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我做了一个梦,梦见你来家里。”
风:“你住的地方?”
熊:“我去和晓红姐姐买菜,你说想吃中午我烧的洋葱炒牛肉。我去买洋葱,买个很久,才买到。”
风:“为什么买了很久?”
熊:“可是等我回来的时候,时间已经到了,你没有吃到。因为去了很多地方,都没有卖洋葱的。”
风:“没有关系,下次你提早买好。”
熊:“好的洋葱就像好的恋人……”
风:“还有这种说法?洋葱那么刺激的东西~”
熊:“不是越大越好。远远的看,每个洋葱都是一样的,但是只要拨开第一层皮,你就知道这是不是你要的洋葱。红色的洋葱凉拌最好,白色的炒着吃最好。洋葱炒肉,不需要任何辅料,葱姜蒜都不需要。她本身就很辣,天生自带的骄傲,可以改变牛肉天生的血腥味。生的洋葱,越外面的越辣,越到心里越甜,所以洋葱的心可以直接吃,像一道独特的水果。”
风:“想不到洋葱还有这样的意义存在……我只知道洋葱是会让人流泪满面。”
熊:“很多人不喜欢洋葱,因为不懂得配菜的艺术。其实不懂洋葱的人也不懂恋爱,以为一辈子和谁都可以过,其实不然。让你流泪的洋葱,是因为你忽视了她的任性和骄傲,也忽视了自己的内心,你不再懂得去了解她,不用心,那她就会报复你的眼睛。让你幸福的洋葱,是因为你懂的如何珍惜她,在烧这道菜的时候,你会很小心,也很温柔。烧得越久,洋葱越入味,最后的成品不但非常美味,而且有一股香葱特有的馨香。让每一个闻到的人都忍不住想此吃她。下次如果你还用洋葱,记得我和你说过的。要懂他,他就不会欺负你,让你流泪。梦里的我,不停地在找洋葱,找到了又不停地挑洋葱。好像这么多年,一直在找一个失散已久的朋友。我在梦里没我烧给你吃,你走了,梦醒了……我想我大概太害怕失去你了吧……”
风:“你是第一个这样跟我说洋葱的人,我曾经有段时间很爱吃洋葱炒蛋,每次切的时候都哭到不行。后面就不敢去买了。一直以来都是我太害怕失去别人,第一次有人说会害怕失去我。”
那一天,她与她的丈夫带着女儿一起出去旅行,深夜,她终于还是打破约定,用独白的方式给他写了一封信……
翻来覆去,这个点竟毫无睡意。猛然想起,是因为那一杯咖啡,不禁失笑。我极少喝咖啡,总觉得那样苦涩的东西,有什么好喝的。但是人真的是会改变,连口味都会随着年龄而慢慢变化。今日那杯咖啡,竞让我觉得滋味极好,苦涩当中又有一股浓香,让人欲罢不能。入口虽苦,却能暖热入心尖。
常听人说星巴克的咖啡是最好喝的,因为贵。年轻的时候,总觉得去那种地方只为喝一杯咖啡是极奢侈又不值当的事情。现在竟能理解,为什么有人专门要去星巴克喝咖啡了。年少总觉得离自己很遥远的事情,如今都在慢慢经历。
这让我不禁想起了另外一种食物一苦瓜。小时候每到夏季,母亲总会做这道菜。而且每一次都会要求我多吃,那时候实在难于理解,如此难吃苦涩的一道菜,母亲怎么会做呢?只因为它夏季吃了极好?可是这么难吃,何尝不是一种折磨呢?
从未想过有一天,我为人母之后,竟然会爱上这道菜。并且我竟然遗传了母亲的习惯,在夏季必定会经常买,每每做这道菜,我也会要求宋宝一定要吃点。她每次一入口,眉头紧皱,恨不得立马吐掉,她也不能理解这么难吃的一道菜,为何我会说喜欢?看着宋宝的样子,我仿佛看到了年幼的自己,越是和宋宝在一起,我越是能慢慢体会到母亲的心境。
此时身边宋宝已经入睡,听着窗外一阵阵的海浪声,更是难于入眠了。难得出门住在靠海边的酒店,夜晚的海风如此大,我其实是很喜欢看海的,若是此时品着红酒,身旁知己一枚,那该是多惬意啊!
