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的十几天,我都没有和王晓芳交谈。
现代城市生活的忙碌,让人们很难认真思考生活的真相,也很难抽出时间与朋友谈论真实的感情。
月底的一天,我奉命去广州出差,任务是与印刷包装商洽谈下半年的合同。我说过,我也做商务工作,但只是帮帮忙。
这是一个难得的机会,因为我有机会和王晓芳见面了。我希望晓芳能揭开我心中关于陈艾丽的一些疑惑,我一直没忘了这件事。不过与其说是疑惑,倒不如说我对她是一无所知,晓芳后来对我说的故事,正印证了这一点。
到广州后的第二天下午,我见到了晓芳。
她没怎么变,她与我印象中的模样相差无几。
我知道这是一种很模糊又荒谬的说法,哪个人在三十多岁还跟十一二岁时一样呢?但我说的是整体的感觉,一种方向,就像我们不用思考就能找到回家的路一样,哪怕这条路已经荆棘丛生,面目全非。
她的身体依然健壮,但现在很高大,白皙的皮肤显得很富态。圆圆的脑袋,圆圆的脸,乌黑的、鬈曲的长发优雅地披散在肩头和后背。虽然服饰已经不是小时候的乡村式样(这是当然的),看起来像是换了一个人,但我知道还是那个人。
最后,我得承认我记忆中那双恶狠狠的眼睛是错误的印象,她的眼睛很大,投射出来温和、热情和真诚的感觉,她用她的眼睛望着我,而不是瞪着我或者瞅着我。
她在一个私营的生物研究所做秘书工作,这个研究所研究化妆品、保鲜剂、植物和基因,她负责把研究工作整理成档,发布成新闻或者学术论文,但我不太懂这一行。
我们一起吃过了晚饭,再一路散步走到越秀公园。我们一边走一边轻松地谈论着家庭和工作,谈论这个城市和我居住的城市,谈论饮食习惯,谈论家乡的现状。最后我们在花园小径旁一个能坐三个人的木制靠背椅上坐了下来。
我靠在椅背上,抬头将目光越过近前的小树林的树梢望向不远处,那里的高楼鳞次栉比、错落有致,轮廓分明地矗立在一片灯火辉煌之中。我见过人造卫星拍摄的夜晚的地球照片,那些明亮的区域就是经济发达的城市群,我想,也许这些灯光就是地球文明想要向宇宙宣示主权的信号吧。
我觉得这里同我生活的城市没有任何分别。
公园里幽深的树林和灌木丛将我们与50米外喧嚣的马路隔离开来。习惯了整个城市发出的低沉的嗡嗡声后,就只有偶尔几声汽车鸣笛提醒着我身在何处了。
我们继续聊着。当谈到旧时的学校和学校旁的水塘时,话题又自然而然地引向了那些老同学。于是我向晓芳提出了我一直想要了解的那个问题:“给我讲讲陈艾丽的事吧。”
“我知道你会问的。”她说。
“她是我们曾经的同学,我记得她是个不怎么说话但很善良的人,如果她遇到什么不幸,我有义务了解她的情况,看看我能做些什么。”我说。
她抬起手腕看了一下表,接着说:“如果我九点半回家,现在还有两个小时的时间可以讲故事。简单地说,很快就能说完,如果你想知道详细的情况,那么连续这样三个晚上,我也许能把事情讲清楚。我不想简单地跟人说她的事。”
“需要三个晚上?”我说。
“那么你认为呢?你认为讲一个人的故事需要多久?三分钟吗?”她拿眼睛瞪着我说。
对,就是这种感觉。她瞪我了!但不是恶狠狠的。
“当然,需要很长的时间。巧得很,这里的事我要处理两天,算上星期六,我正好还有三天时间,星期天上午我再回去。”我说。
“很好。”
晓芳调整了一下坐姿,微倾着身子,将上臂搭在椅子扶手上,手掌撑住脸颊。
她似乎需要整理一下记忆的思路,沉思着没有说话。
我点燃一根香烟,在一旁耐心地等待。
大约一分钟后,晓芳叹息了一声,开口说道:“艾丽的事,说简单也简单,说复杂也复杂,你看的角度不同,感受也不一样。如果你不嫌我唠叨,我就把我知道的,能想起来的都告诉你。你想从哪里开始听呢?”
