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A嫂曾是城里最破落的寡妇。
人们早已烦倦于她的话题,谈天时,往往“A”字还未提起,面前人就摆一摆手,笑道:“阿呀,是又想讲阿A嫂了罢?”欲语者往往先是一惊,然后便坦然:“不错。”尔后,话题便湮没在嬉笑中了。
然而阿A嫂终还是昔往人们最不可忘却的人物之一,如今虽黯淡了,那并不友好、惹人生笑的影像却总飘荡在人们的心中,这时人们就又要拿出她说笑了。那么阿A嫂究竟是何等人物呢?这就得从几年前说起。
那时我还是个学生,带着相机来到桂乡,希望能从旷野中找到些有趣的材料,以润文墨。阿A嫂那时便是家喻户晓的人物了。我在酒馆常常聆听等待饭食时人们的闲聊,听了几天,发觉其中总有个名为“阿A嫂”的人物,只是故事太过零碎,一知半解,纵是急也不好意思上前盘问,于是疑惑就暂且搁下来。万幸,在我快要离开前听闻这两天会有位大客来,就由酒馆的主人来找点。我登时窃喜:这回总算能窥得阿A嫂的全貌了罢?主人素爱闲聊,而客人,想必也是没听说过阿A嫂的。
谁知主人刚开口便如浪掷石:阿A嫂已经死了!
死了?怎么...我心里苦闷着,死人也能被人这般如意地作为谈助么?
主人明明看到了客人脸上的震惊和轻视,却满不在意地咳嗽了一下,接着又说:但她正是因死而闻名的!
这又是怎么一回事?客人慌忙问道。
阿呀阿呀,您就听我慢慢说下去······
主人开腔了。
阿A嫂是桂乡最年轻的寡妇,至于为什么成为寡妇、从哪里来、又是否有过孩子这样的问题,桂乡人是一概不知的。桂乡民风自古淳朴,见阿A嫂是外人,又无亲朋,便招呼她到了一处小屋住下,轮流供食,本想尚且渡过当下再去议论以后之事。谁知这阿A嫂脾气大得惊人,张嘴便说:“我要吃肉!我要孩子!”之类的胡话。人们面面相觑,最后也只赔笑着把她扭送到小屋里,想:既是病人,便好好忍耐她一下罢。
那时桂乡人并不知阿A嫂是寡妇。
风声终于还是走漏了。有一天,不知是阿A嫂经常夜游的缘故,还是亲家人终于找到她的缘故,总之她们一家是在广场的喷泉旁相见了。见着孩子,阿A嫂眼里忽泛起光,扑扑跳跳着就跑过去要抱抱她,却换来了一脸警惕。老太太一把打开她的手,那位看着像是丈夫、面中满是不耐的男人也满是警惕,一边后退,一边拍打着咬住他手臂的阿A嫂。“还我孩子!还我孩子!”只听她这么咆哮着,在男人手臂上抓出深深的血痕。最后,还是老太太叹了口气,说:就再由她一次吧,于是示意男人松手。丈夫面色复杂地看了看阿A嫂,终于撤开了身子,摇着头低低地叹息。阿A嫂几乎是一下子就朝孩子扑了上去。老太太紧皱着眉头。
但愿这回不要再犯病了。
小姑娘见到母亲,起初也是快活得很,咧开嘴就跑了上去,抱她。谁知,当母亲手碰到她身体的那一刻,小女孩忽然一颤,满是恐惧和骇然地挣开了母亲的身体——我没想到两岁的孩子也能做出这样的表情。她的母亲脸上也许有失望罢,但一会后,又扑扑地跳了上去,把小女孩搂在怀里。女孩依旧没躲,但身体的颤抖,却随时间的消逝而愈显激烈了。
