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时候,正义与邪恶只是一线之隔。
骏马城街上的一切,把共捷看呆了。比起望丘城来,骏马城的商贸兴隆,人流熙熙攘攘,宛如购物天堂。
“姬老伯,真是不虚此行,这里太繁华了,简直是人间天堂。”共捷兴奋地像一个孩子。
“哼哼,马民们打仗不行,只会做生意,在这些商人眼里只有金钱,这种浮躁的地方我老头子是不愿来的。”
他们来到一个小点心摊位前,这种点心形状像一朵花,旁边有一个牌子,介绍点心是用驼马奶酪、蔗糖与蜂蜜做成,香味扑鼻。
“这个多少钱一个?”共捷问道。
那个小点心摊主斜眼瞥了瞥共捷与姬麻子,道:“不卖。”
“我这里有钱,你怎么不卖给我们?”共捷有点急了。
“不止我这里不会卖给你,你可以问问这里的其他摊主与商铺,我们的东西就算扔了,也绝不卖给你们‘黄巾军’。”
“你……”共捷一时语塞,她这时候才注意到自己与老吴头的穿着与周围人群有显著不同。
共由氏族实行的是征兵制,全民皆兵,和平时期是老百姓,战时应征,全民统一穿黄衣,头戴黄头巾,被称为“黄巾军”。
拜火氏族则是募兵制,虽然军队有统一服饰,但平民穿戴没有限制。街上老百姓的穿着五花八门,衣服的颜色五颜六色,但几乎没有人穿黄衣。
共捷与老吴头一袭黄衣,在街上非常显眼,一眼就让人识别出他们来自共由氏族。
共捷从小养尊处优,从来没有人敢对她这么说话,遭了这个小商贩冷眼后,她的小姐脾气顿时上来了,从腰间拿出装金币的皮袋,大声道:“我给你说,我这皮袋里都是金币,我就不信……”
她话还没说完,就被姬麻子一把拉到了一旁。
姬麻子悄声道:“二小姐,你这是干嘛?出门不露富。我们虽都是人族,但马民对我们猎民的敌意很深,我们还是逛逛就回去吧。”
入乡就得随俗,交易总得一个愿卖,一个愿买,不能强买强卖。
共捷看仅是逛街,却买不到东西,顿时就兴趣大减,跟着姬麻子再往前走了一段,正打算返回驿馆的时候,有一个穿着邋遢,乞丐打扮的人从对面走过,不经意间撞了她一下。
“你怎么走路不长眼睛?”共捷捂住鼻子,厌恶地说道。
“哦,对不起,对不起。”那个人一边道歉,一边快速地想离去。
姬麻子闯荡江湖多年,火眼金睛,他瞄了一眼那个乞丐,马上对共捷道:“二小姐,你看看你的钱袋子还在不在。”
那人听到后,撒腿就跑。
共捷一摸,刚才腰间的钱袋子已经没了。
“站住!”姬麻子大吼一声,朝着那个乞丐追去,共捷也撒腿开追,紧紧跟在姬麻子的后面。
这名小偷跑的非常快,加上他对当地非常熟悉,专找黑的巷子钻,一溜烟就不见踪影了。
姬麻子急了,气沉丹田,大吼一声:“抓小偷!快抓小偷啊!”
这一嗓子,宛如一声炸雷,前面好几条街都能听得到,正好惊动了在前面巷子里走的两个人。
这条巷子幽深黑暗,道路狭窄,仅能容两三个人并排通过。
那名小偷跑到那两人身后,大喊道:“闪开,快闪开!”
这两人一侧身,背贴在墙壁上,那名小偷正欲飞奔而过,其中一人脚往前一伸,只听到“啪”的一声,那小偷摔了个狗啃屎。
小偷正欲起身,却被那两人按住,两人掏出绳子,把小偷绑了个结结实实。
此时,姬麻子与共捷也已追到了眼前。姬麻子一拱手:“多谢两位朋友出手相助!”
那两个人并不答话,他们从这名小偷身上搜出好几个钱袋,摆在了地上。
姬麻子吹着了火折子,胡同中一下就亮堂了许多,他脸上斑斑点点的麻子在火光的照耀下闪着亮光。接着姬麻子蹲在地上,翻到了共捷的钱袋,又说了几句客气话,正欲转身离去。
就在此时,那两人中的一人突然道:“老哥,请等一下,我看着你眼熟,你是巨人捕手姬大哥吗?”
姬麻子闻言,转头看去,只见说话的人此刻也吹着了火折子,在摇曳的火光下,显现出一名精瘦的男子脸庞,看着很眼熟,却一时想不起是谁。
那名精瘦男子道:“姬大哥,小弟是拜火氏族的赵五啊,当年角鹿大战时,我们曾共同与一个巨人战斗过,您还记得吗?”
“啊!原来是赵五兄弟。”姬麻子记起来了。
紧接着,两人就拥抱在了一起。他们曾经在战场上同生共死过,十几年后再次相见,岂能不激动。
姬麻子思绪翩跹,眼前又浮现出当年惨烈的战争景象。
赵五,外号猴子,是拜火氏族的马民。
当年角鹿大战突然爆发,打起来后非常混乱,两大人族混在一起,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与绿族展开了一场血战。
当时,姬麻子一家兄弟三人跟几个伙夫,与赵五等马民约十几号人,纠缠着一个巨人做生死搏斗,最终合力将那个巨人杀死。
战争结束后,他们这一行人,活下来的只有姬麻子与赵五等三四人而已。
一起扛过枪,上过战场,如今偶遇,又怎能不好好叙叙旧呢?
