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无意向你鞠躬
为了我们的爱
可以低头
不会停止
只是说
等待
然后停止
——不满足的恶魔
脏衣篮里存了一堆衣服待洗。
林宇琪坐在阳台怔怔地出神望着窗外。隔着灰迹斑斑的玻璃,远处是湛蓝的天空和明亮的青山。她不禁举起手机拍了一张。回看,却只拍进了沾灰的玻璃而已。
手机屏幕上横着一条裂缝,是早上跟大头吵架摔出来的。长期出差八百年回来一次的男人最擅长的和不能忘的技能还是挑刺。
为什么毛巾用了这么久还没换?
为什么牙刷用了这么久还没换?
为什么鞋子没洗?
为什么冰箱里有异味?
女人的责任包括赚钱和家务以及体谅男人的种种情绪,但是男人只需要赚钱。这算什么平等公式?
争论无果动手了。林宇琪的手机被砸碎屏了。桌上的玻璃杯也飞起摔落了。一地稀碎。
【1】
星期天的早晨,屋里空空如也,收拾得不留痕迹,连一丝玻璃碎渣都不剩。
林宇琪将一筐脏衣服胡乱塞进洗衣机,骑车出门了。
多年没骑过车,她有点小心翼翼。运动神经不甚发达,每隔几年重新开始骑车她都会容易摔。
夏日的风在发捎嬉戏,她眯缝起双眼,眼前光影旋转。一瞬间好像回到了上一次骑车的时光。
在环城路上有一排路灯和法国梧桐,每个星期天她便骑车去那边的小书店借书。路上总能遇到一个人。瘦高个,戴着眼镜,蓝色自行车,后座夹着黄色雨衣。
蓝色自行车男生总会经过这条路。有时候是飞驰而过,有时候是站在昏黄的路灯下等人。
林宇琪在书店可以耗一整天,站着,坐着,靠着,蹭书,蹭到夜幕落下才借书回家。若不是书店老板老崔跟她认识了好几年早早已将她赶出去。
等她出书店的时候,她有意无意瞥见蓝色自行车男生站在路边。
林宇琪启程返回学校。
天色渐灰,她经过他身边,路灯如数亮起,他的脸顷刻间变得清晰又明亮。
【2】
高中毕业后,林宇琪去了另一个城市读大学。
再无多少机会回这个离她家有数里的小镇了。
不曾想大学毕业后又回来这个小镇工作。
生活如写好的剧本般,她按部就班,工作,相亲,结婚。
先婚后爱戏码并没有被写进剧本,林宇琪不是大头心里的白玫瑰,她也不会将大头视为至尊宝。
日常吵架被怼譬如:
你是不是活在电影里?拜托现实一点。
别这么文艺青年做作理想化。
我们无法沟通。
长期异地并不是林宇琪的问题,也不是她丈夫的问题,要质问的可能只有社会这个隐形编剧了。
为了生活,必须工作。
为了工作,隔阂愈深。
林宇琪时常会问自己,这是不是自己想要的生活?
答案好像是,不是。
迷茫困惑的时候林宇琪便在周边暴走。
诺大的小镇,走半小时就能到一个喧闹的广场,广场里满是孩童的声音,夜市游戏玩乐不停。
再沿着江边走,可以看到各种各样的发光玩具及在天空中渐渐远去的孔明灯。
黑暗中唯独林宇琪的脸看不清。
越埋越深。
【3】
林宇琪太久没骑车了,这个星期天她觉得甚是快乐,好像又变回了那个没心没肺的小女生。
竟然有十年没骑车了。
她下意识地又骑到了那条熟悉的路上。梧桐树沙沙作响,阳光窸窸窣窣地在叶子间闪动。
书店就在前面那个拐角,书店主人已经换了一个,店长看起来很年轻,没有老崔的粗犷。
店门口摆着一堆纸箱,里面是一些旧书,写着低价出售。
林宇琪瞥见一本书。
《最后的礼花》
苏联儿童文学作品。
简单泛白的封面,泛黄的边缘。
读书时林宇琪偶然发现了这本书,当时就爱上一发不可收拾。在书店蹭读完还不能过瘾,只觉得每个故事都太喜欢了。
写得这么纯真可爱却生动。恨不得把整本书抄下来。
高考结束后,林宇琪赖着老崔把这书卖她。
大崔不解地问,“ 这书有这么奇?想当时还是二手购入放书店凑数的,这回可好,好几个人要买。宇琪你迟了一步哈。绝版已经被高人锁定。”
林宇琪轻轻叹了口气。
“ 那给我几天时间,我抄完了再卖给那个人吧?”
林宇琪闭门抄书,抄了至少半本,方才悻悻归还。
从此步入大学,再也没有回去书店借过书。
抄录的那半本书现在也已不知所踪。
【4】
眼下书店门口箱子里又出现了那本翻过无数遍的书。
林宇琪惊奇不已。
从灰尘中取出书,翻开第一页。
最后的礼花。
几行字落入眼:
嘿,骑黄色自行车的女孩,我是S高中的曾亦辉。
很高兴你也喜欢这本书。
暑假里我们可以一起约在书店讨论下这本书。
老板说你也很想买,我送给你吧。
林宇琪意外地看着这些字,仿佛在看别人的故事。
这个叫曾亦辉的男孩当时很失望吧。他没有等到她。
他是否来了这个书店很多次。
林宇琪高考志愿后再也没有回到这个书店,这本书也就这样无主地躺在书店角落这么多年。
直到老崔转让了店,新的店主开始清理过于陈旧的书籍。
直到她今天再次踏进这个书店。
它就这样安静地躺在那里,目睹两个孩子的相遇和错过。
【5】
“ 我就是那个骑黄色自行车的女孩。”
想到这句话林宇琪觉得有点滑稽,怎么跟老板证明自己就是那个骑黄色自行车的女孩呢?
她付完钱带走了《最后的礼花》。
将书放在车篮里,推车而行。
下了匝道,路平了她骑上车。她的车技真的很差。
"曾亦辉,你等等我!
明天就要回美国了,你非要来这个书店干嘛?"
一个女孩声音在身后响起,任性娇气。
林宇琪下意识转过身,远处是那个熟悉的面孔。
和少时并无多少改变,只多了几分成熟。
曾亦辉,就是他,那个骑着蓝色自行车的男生。林宇琪怔怔出神。
破屏的手机响起,是大头来电。
大头出差回来了,他在家准备了一桌菜。
除了现实和冲动外,他确是个顾家的好男人,喜欢买锅碗瓢盆,和各种生活家务小工具。
林宇琪恍神后回过身,继续骑车,飞快地离开了。
顾不得会不会摔。
返回家中,洗衣机里的衣服都洗干净了,只是在洗衣机里闷了一天衣服全部皱了。
林宇琪将衣服取出,摊平,仔细地熨平。
而那本书,放在了书柜的某个角落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