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三世纪,机器人终于获得人类认同成为智慧物种,并与人类构成完全文明社会。
法律规定机器人拥有人类地位身份以及人类同等状态属性,比如人类拥有家庭,精神,财产,权力,义务等机器人也同样拥有,只是机器人的拥有是法律赋予。机器人可凭自身意志与机器人建立家庭关系,并允许他们以自身模板塑造’新生儿‘。机器人被认同为生命,并拥有精神且精神的尊严就是生命的尊严,一切尊严意志神圣不容侵犯。法律也重新定义了财产,以人类与机器人为类,所有自然存在之物皆为人类所有,而一切创造之物皆属机器人,财产属性与财产主属性绑定且不可转移交易,但容许同属财产在符合属性的财产主间转移。而完全文明社会的义务只有一个,维护文明的繁衍,即使刑法律法也是以义务为尊创造而成。
完全文明社会是机器人与人类构成的社会,而社会面貌由法律构成。在完全文明融洽的文明社会形成与以往历史所有人类社会不同的社会,即使当初由人类社会过渡而来的那些完全文明社会的构建者们,法律创建者们也完全没有想象完全文明社会会脱离人类社会成为纯规则而又非真理般样的社会。生存与交易将人类与机器人两个完全不同的种族融合在一起,人类的生存需要食物,睡眠与空间以及精神与文明的繁衍,与之相对机器人也一样。太阳天空大地,空气与水属于人类,高楼汽车轮船衣服鞋属于机器人。人最低生存是食足身暖,食物自然就有却难分,衣物也可替代却难寻;机器人最低生存是要显示智慧,若无动力便如死物,这动力无论原料还是所建场地又皆属人类;一个人与一个机器人可能不需要接触便可生存,可人类与机器人不交易不可能让生存。两方如房东与租客又如地主与佃农,两方交易是一方有资一方有力,交易顺延人类社会的雇佣关系,整个文明社会好个热闹。若非两方毫无芥蒂那是虚话,但物以类聚两方也无冲突。人知道人不是机器人也不可能成为机器人,机器人毅然,所以两个物种大都也是封闭交流,也就是创造之物流向人类租用,自然之物流向机器人消耗,往复循环,生销复儿。虽不频繁交流却又谙知对方生存之道。所以说智慧真是奇妙的东西,即使不是亲身经历却能知其前因后果,巨细过程无一不察。两方如默契又似命运,已然众人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