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是我的朋友。
他从小就享有最优渥的教育,父母的爱、姐姐的爱更是无微不至。这样幸福的家庭让他少吃了很多苦,也让他一度相信,这就是值得托付的一生。
他的成绩一直很好,不仅在班中名列前茅,兴趣方面也兼容得很好,托自制力的福,他有充足的时间去做自己想做的事,而理所当然地,他做得很好。
我不认识那时的D。
我做梦也预想不到我们会以这样的方式相见。
那年,出于一些生意上的缘由,我受邀来到拉萨,这座我青年时期就梦寐以求,却以因操劳被渐渐忘却的雪都。
南方的我很少在故乡遇见雪。
已经记不清当时是谁的提议了,总之,合同谈的相当顺利,酒也杯盏下肚许多,忽然有人说:去纳木错看看怎么样?
纳木错?我说我没听过这个地方。
当地人告诉我,那是藏区的圣湖。
并不顺利。
那时的藏区,大多地方路还很野,尤其是通向纳木错这样高海拔的地方,处处可见未装围栏的悬崖峭壁,这样的山路当地人走也很小心。
但不知怎的,许多外地人倒真像是朝圣一般喜欢驱车来到这里,据说,为此还担了不少事故。
我对这些并不知情。
车很顺利地在山路中崎行,应景似的,雪也越下越大,渐渐就到了连远光灯也无法照明的地步。茫茫大雪盖满了整个世界,不仅看不清周围的车,甚至就连附近几米也看不到。那时,我记得似乎有车曾在后边鸣着喇叭,但一会有,就什么也听不见了。
开车的是个年轻人,在这条路上走了很久,满心觉得这样的雪闯一闯就能有惊无险地越过,但那天偏偏下起了几十年一遇的大雪,视线渐渐完全被遮蔽,他也不得不把车停下——在悬崖边,视线为零等于找死。
雪下的很大,不出几分钟,落雪就覆到窗边了。
我第一个预感到不对,立刻对身旁的客户说:快下车吧,这样下去,我们会被埋到里面的。他却一脸坦然:我在西藏也不是没见过大雪,徒有声势而已,过不了多久就会停下。
我将信将疑地看着他,只得自己摇窗挥手拨了拨要淹过车窗的雪泥,愈发忧伤地看着似乎不会终结的白幕,期待起侥幸。
只有一个人同样一言不发、和我一样忧心忡忡地看着另一边窗外,也用手挥起雪来。
那个人就是D。
D并不是我的客户,也不是开车小伙子的同伴,他完全是顺路加入我们团队的。据说,D原本也约好了人今日上纳木错,但因为对方忽然爽约,就不得不暂搭别人的顺风车。我的朋友是个爽快人,二话不说就拉上了他。这种我不理解的事在他看来是多么习惯,我也曾听说,他当年也是个游遍天下的旅者。
那天是D救了我们。
D曾在攀登珠峰前遇到过雪崩的情况。那时,他并未掌握登山技巧,只是像任何年轻人一样,想在茫茫雪山里走上几步,并不做征服的野心。然而,正是他不凑巧地遇到了百年一遇的大风雪,几阵疾风过后,他不知被吹滚到了什么地方,再起身后,身后只是茫茫的雪原,再也不见藏族人搭建的小屋,以及人造灯的光亮。
他害怕极了,只是照着记忆中的方向不断朝身后走,最后,记起地理课上寻找北极星的方向侥幸捡回了一命:他善于记录琐事的习惯救了他,他清楚地记得,自己是背离北极星上山的。
虽说如此,他还是偏离了方向,回到某个不知名的小村落时,他的皮肉已经发黑了。
那次灾难夺走了D的两根手指,但这并没让他对冰雪敬而远之,相反,他怀着更大的挑战欲开始学习攀登、自救和寻路方面的知识,终于在日后再度征服了许多高峰——手指残缺的日子是不方便的,但幸运的是,小拇指的缺损并未让D太过沮丧,也没太影响他的技术。
