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死而生,视死如归,诠释了生命存在的意义。既然存在,只能不畏艰险,勇敢前行。
在返回拜火氏族的路上,连山对两个氏族仅仅付出二十几人的代价,却杀死十余头凶猛的刺虎觉得不可思议,连魁简单叙述了一下战斗过程。
连山听着直咂舌:“父亲大人,刺虎的凶猛人尽皆知,即使几十条好汉对付一只落单的刺虎,也未必是它的对手,你们人数不多,加上共由氏族也不过三四十号人,怎么可能是十来头凶猛无比刺虎的对手?”
连魁回味着刚才的战斗,依旧是心有余悸:“吾儿所……所言极是,除了共……共康,还有共……共由氏族那……那两个神……神秘人物甚是关……关键,没有他……他们,我们此……此次必定会……会凶……凶多吉少。”
连香插话道:“爹,我刚才在旁边,听到共康称呼那两人为‘天神’。”
连魁听到连香一出口就提到共康,就气不打一处来:“你个……个丫头片子,气……气死我了。你……你为什么整……整天与那……那个臭……臭小子混……混在一起,你……你到底是何居……居心。”
刚刚连魁亲眼看到共康与连香两人一起从森林里跑过来,氏族里早有风言风语传到了连魁的耳朵里,开始时他是打死也不愿意相信,但是这次亲眼目睹后,使他不得不相信传言非虚。
“什么,妹妹,你确信共康称呼他们为‘天神’吗?”
“什么天……神,共……典给我说……说他们是……是叛……叛逃的天弃族人。小子,别打岔,我在问你妹妹与共康的事。”连魁一气之下,竟然说话变得流利起来。
连魁压根就不相信那两个人是天神,因为在姆大陆,天神都有三只眼。即使半神鹰神族,也异于常人,有飞天的翅膀。而那两个人既没有第三只眼,也没有长翅膀。
“爹,我为什么就不能与共康好呢?”连香将头扭到一边,委屈地说。
“你这个臭……臭丫头片子,这……这么不知……廉耻,你……你……”气得连魁差点背过气去。
“父亲大人,您别生气。妹妹,你也少说点,我们回家再说。”连山连忙劝解。
连魁也知道家丑不可外扬,氏族内部已经有风言风语了,现在当着这么多部下的面,父女两人这么一争吵,肯定又会传到外面,恐怕会使事态变得越发不可收拾。
拜火氏族由凤鸟部落、大鹏部落、苍鹰部落、白鹞部落组成。拜火与共由两个氏族虽然都是人族,但他们之间从来没有联姻过。
尤其是这十几年来,因为人祭与劳役问题,两大氏族早已互相敌视多年,没想到自己的女儿居然想嫁到共由氏族去,连魁怎么能不生气。
连魁作为凤鸟部落的酋长,同时又是拜火氏族的首领,为了氏族的团结,必然要拉拢其他部落,而最直接也最简单有效的办法就是联姻。
大鹏部落酋长已经多次暗示过,希望两个部落联姻,由大鹏部落酋长的大儿子迎娶连魁的女儿。连魁当时没有立即答应下来,他想先与女儿通通气。
连魁相当地宠爱连香,连香的母亲去世的早,基本上从小到大都是由着连香的性子来,连香不学女工,喜欢刀枪棍棒,连魁就请氏族功夫最好的高手教她武功。