“随你的便,反正我一无所知。”我说。
“我首先得告诉你,你不要认为这会是彻头彻尾的一个悲剧,没有哪个人的生活全是悲剧。”
“这是当然。”
“故事总得有个头,哪儿才是头呢?就是小时候吧。”
我点点头。
我将要讲述的就是晓芳说的故事。故事是她东拼西凑的,因为一个人不可能亲自经历与另一个人有关的所有事,一些是她亲身经历、亲眼得见,一些是艾丽以及与艾丽有关的朋友对她的讲述,还有一些是晓芳个人的猜测和看法。
第一天,我毫无准备,我发现她的话特别多,于是从第二天开始,我带了一只录音笔,开始记录她说话。当时我没告诉她,我怕她误解。回家以后我才告诉了她我录音了。
她对此没有意见,只是问我拿来做什么,我说我想把它写下来,然后她说:“幸好你当时没说,如果我知道有录音,那就变成采访了,采访得不到真相。”
我得说,女人天生就是讲故事的好手。她们执着于生活的每一个细节,并把零碎琐事记得一清二楚。她们与男人不同:男人喜欢简约,她们宁愿冗繁;男人只求结论,她们则偏爱过程。女人的特点正适合讲故事,如果让她们打开了话匣子,她们可以絮絮叨叨地说个没完。
为了把不连贯的、随意的、时间顺序混乱的聊天转换为流畅的书面形式,我对晓芳的口述做了一定程度的编排和润色,以使整个故事具备更合理的因果逻辑和更好的可读性;另外,故事中出现的所有名字都是化名,读者一定能够理解这么做的原因。
我还要提醒尊敬的读者,这个故事里也许没有多少大家所期待的那种快乐的、刻意给能量加上一个方向的因素,没有虚构小说里为迎合和讨好读者而特意设置的一些戏剧化情节。
说实话,在如今这些由钢筋和水泥围成的城市里,在这个高速发展的社会中,大部分人都是一台巨大生产机器上的一颗螺丝、一个链环,人们的肉体和精神都被禁锢在这台飞速运转的机器上,没有多余的时间和精力去编织多彩的生活、经营诚挚的感情、亲近细腻的自然、酝酿无私的情怀,所以,也就没有真正的乐趣可言。
可是,我们经常问自己的一个问题是:生命的意义到底是什么?我认为,生命的意义在于它是一个故事,不管是精彩的还是乏味的。所以,即使是最简单最无聊的故事,那依然是一个人独一无二的经历,一个人一步一步走过的历程。
最后,我要告诉大家这个故事的视角,是我在讲故事,而不是晓芳在讲故事,这两者之间是有些差别的。
一九九五年的夏天,小学毕业后,我的父母把家搬到了镇上,我也自然而然地到镇上读初中去了。而他们,晓芳和艾丽,还有其他大部分同学,继续留在乡里读初中。
虽然乡里和镇上只隔了二十公里,但我和那些留下来的人从此失去了联系。
那时的我们都是小孩子,小孩子很容易结识朋友,我们能在班上、在同一个年级里找到很多朋友,所以我们并不留恋老朋友,这个道理每个过来人都懂。
小时候的人啊,总是无忧无虑!没有任何操心的事,没有一点伤心的念头,也没有任何需要铭心记挂的人。
晓芳和艾丽仍然是在同一个班。一个班的三十九个同学来自一个乡的六个村子。