终于,那母亲像是有神魔上身似的,蓦然之间狠狠扇了小女孩一巴掌,嘴里还念叨着:“你的眼睛没在看我!你的眼睛没在看我!”之类恶狠狠的话。亲家人和丈夫赶忙上前,一边叫骂一边狠踹阿A嫂一脚,便抚慰着正在哭泣的小女孩边说:没事了,没事了...我怎么又带你来遭这种罪...间隙中,他们也恶狠狠地朝阿A嫂看去,男人眼里是从未有过的失望。但最后,也是男人制止了他们,背过身说,回去吧。
阿A嫂欲要更上去,可这时,却被男人狠狠的一巴掌扇退了。
“原是个疯子!”客人笑道。
“不,后面的事可出奇哩!”像是料到客人会如此反应一般,主人神秘地一笑,接连唾沫下去,我也愈发好奇地往下听。
古语云:天下熙熙,好事者尤多。果不其然,闹了这一出之后,没多久,桂乡人便探听到了阿A嫂的底细:据说,她曾自称是个革命女青年,倨傲已久,家里人早查不清了。她性子烈的很,一边恬不知耻地宣扬着什么“革 命”“自由”,一边却抓住任何可以的时候偷懒:别人工作时,她做小动作;别人工作时,她睡觉;别人工作时,她向上级打小报告某人不认真。人们探听得那时阿A嫂便叫阿A嫂了,四里名声很不好,但因有一顶“革 命先进女青年”的帽子,即便懒,众人也不好说什么,便只得叫骂一声,算是积点“好生之德”。由于这样之类的许多关系,阿A嫂阔气极了,一心觉得寻常人配不上自己,大抵得是皇帝老子,或是李白那样的仙人才可与自己这般的女子婚配吧——然不凑巧,那般等人,阿A嫂并没机会见到,最有机会见着的,不过是邻村的杂货铺老板阿福。阿呀!——据说阿A嫂那时是叫了一声:将就将就罢。
阿A嫂时年30,已不再年轻了。
结了婚后,她仍是不安实,可又能怎样呢?虽自诩“革命人士”,可村里人左盼右盼,也没见有老爷来招她,更别说用八抬大轿把他送到京城当官了。于是人们对她的关系便不客气起来。只有阿A嫂依旧相信着自己尊贵的命运,见人须是俯视着的,吃东西得是云南采来的荔枝、西伯利亚运来的樱桃。而也只有他的老公阿福始终坚信自己遇着了贵人,日复一日伺候着——而这又怎样呢?对她愈是恭谦,换来的便是愈发无度的凌辱和唾骂。自阿A嫂嫁入阿福家那日起,婆媳间便没有一日不吵架,唯有阿福始终是沉默着。从那天起,阿A嫂便没做过任何寻常家务事情。
于是阿福也终于绝望了,在她第七百五十二次扇自己耳光时,他狠狠地挥了回过去——母亲在一旁鼓掌。阿A嫂眼里乍现出惊恐,像是太妃忽然受到了庶人的临幸,只欠一句有功效的“大胆”。可她也只能捂着脸定在那了。当晚,阿福把她赶出了家,她却又兀自摸回来几次——起初,阿福和母亲也希望她会有改变,然又终究遥不可期。阿A嫂终于又一次被赶出家门了。
这一次,她来到的便是桂乡。
说来也怪,自阿A嫂第一次被赶出家后,不知是遇着了哪位上仙,总会没来由发起疯来,十头牛也拉不住。发疯时,她的模样总是可怕的:一张青面獠牙、不分青红皂白流涎的大嘴,两眼突出,嘴里支吾着并非人言的嘴巴——和那像是要侵占什么的气质。漂泊时,她因此总少不了巴掌,幸而桂乡民风淳朴,才勉保住了几分颜面。
“阿A嫂真有病么?”一次,桂乡人在街上遇到她,向同行人问道。
“大家都说有,那想必有罢!不过...”同行者双目一凝,“我曾见过她发飙,觉得那只是精神有问题!”
“精神有问题不就是有病么?”
“阿呀!是吧是吧!”
