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的事都是过去了才会被人们口口相传,至于怎样的传出去和传播人的口味有很大的关系。
我和付华分开时,很多人还是不知道的,直到我在公司里总是一个人出现,才被一些人有了茶余饭后的谈资。
不过他们还不敢确定每天气质高扬的我是不是他们心里想的那样。
他们是我的两个闺蜜,我是他们从小就害怕的大姐大。
天气和心情真的有些关系,今天的小雨下的就是没有心肺,恹恹的滴落在地上,沾些土后就灰溜溜的不见了。
本来哗哗啦啦带着嘲讽的小雨,还以为自己在天空上是多么的油腔滑调,可是遇到了灰不溜秋的土灰就变成了让人烦的泥泞。
看来,所有的东西都不是表面的那样,比如,我,长的很温柔,做起事却让自己都佩服的不得了。
用最通俗的话讲,就是从不拖泥带水,哪怕自己稀罕得要命。
我的拖泥带水是付华,谦谦君子的模样,遇到问题时就露出了瞻前顾后的黏糕样。
现在,我在看窗外的小雨,闺蜜们躲在门后。
他们,我的两个男闺蜜还在等,等这场雨里的雷声,他们知道,我从小就怕雷声。
可是,他们忘了,不是所有的雨都是雷声催动的。
付华被我赶出去的时候,我是痛快的,在他的背影后,泪水掉进了嘴里。
我不让他知道我的真性情,他永远都不知道,女人最擅长的是伪装。
有时候男人们也会,只不过不是我这样的微笑着在玻璃里看他们。
我的闺蜜们满脸都是痛苦着并快乐的笑,因为付华正在他们豪华的公寓里拆家。
付华哭天抹泪的诉说他们占有我的种种罪状,他们心里的凄苦是,我一直在剥削他们。
付华形容我总是一套一套的,他说我就像姜子牙的兵,撒豆成金的功夫都会传染了。
当我长发飘飘的掐着腰,手上橘色的毛茸茸拖鞋砸在付华头上时,他眼睛里的蓝色长裙的女人就成了踩着风火轮的哪吒。
付华被我打出去后,他妈妈居然和我一样在屋里高声的欢笑。
我们两个女人居然开了一瓶叫不出名的红酒,各趿拉一只拖鞋的狂饮。
那两只成为武器的拖鞋正乖乖地倒立在门口,一边一只,很匀称。
这就是被我传染的另一个女人,都是付华爱得不能撒手的人。
“儿媳妇,你刚才那一下打得好,让他天天唧唧歪歪的,说不明白自己的想法。”
她喝了一口酒,挤眉弄眼地说。
“……呃……”我哑言。
付华妈妈是一位军人出身,她喜欢我超过了她的儿子。
而我是她认证过的准儿媳,是和她一样做事不拖拉的人。
我,一个长在大院里的女孩,天天和男人们生活一起的女孩,根本不懂得闺蜜必须是女生的事儿。
所以我的身边没有女性闺蜜,就是因为这样,付华天天小肚鸡肠的和我算计,我是怎样和闺蜜说笑的,怎样和闺蜜一去出去喝酒,怎样的不把他当做自己的男人。
付华的优秀,就像所有怀揣梦想人所向往的这个繁华世界。
可是他的性格就不能这样的说,他总是在喜欢他爱的人陶醉时,提出来让人生戛然而止的问题。
问我爱他还是爱他,还是爱闺蜜?
还会时常和我讲河水和井水的分界线,而他夸夸其谈的存在,主要性是要恢复我是他的井水。
他把我的闺蜜弄得天天不知道如何在公司里生存,一直到他妈妈出现,他妈妈看到了我以后,故事可就变了。
我们两个女人再也不想被谁约束,彻底的勾肩搭背的翻了付华的牌子,把他驱逐了。
付华被我们的联盟驱逐后,就去找到了我的闺蜜们。
他可不傻,论打架不是人家两个人的个,耍个赖他还是绰绰有余。
这不,他的两个雇佣兵就躲在我的门后等着呢。
我的两个闺蜜也是我公司的合伙人,付华是公司聘请的大咖。
他妈妈见到我和闺蜜之间的融洽,就知道,我的骨子里不只是一个喜欢被人喜爱的女人,还是一个被人尊敬的女人。
闺蜜们从小就喜欢我的胡思乱想,在我精心策划的鼓励下,大学毕业后他们就落进了我的陷阱里,和我一起开了一家小公司。
就是专替过得太好的别人家寻找漏洞的私人侦探所,因为有我,公司做得也是风生水起。
付华是电脑界的高手,是我们公司最值钱的硬件。
他被我闺蜜他的哥们拉来时还不知道自己进了黑公司啦,还以为我的公司是为人除害的那种。
窗外雨还在下,雷声却愈来愈远。
闺蜜们等了半天,也不见雷声响起,就一起进来。
他们实在是太担心家里的那位,比二哈还喜欢拆家伙事的主。
我就等他们的主动,才可以大发雷霆。
付华是他们在学校打小就欺负的小弟,后来随着妈妈转业到了一个新地方。
付华脱离了他们的管辖,智商就呼呼的上涨,考了复旦后,人也长得人模狗样的帅了。
而我们,因为还是习惯大院里的气味,继续留在了北方最繁华的一个地方,继续做地头蛇的读着当地的大学。