此次连魁亲眼看到连香与共康在一起的时候,就暗下决心,尽快答应大鹏部落的联姻要求。
共由氏族余下的人族,带着悲伤,走在返程的路上。
在与刺虎的战斗中,他们的坐骑都被惊走,还好走之前拜火氏族给了他们八匹驼马。
回程路上,只有大酋长共典一人骑在一匹驼马上,刺虎的肉装了十几袋子,余下的七匹驼马只能用来驮肉,所以其余众人只好徒步。
20多人参与捕猎那只公刺虎,现在能回来的只有寥寥数人,他们是共典、共羿、易武、戈武、丁文以及卫队长高虎,还有董一峰与华美,再加上中途出现的共康。
董一峰与华美还是跟在共羿身后。易武、丁文与高虎三个人走在最后殿后。
劫后余生的众人,感慨生命的无常,边走边聊天。
易武三人在后面悄悄地议论着此次战斗中董一峰与华美的表现,尤其对华美的神力咂舌,认为即使氏族第一勇士共康,也未必有华美这样的神力。
共康与戈武肩并肩地走在前面,戈武对刚才共康的救命之恩表示感谢。
共康一手搭在戈武的肩膀:“兄弟,你跟我也这么客气?你来我家这么多年,我早已把你当自己的亲弟弟一样看待。”
董一峰与华美也在小声交谈着。
董一峰一直到现在,腿肚子还在打颤:“华美,这次打猎前半段波澜不惊,后半段真是太惊险刺激了,幸亏我带了激光枪,否则早交代在这里了。”
“董教授,都怨我没有保护好你。”
“你说的啥话啊,若没有你,我现在还能活蹦乱跳地在这儿?我真的要好好感激你的救命之恩。”
“董教授,不要客气,我的任务就是保护你们人类的安全。不过,我还是蛮佩服这颗星球上的人类,他们的生存确实不易。”
“嗯,这颗星球尽是些凶猛的野兽,一头刺虎的战斗力,至少顶三头雄狮。华美,有个问题要问你,你觉得拜火氏族首领连魁骑的那匹驼马是什么吗?”
“那匹驼马的确很特殊,我也是头一次看到竟然有吃肉的马类。我记得《山海经》里曾经介绍过一种吃老虎的马,学名叫駮,说它白身黑尾,头上长角,吃虎豹,难道连魁骑的那匹马就是传说中的駮马?”
“看来什么都难不倒我们华美,《山海经》被称为荒诞不经、怪力乱神之作,普遍认为那里面记载的动物都是虚构的,但是在这颗星球,我们竟然发现了有真实的青龙、凤凰,还有駮马这种动物。”
华美又在存储系统查了一下,道:“关于駮马的记录,在后期的文献中也能看到,例如齐桓公所乘的马,被称为‘驳马’,可能也是駮马的一种。”
“你们两位在说什么呢?”走在前面的共羿看到董二人小声议论着什么,转头用土著语问道。
董一峰正好有很多疑问,看到共弈搭讪,于是委托华美翻译,问了几个问题。
以下是董一峰与共羿的对话内容。
“共羿,此次共由氏族冒这么大风险,付出这么大的代价,初衷就是为了杀死那只公刺虎,为死去的兄弟报仇?但结果却死了更多的兄弟,你觉得值得吗?”
“我觉得非常值得。南峪森林如此的美丽,却充满了吃人的野兽,世界是如此美好,却又那么的残酷。既然现实无法改变,我们只能适应。你知道我们猎民在如此严酷的条件下,世代生存并延续下去,靠的是什么吗?”
“是什么呢?”