于是他们路过时朝阿A嫂脸上吐一口痰,说着笑离去了。
阿A嫂在桂乡命运的转折点也是在那天后——大概是她终于又欺侮了自己孩子、阿福一家觉得再不可让这样的人与自己接触的缘故,竟给她写下了休书,再不愿与她相见了。当那休书被亲家托人送给她时,阿A嫂只是愣愣地坐在石板路上,良久,一直到傍晚才呜咽着站起身来。她发疯似的撕掉了休书,逃也似的爬回到小屋里,再不曾回去。虽如此,桂乡人一开始仍可怜她,可恰逢农忙,便只好委托自己的孩子轮流去给她送份吃食,免得丧命。谁知她实在不识好歹,竟把前去送饭孩子的耳朵给咬掉了。孩子家长当天便把她扭打一顿,送到官府,谁知市长老爷竟说什么“癫疯傻辈,不于我管”便将其狠狠掷到了门外。小孩的家长还不解气,便又狠狠踹了她几脚,扇了几巴掌后,才颇有克制地离去了。
幸运的是,小孩的耳朵并未因此落下残疾。
“后来呢?”客人见主人停下来,自知是又到了重大的转机,对方需要歇它一歇。他会意地为馆主人倒起茶来,点几份云片糕,以润喉嗓。虽然故事都已晓得,但不知是不是从头讲起、或是此人实在善于讲述的缘故,这回周围俯身倾耳的人们眼里颇有兴致,就连酒馆主人自己也大手一拍,豪气道:你们的吃食我免了!然后便焦急地酝酿起故事的下文来。少顷,他终于享用完了云片糕,咕咚咚地用普洱润了润嗓,才在一生“嗝”中意犹未尽地把故事串联起来:
谁知,阿A嫂很快就交了好运。
不知是不是天神赐福的缘故,阿A嫂的苦命总算迎来了盼头:某位老爷要娶她。老爷怎会娶一个疯子呢?人们都不信,叽叽喳喳蹲到那位举人老爷家门前,恭敬作揖,希望能探得一点消息。桂乡生活本就寡淡,这样有趣的事,闲得无聊的人们是喜欢听的。
于是另一位举人便抖抖袍袖,迈到书房里去拜访举人老爷。
“听闻会之兄近日要另娶?”他拱着手作揖道,一抬头,发现对方已经很年迈了。
“阿,是有这件事罢。”举人老爷眉头一蹙,似乎不愿提起这件事。
“会之兄年刚过半白,新来又买了奔驰牌汽车——虽说功名已经浅薄,可为何还惦念着这种事呢?”
“阿呀,您也知道,我妻子去世的早,儿子往后又有北上的打算,自己一人总须有个人陪伴罢。”他又说,“只是不大顺利。”
听得这里,举人觉得有戏,马上放下了唾沫到嘴边的“为什么非要找个疯子”之类的话,旋即问道:“哦?会之兄可还会遇着麻烦?”
“阿翔不愿。”他一叹,对方马上懂了。
阿翔是举人老爷的独子,生母在其十三岁时就逝世了。得亏他能干,单靠自己就博得了不小声名,在桂乡、竹乡乃至许多府县中都小有名气。这些年来,父亲一直为了他没有再娶,而现在却要娶一个疯子,他想必不会答应罢。
“也是,就算是会之兄,遇着这种事也不免难办。”
“是呀,我也不明白,阿翔为何看不到她的好呢...”举人老爷满是迷惑。
新举人却在一旁暗忖:怕是只有您自己见得到罢!
“告退了。”
“阿,见到阿翔,希望您能劝劝他...”
“是。”
······
举人钻出大门,围观者便马上围上了,一个一个问:怎么了?怎么了!他起初还尝试回复,然而声音却早被声浪踩住,一经许久,便使人心烦。他终于记起了自己是个举人,一把将众人推开,大声喝到:“安静——”
众人骤然静极,屏神凝息地期待他的话。
“举人老爷要娶新老婆了!”