五年后,D征服了珠峰。
当时是D第一个推开窗招呼我们爬走,起初其他人还不解,但见我跟着他第一个脱逃后,他们也陆陆续续跟了上来,一同钻到刺骨的雪夜里。当时室外平均气温几乎可达零下二十度,刺骨的严寒让即便戴有厚棉手套的手指都不断颤抖。就在这时,我们忽然听到极远处似乎有什么东西坠空的声音,和一丝夹杂在雪花里,被掩盖得几乎听不清的尖叫——我们无不汗毛倒竖地想起,不久前,是有一辆车开在超我们不远的地方。
D告诉我们,这种情况下最好还是待在车里等待救援——但是如果雪崩到来,我们很可能被一同推入悬崖底,所以他决定赌命——不愿意的人可以钻回车里享用暖气。可几乎所有人在回头看了看那几乎被雪掩埋、漆皮发亮的汽车后,都没有动想要回去的念头。
轰鸣声莫须有的在人们心中响起了。
2008年,西藏。
中国遭遇了百年一遇的雪灾,无数人殒命,无数佛塔、信徒带着各自的念头消逝于茫茫荒雪中,一代青年探险者葬生永远找不到的地方。
我们靠D得了救。
只有我们得了救。
也许是命运的巧合,当时我们并未深入到悬崖路段多么深入的地方,差不多就是入口处一二百米——换句话说,如果天气晴朗的话,回头就能看到小镇莹黄的光。可我们都不寒而栗,谁都不愿想起那晚经历过的景象:我们也不记得自己慢慢吞吞地在那一陷一滑的浮雪中挣扎了多久,也记不清听到多少次心头或现实的巨响——我们只知道,当逃出来后,全身都被严重冻伤。
D又损失了一根手指,脚部神经也落了毛病,我的客户严重昏迷,司机先生则双腿必须截肢······
也许是命运庇佑我,唯有我平安无事。
除却基本的冻伤,和短暂的行动不适外,我几乎没留下后遗症。
D像看待神灵一样看着我。
我也从此认识了D。
距离那时,已经过了十五年。
我已年迈,一度辞掉了公职,安下心打理自己的事业——说是事业,只是开点小店罢了,赚不到大钱,却也能够逍遥温饱。
从前存下的,尽皆捐赠给边区小学,还有一些是付给D的医药费。
他不收,坚持说这是他自己要断的手指,和我无关。
我不善言辞,只是用眼神严厉地说:收着,不然,我没你这个兄弟。
他知道有些东西不能推辞。
D现在在哪呢?我想,还是在各地旅行吧?
又去了几个国家,攀登了几座雪山呢?想到这,我忽然担心起他的小指来,想必现在更不方便了吧。
毕竟无名指也丢了。
前些天偶然接到D的电话,我惊讶得几乎跳了起来,马上就去借机,喝酒,打算来个一醉方休。
可看到他,我傻眼了:他的整只手臂都没了。
他尴尬地笑笑。
那天,我没带他去以往常去的菜馆,也不打算去咱们兄弟往日聚会的地方旧地重游,只是把他带到家中,做好菜好生好待地招呼着,一边痛骂“你小子”一边帮他难过起来。D倒是很开朗,几杯酒菜下肚,蓝色渐渐红润起来。
我这才得知,左手是他在某次跌落山崖时摔断的。
我说:你傻不傻,都这么大岁数的人了,还非得折腾这些。
他还嘴道:我才不像你,我还没40,年轻得很呢。
我摇摇头,还是一边给他倒酒一边说:怎么?现在好了吧?连雪山都攀不了了。
他也愣住,抿抿嘴,一副很颓然的样子,仰面一干。少顷,他重又换上笑颜,边夹菜边对我说:山是攀不了了,但很多地方,还能走走。
不用说,他的“很多地方”又必然是很多很危险的地方。
我生气道:非得去那么危险的地方干嘛?自然里不也很美吗?
他摇摇头:人间气太浓!