晚上酒店服务员送来小点心,并赠有卡片。卡片上是纯手写的一段文字,非常温馨,提醒你什么时候可以看日出,什么时候可以吃早餐……看完忍不住笑了,心想:若是这上面的字能写得好看,那该有多完美啊!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自己极其羡慕字写得极漂亮的人。既然如此羡慕,为何自己不练不学呢?因为害怕,也因为懒得学。很多时候,我们喜欢某个人,其实并不是因为那个人,而是因为那个人身上有你所姜慕所渴望得到的。所以有时候喜欢一个人,还不如把自己变成那样一个人来得更实际。
如果你渴望有位厨艺很好的人来照料你的一日三餐,倒不如自己把厨艺提升,自己想吃什么就做给自己吃;如果你渴望有人能开车带你去你想去的任何地方,倒不如自己学会开车,随时随地说走就走;如果你渴望有人来养着你护你周全,为你解决一切难题,倒不如自己提升能力护自己周全来得更可靠;从小我们总是幻想着有一位白马王子,会来拯救公主,带公主离开过上幸福美满的日子,如今我们自己活成了那位王子,自己给自己幸福美满的日子。
宋宝在入睡之前,我们约定好了,早上5点起来,带她去最顶楼看日出。年少的时候觉得看日出是一件极其浪漫的事情,一定要和相爱的人一起去看才有意义。可是偏偏不凑巧的是,曾有过两次专门去看日出的经历,但是竟然都没有等来日出,不知道是位置不对,还是时间不对。后来,几乎把看日出这种事情抛到九霄云外了,因为生活太忙了,太多琐碎的事情等着我去处理,在越来越忙碌的生活中,我觉得任何一件事情都比看日出来得更有意义。甚至觉得有那个时间,还不如养好精力,来应付生活给我出的各种难题来得实在。
这几天的假期,确实让我有点适应不过来好像已经习惯了忙碌的生活,习惯了生活中除了工作还是工作,突然让我抛开所有的工作,我竟一下子找不到自己了,竟一下子觉得对任何事情都提不起兴趣一样。去远方旅行也罢,吃当地特色小吃也罢,看更美的风景也罢,好像对于我的吸引力都不是很大了。我曾经有一段时间,以为自己很了解自己了。如今我不得不停下来问自己:除了工作,你还喜欢什么了?我竟然把自己过成了一个无趣的人!
这几天出了一趟门,还是有所感触的。第一次有人跟我说:舍不得吃一份水煮肉片!这话听来像是一句玩笑话,这年头谁还吃不起一份水煮肉片呢?当这句看似是玩笑话的一句话成为一个人内心最真实的话,你能想象他过着怎样的日子吗?对比之下发现,其实现在的生活已经足够幸福了!
每个人总喜欢攀比自己所没有拥有到的东西,比如没车的羡慕有车的;没房的羡慕有房;当车子房子都有了,又要羡慕别的东西了。反正已经拥有得到的东西,都不值得一提了。人果然是喜新厌旧的,不管是对物还是对人,都不过如此。所以才更需要我们真正做到知足,知足才能心安!
二十岁与三十岁最大的区别就是,二十岁总惦记着自己所没有拥有的东西,三十岁我惦记着自己所拥有的。我想这就是成长吧!
收到这封信的熊大非常开心,就像收到了一份最珍贵的礼物。于是,他模仿她的语言风格,写了一封回信。
该吃午饭了吧?我刚睡醒。不知道为什么这几天有些嗜睡。
说到红酒,上次你把自己喝成那样我还没来得及问你:你真的是因为放假开心才喝成那样的吗?不是因为又和爱人闹别扭或者是别的事情?才喝那么多红酒?
你以后别喝红酒了!不然,不理你。你就自己难受去吧!
我喜欢喝咖啡,不过我最喜欢的只有一种口味,名字我都忘记了。是不是很无语?这就是我的性格,有些好的东西不会刻意去记住,下次在喝的时候,会突然有一种惊喜:哇!这是什么咖啡?这么好喝!一看,原来自己以前喝过。
不过,大多数时我都是一个人喝,其中的滋味也与众不同。
苦瓜呢,是来南方以后才学会吃的谈不上喜欢,只知道对身体好,所以遇到了也会多吃几口。
年少的我总也有几分轻狂,那时就一股子血性,还带着任性。为此吃了不少亏,流过不少血。最在意的只有两个:一个女朋友,一部能上网的电脑。
到了今日,觉得生活中能给我的惊喜几乎不存在了。大致是越过越理想了,已经无法再接受庸俗不堪的生活。所以不屑于苟合,这样就会变得很孤独。
但对于自己的生活又不会去精心打理,不喜欢收拾房间,做饭也不会去看菜谱,穿着也并不太在乎。唯一觉得最干净最精致的就在心里。读了那么多书,看了那么多电影,我心里有一个完整的世界,不需要任何风景来装饰,不需要任何人来赞赏。可能这就是为什么人是矛盾的吧,想想确实挺搞笑的。
所以对于世界上的风景名胜,没有太多渴望,如果去看了会觉得很幸福,不去,哪怕一辈子都没去过,也不会觉得遗憾。
我想要的,我自己就能满足自己。虽然有时候这种满足会引发一些陪伴这辈、定期发作的病痛,比如:渴望有一个灵魂伴侣,渴望有几个知心好友。但每当这个时候,我就会强行打消自己的念头,我知道这个世界从来不会对谁很友好,所以许多事不必刻意追求,随缘即可。
我常常想,如果自己稍微宽裕了些,就要去做自己想做的事。这个愿望并不远,如果顺利的话明年就可以,晚一点的话35岁之前吧。
二十岁,我是喜欢拔刀的少年,侠骨柔肠,终不过一场空。
三十岁,我是喜欢沉默的青年,御风弄影,心中自有天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