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雄老矣,如剑在鞘中生锈,人在江湖放逐。
伙头班在骏马城补充了物资补给,重新配备了一辆马车,共捷、姬麻子与另外两名伙夫又可以坐在马车里了。
离开骏马城后,队伍庞大了很多,拜火氏族大酋长连魁率领近300多名卫队出使京城,在前面开道。
共由氏族大酋长共典率领的出使队伍,自扶木林一役后人员损失不少,现在只有不到拜火氏族出使人数的一半。
坐在马车里毕竟比自己骑驼马要舒服的多,娇小姐共捷的心情也逐渐好转,戈武失踪一事造成的阴霾逐渐云开雾散。
共捷探出头,看着前方扬起的灰尘,露出惊讶之色:“姬老伯,拜火氏族这是去打仗还是咋地,怎么带了这么多人?”
“哼哼,拜火氏族做啥事都想压过我们,不过论其战斗力来说,马民们即使人数比我们多一倍,也照样不是我们的对手。”姬麻子也探出头去,朝窗外看了看。
“姬老伯,你看,外面有成片良田,地里长的可是玉米?”
“拜火氏族的这一点确实比我们好,自从他们的森林变为平原后,森林里的野生果实虽然没有了,但却可以种植大片的玉米。”姬麻子看着窗外,目光所及之处尽是羡慕的眼神。
“森林也有森林的好处啊,四季的瓜果有甜的、有酸的,换着口味吃。”
“话是这么说,但是瓜果收成毕竟有限,种粮食则不同了,这么大一片地,粮食丰收了,又带动了人口的增长。我们猎民的人口没有马民多,人祭与劳役压力,我们比他们大得多。”
“我们树屋冬暖夏凉,比平地筑房住的舒服多了。”
“那是的,我人老了,一离开森林,就浑身不自在。老辈人常言,猎民世世代代不可离开森林,一离开森林,保准出事。我那两个弟弟一出森林,不就命丧角鹿大草原了吗。”
骏马城驿馆的伙夫头是姬麻子的朋友,临走时送给他一小瓶酒。姬麻子百无聊赖,从怀中掏出来那个小酒瓶,抿了一口酒,满脸的寥落。
“人老了就多愁善感起来。”共捷暗想,“谁说我们猎民一辈子就必须待在森林里?我就要去外面的世界看看。”
道路两旁尽是一望无际的玉米地,随风扬起一伏一伏的绿波。
出使队伍一直在官道上行进着,途中能看到村庄,马路上也能偶然遇见种地的庄稼汉。
这些农户见到出使队伍最前面的火凤凰旗帜后,无不让开道路,鞠躬致意。但当他们看到青龙旗帜的时候,无不怒目而视,有的则朝着共由氏族的队伍吐口水,甚至有小儿捡起路边石子,扔向共由氏族的队伍。
看到此番景象后,共捷感慨万千:“姬老伯,你说我们两大氏族同为人族,却为何如此的势不两立?”
“要怪只能怪绿族天神,是他挑起了我们两族的争斗。众神之战前,我们两族虽不通婚,但还是和睦的,双方为了各自的天神,甚至一度组成联军,与绿族对抗。众神之战后,两族为了人祭与劳役,争斗了十几年,早已积怨很深,势同水火。”
一路无话,连续跋涉,这天中午,终于走到了道路的尽头,迎面一座连绵不断的群山,横贯东西,挡住了去路。
共捷探出头看去,见山脉中有一条狭长的沟壑,前方队伍已经进入了沟壑之中。
“姬老伯,前方这座山脉如此的气势雄伟,这一路走来尽是平原,我一直以为在拜火氏族的领地上就没有高山。”
“二小姐,这座山脉叫九峰山脉,沿途有九座高峰,翻过这座山脉,对面就是牛头人族的领地了。”
“什么?我们即将要走出拜火氏族领地了?”
“不错。前面的这条沟壑名叫‘赤焰峡谷’,是前往牛头人族领地的必经之路。”
“赤焰峡谷?这个名字好特别啊,难道整个峡谷中燃烧着炽烈的火焰吗?”