我说:怎么,还厌倦起人间了?你要是仙子仙君,哪还要来我这吃饭喝酒啊?直接辟谷得了!
这回他停顿了好久,像是有意要把新斟上的那杯酒细细咀嚼似的塞在嘴里老半天,最后才迷迷糊糊、颇有醉意地开口:陈哥,真不是这样...我总觉得,人生不止一种活法...
我恼躁还嘴道:就是活法也没有这样······
还想数落他,却看见D早已醉个半死,轻轻打起了呼噜。
在D25岁之前,他就靠自己挣下了足够挥霍一生的财富。
啊不对,不该说“挥霍”,该说“生活”。
他曾就读于国内最好学校的医学系,在别人还在上大学的时候,就摘得了研究生学位——论文在权威期刊上发表,当时国内大佬们的一致评价是:用不了多久,医学界就会升起一颗让所有人都瞠目结舌的巨星。
可他忽然放弃了为医,放弃了唾手可得的高质高薪,在完成最后一项研究并把资料整理给老师后,他毅然决然选择出走。
家里为这事和他大吵了一架,就连一向护着他的爸爸妈妈,他最最亲爱的姐姐,此刻都满是不解地恳求他回来:是不是嫌现在的导师不好?爸爸妈妈帮你说情帮你换,或者出国,想去哪个国家呀...
可他只是笑嘻嘻的,从没正面恢复过。
终于有一天,他爸爸罕见地对他发了火,说:荒谬!哪有这样荒废自己大半生的?!
他痛心啊,儿子要是普普通通,没做出什么成绩的话,虽然也心痛,但他绝对不会像这样苛责儿子。可偏偏D自幼天资卓越,又在医学界博有生命,看着他堕落,做父亲的痛心呀...
他实在看不得儿子就这样毁掉自己的前程,于是爆发了。
D似乎很理解父亲的不满,可他没有争辩,只是开始整理衣服、书,还有那些用自己上学时靠打零工挣钱买来的东西,站在父亲面前轻轻说:
爸,我想还有另外一种生活方式更适合自己。
然后他就甩甩门,在亲人来不及阻止的惊讶中离开了。
没有人知道为什么那时D会放弃一项无比远大的前程,只为手中这一份勉强可以温饱的工作。
没有人知道为什么他宁愿放弃亲人的怀抱也要固执离家出走,不妥协自己荒唐的梦想。
但D清楚。
他放弃了哪怕在做学生时就取之不竭的导师补助、提携,换来一份给各种不知名杂志投稿的卑微工作——那时,并没有多少出版社喜欢D的稿子,只是它们有时实在太缺稿件,见到还行,就决定去试上一试。就这样,D辗转在几百家杂志社分别撰文,换来租住一间小屋,每餐吃得起十几块钱食物的生活。
D很满意。
他也不是没做过痛苦的选择,这一点,当他意识做自己“最适合做”和“最喜欢做”的事情并非同一件时就知道了。他读过很多书,知道很多哲人、成功人士乃至伟人都曾遇到过这个苦恼,而他们巧妙地中和了二者的关系——但他觉得不行。一旦他回归到学术生活,写起那些刻板刁钻的字眼,就连原先新发现的喜悦都给全部冲淡了。
他心中有什么在燃烧着,告诉他,什么东西想跳跃出来。
所以他最后毫不犹豫地抛弃了平凡。
撰稿,再撰稿...修订,再修订...他不断复刻、雕琢着那些盘亘在脑中的故事,永不停息,永不傲慢,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地做着日复一日的工作。据说,当时有个和他喜欢同一家快餐店的人回忆说:他怎么也无法想象那个头发像鸡毛一样,眼袋深深、胡须杂乱的流浪汉就是后来文采斐然的D。
D也终于成功了。
他回到家的那一刻,满是底气地向父亲说出当时的梦想,换来一个热泪盈眶的拥抱:真好,真好...我儿子干什么都能做好...但他不知道,如果D一开始就和他说出自己的梦想,自己是绝不会答应的。
