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
雨之滋味,我已品千回。
却总未习惯。
在她被冲上岸之前,我早已脱身,换上体面而懒散的沙滩袖衬,外加松垮垮的短裤,就那么混在人群里。她还是那么美,哪怕不再拥有灵光,色彩正在身上死掉,那曾经满溢的活力依旧闪耀在金发之下。
围观者们眼里穿错着疑惑、震撼与某个猜测被证实的惊恐。没有一点看艺术的味道,他们只是跟随着人流,驻足此地而已。
凡夫俗子。
但我还未死心,视线在人群中反复横睨,却换来愈加强烈的失望。果然一个都没有。待在这的人们,大多习惯了世界的安逸,用安分守己来标榜自己,舍弃上进,觉得活得还好就好。在这个世界上,许多人的人生都是如此,荒荒诞诞,便流错掉经年累月。他们年轻时也许同样怀揣着梦想,却心安理得地被社会打败,再用言语来安慰自己:你已经够努力了。现在在我这边的,就是这样一群家伙。
——哦,你也在这里。
当世界从最远一端收拢到眼前,我掠到了那个男人,那条追逐我的猎犬。他脸上依旧是洗不尽的疲惫,衰弱的痕迹在皱掉的眼角上清晰可闻。他正左右挤开人群,像是想要到最前边。他一定会很惊讶吧。
不觉间,我已经看不到他的脸了,留给我的唯有坚实而略带黑黝的后背,以及饰满兰花的沙滩裤。这样就好,我起步离去,威尼克警官将收到另一份大礼。
又是影子浸过脸颊的愉悦感。
我收回舔雨的舌头。它们好像变更大了,为街道罩上薄薄的暮色,所幸前方还看得清。我走了多久呢?从海滩沿原来的路,跨过石崖,穿过小巷,看看墙头早已散去的孩子们的踪影,再顺着大道,漫无目的的来到这里,对了,这是哪里?曾经的我,绝容忍不了时间的浪费,却不曾想,现在反倒自截明镜,轻薄岁月。
人也是会变的嘛。
根据路牌,脚下是纳泽威尔大道,我想起来了。这的路面设计得很有意思,整快路面微微拱起,排水沟则置于两侧,这样水就积不在路上,据说是几百年前一个叫富兰克林的美国人改进的,他后来还被印在钞票上。谁能想到,这些早已习惯的东西,放在过去,还是悬而未解的谜题?我们之中的许多人,总是对这些成为习惯的东西予以轻蔑,把往日的光芒踩在脚下,再也不理。我曾经也如此卑鄙,但是现在,我愿对那些伟大的存在予以愧疚和感谢。
街道上行人很少。即便有,他们也因大雨的迫害而蜷缩在屋檐之下,用看疯子一样的目光看向我。当然,在这样阴沉朦胧的雨天,她们看到的极有可能是一团黑影,在恍惚中缓缓挪动。抱歉给你们带来的惊吓。我的路注定寻不到终点,只是顺着那道光亮一路前行。还远么?会远么?我不知道,但目标显然已经近了。
正如我面前愈发旺盛的虹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