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爱花不动,他的刀更是安安稳稳地停在刀鞘中。
孙长涛的手腕却仍被徐万林死死按着。
他的手被按住,眼睛却如出了鞘的剑,利刃般狠狠盯着沈爱花。
他呼吸沉重,面如寒铁,额角豆大的汗珠正一颗颗往下滑……
没有声音,连风也停了,梨花下的飞狐狸似乎也看得呆了。
也不知过了多久,忽然啪的一声,孙长涛重重打落了徐万林的手,然后再也不说一个字,转身便走,只是去时的步子再也没有来时那般从容……
徐万林没看他的同伴,却拱起了双手,“佩服,佩服!”
“沈兄果然武功高强,技艺过人,位列‘新秀榜’第八,实至名归!”
他嘴里说的客气,却还是笑得那么不怀好意。
沈爱花道:“开封名剑孙家‘疾风骤雨六十四剑’,果然也凌厉的很。”
“但他已用尽全力,沈兄却连刀柄也未碰一下。”
徐万林居然显得很悠闲,“败了就是败了,败了并不丢人,不肯承认败了才真是输不起。”
他绝非什么正人君子,说出的话却如斯磊落。
飞狐狸道:“小舅子虽然败了,姐夫还未出手,难道也败了么?”
徐万林仰面大笑,“说来惭愧……”
他一边说,一边摇着头,“虽然是姐夫,但在下的武功却未必胜得过妻弟,他既已败了,我又何必再出手?”
飞狐狸轻轻摘下一朵梨花,瞥了徐万林一眼,目中竟似多了一丝赞许之色,“看来姐夫毕竟还是姐夫,做姐夫的总要比小舅子聪明一些。”
她白皙的手掌托着梨花,送至鼻前轻轻一嗅,忽又吹了口气,花朵被远远吹飞出去,缓缓飘落。
徐万林微笑道:“一个人想要活的久些,要么老实,要么知趣,幸好我还占了一样。”
飞狐狸眼波流动,“你当然不会是一个老实人。”
“一点也不错!”
徐万林笑着看向沈爱花,“却不知沈兄占了几样呢?”
沈爱花苦笑道:“我非但不老实,甚至连识趣也不会。”
“如此说来,沈兄就危险啦。”
“哦?”
“沈兄半年来击败多位高手,位列新秀榜第八,已是大大的名人。须知树大招风,招来的可不仅仅是两只小蜜蜂,说不定很快还会有狂风、飓风,沈兄务必多加小心才是啊。”
“多谢提醒,风大的时候我会尽量少出门。”
“沈兄客气了,来日方长,我们必定还会再见……”
徐万林又拱了拱手,笑道:“我若还不快走,就太不知趣了。告辞!”
不等沈爱花回话,他已转过身去,悠然而行。
飞狐狸盯着徐万林的背影,神情严肃,“你说这人的武功当真不如小舅子么?”
沈爱花没有回答,过了半晌才道:“你说的没错,姐夫毕竟是姐夫,总要有比小舅子强的地方。”顿了一顿,忽又苦笑着摇了摇头。
飞狐狸道:“你笑什么?又摇什么头?”
沈爱花故意提高了音调,“有的人一向自诩轻功了得,如今被人家跟踪了一路,自己却还不知道。”
飞狐狸狡黠一笑,“你怎么知道我不知道?又凭什么断定我不是故意将他们引来的?”
沈爱花怔住,这时他才发现自己好像犯了一个错,一个可能致命的错!
——那就是不该小看女人的,更不该小看飞狐狸!
“你故意把他们引来,难道是想借刀杀人?”
飞狐狸瞪着沈爱花,“就算我想借,也不会借这么样两把刀来的!”
“为什么?”
“因为他们还不配!因为凭他们根本杀不了你,我只不过想看看你究竟会不会拔刀。”
“我拔刀对你有什么好处?”
“没有。”
飞狐狸眼波流动,又道:“不过……看看你的刀,至少也没什么坏处。哎……其实……我本不该急着让你拔刀的。”
“哦?”
飞狐狸神情又变得很凝重,“以后找你麻烦的人一定会更多,我有得是机会看你拔刀,又何必着急呢?”
沈爱花不说话了,转过身,往梨园外走去。
“你要走?”
“嗯。”
“你要去哪?”
“五味居。”
“刚刚你还说没钱请我吃饭,现在怎么又有银子吃五味居?”
