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郑建国这个人,秦月芳是又恨又怕。
在宋金莲没来学校做厨师之前,郑建国时常跟李志一起喝酒,私下里也是称兄道弟的。秦月芳本来就不是个手头大方的人,这来来往往的人多了,不免就没有什么好脸色。识趣的人自然会避而远之,可郑建国却不吃她那一套。
那时候,他但凡在家里,就会隔三岔五地来蹭酒喝。而且是常常一喝高,就打着赤膊,两眼通红,一脸横肉,凶相毕露,声音大得惊人。秦月芳也只能气得在一边干瞪眼。
为此,她背地里跟李志吹过很多次枕头风,让他不要结交这类人。但李志有自己的看法,一是大家都是酒中同道,多个酒友多条路;二呢,他还蛮欣赏郑建国那种带点匪气的作风,觉得这是条汉子,敢作敢为。他自己受困于教师身份,特羡慕这种天不怕地不怕的性格。三呢,他想着要是有一天遇上什么麻烦,也许还可以倚仗一下郑建国。所以,他劝秦月芳要学会忍耐,多结交些朋友。
只不过与虎谋皮,终究会得不偿失。
郑建国看起来五大三粗,脑子却一点不笨。他虽然没做什么正经事,但因为他叔叔郑长民前几年是教育局的副局长,所以他跟各个学校的关系都比较熟络。前几年,很多学校寒假发给老师的福利——木炭,就是他独家供货的。而因为这木炭的事,李志还差点跟他闹崩。
那年,因为李志管着学校的后勤工作,郑建国为了给学校卖炭,自然要找李志帮忙。于是,他在某一天晚上,直接就拖了几百斤炭送到了李志家里。此举的用意,彼此心照也。
而李志也不是个内心很坚定、很有原则性的人,虽然不喜欢贪小便宜,但这年头,这种事情实在平常得很,要说是潜规则,也行。所以,对于送上门的好东西,他就习惯性地笑纳了。
按说,这事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可是后面却出了点麻烦。
因为学校没什么太多的收入,结果这个木炭的经费没地方出。学校勉强付了一部分后,还剩了至少一半没有给郑建国。眼见得要放寒假,郑建国可不干了。
他是个在外面厮混惯了的人,一翻脸就不认人了。开始,他找上门来,还是和颜悦色地跟李志商量。可找了几回,李志都没能给他解决。所以,到了放寒假的前一天,他带着宋金莲气呼呼地冲上门来,直接一把就揪住了李志,问他要钱。李志哪斗得过他?只得让他松开手,说大家坐下来商量。结果,这商量了半天,还是不能让他满意。他一发火,竟然开口要李志给他付那批送到李志家里的木炭的钱。
这事,确实干得不地道。可对于郑建国来说,他就不是个地道人。送了人后,再让人给钱,还当着很多人的面,把这事揭开,他确实够浑的。不过,他也就是欺负李志对他没什么招,他认为李志是公家人,必定怕受处分,必定要面子。他实际上没想到,行贿和受贿一样有问题。
当时,李志的脸色红一阵白一阵,极为难看。围观的老师们,也用惊讶、怀疑的眼光看着他。
这可不是小事,利用职务之便,拿别人的好处,这是严重的违纪行为!
幸得秦月芳反应快,赶快付了那批木炭钱,算是堵住了郑建国的口。但也因这件事,秦月芳就恨上了郑建国。只是人家毕竟是个无赖,真正地一发横,她也有点怕,而李志后面也很久都对郑建国极有意见,感觉自己被他摆了一道。
最后,郑建国在第二年拿到剩余的款后,还是假惺惺地给李志道了歉。李志本着息事宁人的态度,也就跟他重归于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