍。他不在期间,需高悬免战牌,主帅暂由老酋长于勇担任。
共康并没有将自己的真实意图告诉各位酋长,如果向他们说出真实用意,估计那四个酋长一定会认为他疯了,而且无论如何都不会让他以身犯险。
此刻的虞凯也非常后悔给共康出了这个馊主意,当时虞凯看到共康在喝闷酒,猜到共康的想法后,灵机一动,突发奇想,半开玩笑地说出了这个主意。
虞凯说的时候也只当玩笑随口而出,却没想到说者无意,听者有心,万万没料到共康竟然会立即采纳,并做出部署,当晚就出发去骏马城找连香。
虞凯后悔不迭,悔不该讲出这个馊主意。他没想到共康胆量如此之大,敢只身前去犯险。须知共康此时已是共由氏族的大酋长,万一遭到不测,他虞凯岂不成为了共由氏族的历史罪人?
共康觉得虞凯出的这个主意既是一招奇招,又是一招险招,属剑走偏锋兵行险招。但是常常这样做能够出其不意,反而有不错的效果。所以此计甚对他的胃口。
共康不是没有考虑过危险。采用此计,若带的兵过多,则路上太招摇,难以隐蔽行踪;若带的兵过少,则风险极大,尤其是进入了骏马城后,一旦被识破就存在被瓮中捉鳖的可能性。
最终共康考虑再三,决定只带500名精兵。
“不入虎穴焉得虎子。为了能救出连妹,我甘愿付出风险,这世上还没有我共康不敢去的地方。”共康暗道。
当晚,共康让稷杰、虞凯立即在长枪队中挑选了500名士兵,这500人都是长枪队中精锐中的精锐,个个能征善战,以一当十。
这支部队当晚出发,连夜明花都不带,摸着黑绕过拜火氏族的大营,悄悄地进入了拜火氏族领地范围。
他们沿途尽量向人烟稀少之处进发,以避开拜火氏族的斥候,虽然一路上七拐八拐,看似漫无目的,但是最后的方向却是剑指骏马城。
共康一行人一袭白衣,没有打旗号,单从外表来看,并不知道是哪方的队伍。他们昼伏夜出,夜行晓宿,在第三天拂晓太阳冉冉升起,照耀着辽阔的角鹿大草原的时候,他们已经潜入到了拜火氏族领地的腹地。
在一座山丘的背面,共康命令队伍暂且休整,将士们人不卸甲马不解鞍,在驼马上就着水啃着肉干。
此刻,有两骑驼马从远及近,飞速地疾驰过来,“警戒!”稷杰大叫道。
共康眼力好,道:“不用这么慌张,是斥候队的肖丞。”
原来出了森林后,共康就命令肖丞,趁着天黑派出大量的斥候,一是要找一条避开拜火氏族斥候的行进路线;二是要搜索骏马城的运粮队伍,并找到合适的伏击地点。
那两骑走近后,一骑正是肖丞,另一骑是一个英姿飒爽的小伙子,年纪非常小,长得虎头虎脑,特别有灵气。共康抬眼一看,不认识这个小伙子。
“禀告大酋长,我们已经发现了一支骏马城的押粮队伍,他们位于我们西北方向约20里处。”肖丞汇报道。
“有合适的伏击地点吗?”
“那一带正好有一些丘陵,适合伏击。”
“他们有多少人马?”
“押运粮草的队伍大概有近一千名士兵,有100多辆马车。”
“哈哈,他们有一千人,是我们人数的两倍,但我们不怕。命令部队,快马加鞭,给我截住他们,消灭他们。记住,押粮官务必给我留活口!”
不久之后,共康的部队截住了骏马城的运粮队伍。
两军遭遇,又是一场血战,拜火氏族的押粮队伍都是一些老弱病残,哪里是共康这支部队的对手,很快就被杀得七零八落。
这时,一名被五花大绑,看模样是押粮官的人被推搡着来到共康的驼马前。
“你叫什么名字?”共康骑在驼马上,眼光锐利地瞄着这名押粮官。
“小,小的叫杜泽,将军,饶命啊,饶命啊。”杜泽大概三十多岁,看到自己的部队风卷残云般被消灭,便彻底崩溃了,甫一见到共康,立刻吓得抖如筛糠,腿一软跪倒在地,死命磕头求饶。
共康看到杜泽的样子,不禁鄙夷地摇了摇头,道:“杜泽,你们是何时从骏马城出发的?”
“小的是五天前从骏马城出发的。”
“五天前就从骏马城出发了?为何才走到这里?”共康觉得很奇怪,此地离骏马城,怎么会有五天的距离。
“这些马车夫都是平民,他们按照时间计算工钱,所以一路上拖拖沓沓地磨洋工,至今才走到这里。”
“原来如此!杜泽,我现在给你一条生路,但要看你能否抓住机会!”
“将军,只要您能饶小的命,但凡我能做到的,小的都会尽量做到。”
“好!我们现在装扮成已返程的押粮队伍,混进骏马城去,需要你叫开骏马城的外城门与内城门。”
“外城门小的没问题,内城门的话……”
“嗯,难道有问题……”共康脸色一沉。
杜泽看到共康不高兴,急忙辩解道:“将军,是这样的,你们这么多人,装扮成回城的押粮队伍,我去叫门,外城门的守城士兵都认得我,肯定会开门。但是内城门可是警卫森严,若是就一两个人进去的话,我还能想想办法。”
“内城就我一人进去,你可认识守卫内城的士兵?”
“若是将军您一人进去的话,那就没问题,负责内城守卫的将领定期轮岗,这段时间守卫内城的将领正好是我的亲戚。”
共康听完后大喜,说:“是吗?只要你能带我进内城,我不仅不会杀你,还要给你大量的金币作为奖赏。”
“将军,除此之外,我还有一个条件。”
共康没想到这个俘虏居然还讲条件,他略微愣了一愣,道:“你需要多少钱尽管说。”
“将军,我给你们带路,今后已经无法在拜火氏族立足。除了钱以外,我希望您能为我全家提供今后的生活保障,我进了城后,要带上一家老小,跟随你们一起出城,投奔你们共由氏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