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写这个故事的时候,房间里并不怎么安静。电风扇轻声呜呜,苍蝇落在我的耳朵上。
陈馨业已睡下了。
这个女人醒着的时候安静而从容,笑容乖巧,但睡着了便会四脚朝天,一百多斤细肉像是包在肠衣里面的上好火腿,紧致而有弹性,呈“大”字铺展,摊在床上,看起来很具有抗争性。我常暗思忖这大概可以是一张为争取某种权利而作的宣传画。这张宣传画时而带着背景音——陈馨的呼噜声抑扬顿挫,远近也算一绝(真不知道她那副瘦削的身体里怎么能够藏得下那么大一张鼓)。
她还磨牙蹬被子。
我时常失眠。失眠的时候胃疼,火烧如吞炭。胃疼的时候便会起身去倒一杯热水,然后坐在房间的暗处里,借着屋外的光,在雾蕴蕴的水汽间将手里的水一丝一丝,很小口地喝尽。热水止胃疼的功效自然不如热牛奶好喝,但是热牛奶除了止胃疼之外,还有发胖的副作用,而我的这个吨位,已经在悄然之间触摸到了陈馨忍耐的天花板了。
喝过热水,之后我通常回身坐到桌前,打开暖光灯,将亮度调到最暗——如果陈馨这个时候醒来,我不至于会吓到她,她的尖叫声又不至于会吓到我,无论如何,这两种情况之中的任何一种发生都很得不偿失。
这样的时候,夜色让人静默。换做以前,我通常会翻找一张纸出来,随意在上面写写画画,猫阿狗啊花啊树啊的,并且耐心等待下一次倦意的来临。
但现在我的生活里多了陈馨,她是一个意外之外得以出现在我生命里的女人。睡不着的夜里我依旧静默,但自此我的目光可以自纸上杂乱的线条里分离出,在床上尽情舒展四肢的陈馨与窗外的夜色之间流转。人们常讲君子见色于心,小人见色于目,我见陈馨于目,但这并不能给我扣个好色小人的帽子。
众所周知,君子见色于心其实是“君子见色重于心”,同理可得小人见色于目意思是“小人见色重于目”,但我于此并没有什么偏重,换句话说,我在这样的时候,脑子向来是不动的,所以整个人处在一种出神的状态。我有很多事情做不好,但是走神却可以时时刻刻,轻轻松松(我暗自掂量这是我小时候不好好听课养成的恶疾,经年恶化,想来已经没得治了)。
二十多年来这颗硕大的头颅端居我的脖颈之上,常处于一种惫懒状态,总在关键时候呈刚调好的咕嘟咕嘟冒着气泡的浆糊状,我几番努力,不能克服。于是我猜想它是刻意要我淡忘它的存在,籍此我可以感受到“大自由大自在”,进而达到“逍遥无形”的境界,只是这么多年过去,我始终规规矩矩做人,本本分分做事,不知道是我辜负了它,还是它辜负了我,或者我辜负了我自己,它辜负了它自己,这件事说起来总是个没完,而辜负与被辜负却也总是常有的事情,倒不如就此打住了。
陈馨是一个孩子,我一直这样以为。一个人在醒的时候状态或乖巧或跋扈,或温文尔雅或桀骜不驯,都是这个社会烙上的疤痕,但人们睡着了的状态都是一种天性的回归。我小时候家里养过一只小奶猫,白底黑面儿的,睡觉姿势同样极其嚣张,也爱打呼噜,与陈馨的区别只是没有被子。它睡着的时候,我用手掌覆在它的肚皮上,能感到掌心的柔软处传来温热且有规律的轻微微震动,像是风拂过的水面。但我是万万不敢将手掌覆在陈馨的肚皮上的,虽然我确信她的肚皮也很温热柔软,但同时我也知道她的拳脚够硬,发怒的时候足以把我的头给拧下来。
这个女人,是有点东西的。
夜晚的时间要比白天长上很多,白天的一分钟是一分钟,夜晚的一分钟可能就是两分钟,人们常说小孩子长个儿都是在夜晚,也不无道理,毕竟是用了更多的时间去长的。在这样的长夜,我别无他事可做,只能坐在一个橘黄色的台灯下慢慢地熬,期待我闭上眼,也期待天睁开眼。灯光打在黑色的玻璃窗上,会映出我的丑脸,通常情况下我尽量不去向外张望,以免吓到自己——在这个时代里,像我这样的这种选择性的无知会让生活少很多磨难和烦忧。
我坐了很久,感觉屁股疼,但是还是没有睡意。我伸了伸懒腰,又去倒了杯水回来,杯子再次雾蕴蕴的,连带着窗玻璃也附着了些水汽,屋外的光透过水汽照进屋内来,就柔和了很多,这样柔和的光,总是能够让人去想一些很久都不曾想到的事情。
我琢磨着,要不做点什么?