“刚刚确实没有,但现在已经有了。”
沈爱花伸出手,慢慢打开手掌,掌心已多了一只小巧精致、金光闪闪的小花。
飞狐狸眼睛亮了,任何金光闪闪的东西都绝逃不过她的眼睛,这只金花之前分明是别在孙长涛衣襟上的。
想不到刚才面对孙长涛那疾风骤雨般的进攻,沈爱花不仅从容躲避,居然还忙里偷闲,摘下了他胸前的金花,孙长涛却好像根本还未发现。
飞狐狸看着沈爱花的眼神又变了,也不知是钦佩、是仰慕、还是嫉妒。
……
酒很好,杯也很好,这本就是城里最好的一间屋子。
鸿运客栈是本地最大的客栈,但最好的客房一共只不过有四间。
虽然只有这四间上房,可自开业以来,洪老板还从未将这四间房一起租出去过,原因没有别的,只因一个字——贵!
贵的东西通常也有一个原因——好!
好的东西当然要贵,这四间客房用洪老板自己的话说:“就算微服私访的皇帝住进来,也应该满意了!”
可惜他的客房还从未住过皇帝,但前天店里还是发生了一件从所未有的怪事,清早刚刚开市,四间最好的上房居然就一下子同时租出去了。
洪老板当然欢喜,单这四间客房的房费,就足够他运营几个月了。
欢喜之余,洪老板也很好奇,租这四间房的年轻人究竟是什么人?
这四人从进门起,就连正眼都没瞧过掌柜伙计们一下。
他们锦衣华服,风流潇洒,洪老板虽然不是江湖人,可是江湖客见的多了,多多少少也能猜出几分。
据说现今道上最有名的年轻人也是四个,他们被称作“青云四公子。”
因为他们从出生那一刻起,就高高在上,如履云端。
“这四个公子哥儿难道便是‘青云四公子’?”洪老板这么想着,却不敢去证实。
——只要能付起房费,无论是“青云四公子”,还是“吃土四傻子”,又有什么关系呢?”
客人的菜已经上齐了,沈爱花美滋滋地吃着一块糖醋排骨,飞狐狸却好像没什么胃口。
她冷冰冰地盯沈爱花,忽然道:“你的胃口可真不错!”
“你没有胃口?”
飞狐狸道:“徐万林最后说的那段话你没听见?”
“我不聋,他说这几天要刮风了,幸好最近我没有出远门的打算。”
飞狐狸白了他一眼:“你知不知道,其实这次一起来的,不只是孙长涛和徐万林两个人。”
“还有别人?”
“有!还有两个人,这两个人你也一定都认得。”
“我认得?谁?”
飞狐狸态度忽然变得很严肃,一字字道:“一个姓诸葛,一个姓公孙……”
听见这两个姓氏,沈爱花终于放下了筷子,将嘴里食物咽下,“你是说诸葛华和公孙锦?”
“除了他们,还有谁能让徐万林和孙长涛做小跟班?”
酒杯干了,徐万林又为自己缓缓斟满了一杯,他如此自斟自饮已有四杯。
桌上酒杯一共有三个,但坐在杯后的人却只有他一个。
客房富丽堂皇,屋中每一样陈设、每一个装饰,都是经过精心挑选设计的,使得这间屋子看来华美又不失温馨舒适。
公孙锦坐在窗边高贵的红木椅子里,他的人看来却更加的雍容华贵。
他戴金冠、穿锦袍、束玉带、蹬官靴,冠上十二颗大如鸽卵的明珠闪闪生辉。
他的每寸衣料仿佛也是镀了金的,金光闪闪,灿烂辉煌。
他简直就像个金玉堆成的财神爷,只不过财神爷还没有他这般年轻英俊。
公孙锦似笑非笑,手指白而修长,正用一只小巧的锉刀,小心翼翼地打磨着自己的指甲,仿佛世上再也没有什么事比他修剪指甲更重要了。
可他还不是这屋子里最让人敬重的人,最让人敬重的是这间屋子现在的主人——诸葛华。
诸葛华站着,能站着的时候他就很少坐着。
他的腰笔挺,头高昂,标枪般站在一堵墙前,背负着双手,面对着墙壁。
他冷峻、沉默、高傲,仿佛永远也不会笑,永远都站在别人企及不到的雪山之巅。
别人也绝不想站到他三步之内,因为站在那里会让人觉得冷、不舒服、想逃……
他凝视着墙壁,只因墙上挂着一幅横幅长卷,卷长超过八尺,宽至少也有三尺,画着流传千古的一场大战——《火烧赤壁图》!
——烈焰冲天,江水如沸,残船断帆,人马奔嚎……天上的寒星却如一对对旁观的冷眼,既无言,又无情,唯有江畔那峭壁被满江战火照耀的一片赤红……
魏武曹操,枭雄一世,涤荡中原,雄踞半壁。赤壁一战,却也折戟沉沙。
自古谋事在人,成事在天,世上事,江湖事,多少事莫非如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