“真实的火焰倒是没有,不过在这个峡谷里,你能看到血瀑布与赤焰岩,就像身处火焰之中。”
“是吗?”姬麻子的话引起了共捷的好奇,她伸长了脖子,探出头去,想看一下姬麻子所说的奇景。
“二小姐,离那里还早着呢,这个峡谷大着哩,要走入峡谷后半段的凤凰谷,才能看到奇景。按照以往惯例,晚上我们要在凤凰谷留宿,到时候你会看到的。”
峡谷内绿树成荫,与这一路经过的平原景象迥然不同,有点像进入了南峪森林,这让已经开始怀念南峪森林的共捷感到特别兴奋,她将头伸出车厢,东张张,西望望,眺望着周围的美景。
出使队伍沿着谷中蜿蜒曲折的道路前行,在青翠碧绿的山谷上空,祥云瑞气轻轻浮荡着。但谷中却是另一番景象,乱石嶙峋,骸骨遍地。
共捷惊讶地问,这是怎么一回事。
姬麻子说,这条峡谷是连接南北的交通要道,自古是兵家必争之地,历史上在这条沟壑中曾发生过多次战争。
在转过几道急弯后,前方山谷的上方骤然变窄,只能看到一线天空,阳光勉强挤入峡谷,这里的光亮昏暗了不少。
出使队伍的马蹄声,惊扰了一群在崖壁上栖息的鸟类,它们纷纷掠起,朝着那一线的天空飞去。
出使队伍一整天都在蜿蜒的峡谷中行进着,大约在下午时分,抵达了一个豁然开朗的地方。
这是一个四周被大山包围的盆地,共捷听到了如雷般的水声,她抬头望去,看到在远处的山崖上,有一只火红色的凤凰舞于崖壁之上。
初始,共捷以为自己眼花看错了,她揉了揉眼睛,再次望去,这次看清楚了,那原来是一条从山顶上飞流而下的红色瀑布,在微风的吹拂下,宛如一只凤凰在跳舞。
“姬老伯,那从山崖上流下来的是什么?”
“这里就是凤凰谷,那条瀑布就是我说的‘血瀑布’。传说是这条峡谷内发生的战争太多,鲜血汇成河,从山顶流了下来。”
“那,那真的是血水?”
“哈哈,只是传说而已,不可当真。据说这里是拜火氏族的圣地,黑族天神最初在此建城,这山上有一个巨大的金字塔神庙。”
共捷朝着四周看了看,只见盆地周围的岩石似乎被烈火烤过,尽是火红色。在太阳余晖的照耀下,满是烈火与鲜血的颜色,宛如身处地狱之中。
“姬老伯,这山上的岩石这么奇怪,怎么都是火红色的?”
“这就是赤焰岩,传说很早以前有一只火凤凰栖息在谷内,这只大鸟经常在在崖壁上喷火,所以最后整片岩石都变成了火红色。”
“姬老伯,您好像对这里如数家珍,如何知道这许多传说?”
“二小姐,我年轻的时候闯荡江湖,四处拜师学艺,曾经在这九峰山脉待过一段日子,所以对这一带很熟悉,也了解了一些传说。”
“姬老伯,怎么回事,前面的队伍怎么不走了?现在时间还早呢,今天怎么这么早就扎营?”
“还是那老套路,每次路过这里,不管早晚,拜火氏族都会停住不前,去山上的神庙祭拜他们的天神。想当年,众神之战之后,绿族召集各族赴京会盟,我们也是与拜火氏族一同前往,当时我记得很清楚,他们也是在此宿营。”
正在此时,有传令官来到伙夫班的马车前,让伙夫班准备晚餐。
姬麻子平时一副萎靡的样子,但看到来了活儿,立刻就生龙活虎起来,朝着共捷三人命令道:“我说你们几个伙夫,都别待着,给我动起来,生火煮饭,100多张口都等着我们呢。”
晚餐是咸肉汤配玉米饼,这是这一天唯一的热食,午餐只是在马背上啃了一些干粮。
此时天还没有黑,共捷一边喝着汤,一边朝着血瀑布的方向看着。
她吃得很快,三下五除二就吃完晚餐,放下碗,急匆匆地往山中树林走去。
这一切都被姬麻子看在眼里,他蹭蹭几个健步赶上共捷,看到左右无人,问道:“二小姐,你这么急匆匆,是要去干什么啊?”
“哦,是姬老伯啊,我,我去如厕。”
姬麻子听罢,哑然失笑:“二小姐,为何你每次都找这个理由,下次就不能找个新鲜的理由?”
“姬老伯,那你觉得我要去干嘛?”
“我看你是想去看看那个血瀑布吧。”
“姬老伯,看来你是越老越聪明,世事洞明,明察秋毫……”
“少给我戴高帽子。二小姐,戈武已经出事,您要再出啥事,大酋长绝对饶不了我。”
看到共捷依旧满不在乎的样子,姬麻子就肚子来气,一跺脚:“罢了,我算八辈子倒了霉,遇见您这个主了。腿长在您身上,我也不能绑着您。不如这样吧,还是老样子,我陪着您老去,您看如何?”
“姬老伯,您不必对我如此客气,您是伙夫班长,我可是在您手下干活的。您若是愿意去,我也不拦着您,反正路上多个伴也好。”
“哎,二小姐,我算真服了您了。”
“姬老伯,这块盆地面积也不大,我就出去走走,能出什么大事?您老也太多虑了吧。”
“二小姐,您别看那个瀑布好像不远,可是真要走路过去,没有个把时辰是走不到的。”
“是吗?有这么远?”
“二小姐,您可知‘看山跑死马’的道理?现在天马上要黑了,您一个人走在这山路上,万一出了什么事咋办?我老头子好事做到底,就陪您走一遭,谁让您吃定我了……”
姬麻子一边嘟囔着,一边转身回到营帐,再出来时,腰间别着两把砍刀,与共捷一起朝着血瀑布的方向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