赵五让同行之人押着那名小偷先走一步,自己则拉着姬麻子与共捷,找到一家酒肆喝酒。
进入酒肆后,赵五在当地似乎很有威望,酒店老板不仅没有为难姬麻子与共捷这两个“黄巾军”,反而将众人引到最好的包厢内。
酒肉很快就摆了一大桌,赵五与姬麻子开始推杯换盏起来。
共捷不胜酒力,她只是象征性地倒了半杯酒,听着这两人叙旧。
赵五敬了姬麻子一碗酒:“姬大哥现在哪高就?此次为何来骏马城?”
“我还是一伙夫,这次跟随大酋长共典赴京城出使。”
“不会吧,姬大哥可是当年杀死巨人的功臣,若没有你的话,当年我们几个早交代在角鹿大草原了。凭老哥你一身的胆识与武功,共典大酋长怎么也应该给你一个将军当当。”
“兄弟你说笑了,我不是当官的料,能为大酋长挑水做饭,鞍前马后地做好服务,我就很知足了。不知赵五兄弟现在做什么营生?”
“我嘛,现在做一些除暴安良,为民除害的事情。”
“原来老弟在衙门里做事。”
“非也,我在一个教会里做事。”
“教会?”
姬麻子颇感诧异,刚才他见到赵五两人,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出手将那名小偷制服。钱袋子也找到了,等离去之时,赵五的同伴并没有给小偷松绑,反而像押着犯人般离去。
看赵五两人的穿着,不像吃公家饭的,姬麻子当时以为他们是穿着便装的衙役。
现在问起来,赵五竟然说他们只是在一个民间的教会做事,姬麻子怎能不诧异。
姬麻子回敬了一碗酒,试探性地问:“不知老弟在什么教会做事?方不方便告诉老哥我啊。”
“哎,我对别人隐瞒,怎能对老哥您藏着掖着。”赵五又喝了一碗酒后,醉意上头,舌头有点发直,“我在一个叫‘幽冥’的教会做事,专门为社会清除败类。”
此时说话已经不太灵光的赵五,他那双黑白相间的眼睛,不经意间突然变成了血红色。
一刹那,那双血红色的眼睛又恢复了原样。这一细微的变化非常之快,并没有引起姬麻子与共捷的注意。
姬麻子摇晃了一下脑袋:“幽冥教?没听说过。”
“哎,这老哥您就孤陋寡闻了,幽冥教不仅在我们拜火氏族开设会场,在你们共由氏族也有分会。”
“是吗,老哥我还是头一回听说。”姬麻子给赵五满上酒,“刚才的那个小偷,不知道你们打算怎么处理他。”
“那个小偷嘛,那肯定是咔嚓一下。”赵五做了一个砍头的动作。
“什么?”姬麻子与共捷同时惊呼。
赵五不以为然,端起一碗酒喝了:“这些人渣,败类,拜火氏族的上层不作为,没办法,我们幽冥教就要替天行道,为民做主,充当社会的净化者,为社会清除败类。”
此时,赵五的眼睛都有点发直,明显是酒喝多了,话也多了起来。
“姬老哥,我劝你把那个伙夫头辞了,跟我们一起干,我把你推荐给教会,就凭你老哥的身手,做个望丘城分会的头那是大材小用。我给你说……”
“老弟,我看你喝醉了,现已深夜,我们明天一大早还要启程出发,等改日兄弟你来望丘城看老哥哥我,我们哥俩再好好聚聚如何。”
“我没醉,我根本没醉,来,继续喝……”赵五又灌了一碗酒,酒刚喝完,他整个人就钻到桌子底下去了。
姬麻子也不知道赵五住在哪,只能摆了几条长凳,与共捷把他扶到长凳上睡着。
姬麻子给掌柜的多付了酒钱,交代掌柜的,看好赵五兄弟,让他睡在这里,然后与共捷消失在黑夜里。
回去的路上,姬麻子仍然在长吁短叹:“当年如此精明的赵猴子,赵五兄弟,怎么会入了邪教?真是世事难料啊。”
“姬老伯,刚才赵五称呼你为‘巨人捕手’,你在角鹿大战中真的杀死了一个巨人?”
“那可不是,这个巨人杀死了我的两个弟弟,我岂能与他善罢甘休?”姬麻子咬了咬牙道。
“我与赵五等兄弟合力将他杀死,不过最后杀死巨人的那关键的一刀,是我补的。从此,赵五兄弟他们就称呼我为‘巨人捕手’。”
“姬老伯,我在扶木林内看见过您的身手,我觉得即使我三叔共维,还有易武,恐怕都不是您的对手。与您能较量一番的,恐怕也就只有吕进师傅了。您什么时候有空教一教我。”
“二小姐,您是大家闺秀,学这些干什么?只要有我老姬头在,没人敢动你。记得当年我在众神之战的时候,死在我手下的敌人不在少数……”
姬麻子满身酒气,酒壮英雄胆,话语中不乏豪迈之言,与平时唯唯诺诺的他迥然不同。路旁的昏暗灯火,将他的身影拉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