不同的教育阶段,新生刚开学时总是这样的状况:每个人都很腼腆,只跟一起升上来的同学说话,谨小慎微地玩耍,上课也是坐得笔直的。也就是一个星期的功夫,看看那教室里面吧,已经乱成了一锅粥。满屋子追着厮打的、在窗户边嗑瓜子的、围坐在一起高声谈笑的、吊在门框上比赛的、蹲在墙角玩弹珠的……总之,所有人都在邻村挑选了新的朋友,并极力把新朋友推荐给自己的老朋友,一个新的社交网络又形成了。
大家一团和气,谁也离不开谁。上课的时候互相挤眉弄眼,下课了找志同道合的人厮混,放学后成群结队搂着腰走在回家的路上,还时不时地冲下田埂在田野里打斗一番。
人在十几岁时才会认识到友谊的实质意义和心灵伙伴的必要性,所以晓芳和艾丽虽然在小学就同班(我也在她们班上),但在初中阶段才成为好朋友。但说起来也没有那么高深莫测,晓芳说:“只是因为我喜欢她,她也喜欢我,我们爱在一起说话。”
她俩在学校的时候多半纠缠在一起,晓芳还专门找班主任安排她们坐在挨着的两个位置上,理由是“我非常需要陈艾丽在数学和英语方面帮助我”,实际上她俩的成绩差不多。同学们说她俩“狼狈为奸”、“同流合污”,晓芳非常喜欢这两个词,她说“太贴切了!他们真能理解这些成语的精髓所在,运用得恰到好处。”
学校里的人和事非常多,但无非就是打打闹闹,又相亲相爱,回想起来全都是温馨的快乐时光。
等上了高中,等待大家的又是一次离别。当然,实际上更多的人是去上中专或者辍学。
县里有五所高中、三所中专,谁都难说会去哪一所,这可能是考试成绩决定的,也可能是父母安排的。
还有人去市里读书,相隔就更远。去了不同的学校,对于老同学来说就是天各一方了,我们逐渐淡忘,慢慢抛弃过去的生活,也不再往回看,不再回忆了。
现在年纪大了,晓芳回老家的路上偶尔会顺便去初中学校看一看。
学校还是老样子,但教室里的课桌被换成了崭新的塑钢样式。旧课桌居然还没丢掉,被胡乱堆在废弃的大仓库里——那里曾经是室内体育场和食堂。
课桌上全是学生们用小刀刻下的伤痕,有汉字,有字母,还有画。
这让晓芳想起来她曾在桌上刻了“我爱郭靖”四个字,后来又被迫用刀刮掉,因为他们笑她。
她还把锯条插在桌缝里,耳朵贴在桌面上,然后拨动锯条听响声。她是跟男孩子们学的,因为男孩子更爱干这个。
但是,有一点我觉得很奇怪,我相信大部分人都有这样的体会:小时候看学校很大,现在去看却感觉非常小。这是为什么呢?是我们的眼界变得开阔了吗,以至于睹旧物而见其小?还是我们的心胸变得狭窄了,以至于视万物难容其大?我不知道。
有一个人现在就要描述一番,他是艾丽在当时和后来故事中的重要角色,既然我们说到了这里,现在就把他请出来,省得后面他出现时又倒回来说一遍。
他叫万长科。晓芳记得很清楚,他长得黝黑瘦小,把从上学路上捉住的小蜥蜴放在火柴盒里,挨个凑到女同学面前,让她们猜里面是什么,当她们摇头表示猜不出来时,小鬼头就猛地把火柴盒的抽屉抽出,露出那绿油油、瘦骨嶙峋、瞪着一对圆溜溜大眼睛的小东西,把女同学吓得尖叫,像被烫到脚的小猫一样跳起来,挥舞双手要拍走这个“怪兽”,却被小鬼头机灵地躲开,在一旁得意、狡黠地笑着。这还是在这位女同学做好了充分心理准备的情况下发生的状况——因为大家都知道火柴盒绝不是用来放火柴的,最后那激动的反应实在是因为没猜到世间还有长相这么怪异的动物。