“或生或死,二选其一。向死而生,死而后生是我们猎民的族语。要么成为猎人,要么成为猎物,两者必选其一,没有其他选项。害我猎民者必死,必须血债血偿,即使战斗到最后一人,也绝不会屈服。”
“这个跟我们历史上西汉陈汤说的‘犯我大汉者,虽远必诛’有点类似啊。这次死了这么多兄弟,我看氏族成员也并没有太多的悲伤。”
像“犯我大汉者,虽远必诛”这前一句话,华美没法翻译,只翻译了后半段。
“我们内心非常悲伤,只不过没有流露出来而已。我们见过太多的生离死别,早已生死看淡。”共弈仰望深邃的天空,目光中满是寂寥。
“在这个世界上,我们人族卑微的像一粒尘埃,力量极其渺小,每天都会有很多人族为了氏族的利益而离开这个世界,就算尊为氏族首领的我的父亲,也随时做好了为了氏族利益而牺牲的准备。”
共羿最后说了一句:“凡事只要值得,那就够了,不用看结果。”
董一峰与华美听到这里,对共由氏族肃然起敬,他们的生存条件如此的艰苦,却靠着坚强意志,永葆生机,生生不息。
这颗星球上存在着被尊称为造物主的天神,同时还有形形色色的神奇族群,有各种凶猛残暴的野兽。在这之中,人族的力量渺小的如同尘埃,被称为“卑微懦弱的人族”。
共由氏族的猎民却不畏艰难,显示出了顽强的意志,敢于牺牲、决不屈服、永不言败,或许正是这股斗志,才撑起了人族在这个险恶的世界上生生不息、薪火相传、绵延不绝。
“对于我们来说,现在生活的世界犹如地狱一般,活着就意味着苦与痛。即使如此,我们也要微笑坦然地面对。”
“死亡对于猎民来说或许是一种解脱,愿逝去的弟兄们能够追随我们的黄族天神升入天堂。”共羿最后望着远方太阳的余晖,缓缓说道。
共典一行人来到森林边缘的时候,意外地发现,有熊部落的酋长戈雄带领手下已等候多时了。
原来共维与大酋长分开后,他根据刺虎的逃跑方向,立即派了一名好手,火速赶往森林西北方向的有熊部落,请求戈雄支援氏族首领共典。
有熊部落戈雄酋长闻讯后,立即率领百余名功夫好的高手,快马加鞭去森林北边接应。
他们在森林里侦查着,终于在一处的地面上,发现了杂乱无章的脚印。
脚印中有刺虎的,还有散乱的驼马蹄印。此外,还发现地面上残留着血迹。循着这些印记,他们来到了森林边缘。
就在这时,从拜火氏族的领地方向传来了刺虎的嚎叫声,戈雄正欲率部前去支援,却被军师祁明拦住了。
祁明捋着山羊胡子,嗓音沙哑又阴沉:“酋长,万万不可。先是大酋长私自进入拜火氏族领地已然不对,现在我们这么多人再贸然进入的话,势必会引起不必要的误会,反而会帮了倒忙。”
“那你说怎么办?”
“刺虎的嚎叫声如此之大,恐怕早已惊动了拜火氏族,拜火氏族的队伍肯定在朝着这边赶,现在最好的应对方式是静观其变。”
“军师,就在此干等?万一情况有变如何是好?”
“根据刺虎的嚎叫声判断,大酋长他们现在离我们所处的位置应该不远。人太多进去容易引起误会,不如派小批斥候,偷偷潜入拜火氏族领地,打探清楚后,我们再做下一步的决定。”
“军师言之有理。”
戈雄先派了数名手脚灵活的斥候,偷偷地潜入拜火氏族的领地去打探情况。
最早回来的斥候汇报说,战斗已经结束,共典他们正在返回森林途中。于是戈雄决定在原地等候。
此时日落西山,共典与戈雄的队伍汇合后,决定今晚去有熊部落落脚。戈雄牵过八匹驼马,让步行的几人骑上,一起朝着有熊部落进发。
有熊部落位于森林的西北方向,距森林的边缘地带并不算太远,由于最接近拜火氏族,这里也是共由氏族重兵把守的前沿阵地,部落实力和有龙部落相差不大。
抵达有熊部落城池的时候,天色已暗。
共典一行人骑着驼马,跟着戈雄进了城门,街道两边都种植着“夜明花”,所以城池内并不显得很黑。
董一峰与华美借着灯火,发现这座城市与望丘城明显不同,其建筑基本上都是用石头砌成。
共羿向两人介绍:“这座城池叫‘石头城’,是我们黄族天神最早建立的城池。”
一旁的戈武听到后,插话道:“共羿,要介绍石头城,没有人比我更合适。想当年,我们石头城可是共由氏族的政治中心,后来黄族天神们又去望丘城开发了新城,氏族的中心城池才转为望丘城。要说起历史悠久,还要属我们石头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