阿翔翻阅着掌中的竹简,又瞟瞟窗外的熹光,怎么也不得平静。他不知父亲究竟是因何等原因被那个虚伪者迷了心智——说来也巧,她近几日都是疯得不那么明显。但是,那种根植于灵魂深处的丑恶之物,阿翔是见得到的。
“阿呀...你们就尝试好好相处...你叫她,她总会改...”父亲总是这样宽慰他。
哼,改么?...没见过。阿翔自幼便有一种极为特殊的才能:那便是,无论做什么,看什么,他都会从那件事最基础的一层看起——也就是说,他做事,绝对会先把基础打好,要解决问题,也必然会从问题的跟班开始层层拔除——然而,他看到了什么呢?那女人终日只是卧在床上,或是伙同各种懒人嬉笑玩闹——而将劳活全交给父亲。这种情况先前是不会造成的,但新中国成立后,家奴被解散了,父亲个人又喜欢运动,便极少叫人回来保洁——一切自然是自己下手。然而,以前也不是这样的,阿翔清楚地记得,以前母亲和父亲一起扫除时,汗水滑落时脸上格外明亮的珠光。
他的汗水也在其中。
然而,她又怎样呢?阿翔曾就这件事和父亲有过很多次争吵,可父亲也只是神情一黯,答:会改,会改罢。然而...改了么?阿翔只见得她稍稍难得做一件事,便要大声向父亲禀报:掷了些垃圾,洗了个碗,削了些水果...总之是鸡毛蒜皮的小事,一经做到,便迅速去告诉父亲——像是不如此便生怕别人不知道一样。然而她平时又是何等的懒惰。阿翔最为痛恨的便是这种虚伪,这与他从书中学到的圣贤之道、古者之道完全相悖。
而即便是这样的表面功夫,也不过数日便消散而已。
更让阿翔无法忍受的是父亲竟愿为那女人担黑锅,或直接成为行走的器具:他是学过科学的,知道洗碗应用洗洁精,一是消毒,二是把油污洗净——然而“新官上任三把火”,父亲忽然就丢掉了家里的洗洁精,用热水呼哧呼哧地教起自己洗碗来,美其名曰:看!不是干净了么?...无良商家,就爱骗钱!阿翔据理力争,却换回父亲的摇头,和她丑陋而胜利的大笑。
除此之外,行动上的制约也是不少的。忽然一日,父亲严声说:隔夜的食物和水都倒掉罢!不健康!阿翔是看过这方便的材料的,深知大部分食物隔夜之后并无多少有害物质的增长——当然,有害物质就是当夜饭也是有的,然而父亲就是不依不饶。另有一天,阿翔翘着腿在键盘上打字,父亲忽拿着戒尺行过来,莫名其妙就阴着脸朝他手上用力一拍。阿翔大声痛叫,谁知父亲丝毫怜悯没有的道:以后再这样,打断你的腿!于是阿翔只好就烦。
而那张丑陋而欢笑的脸,阿翔又一次见到了。
然而阿翔是如何获救的呢?这个问题现在人们也不清楚,兴许是举人老爷忽然厌倦了她一周数次的发疯——然而他又如何能忍受之前的那么多次发疯呢?兴许是她实在不识抬举,将阿翔的耳朵也咬出了一个窟窿······然而人们最相信的说法还是:举人老爷终于眼明,看清此人是个疯子了。
说来也巧,那天之后,举人老爷没再见过她一次。
“怎么,就说完了?”
“还没说阿A嫂怎么死的呢!”
见主人停嘴,这回没轮到客人发问,旁边的人便叽叫起来,一边一个“我来补充”“我来补充”,可最后还是安静下来,等待主人的回复。酒馆主人也并不着急,依旧笑眯眯地往嘴里塞着云片糕,酌了酌普洱,缓声道:说完了。
“啊,哪有说完的呢?他们说的对,还不知道阿A嫂怎么死的呀?”客人问。
“这个...谁知道呢?本就是狗一样的东西,死就死了,须要在意么?”
“是是是,狗一样的东西,需要人在意吗?”旁边人也笑嘻嘻补充道,一遍又一遍,终于让客人脸上绽开了笑花,大概是觉得这也对吧。
“那么,是不是该先去歇息了?”见他起身,主人一样站起来,恭谦着一边欠身一边挥手道。
“阿,今日就不坐骄子了,坐坐奔驰牌汽车罢!”
2020年1月31日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