万长科经常带着各种各样的奇怪生物来吓唬女同学,他总能逮到这些东西。蜥蜴、刚出生的小蛇、头顶长着树杈的锹甲虫、螳螂、毛毛虫。他也不总是把这些东西藏在火柴盒里,也放在文具盒里、铁罐子里、烟盒里、手心里,总之,要有一个能突然打开并吓到人的工具。
受害者不计其数,晓芳都被吓到过一次。
万长科把一只死泥鳅放在晓芳的头发上。她发现头上湿漉漉、沉甸甸的,伸手摸下来一看,吓得赶紧丢出窗外,然后气急败坏地骂了一句:“你这个小畜生!”还顺手给了他一巴掌——晓芳在小学时练过体育,力量惊人,她给我看了她的那副巴掌,真够大的。
“我哪里得罪你了?”万长科被这一耳光吓坏了,嗫嚅着说,然后僵在那里,一会儿眼泪就涌了出来,啪哒啪哒往下掉。
他长得那么瘦小,皮肤被晒得黑黝黝的,活像个非洲来的饥民,平时嬉皮笑脸的时候倒没什么,但哭起来的样子真是可怜,让人心疼。
于是晓芳又不得不给他道歉,哄他:“好啦好啦,别哭了,是我搞错了行吧?也不知道哪个天杀的放这么个恶心东西在我头上!”接着她又轻声自言自语了一句:“不是你还有谁!”不过没让他听见。
最终他还是在上课铃敲响之前不哭了,省去了被老师发现来询问的麻烦。
其实大家都挺喜欢万长科,不会因为他身体瘦弱而欺负他,只是给他起了个跟他的名字有点谐音的外号叫“蝌蚪”。农村里的小孩子不欺负老实人。他是一个时常给大家带来欢乐的小不点儿,他只玩恶作剧,从不对任何事发脾气,受了委屈只是哭。
但和他关系最好的人是陈艾丽。
有一次,“蝌蚪”也是拿了一个什么怪东西——总之绝不是像青蛙和蛐蛐儿那样普通的东西——要对艾丽下手,不过艾丽稳稳当当地坐在位子上,微笑地看着那个突然出现的“怪兽”,只用手轻轻地打了一下他的手臂,叫他不要胡闹。蝌蚪的吓人计划失败了,把“怪兽”重新藏好,悻悻地走开,继续寻找下一个目标。
艾丽对谁都很温柔,尤其是对班上这个最瘦小的男同学。
那时候学校食堂不供菜,只供饭,菜都是学生们早上从家里带来的,艾丽带了好吃的菜总会分出一些给“蝌蚪”。当然,谁想吃艾丽都给,只要额外拿点菜来交换就行,我们都是这么做的,谁不想尝尝别人家妈妈的手艺呢?唯独对“蝌蚪”,艾丽只是给,而不需要交换。别看“蝌蚪”长得瘦小,吃饭可不含糊,他吃得特别多。作为回报,“蝌蚪”则经常帮艾丽在值日时打扫教室卫生,或是在学校劳动日和艾丽挨在一起锄地。
陈艾丽有个弟弟,比她小三岁,那时还在读小学。请读者想想看,人间是不是有这样的道理:做了父母的人多半都喜欢小孩子——不管是谁家的小孩子,也不管美丑;家里有姐妹的男人走上社会后比较尊重女性,有弟弟的女人对弱小的男孩子关爱有加。这可能就是艾丽喜欢和关照“蝌蚪”的某种社会学或者心理学原因。不过“蝌蚪”实际上与我们年龄相当,同一个年级的同学岁数都差不多。
我们对万长科的介绍可以仅限于此,告诉大家有这样一个人。他会长大,长大后在必要的时候与艾丽重新建立关系,就像我刚与晓芳重新建立关系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