我考上了政法大学,读的书多了,发现世界也大了,等我去开发的地方太多,于是我就做了自己一直喜欢的事。
私家侦探所成立时,我是这样和入伙人闺蜜们说的,我们要做的事是很伟大的。
伟大到探秘地球上微小生物的瑕疵,人性里最伟大的酸涩味。
见他们一脸萌猫的看我,我就说私家侦探所说白了就是一所成人学校。
寻找他人生活上的瑕疵,帮他们改正,教他们怎样树立自己的人生态度,只不过他们要付出的学费还是很高的。
说到很高的学费,我露出了猥琐的脸,伸出手假意怀里早就有个爆满金子的钵。
很快闺蜜们就被我洗脑了,拿出来他们多年的积蓄,我们正式的成了金三角。
这一切本来都是很平和的,生活也不用太过的去寻找什么是属于自己的,什么是别人的。
可是我,偏偏的就不安分的长大了,还长得不错,和我一样喜欢世界这么大,我还没有看够的发小们,也就是我的两个闺蜜,发现了我的奇特,竟然天天的害怕起来。
以前在大人们有的没的闲话里,闺蜜们被大人们质问了和我的关系。
俨然,这些年我们都忘了自己是谁,都忘了自己是男生还是女生,在他们心里我是一个分不出雌性还是雄性的物种。
被家人质问后他们虚心的觉得,他们生怕我的终身大事,生怕我被家里人撺掇成就地取材,就是那句“肥水不流外人田”的千古绝唱。
二十几年的相处,他们被我蹂躏的已经忘了自己的喜好,潜意识里,他们早就想逃脱我的魔掌了。
而我恰好也是,“兔子不吃窝边草”的兔子,我选婚婿的底线就是坚决不是他们当中的任何之一。
我们几个就这样的匪夷所思的各怀心思的算计着,一直到他们把付华骗过来,一切的故事就变了。
付华来了以后,我的女性荷尔蒙就凸显出来了。
付华是一个很暖的男人,他总是喜欢用眼睛追随我,然后就在心里记下了我的喜好。
每天的早安都在我进了公司开始,一朵变化颜色的玫瑰花。
他时常会讲些娱乐花边新闻给我,引起我做一个爱豆的女孩心。
付华偶尔还会深思熟虑的儒雅起来,会给我讲一些远古的攻心计典故。
而我真的被他给改变了,是因为付华带来的新鲜,是因为付华敢于和我坐到一起等雷声,更是因为我真的是一个十分好色的人。
付华长得真是很讨女人心的模样,太干净,还太白净,和北方的男人比起来,就是一个胡萝卜和白萝卜。
我的害羞模样更彰显出了女人的美丽,白皙的脸上偶尔露出娇羞,眉眼更是冒出了朵朵桃花。
微张着的小嘴红润的瞧着付华,他身边的人,我的闺蜜们就发疯了。
现在,他们再被家里人问了,我和付华的关系,他们哑口无言。
他们一直没有发现我还有这一面,更是没法接受我这个尤物是被他们双手送给付华的事实。
而付华还是他们亲手请回来收购我的替代品,还是肥水一潭,这一切都脱离了他们的掌控。
他们就成了三个天天磨剑的高手,天天在我看不到的地方摩拳擦掌的对垒。
自从付华来了以后,我总觉得,我身边被覆盖了什么。
这个世界上从不缺少模仿,唯独缺少的是发明家。
我的闺蜜模仿付华,模仿的很拙略,就是一只缺了两只大胳膊还要横渡太平洋的螃蟹。
我的闺蜜们可能是因为一直受到我智商打压,忘了自己的发展,他们根本不是付华这个家伙的对手。
他们被自己的愚蠢搞得无法睡觉,彻底的忘了世间还有有趣灵魂的他人,坚决在我这好看的皮囊周围转悠。
三个在我面前假装安分守己的男人模样越来越精华,越来越繁花似锦的抖搂他们孔雀尾巴。
他们越疲倦,我却乐在其中。
这可是我长这么大从来没有的待遇,从心里我是感激付华的。
毕竟付华的男人味是与文化相结合的,雅致里还有一点的无赖。
而我的闺蜜们,一直都是理工男的刻板样子。
现在闺蜜们因为付华也学着儒雅起来,没事也读读史书,瞧瞧娱乐花边新闻故意的在我面前搞些欲擒故纵的手法,只是太晚了,他们照付华还是差远了。
故事本来也不会有太多的发展,因为当今的婚姻法,我只会嫁给一个人,而这个人都取决于我的选择。
我虽然很喜欢付华,也被他的才华吸引,但是,我还是没有忘记自己是一个洒脱的人,不想被婚姻捆住了手脚,忘了闯荡世界的誓言。
我是一个从小就对任何事物都好奇的人,还是一个对任何觉得不公平事物的都会强行改变过来的人。
付华想要把我锁定成他的唯一,恰好惹到了我唯一还理智的逆鳞。
他觉得,我是一个女孩,就应该回到相夫教子的岸上。
他借着酒精的力量想要俘虏我,而这时,他忘了,我是一个在大院长大的人,我的蛮力不输于他的文质彬彬。
在他捂住自己胸膛时,我告诉他,我得到的天下我的人只能与我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