我向外看去,这个时候,已经入夜。日色早已隐退在大街小巷的尽头处,只于地面上还残留下些许温热的念想。在这样的日子里时常有漫天不见星辰的时候。而天色并不怎么显黑,依稀可见蓝黑色草地上裸石反射着空气中残余的光,呈现一种可口的淡白色。万家灯火闪烁,淡如流萤,成群成簇,在一条前后通透的山沟里喧拥。
这是一个夏末。夜色多少带些凉薄,间或有几声鸟叫,如同在梦中呓语。
良子就在这个时候爬上了柳爷的墙头。
那堵泥砌的墙头已经有很长的年份了,泛着黑褐色,这么多年了,终于有点了坍塌的意思。
在它刚垒成、掺了砂石与稻草、抹上黄泥的时候,触感细腻丝滑,没两天便在其表面干裂出许许多多龟背般大大小小的土块。刚垒好的墙头看起来倒像年久失修。但这不打紧,只需过两天大雨一浇,那些干裂的土块重新被调成了稀泥,在雨点的拍打下胡乱糊在墙头。随后雨一停,太阳扭捏而热烈,无需多久,墙头就裹有了一层敲起来可以邦邦响的硬壳,这个时候最坚韧的草都不能破壳而出。
这里的土,是整个高原上最纯最细腻,颜色最黄最正的土。这片高原上大部分地区土质虚软,不掺砂石,后经风雨温孕,好似用发酵到刚刚好的黄米面蒸出来的馒头,而这里尤甚。
早年的时候,一些好人家时常会扛着锄头去村庄后山的黄土洞里刨下拳头大小的土块来,装满一箩筐放在厕所里,使唤以擦屁股之用。在这片土地上,可以用来擦屁股的东西有很多,草纸,树叶,花瓣,石头,兔子,富人家又有厕筹,厕纸,但唯有这虚软黄糯的土坷垃,量大质好,便宜易得,屁感优良,使唤起来既不膈应,又可以极大限度保持茅房清洁,污秽之所处处散着土香,这是难以想象的。
这里的人们用这些混杂着软糯黄土的茅粪灌溉起来的蔬菜,棵棵根白叶绿,娇滴滴的拿在手里看着都开心。那个时候判断一户人家好坏,勤劳与否,一个至关重要的标准就是看他们家茅房角是否有一箩筐干净虚软的土坷垃,媒婆上门,院门都没踏进去,热水也没有喝一口,就先说声对不住对不住,老婆子尿紧,你们先进去聊,茅房在哪里?
嗨!她那是战地考察去了,哪是上什么茅房。
这里的人祖祖辈辈就靠着这片土地生存繁衍,他们活着的时候,背朝黄土站着,死了的时候,就面朝黄天躺着,在这一横一竖之间,他们活了一辈子,然后又一辈子。
在这个纬度上,一年四季都有风,不是往南吹就是往北吹,纵然四面高墙也要平地起旋风。大风,小风,轻风,微风,和风,狂风,和着雨,夹着雪,席卷秋草,散乱春花,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变着花样吹来吹去。千百年来这些风们孜孜不倦地把西北方向遥远的黄土搬运到这里,将细腻与粗粝分离,然后任由它们沉淀了上百米厚实。这么厚实的土与风雨雷电发生了某种反应,可以孕育生命,于是便孕育出了一堆皮肤腊黄,脖颈通红,筋骨难折,手臂黝黑的人来。
他们身形高而精壮,头发干枯,脚板巨大,手掌巨大,嗓门也巨大,说话声如雷,震得窗户纸发颤,因此他们都是没有悄悄话的,这些人即使不出门躺在自家炕头,也可跟左邻右舍闲聊。此外,他们喜欢穿很宽松的衣服,风紧贴胸膛而过的时候,衣衫猎猎,麦浪浮沉,他们在山腰的田地里直起腰板,只觉得自己浑身通透,他们眼里山谷与天际铺展,麦浪与云团相依,他们却又什么都是不看。他们在这一生里从不去想什么是生命的意义,但在这样走神的时候,这个概念如同天雷降下,在他们心头刻下“值得”这么两个金灿灿的大字,虽形销骨毁,亦难磨灭。