D也明白,金子总会发光。
昏昏沉沉的上午。
天上满是墨一般的乌云,乌漆嘛黑,感觉要下雪,但南方是没有雪的。看着倒在桌边的D,和渐渐明起来的天色,我一笑,想起了那一年大雪。
我没把D移到床上,一是他睡得和死猪一样,怎么抱都抱不动,二是以往我们都很喜欢这样趴在桌上睡,自嘲自然睡去的方式才是最好的。于是我拿来毛毯,静静伏在他身上。虽是南方,一月还带了点酸鼻的寒凉。
今天我醒的比较早。
一会儿后,他打着哈欠同样睡醒,右手向上使劲,导致身子微微右倾——我看见他有些愕然,然后又眼皮一眨恢复宁静:对了,左手毕竟丢掉了。
他清醒后,我们聊了一会,他说他今天又要离开了,之所以回来,是赶在年前看看父母,顺便看看我。
我笑笑,没有占他的便宜,但看着那不断打哈欠,看着窗外,满是微笑的面庞,还是鼻头一算,从皱纹里挤出几滴老泪来对他道:
“你这样的人,会不得好死。”
他一愣,随即笑着说:是吗。
酒喝完了,他伸手提壶来倒茶,茶早凉了。
他是单手对我说的再见。
我关上日记本,看着这些记录在几十年前的故事,不禁热泪盈眶。我终于老了,平平凡凡地渡过了这一生,和妻子爱爱睦睦地过了一辈子,看着孩子长大,然后,不无悲伤地抚摸她冰冷的脸。
年少不知人寂寞,待到老来愁愿多。
孩子们都在很远的地方,有的在好好学习,有的在为事业打拼,有的安居乐业,幸福地活了下来...而他们,大概一年只有一次能见到吧。
打开电脑,点开那些早已落伍的游戏,空荡荡的列表早已一片灰暗。是了,我苦笑道,大家都死去了。于是我关掉的屏幕。
街道上还是和几十年前并无两样,记得在我年轻的时候,人们就说人类社会的变化会越来越快,十年,五年,哪怕一年生活方式就会彻底变动。然而,人类文明就像突然遇到了瓶颈一般,只能再在细枝末节上记录些创新,然后,有限地改变我们的时代。
也许,“颠覆”本身就从未有过吧。
拐杖支撑着身体,支撑着后腰的疼痛,却咧开了一抹笑颜:好美的星星。现在人类不再需要能索夺星空的亮光,而换之一种颇为独特、只有自己能看到的奇异射线,于是天空便又是天空。看着它,我又想起纳木错旁,那星星点点的光亮了。
年少时,我曾觊觎永恒,觉得什么都该索取,想要得到自己欲图的一切——然而,趣味到底是什么呢?我又在追求什么?在我有限的一生中,看到的只是一个又一个兴趣的朽灭,能让自己快乐之物一件件减少,终于,生命失去了趣味。
青年时的我看到现在,又会如何呢?
我其实手里捏着一封信。
老土的,几十年前的,用几乎没有人写的信纸写的信。
上面用字歪歪曲曲,看来颇为费劲地写着D的去世。
其实我早就知道啦——两天前,手机上就显示得很清楚。
但到底...还是真的么。
我不争气地擦了擦眼泪。
那封信我并未留下。
按照约定,信中的约定,我把它带到了纳木错。
还是那年眷恋的雪。
我把他折成两半,浸湿,让他随风飘入湖中。现在有一部分湖面尚未封冰,所以它很快就沉默、褶皱,然后消失在绿色中了。
我以前不会做这样的事,因为破坏环境。
因为有人在一旁看着,要罚款,要收钱,要毁坏名誉。
但现在,一切都无所谓了。
我放弃了来到高原后就愈显费力的呼吸。
竭力控制好颤抖的喉头,尽可能像年轻时一样自如的传奇。
哈——呼哧呼哧
控制不住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